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明:陈独秀晚年的民主思想」正文
陈独秀不是将民主思想引入中国之第一人,却是在中国倡导民主主义名声最盛的一人。鼎鼎大名的德先生和赛先生,就是陈独秀给民主和科学取的昵称,并不惜犯“滔天的大罪”推荐给一代青年的。他在《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中说:“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陈独秀民主思想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以法兰西、苏俄和英美为主要样板,以前对这方面的介绍和评论尚有欠缺,以致很多人对他晚年的民主思想一无所知。
陈独秀不像有些中国思想家,喜欢依托传统来引申和推介民主思想。他视儒家的民视民听、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等,“皆一文不值”,认为“所谓民为邦本,皆以君主之社稷(即君主祖遗之家产)为本位”,“而与由民主主义之民主政治,绝非一物。……是所谓蒙马以虎皮耳”。他明白宣告,民主思想源于近世文明,而可称为近世文明者,乃欧罗巴人之独有。陈独秀在《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号刊载的《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中写道:“欧罗巴之文明,欧罗巴各国人民,皆有所贡献,而其先发主动者率为法兰西人。近世文明之特征,最足以变古之道,而使人心社会划然一新者,厥有三事:一曰人权说,一曰生物进化论,一曰社会主义,是也。法兰西革命以前,欧洲之国家与社会,无不建设于君主与贵族特权之上,视人类之有独立自由人格者,唯少数之君主与贵族而已;其余大多数人民,皆附属于特权者之奴隶,无自由权利之可言也。自千七百八十九年,法兰西拉飞耶特之‘人权宣言’刊布中外,欧罗巴之人心,若梦之觉,若醉之醒,晓然于人权之可贵,群起而抗其君主,仆其贵族,列国宪章,赖以成立。……人类之得以为人,不至永沦奴籍者,非法兰西之赐而谁耶?……法兰西人之嗜平等博爱自由,根于天性,成为风俗也。”陈独秀的早期民主思想,植根于法兰西的人权说和平等博爱自由理想。
五四运动后,陈独秀的思想发生了一个转折,由普遍人权说转向平民主义。他写道:“这回欧洲和会,只讲强权不讲公理,英、法、意、日各国硬用强权拥护他们的伦敦密约,硬把中国的青岛交给日本交换他们的利益,另外还有种种不讲公理的举动,……我们因为山东问题,应该发生对内对外两种彻底的觉悟。由这彻底的觉悟,应该抱定两大宗旨:强力拥护公理。平民征服政府。”“要之,此等觉悟之进程,以系由外交而及内政,由内政而至社会组织者。”
陈独秀走上社会革命之路,用苏俄式的民主取代法兰西式的民主,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当时访问中国的两位西方思想家杜威和罗素的影响。陈独秀在《实行民治的基础》一文中说:“杜威博士分民治主义(民主主义的异译,二者在意义上并无不同――引者注)的原素为四种:(一)政治的民治主义就是用宪法保障权限,用代议制表现民意之类。(二)民权的民治主义就是注重人民的权利: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居住自由之类。(三)社会的民治主义就是平等主义:如打破不平等的阶级,去了不平等的思想,求人格上的平等。(四)生计的民治主义就是铲平不平等的生机,铲平贫富的阶级之类。前两种是关于政治方面的民治主义,后两种是关于社会经济方面的民治主义。……因此我们所主张的民治,是照着杜威博士所举的四种原素,把政治和社会经济两方面的民治主义,当作达到我们目的――社会生活向上――的两大工具。在这两种工具当中,又是应该着重经济社会方面的;我以为关于社会经济的设施,应当占政治的大部分;而且社会经济的问题不解决,政治上的大问题没有一件能解决的,社会经济简直是政治的基础。”这样,他就通过杜威摸索到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再向前走一步,陈独秀就写道:“我承认用革命的手段建设劳动阶级(即生产阶级)的国家,创造那禁止对内对外一切掠夺的政治法律,为现代社会第一要事。”“现在有许多人拿‘德谟克拉西’和‘自由’等口头禅来反对无产的劳动阶级专政,我要问问他们的是:(一)经济制度革命以前,大多数的无产劳动者困苦不自由,是不是合于‘德谟克拉西’?(二)经济制度革命以后,凡劳动的人都得着自由,为什么不合乎‘德谟克拉西’?那班得不着自由底财产家,为什么不去劳动?到了没有了不劳动的财产家,社会上都是无产的劳动者,还有什么专政不专政?”他引用罗素在《中国人到自由之路》里的话说:“中国政治改革,决非几年之后就能形成西方的德谟克拉西。……要到这个程度,最好经过俄国共产党专政的阶段。因为求国民底智识快点普及,发达实业不染资本主义的色彩,俄国式的方法是唯一的道路了。”“罗素这……话,或者是中国政党改造底一个大大的暗示。”由此看来,在陈独秀的心目中,以俄为师并不是抛弃自由人权,而是通向“西方的德谟克拉西”的一个过渡阶梯,也是达到更广泛、更高程度的民主的必由之路。
