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海光:民主底试金石」正文
引说
现在,民主自由之实现,几乎成了普遍的要求。尚未实现民主的地区里的人民,凡有人之自觉者,无不欣向民主自由。即使极权统治者,目前也不敢口里明明白白地反对民主自由。时至今日,民主自由的要求,成为世界政治的洪流,沛然莫之能御。
然而,这个世界规模的政治潮流之发展,对於极权暴政之存立在基本上是不利的,因而在基本上也是不相容的。但是,极权统治者面对这一情势,如前所述,他们不敢从正面反对民主自由。这麽一来,现代极权统治者面临一个两难式(dilemma):他们在一方面要消灭民主;在另一方面又需与民主敷衍。那末,怎样办呢?现代极权统治是以技术见长的。现代极权统治者,从列宁到马林可夫等,无一不是费尔巴哈(Feuerbach)哲学底信徒:他们相信技术可以改变素来认为不可改变的情境,当然也可以改变人底是非观念。他们怎样解决这个两难式呢?他们主要地靠运用语意学的术法(semantical device):一方面在字面保留「民主」这个名词;另一方面用偷天换日的方法,在原有「民主」的招牌之下,更换民主一词原来所指的内容;或者,曲解民主底意义――说英美旧式的民主不好,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唯有「无产阶级的民主才是最新的民主」。西方世界以外的人,尤其是东方人,近几十年来虽然欣向民主,但是,大多数人对於民主的观念模糊不清,对於实际的民主生活方式尤其缺少体验。正在他们热心追求民主的时候,听见人家宣传民主,说原有英美的民主是旧式的,是不适合於大多数人的政治方式;只有苏式民主才是最新的,才是适合大多数人的政治方式。一般人是习於从语言去摸索内容的。美丽的词句常能驱迫许多人做丑恶的事。於是,他们信这种宣传为真。这样一来,他们立意所追求者虽是民主,而事实上所走的路线则趋向民主的反面。所求者民主,而所趋者极权,岂非南辕而北辙?
依照共党极权主义者底策略观察,在对某一地区军事占领之先,必须造成政治占领;在政治占领之先,必须造成思想占领。所以,思想占领是军事占领底先声。既然如此,一部分东方如果误信苏式民主系真民主而逐渐跟着作此项宣传者跑,岂非危险之至?为了防止这种危险,我们必须弄清楚苏式民主究竟是否真民主,真正的民主是怎麽一回事。我们将基本观念弄清楚了,自然就不为目前五颜六色的歪曲宣传所动了。
民主是「多数之治」吗?
我们最常听见的说法,是说民主政治是多数之治。许许多多人都赞同这种说法。热心支持民主政治的人也是如此。此说一出,於是宣传苏式民主的人就大做其文章:「英美旧式的民主是少数资产阶级操纵的民主,所以是假民主。苏俄是在无产阶级统治之下的国家。而无产阶级占人口之最大数。所以,苏俄底民主才是真民主。」
这一说法通不通呢?只要我们底思想稍微会转一点弯,便立刻发现这一说法是不通的。其不通知处何在呢?不错,「民主政治是多数之治」。但是,我们不能掉过头来说「多数之治是民主政治」。这与我们不能由「凡尼姑是女人」而说「凡女人是尼姑」的道理完全一样。然而,苏式民主的宣传家却从「民主政治是多数之治」偷偷倒过来说「多数之治是民主政治」。这完全是乘一般人不善思考而弄出来的所谓「理论魔术」。理论魔术是新的愚民术。施此术者,真是欺人已极。历史上不乏暴民政治的事。假如说「多数之治即是民主政治」,那末我们岂不也得承认暴民政治也是民主政治吗?显然是不可以的。因为暴民政治与民主政治之距离,等於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之距离。何况苏俄根本说不上是「多数之治」呢?苏俄底极权统治,在事实上,是骑在「无产大众」头上的少数之治。
民主以什麽为基础?
