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琪:保守的自由主义与激进的民主主义」正文
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书我已经看过了好几本。近三、四年来,关心政治的文人们差不多都已把革命的热情从攻克巴士底狱转向了英国的“光荣革命”,而且对激进与保守、革命与渐进的关系也作出了一种可行性上的取舍;还不仅只是可行性上的,也包括着哲学上的,因为源于英美传统的经验主义哲学和分析方法已在人们的观念中明显地占了上风,这也许更合于中国文化的心理结构。
作为这样一种转向的背景材料,除了近百年来的苦难历程使得人们不得不从对革命原则的珍爱转向对物质利益的追逐外,也和旧制度在各项局部改革中所呈现出来的曙光有关。
然而托克维尔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所阐述的却正是这样一个触目惊心的话题:
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与此话题相关,还可以产生如下一些疑问: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为什么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何以减轻人民负担反而更激怒了人民?合法地违法为什么比没有法律时更坏?打倒贵族、驱逐教士作为一种对民主与平等的追求,为什么反倒给自由留下了一道永不愈合的创口?
更多的类比无疑是多余的,那场震惊世界的法国大革命毕竟是二百多年前的事。然而书中却有这样一段话:早在一七八九年大革命前几十年,法国盛行过一种可称之为经济学派或重农学派的主张;作者说。正是这种主张才给我们研究这场大革命的真正本性提供了一个文本,“在他们身上可以找到大革命所有最基本的内容。”(第194页)这些内容是理论探讨,但决不脱离实际,而且是为解决实际问题才设计出来的,所以它比我们今天只能抽象谈论的欧洲大陆哲学更接近于那场大革命的实际进程,其中包括着它的目标、步骤与举措。作者说,当他读摩莱里的《自然法典》时,仿佛就置身于法国大革命之中,而其实,这本书出版于法国大革命前一百年。而且更令人惊奇的地方在于:对整个经济学派或重农学派来说,他们心目中最理想、最美好、最可供世界各国仿效的完美典范恰恰正是当时的中国:“在中国,专制君主不持偏见,一年一度举行亲耕礼,以奖掖有用之术;一切官职均经科举获得;只把哲学作为宗教,把文人奉为贵族。看到这样的国家,他们叹为观止,心驰神往。”(第198页)
当许多人把共产主义作为乌托邦而置之不理时,千万别忘记了这是一种在操作上完全可行的乌托邦。经济学派确实在三百多年前的中国那里看到了一种原则,这就是使国家成为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同时使每个人的权利服从于全体意志,它的内容包括“财产公有制、劳动权利、绝对平等、一切事物的划一、一切个人活动的刻板安排、一切由上级规定的专制制度和公民个性完全并入社会整体”。(第199页)这一切都正如这一学派的创始人魁奈所说,“中央集权制与社会主义的确是同一土壤的产物;他们二者之间的相对关系是栽培的果实与野生幼树的关系。”中央集权指的是强大政府。托克维尔说,只有中央集权才能改变社会形式,当然也只有中央集权才能毁灭社会基础。法国大革命正是借助于中央集权才同时实现这二者,在实现过程中,王权式的中央集权变成了民主专政的中央集权并最后发展为雅各宾式的专政;它在摧毁了旧制度的政治机构和民事机构的同时,也动摇了整个的社会基础,包括法规、风尚、习俗直至语言和上帝本身。一切都如此可怖、如此必然而又如此费解,“人类精神完全失去了常态;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可以攀附,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栖息,革命家们仿佛属于一个陌生的人种,他们的勇敢简直发展到了疯狂;任何新鲜事物他们都习以为常,任何谨小慎微他们都不屑一顾。”(第191页)许多人正是据此才将这场大革命视为魔鬼在世间的显灵,认为“人们无法阻止它,它也绝不会自动停止,它将把人类社会推向最终的彻底崩溃。”(第43页)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仅从观念上来梳理的话,就交织着保守的自由主义与激进的民主主义的关系。
