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_秋官司寇士师/朝士译文
-
查阅典籍:《周礼》——「周礼·秋官司寇士师/朝士」原文
士师的职责,掌管有关五禁之法,以辅助刑罚[禁止民众为非作歹]:一是有关王宫的禁令,二是有关官府的禁令,三是有关都城的禁令,四是有关[都城外]田野的禁令,五是有关军中的禁令。都摇响木铎宣示于外朝,并书写出来悬挂在各处的闾巷门前。用五戒辅助刑罚[而预先告诫民众],不要使民众[因不知而]犯罪:一是用誓的形式来告诫,用于军旅;二是用诰的形式来告诫,用于会同;三是用禁令的形式来告试;;四是用纠的形式来告诫,用于都城中;五是用宪的形式来告诫,用于采邑。掌管六乡的州、党、族、闾、比的联合,以及民众从军组成什伍的联合,使他们相互亲和、相互托付,以相互配合进行追击外寇和抓捕盗贼的事,以共受刑罚、共享庆赏。掌管[大司寇]官府中的政令,研究[疑难]案件的讼辞,以向司寇提供断案的参考意见,并提供所依据的王国的有关法令。掌管司法官断案的八个方面的成例:一是有关盗取国家机密案件的成例,二是有关叛国作乱案件的成例,三是有关为外国作间谍案件的成例,四是有关违犯王的教令案件的成例,五是有关诈称王命案件的成例,六是有关盗取国家宝藏案件的成例,七是有关结党营私案件的成例,八是有关诬蔑国君或大臣案件的成例。如果国家发生大灾荒,就用荒年减损之法来处理有关事宜:命令灾区移民,运输财物救灾,加强纠察守备[以防盗贼],减缓刑罚。凡因财物诉讼的,依据契约、合同来裁决。如果祭祀亡国的社稷,就充当尸[以代神受祭]。王闲暇时出入[宫门或国都],就为王做前导并清除行人。祭五帝时,就浇水供尸和王盥手,并负责给镬添水。凡举行衅礼,就奉进犬牲[以便取其血]。诸侯作为王的宾客[而接受王的款待时],就率领下属在王宫中禁止闲人通行。有大丧时也这样做。有大规模军事行动时,率领下属严禁违反军令者,以及干扰行伍军阵者,而对这种人加以诛杀。[夏历]年终,就命令下属统计整理所审理案件的簿书[以备考核]。[夏历]正月,率领下属在国都及郊野悬挂禁令。
乡土掌理[六乡以及]国都中(的诉讼],各掌所属乡的人民数并对乡民加以纠察和禁戒,受理他们的诉讼,审察他们的讼辞,辨别罪状的轻重,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过十天再在外朝对案件加以审断。大司寇主持审断,在外朝对重案、轻案作出判决。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以参议判决。案件判决后,士师接受判决书[加以保存]。[由乡土]挑选合适的日期施刑或诛杀,(杀后]陈尸三日。如果[王]有想要赦免的罪犯,王就在大司寇主持外朝审断的日期前往参预议罪。如果有大祭祀、大丧事、大的军事行动,以及迎送来朝诸侯等事,各自掌管所属乡的禁令,率领下属站在道路两边禁止闲人通行。三公如有国事[外出],就为他们做前导并清除行人。三公有丧事时也这样做。凡王国有大事时,就负责诛杀违犯禁令的人。
遂土掌理[六遂以及]四郊[的诉讼],各掌所属遂的人民数,并纠察他们遵守戒令的情况,受理他们的诉讼,审察他们的讼辞,辨别案情的轻重,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过二十天再在外朝对案件加以审断。大司寇主持审断,在外朝对重案、轻案作出判决,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以参议判决。案件判决后,士师接受判决书[加以保存]。[由遂士]挑选合适的日期就国郊施刑或诛杀,[杀后]各在本遂陈尸三日。如果[王]有想要赦免的罪犯,王就命三公在大司寇主持外朝审断的日期前往参预议罪。如果王国有大事要聚集[六遂的]民众,就各掌有关本遂民众的禁令,率领下属禁止闲人通行。六卿如果有国事[而来到遂地],就为他们做前导并清除路上的行人。六卿有丧事时也这样做。凡郊地有大事,就诛杀那些违犯命令的人。
