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也说农民盼拆迁」正文
一
《新京报》有一篇报道,说南京郊区农民不想种田盼拆迁[1],这篇报道引起很大反响,网上到处转,读者觉得不可思议,不大相信。为什么?因为过去媒体给我们的印象是,农民都不愿被拆迁,他们在政府强拆面前没有抵抗力,农民生存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必须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并一定要限制政府拆迁,等等。现在竟然有报道说农民盼望拆迁,这怎么可能?
最近几年一直在全国农村调研,从我的调查经验来看,《新京报》报道的现象当然存在,不仅存在,而且普遍,不仅普遍,而且完全合理,因为农民盼拆迁只是一个常识。
我在全国农村调研,看到了农民为征地和拆迁,与地方政府对抗的例子,更看到了农民希望自己土地被征和房屋拆迁,从而利益变现的例子。
二
在一些中西部农业型地区调研发现,农民连房子带承包地,所有权利转让出去的价钱甚至还没有建房成本高,比如,十年前花3万元造一栋小楼,现在小楼连同10亩承包地转手,也就值3万元钱。为什么会这样便宜?因为已经离土进城了,房子没人住很快就会烂掉,而要将房子卖出去,除非连承包地一起转让,否则,谁会买这栋房子?来买房子的,往往是从更贫困地区搬来种地的农户,他们也出不起高价买房买地。急于将房子卖出去的进城农民就半卖半送,连房带地的权利都转让了出去。
这是已经进城而急于将不再需要农村住房转让出去的例子。还有人进城却并非已在城市安居,而是在城市务工经商遇到困难,他因此而动了将农村住房和土地抵押转让出去的念头。若有机会真正转让出去,转让收入却不能保证他在城市体面生活,他就不再可以回到农村的家乡去了。即使回去,也只能在村庄空地搭个棚子住,他们因此成为村庄最为边缘的群体。在农村调研中,笔者即遇到过这样的边缘人。
以上两类人都是特殊人群。就一般农民来讲,他们要依靠农业收入来维持家庭生活,他们是最不愿意被拆迁和土地被征收的,因为住房和土地收入对他们至关重要。
问题是,如果拆迁之后可以住上更好的房子,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补偿款可以让他们不劳动就可以获得超过从事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经济收入,则这样的拆迁和土地征收,农民没有理由不愿意。比如以前种10亩田,一年收入一万元,而征收10亩田的补偿可以达到30万元,就是说未来30年不用劳动,每年就可以有1万多元收入,这当然很好。而且,因为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就可以外出务工经商。能不劳而获,为什么还要劳动?而且在南京市郊,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肯定高于3万元,比如笔者2011年元旦在广东番禺榄核镇绿村村调研发现,2007年修建广州南二环和广深港高铁,征收了绿村200亩土地,每亩征地补偿为13万元(另外,每征收100亩给15亩的建设用地指标),目前早已超过15万元,农民当然就不愿再种地而期待土地被征收,住房被拆迁,自己不仅可以获得不出钱的还建房,而且可以大笔现金收入。
三
在番禺榄核镇,土地征收每亩13万的补偿款,一般分为四种用途,一是劳力安置费,主要补偿被征土地承包人的费用,二是村集体福利和再发展资金,按政策规定,这笔钱不能分到村民个人;三是全村村民人人都有的份子钱;四是青苗费。除第二笔钱外,其余三笔都是直接分到村民手中。就是按政策不能分的第三笔钱,最终也很快就被村民套现,因为农民相信“分光吃光、身体健康”。
绿村村或珠三角地区,村民强烈要求将所有土地补偿款尽快量化到人不奇怪,奇怪的是,土地补偿款的大部分(70%)是在全体村民中分配,而土地被占农户仅获得有限的土地补偿款即按土地承包期和土地预期农业收益所给予的所谓劳力安置费。
而之前笔者在辽宁、河南等地农村调研时发现,国家征收农民土地的补偿,几乎都是补给承包地被征收农户,村集体和村里其他村民都不能获得土地补偿费。这里面核心是,土地被占农户是将自己当作土地所有人而非承包人来获取土地收益的,而绿村村或珠三角农村,征收土地的承包人,只是土地的承包人,而村集体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
为什么珠三角农民不要求占有全部土地补偿收益?我想这里面的一个核心是,珠三角农民的期待是,所有土地都会被陆续征收的,自己的承包地先被征收,若自己要求全部的土地补偿收益,则自己就不再可能从以后征收的土地补偿中获益了。既然未来还可以作为村集体成员获取土地征收收益,自己也就没必要一次性全部占有土地补偿收益了。我调查的辽宁和河南农村,因为修建高速公路,只有一次征地机会,错过这村,不再有店,因此,农民就希望以土地所有权人要求所有的土地征地补偿。在辽宁调查时,农民为征地发生的矛盾是,承包地被征农民要求独占土地补偿款,而其他村民强烈要求均分土地补偿款,同时重新调整承包地。承包地未被征收农民的不满是,凭什么承包地正好被征用农户就可以得土地被征收补偿的好处?显然,每个村民都希望沾到土地征收补偿的光。愿意土地被征,急于土地被征,生怕土地不被征收的情况,是很普通的现象,因为征地补偿的收益远高于从事农业的收益,何况农业收益每年得劳动才有收获,而土地征收补偿一次性就可以获得。从变现角度,农民也是希望土地被征收的。