陈独秀先是以法兰西的普遍人权来对抗君主贵族的封建特权,这时他主要关注的是民主的抽象理念;继而他又以苏俄的大多数无产劳动者的专政来对抗少数不劳动的财产家的自由,这时他侧重的是民主的经济社会层面;在目睹斯大林打着无产阶级专政旗号残酷迫害党内外人士的暴行后,他开始集中考虑民主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范围问题,因而又把目光转向英美式的民主。
在三十年代,陈独秀先是被共产党开除出党,又被国民党逮捕入狱,这使得他有时间潜心研究民主问题,并得出全新的认识。在一九四○年九月《给西流的信》中,他说:我根据苏俄二十年来的经验,沉思熟虑了六七年,始决定了今天的意见。(一)非大众政权固然不能实现大众民主;如果不实现大众民主,则所谓大众政权或无级独裁,必然流为史大林式的极少数人的格柏乌政制。(二)以大众民主代替资产阶级的民主是进步的;以德、俄的独裁代替英、法、美的民主,是退步的。(三)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抽象名词,有它的具体内容,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无产阶级的民主,其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实施的范围有广狭而已。(四)民主之内容固然包含议会制度,而议会制度并不等于民主之全部内容,借排斥议会制度同时便排斥民主,这正是苏俄堕落之最大原因,苏维埃制若没有民主内容,比资产阶级的形式民主议会还不如。(五)民主是自从古代希腊、罗马以至今天、明天、后天,每个时代被压迫的大众反抗少数特权阶层的旗帜,并非仅仅是某一特殊时代历史现象,并非仅仅是过了时的一定时代中资产阶级统治形式。如果说无级民主与资级民主不同,那便是完全不了解民主之基本内容(法院外无捕人杀人权,政府的反对党、派公开存在,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权利等。)(六)近代民主制其实不尽为资产阶级所欢迎,而是几千万民众流血斗争了五六百年才实现的。科学,近代民主制,社会主义,乃是近代人类社会三大天才的发明,至可宝贵;不幸十月革命以来轻率把民主制和资产阶级统治一同推翻,把独裁制抬到天上,把民主骂得比狗屎不如。这种荒谬的观点,随着十月革命的权威,征服了全世界,第一个采用这个观点的便是墨索里尼,第二个便是希特勒,首倡独裁制本土――苏联,更是变本加厉,无恶不为,欧洲五大强国就有三个是独裁。这三个反动堡垒,把现代变成了新的中世纪,他们企图把有思想的人类变成无思想的机器牛马,随着独裁者的鞭子转动,所以目前全世界的一切斗争,必须与推翻这三大反动堡垒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否则任何好听的名词,如无产阶级革命,民族革命,都会无意的在客观上帮助这三大反动堡垒巩固及扩大势力。这封信和其他内容相似的书信和文章被结集为《陈独秀最后论文和书信》,该书的另一版本有胡适的序言,他还把书名改为《陈独秀最后对于民主政治的见解(论文和书信)》。下面尝试对陈独秀的最后见解作一系统的编排和阐释。
一、人类的历史是一部民主的发展史
根据王文元的回忆,早在一九三六年,陈独秀在郑重地研究了民主主义的历史发展后达到了这样一个结论:人类的历史主要乃是一部民主的发展史。民主是社会进步抑或倒退的最可信指标,它本身并不含有阶级性,更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品,社会主义者若在民主头上扣上某某阶级的帽子而加以排拒,则是反动而非进步(类似的说法在八十年代又由胡耀邦再次阐明)。“民主主义乃是人类社会进步之一种动力。”“民主主义是自从人类发生政治组织,以至政治消灭之间,各时代(希腊、罗马、近代以及将来)多数阶级的人民,反抗特权之旗帜。”在《给连根的信》中,陈独秀说:“你们错误的根由,第一,是不懂得资产阶级民主之真实价值(自列托以下均如此),把民主政治当着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方式,是伪善,是欺骗,而不懂得民主政治的真实内容是:法院以外机关无捕人权,无参政权不纳税,非议会通过政府无征税权,政府之反对党有组织言论出版自由,工人有罢工权,农民有耕种土地权,思想宗教自由,等等,这都是大众所需要,也是十三世纪以来大众以鲜血斗争七百余年,才得到今天的所谓‘资产阶级的民主’,这正是俄、意、德所要推翻的;所谓‘无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和资产阶级的民主只是实施的范围广狭不同,并不是在内容上另有一套无产阶级的民主。”