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历来被认为是法国大革命中最激动人心的口号。然而今天回头去看,又会发现这四个口号之间并无内在的同一性,而且自由从本质上说是与民主对立的,正如平等与博爱也根本不在同一层面上一样。它们之间的联系当然有,但也正是种种可在观念上建立起的联系,才使人们误以为可以获得一切,并在获得中不得不以牺牲掉自由和博爱为代价去服从于民主和平等的需要。
当“博爱”被理解为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同情或关心时,托克维尔指正,请记住,哪怕在这种同情与关心中真正包含有想把另一部分人拯救出苦海的善心,也仍然不能排除关心中的蔑视和同情中的轻视:“这不禁使人想起夏特莱夫人的看法;伏尔泰的秘书告诉我们,夏特莱夫人毫不在乎地当着仆人的面更衣,因为她并不确信仆人也是人。”(第216页)夏特莱夫人是伏尔泰的情妇,爱好科学,同情人民,写有大量有关“博爱”的论文。
问题就在于这种不乏轻蔑的同情与关心,再加上早在大革命爆发前十三年就业经国王敕令所废除了的劳役制,还有不断减轻着的负担,包括对取消盐税和军役税的呼吁,所有这一切反而使农民们更意识到了世道的不公平。“从而在他们内心深处燃起贪欲、嫉妒和仇恨。”(第219页)这一切共同导致了法国大革命:同情与关心感动了有教养的阶级,使他们投身革命,同时也点燃了被压迫者的怒火,使他们产生出复仇和改变地位的强烈欲望。于是一个民族中最有教养的阶级用最博爱的呼吁鼓动起了最没有教养的阶级的最残忍的行动。一直被压在社会最下层的农民早已被命运的严峻弄得冷酷无情,他们自身既然能忍受一切,那么也就能使别人也忍受一切。十八世纪的路易十六时代,宗教宽容、领导温和,统治者充满人道甚至仁慈,然而也正是在如此温和的风尚中,爆发的却是一场最不人道的革命。
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时代,法国社会陷于麻木状态,政府因循守旧,毫无创新,城市未作任何努力使居民的生活环境更舒适健康,巴黎之外的区域在经济上陷于全面崩溃之中。正是大革命前三四十年间,社会才出现了内在的震动,民族也才复活过来。这不仅指政府努力促进着公共繁荣,不断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而且指的是整个法国的全面富裕和发展。作者认为“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大革命以前二十年中那样发展迅速。”(第208页)原因有二:一是“一个依旧强大但不再实行专政、到处维持秩序的政府”;二是“一个从上层阶级看已成为欧洲大陆最开明、最自由的民族,在它内部,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发财致富,可保住已取得的财富。”有了这两点,尽管封建权利、国内关税、行会管理、官员腐败依旧,但全社会依然可以结成一体,就像一部机器一样朝着繁荣的目标运转。
但也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虽说人人努力改变环境,是一种使人焦急的追求,引着人们去诅咒过去,并梦想一种与眼前现实相反的情景;如果说二十年前人们对未来还无所期望的话,二十年后则变得无所畏惧,“人们的想象力预先就沉浸在即将到来的闻所未闻的幸福中,这使人对既得利益无动于衷,一心朝着新事物奔去。”(第211页)
二是法国行政当局的种种流弊,特别是财政管理不善的劣迹变得越来越刺目。所有这些流弊是早就存在着的,而且以前要严重得多,但当它与个人的财富有了关系后,也就变成了“千家万户的私人灾难”。所有投机的欲望,发财的热忱和对福利的爱好早已变成了一种意识着的经商活动,而最先发了财的又恰是那些在过去最敌视改革、最蔑视或厌恶法律的特权者;当他们迅速地摇身一变而成为食利者、商人、工业家或批发商,当他们开始呼吁对整个财政系统必须进行彻底革命时,他们自己就已既是债权人,同时也是债务人。作者说,一七八九年,法国国家欠债达到六亿里弗。于是全法国陷于这样一种滑稽而又悲惨的境况之中:
“一方面是一个民族,其中发财欲望每日每时都在膨胀;另一方面是一个政府,它不断刺激这种新热情,又不断从中作梗,点燃了它又把它扑灭,就这样从两方面推促着自己的毁灭。”(第213页)