四
广州南二环和广深港高铁不仅占了绿村村的地,而且拆了部分住房。与我们从报道中看到农民住房被拆利益受损,因此不满甚至引发激烈冲突大为不同的是,虽然拆迁过程中,农民与政府拆迁部门为补偿数量有过博弈(甚至十分激烈),但农民显然是愿意自己的住房被拆迁的,因为拆迁所得补偿标准是高的,足以建更好的住房。虽然被拆迁农户可能要求更高的补偿价格,但那只是博弈策略,而不是真不愿拆迁。绿村村副主任梁深明说,全村共拆迁了10户,他的运气最好,因为这10户中除他以外,他叔叔也是拆迁户,且外嫁到邻村的姐姐也刚好被拆迁。这真是比中彩还要难。一栋三层小楼,拆迁补偿约60万元,花40万元即可以在还建宅基地上建一栋标准质量更高的同样三层的小楼。我们调查期间,梁主任的叔叔刚刚搬入新居,梁主任新建三层楼房也已封顶。后来梁主任带我们到顺德看建广州市二环拆迁的补偿,顺德的补偿金额更高,但补偿模式与绿村所在榄核镇不同,即顺德将农民住宅拆迁后,补一套还建楼单元房,再补若干现金,而不再自建。即使顺德,村民也愿意被拆迁,因为拆迁户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五
土地没有被征收时盼征收,真要征收,农民一定不会说自己多么盼望土地被征收,而会说土地对自己多么重要,除了农业收入,还有土地感情、土地价值、土地信仰,等等。农民越是说土地对自己重要,越是强调土地不能被征收,农民被越是可以在土地征收的谈判中占据有利位置,获得更多利益,农民越是表现出土地被征收吃了亏,越是要借土地被征收来要高价,农民就越是可以获取更多的利益。显然,农民在土地征收和拆迁过程中,会采用任何人都会采用的谈判博弈策略,以获取更多利益。这种博弈无关道德,虽然博弈过程中有很多道德的话语。而媒体在报道中,只是听到了作为博弈策略的道德话语,并用强烈道德色彩文字来作报道,却忘记了这种博弈仅仅是利益博弈而已。也就是说,即使农民盼拆迁,也没有人傻到不要价的地步。
六
问题恰恰是,即使农民盼望土地征收,土地征收的结果却并非一定是好事。因为一旦土地利益变现,往往可能产生预料不到的后果,即突然有大把现金后,这大把现金往往会使人不知所措,从而带来严重问题。正如买彩票中大奖者结局大多不好一样,拆迁征地给农民大把现金,这些现金搞不好就会让农民家破人亡。钱多了,预期就提高了,花钱就大手大脚,就乱花,钱花光了,没有收入来源,又无一技之长,土地也没有了。且预期提升后,种地的那点收入也看不上眼了。这时候剩下的唯一理由是国家征地拆迁导致自己家破人亡,陷于困境,因此找国家去、找地方政府去。这就是为什么征地补偿不能全付现金,而应有一部分用于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及留作集体再发展资金的道理。仅仅靠土地变现利息生活,而无一技之长,而不劳动,一个人之所以做人的心气就没有了,骨气就没有了。不能自食其力的后果是堕落,尤其对后代是极为负面的影响。这就是有城中村农民从拆迁中获得上千万的补偿后,不是将这些钱拿去投资,而是靠吃利息,甚至吃喝嫖赌,成了社会中的食利者和寄生虫。
七
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土地主要是农业用地,征收用于建设的土地只是极少部分。只有用于建设的土地才会产生由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所具有的土地级差收益。中国绝大部分农民只能将自己的土地用于农业,而不被允许改变土地用途。他们盼望土地被征收,其实就是盼望可以分享部分土地改变用途所产生的级差收益。遗憾的是,中国绝大多数农民的期盼无法实现,因为中国绝大多数土地只可能农用,18亿亩土地红线在那里。而发达地区或者大中城市郊区的土地被征用时,他们可以分享部分土地用途改变的级差收益。既然可以分享,就希望更多分享。我们因此可以理解作为博弈策略的农民为征地和拆迁而进行的斗争。同时我们更要理解这些斗争中的农民只是可以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农民。
遗憾的是,当前媒体关注的焦点往往只是这些可以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农民,而没有人愿意关心占全国农民绝大多数的无法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沉默大多数,由此误导了社会舆论。
当然,某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拆迁时,故意压低征地拆迁价格,不给农民合理补偿,这样的征地拆迁,农民不会欢迎。
2011年2月17日晚
注释:
[1]段修建:“南京郊区农民不想种地盼拆迁致富”,《新京报》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