任何政治制度,总有其衍发的或现存的基础。君主制度系以君王为基础。人君一身系天下之安危。君权发生变故,常常弄得天下大乱。独裁制度系以独裁者一人底权力作本钱。一旦独裁者政权力失灵,则独裁制度立刻土崩瓦解。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什麽基础之上呢?最易冲口而出的答覆是:民主制度乃建立於多数选民之上。这个答覆并没有错。但是,稍微严格思考一下,则嫌其不够,而必须补上一项。如不补上一项,可能导致非常可悲的结果。这一层的考虑在现代尤其显得紧急。
我们知道,在现代民主制度之下有选举之事。但是,我们能否因此说,在有选举之事的地方就是真的实行民主呢?如果我们以为如此,那末就是受玩弄了。假若我们说有选举之事的地方就是真正的实行民主,那末苏俄应该被视为是「最民主的国度」。因为,苏俄选民参加选举的百分比之高,为全世界第一。我们要明了,选举这一可贵的民主手段,已经被极权统治者吸收了,当作统治手段之一。既然如此,我们只能说,实行民主必须实行选举;而不能随口倒过来说,实行选举就是实行民主。
从苏俄所表演的政治戏剧――当然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悲剧――看来,多数的选举,是不难藉着种种政治技术炮制出来的。既然多数的选举不难炮制出来,这就意含着,表面上的「多数之治」不难炮制出来。既然表面上的多数之治不难炮制出来,於是,在逻辑上,就不难产生许多可怕的结果。多数之治底一面,是多数底思想或意见决定一切政治措施。在每个人底大脑被统治机构占领的地区,所谓多数底思想或意见也者,完完全全是统治机构底配给品。统治机构要千万张口怎样发音,千万张口便怎样发音。扮演到成熟的地步,真是「机械化」,「标准化」,一点样也走不了。在这样铁的管制之下,高踞众奴之上而又隐身众奴之後的统治者,要导演什麽杀人剧就可导演什麽杀人剧。共党底「人民公审」,「 争大会」、「检讨会」,全是以这样的「多数之治」为脚本的戏剧。「多数之治」居然可以随时随地随便要人底命,天下有这样的民主吗?
就我们在第一节所说的看来,苏俄这一型的实例所表现的「多数之治」,不过是「少数之治」底手段。这一事实之出现,使以「多数之治」为民主政治之基础的想法,受到严重的考验。在这一考验之下,我们还得向更深的一层去发掘民主政治的真实基础。
民主政治的真实基础是什麽呢?历史文化吗?历史文化是社群长期生活的产果。这样的产果,如用作政治制度底材料,不必就一定导向民主。西洋近代史所显示的商业性的文化固易转化成民主;但是,农业文化,正如罗素所说,则是暴政底垫脚石,离民主远甚。姑无论是那一种文化材料,都与政治没有直接的相干。要把任何文化材料形变成政治制度,中间还有许许多多转折。文化材料与政治制度根本是两橛。以道德为民主政治底基础吗?如果以道德作民主政治底基础,便与黑格尔底泛逻辑主义(panlogicism)合流。泛逻辑主义则是泛政治主义(panpoliticism)底理论基础之一。而泛政治主义则是极权制度底骨架。在现代技术底影响甚或决定之下,过程比目标更为重要。因为人所亲身接触者为实际的过程,从未尝是理想目标。此点自古已然,於今为烈。实现道德目标的过程如不为道德的,则理想的道德适足以造成现实的灾害。古代的宗教迫害,东方的「大义觉迷录」式的思想所造成的悲剧,以及现代极权统治之形成,都是植根於此。道德本身并没有防止不道德的行为出现之器用。所以,道德丝毫不能作民主政治底基础。退一步说,即令没有这些灾害,道德是在伦理界。它是制度以外的东西,因此与政治制度仍是两橛。
什麽是民主制度底基础呢?就制度而言,民主制度底基础是诸基本人权。基本人权,不是什麽神秘的东西,而是可以一件一件地计量的。例如,思想、言论、出版、教育、组织、经营、宗教……,等等自由都是。这些基本人权,不是酋长授予的,酋长不懂这些;不是君王赏赐的,君王如能赏赐,君王就能夺回;不是任何独裁的首领赠送的,独裁的首领没有这样乐善好施。它是什麽呢?应是每一个像他和我一样的人生来固有的。这些基本人权,是民主制度底生命线。这些基本人权,如果受到损害,民主制度便发生动摇。任何国邦或社会,它底基本性质是否民主,端视这一点而定。保有基本人权的国邦或社会,才是民主的国邦或社会。否则不是。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进一步说:有而且只有民主的社会才真正是人的社会。换句话说,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属於人的社会,完全以它是否民主为断。物质建设发达,不是属人的社会之标志;有时反而是悲惨,奴役,桎梏,以及地狱的标志。蜂蚁底巢穴常经营得很整齐美观,莫斯科也有美国一样的高楼大厦。我们能说这些真正属人的社会吗?