“以大众民主代替资产阶级的民主是进步的;以德、俄的独裁代替英、法、美的民主,是退步的。”它的意思是说,大众民主不能取消“资产阶级的民主”的内容,只能扩大它的实施范围。事实上,本世纪发达国家的民主制度正是沿着这条道路向前发展的:选举权从资产者扩大到普通纳税人再到所有男性公民,从男性公民到不分性别的所有公民,选民年龄不断放宽;从给代议士发薪水到给所有合格的政党和竞选者发补贴,使穷人弱者及其组织能够享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国家控制的新闻媒体公平地向各政党和竞选者提供同等宣传机会,限制有钱人的政治性捐款,防止他们享有不成比例的政治影响力;扩大各级选民公决的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等等。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显然正孕育着民主制度新一轮的发展。不论是“资产阶级的民主”还是“大众民主”,都不会终结民主,只要存在人类社会,就会有政治,也就需要有民主。
二、民主与社会主义是相成的,抛弃民主就是糟蹋社会主义
陈独秀在《我的根本意见》中说:“政治上民主主义和经济上的社会主义,是相成而非相反的东西。民主主义并非和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是不可分离的。无产政党若因反对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遂并民主主义而亦反对之,即令各国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出现了,而没有民主制做官僚制的消毒素,也只是世界上出现了一些史大林式的官僚政权,残暴、贪污、虚伪、欺骗、腐化、堕落,决不能创造甚么社会主义,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样东西,即党的独裁,结果也只能是领袖独裁。任何独裁都和残暴、蒙蔽、欺骗、贪污、腐化的官僚政治是不能分离的。”他在另文中说,自苏俄领导者“中途变节”,“代之以俄国民族利益为中心的政策;各国头脑清醒的人,乃日渐由怀疑而失望,直到现在,人民对于苏联虽然内心还怀有若干希望,而在实际上只得认为它是世界列强之一而已,若要硬说它是社会主义国家,便未免糟蹋社会主义了!”陈独秀对苏联政府所作所为及其性质的认识,比毛泽东超前了二十年,当时不仅中共和中国的托洛茨基派不能接受,连国民党政府也认为有碍对苏邦交而禁其发表。军事委员会战时新闻检查局主任委员拟具第8432号公函,指责陈独秀的文章“内容乖谬,违反抗建国策”,指令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查处检扣”。《大公报》本来要刊载陈独秀的《再论世界大势》,即被禁止,开了一个天窗。
陈独秀尖锐地指出:“如果说史大林的罪恶与无产阶级独裁制无关,即是说史大林的罪恶非由于十月以来苏联制度之违反了民主制之基本内容(这些违反民主的制度,都非创自史大林),而是由于史大林的个人心术特别坏,这完全是唯心派的见解。史大林的一切罪恶,乃是无级独裁制逻辑的发达,试问史大林一切罪恶,哪一样不是凭借着苏联自十月以来秘密的政治警察大权,党外无党,党内无派,不容许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这一大串反民主的独裁制而发生的呢?若不恢复这些民主制,继史大林而起的,谁也不免是一个‘专制魔王’,所以把苏联的一切坏事,都归罪于史大林,而不推源于苏联独裁制之不良,仿佛只要去掉史大林,苏联样样都是好的,这种迷信个人轻视制度的偏见,公平的政治家是不应该有的。苏联二十年的经验,尤其是后十年的苦经验,应该使我们反省。我们若不从制度上寻出缺点,得出教训,只是闭起眼睛反对史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