毁灭自己的什么?也许有人会想到旧制度。一切弊端皆起因于不民主的王权专制,而王权专制所保护的又恰是贵族的特权和教士的等级。宗教成为一种政治制度,教士成为尘世的地主和官吏,成为什一税的征收者,这就是法国大革命的最初措施一定是对教会的攻击的原因。当法国大革命爆发时,旧的贵族制度业已衰落,日益取代贵族统治的是官吏政治。但贵族本身又正是由于其失去了往日的权力而变得不能让人容忍;他们越衰落、危害力越小,激起的仇恨反而越大。由于贵族不再有权力主持公正,执行法律、赈济贫弱,他们自身的特权就只能作为一种近于种姓的遗产存在着,“人们说得有道理:摧毁一部分中世纪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第73页)
如果法国大革命的目标是铲除遗留下来的封建特权并建立一种民主政治的话,那么王权、教会和贵族就会同时成为革命的对象。
作者在该书的“前言”中说,法国大革命爆发时,对平等和自由的热爱共同占据着人们的心灵,“他们不仅想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建立自由的制度;不仅要摧毁各种特权,而且要确认各种权利,使之神圣化;这是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时代,尽管它有各种错误,人们将千秋万代纪念它,而且在长时期内,它还将使所有想腐蚀或奴役别人的那类人不得安眠。”-(当抄下这段话时,脑海里某个被遗忘的角落似乎出现了二十多年前投身于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形象)但也同样是这样一批法国人,由于种种原因而抛弃了他们最初目标中自由的一面,并最后在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更强大、更专制的统治下,“取消了权利的种种主要保障,取消了思想、言论、写作的自由-这些正是一七八九年取得的最珍贵、最崇高的成果-,而它居然还以这个伟大的名义自诩。”
大革命的精神是自由,目标是民主,有如大革命的鼓吹者以博爱为原则,目的却是想使人平等一样,最后的结果就是人民主权名义下的民主专政,也只有这种专政形式才使一切人同时获得了平等-成为拿破仑统治下的平等的仆役。
什么是作者所理解的保守的自由主义?那就是在贵族和教士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高贵的气质和品性,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骄傲,“对自身力量天生的自信,惯于被人特殊看待,使它成为社会躯体上最有抵抗力的部位。它不仅气势雄壮,还以身作则来增强其他阶级的雄壮气质。”(第148页)作者并不赞成种姓意义上的特权,但把这种特权纳入法律的约束与消灭贵族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作者说,“我开始研究旧社会时对教士充满偏见,我结束这一研究时对他们充满敬意。”教士是法国各阶级中最卓越、最开明、最少私人道德、对信仰最为坚定的一个阶层,他们个人身上的缺点与行业组织自身固有的缺点有关,无论是政治组织还是宗教组织,一旦成为一个紧密联合、结构严整的组织时,就势必会本能而盲目地坚持本团体的狭隘利益;但就一种宗教而言,只有基督教才只调整人与上帝的总体关系、调整人与人的一般权利而不顾及法律、习俗的形式与限制,作为一种反抗,这就为精神本身的自由保留下一块圣地。作者认为,人们平时所热望的自由,其实只出于对主子的痛恨,所以自由往往会成为争取民主的口号,而民主又成为争取平等的手段;平等,无论是出自于心灵的博爱,还是对贫富不均的厌恶,最后都只不过促使着人们去发现新的奴役形式,它可以是王权的、皇权的、民主专政的,也可以是普遍的、议会的,托克维尔想提醒人们的,正是那种在民主进程中抹煞个人并实行平等,以及公民投票制度的危险;在这一进程中越激进、越理想化,其危险也就越大。
那么自由到底是什么?作者说,自由的诱惑与魅力,与通过自由所想获得的物质利益毫无关系,它只意味着“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第203页)自由所缺少的,对人的心灵而言,是对自由的爱好;对社会制度而言,只意味着政治自由,这种政治自由的制度有一个最大的好处,这就是能保证那些最厌恶自由、觉得自由不能当饭吃、当钱花的人也不会因他的厌恶而丧失自由。
没有自由的民主社会可能变得富裕、文雅、华丽,甚至辉煌,因其平头百姓举足轻重而显得强大;在那里可以看到私人品德、家庭良父、诚实商人和可尊敬的产业主;甚至还会见到优秀的基督徒,因为他们的祖国不在尘世,而他们宗教的荣耀就是在最腐败的时尚中,在最恶劣的政府下,造就优秀的基督徒:罗马帝国最腐朽的时代就曾充斥着优秀的基督徒;但是我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