当然,这些基本人权,虽然应是我们固有的;但是,我们大多数人权之为固有,并没有自觉。既没有自觉,於是不曾刻意设法保障它,像保护我们底金银财宝一样。因此,自古以来,我们底基本人权,遂横遭酋长、暴君,和独裁首领之剥夺。事实摆在我们面前:人们把基本人权剥夺乾净了,剩下一条赤裸裸的身子,则完完全全暴露於权力者底任意摆布之下,一点抵抗力也没有,只得听其藉任何名义来鞭挞、逮捕,囚禁、奴辱,以至於格杀。这与牛马畜牲何异?失去自由者方知自由之可贵。失去人权者方知人生之可痛。为了人生免於这种过分的人为灾害,我们必须自觉地保障基本人权。要保障基本人权,有而且唯有实行民主政治。我们可以说,民主制度是为保障基本人权而存在的制度。离开了基本人权这一基石,民主将无安顿处,而成为毫无意义和内容的空壳。
个人本位的呢?还是群体本位的?
上面所说的基本人权,是对个人而言的呢?还是对群体而言的?毫无疑问,系对个人而言的。所以,所谓「基本人权」,详细地说,应该是「各个人底基本人权」。基本人权,是以一个一个的个人为本位的。个人本位或群体本位,乃民主与非民主的基本分野之一。向群体本位这条路上走,便走回非民主。向个人本位这条路上走,便走向民主。二者之间,真是泾渭分明,丝毫不容混淆。
这里所说的群体,常指国邦、社群,或所谓阶层,以至於举国规模的独一定型的政治组织而言。吾人须知,所谓基本人权,仅仅指着一个一个的个人而言,才能有意义;如指群体而言,便不能有何意义。我们试把「基本人权」底内容予以展开,这个道理立刻显露。所谓基本人权,如前所述,系指言论、思想、组织、教育,等项自由而言。以个人为单位,个人与治理机构相对而言,要求或保有言论、思想、组织、教育,等项自由,这是有意义的事;至少自法国大革命以来,
即系如此。以个人为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思想、言论、教育各有自由,或各有不同,这也是讲得通的。如果说群体而且只有群体才有这些自由,那末何得谓之为「人权」?整块的群体,根本不能思,不能感。能思能感者,有而且只有其中一个一个的个人。固然,群体中的一个一个的个人之个人交互的(inter-personal)思与感可以名之曰群体底思与感。然而,离开此个人交互的思与感,则无群体思与感存在。所以,究极认真说来,离开个人而谈群体底言论、思想、教育,诸项自由,是不通之论。
严格解析起来,若干人认为是最後不可减消的许多群体单元,其实是风俗、习惯、约束、意理,甚或武力的产品。这类产品,近代常为黑格尔式的形上学的神话所支持。马克斯则在这条思路上增加「阶级」的翻新样品。於是,群体之神圣不可动摇说,又增筑了新的堡垒。在这一新的「群体哲学」之下,群体取代了个体底地位,而个人则降为此群体中的细胞。个人既然降为群体中的细胞,自然也就被抹杀了独立自由的人格,独立自由的思想,犹立自由的言论,……这样一来,基本人权不取消而自然取消了。於是,你底身体,以至於你整个的生命,都得毫无保留地交给那个被哲学辞令神圣化了的「群体」,听凭「组织」来分类,炮制、染色,再作何等原料。而不幸得很,群体被神圣化到这个地步时,一定有一个绝对的权力或组织高踞其上。於是,权力成了真正的目标本身,群体被作了掩饰,个人沦为工具。凡极权体制之下都盛行这一套可悲的「路线」。
在民主制度之下,个人不被视作达到任何目标底工具;每一活生生的个人之本身就是终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