「李永刚:互联网是廉政动力吗?」正文
即使生活在不同的制度和文化背景下,大多数公众都会同意以下观点: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现象是寄生在政治有机体上的毒瘤,它降低执政合法性,扩大贫穷,伤害公平,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独一无二的最大障碍”。但腐败究竟如何治理,却是见仁见智,分歧颇多。西方社会科学学者自1960年代以来对腐败的生成及扩散,展开了多重路径的学理探究,从早期的高调道德批判,到中期的功能效用分析,再到后期建立普适性解释模型的努力,大大拓展了民众对于反腐败复杂性的认知。
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份重量级研究报告认为,腐败治理的优先策略是支持公民和媒体进一步参与监督,促使政府透明化;同样重要的是,反腐必须建立申诉机制,借助信息公开和阳光法案,强化公民与媒体的问责力度。听上去,这似乎是互联网的优势所在。
在国家个案的层面,与经济增长和财富积聚相伴随,当下中国已进入腐败多发期。在改革初始阶段,腐败的特点是数量增加;近年来则有低层次向高层次、高危害转变的迹象。从技术层面讲,腐败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包括监督乏力、信息不灵、威慑有限。僵局之中,新起的互联网不断壮大,不时发威,似乎带来了改变与希望。它放大了公众监督的能力、提供了丰富的贪腐线索、展示了群殴烂打的震撼效果。
常见的状况是,当权利意识高涨的网络公民遇到某起权力贪腐自利的典型案例时,一些人的愤怒一触即发,更多人的关注像疫情一样快速蔓延。一旦卷入局中,涉案官员对公众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成为呈堂证供”,被无数匿名检察官、高级神探、思想先锋以及长舌妇们细细探究,反复咀嚼;他们每一处细节表述上的思虑不周,都可能变成致命漏洞。此时的互联网,还应了那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古老箴言,不仅提供超强的信息检索能力,还串连起无所不在的目击证人。那些现实世界中可能十分强大的个体官员,面对网民抱团的“云智慧”打击,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网民们为何如此积极地投入到反腐败战斗中呢?一种基于政治参与的解释是,数十年社会变革导致的利益分化与矛盾冲突,部分改变了传统公民对政府的仰视和服从心态,借助新技术平台对身份特征的掩护,其“当家”的能力延展,“做主”的渴望增强。尤其是在微博这样的大舞台上,实名制社会精英很容易搅动万千“面具”群众,有效聚合各阶层,形成陌生人之间既孤单又团结的“宅抗议”运动。
网民大规模参与折射的是普遍的社会情绪,是对官民、贫富、城乡、地区等结构性差距的焦虑,是对公平正义体面尊严的热烈向往。在揭黑反腐这样的焦点话题中,围观者会自动按照身份、地位和利益分化、站队,表态发言。无论个案最终取得成功还是中途受挫,都可能进一步激发他们反复冲锋,因为在意见表达或道德谴责的围观行动中,参与者足以获得某种“突围”的快感。
“网民战贪官”的故事,并不会自动产生良善的结果。经由互联网改进和强化的民意表达机制,既可以在扩散中聚焦,也能够在聚焦时扩散,如同在庞大官僚系统的躯体上加装了多个信息传感器。民众的意见和情绪不仅可以穿越地域界限大面积传递,还能绕过层级制的阻隔,以事件或议题聚焦的方式直接向更高层施压。但是,一个基本的国情是,如果“贪官”最终伏法,主要还不是死于民众的口水,而是政府的积极回应。民意压力转换为政府廉政行动的动力可能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它打破了官方的独家报道和真相解释权,提供了更充分的事件内幕和解读视角;二是具体事件一经置于阳光之下,不仅民众高调追问不愿轻易罢手,高级官员和纪检监察机构也不得不果断出手挽救体制合法性;三是政治家重长远与基层官员谋眼前的价值冲突,以及官场内部若隐若现的权力争斗,可能瓦解潜在的“庇护者联盟”,为追究涉案者赢得斡旋空间。
悲观论者总是试图否认互联网的功效,对现实的积极变化嗤之以鼻;乐观论者喜欢夸大互联网的制约监督功能,对政治传统和文化等造成的限制视而不见。这两种看法都有失偏颇。显而易见的是,互联网与廉政建设之间存在越来越明显的关联,但在这种关系中,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决定性进展,可能不取决于互联网的表达烈度,而是仍取决于基本制度建设的诚意及其努力。
其实,互联网不仅是外在的传播技术,还可以内嵌在国家管理系统中,帮助政府重塑行政流程,节制自由裁量权,强化服务监管,丰富治理手段。就像企业在市场中做大,需要捕获顾客的消费偏好,尽最大努力按需生产一样;政府要想巩固政权基石,也必须了解和回应民众的多样化需求,实现精细的品质管理。过去政府在收集分散民意和自我监督时成本太高,信息在传递中损耗巨大,失真严重;现在“互联网距离中南海最近”,信息采集快速廉价,而且技术无偏私。现有的互联网民意表达完全可能从跨越科层制的“在线信访机制”,演变为制度化的、常态的民意采集和分析平台;而偶发事件引发的运动问责模式,则应该回到法治化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