县士掌理野地[公邑的诉讼],各掌所属公邑的人民数,并纠察他们遵守戒令的情况,而受理他们的诉讼,审察他们的讼辞,辨别案情的轻重,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过三十天再在外朝对案件加以审断。大司寇主持审断,在外朝对重案、轻案作出判决,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以参议判决。案件判决后,士师接受判决书[加以保存],[由县士]挑选合适的日期施刑或诛杀,各就本公邑行刑,[杀后]陈尸三日。如果[王]想要赦免某罪犯,王就命六卿在大司寇主持外朝审断的日期前往参预议罪。如果王国有大规模劳役要聚集[公邑]民众,就各掌有关本公邑民众的禁令。如果大夫有国事[而来到公邑],就为他们做前导并清除路上的行人。大夫有丧事时也这样做。凡野地有大事,就诛杀违犯命令的人。
方土掌理采邑[的诉讼],听察他们的讼辞,区别死罪或施刑之罪而写出判决意见,过三个月而后把案件上报王朝。大司寇在外朝审理方士的评断意见,掌诉讼和掌刑法的官员们都在场,各自提出法律依据以参议判决。案件判决后,士师接受判决书[加以保存],[而由方士]记暴所判的罪刑以及参与审判案件的官吏。凡都家因有大事聚集民众,就各掌有关本方民众的禁令。 按四季贯彻施行县法,到了[夏历]年终就检查县法的执行情况,而[对采邑的官吏]进行奖惩。凡都士、家士所上报的有疑难的案件,就负责初审[而后上报大司寇]。
讶士掌理四方诸侯的诉讼,向诸侯国解释刑法条文议及制定刑法的本意。凡四方诸侯国有疑难案件或问题需向士师请示的,都先见讶士[由讶士通报士师]。四方诸侯如果发生君臣淫乱、上下相虐之类的案件,就前往审断。王国有宾客,就与小行人一起迎送。宾客入王都,就为宾客做前导并清除行人。在野地也这样做。宾客居住馆舍,就率领下属[在周围]禁止行人通行。诛杀侵暴宾客的人。宾客出入(王朝]就做前导,有事询问或提出请求就帮助转达。凡王国有大事聚集民众,就宣读誓辞和禁令。
朝士负责建立王国的外朝之法。左边种有九棵棘树,是孤、卿、大夫的朝位,群士的朝位在他们后边。右边种有九棵棘树,是公、侯、伯、子、男的朝位,群吏的朝位在他们后边。前边种有三棵槐树,是三公的朝位,州长与民众[代表]的朝位在他们后边。[朝门]左边设置嘉石,用以使不良之民改过向善。[朝门]右边设置肺石,用以使穷苦无告之民的冤辞能够上达。率领下属在外朝巡行,拿着鞭子呼喊着清除行人。禁止[在朝]而不肃敬、擅离朝位,以及招聚交谈的人。
凡拾得财物、[捕获]逃亡的奴婢和牲畜,送交外朝,报告朝士,过十天[无人认领]而加以没收:大物归公,小物归拾得的民众私人所有。凡司法官受理诉讼有日期规定:都城中十天,城郊二十天,野地三十天,诸侯国一年。在期限之内就受理,在期限之外就不受理。凡有债务纠纷,有借赁契劲而诉讼就受理。凡民众有收购或抛售货物的,命他们按照国家规定的赢利法经营,违反命令的处以刑罚。凡接受[已故债主的]嘱托而收债的,[如果负债人拒不偿还而发生诉讼],通过与受委托人居处相近的人[证明他确实接受过债主的委托],而后受理他们的诉讼。凡盗贼攻略杀害乡遂、公邑以及平民人家,杀死这些盗贼无罪。凡报仇的人,[事先]书面报告司法官,杀死仇人无罪。如果国家有大灾荒、瘟疫或军事行动,就命令诸侯国、采邑、公邑考虑减缓刑罚[和经费开支]。
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皆以木铎徇之于朝,书而县于门闾。以五戒先后刑罚,毋使罪丽于民:一曰誓,用之于军旅;二曰诰,用之于会同;三曰禁,用诸田役;四曰纠,用诸国中;五曰宪,用诸都鄙。掌乡合州党族闾比之联,与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罚庆赏。掌官中之政令,察狱讼之辞,以诏司寇断狱弊讼,致邦令。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曰犯邦令,五曰挢邦令,六曰为邦盗,七曰为邦朋,八曰为邦诬。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令,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王燕出入,则前驱而辟。祀五帝,则沃尸及五盥,洎镬水。凡刉珥,则奉犬牲。诸侯为宾,则帅其属而跸于王宫。大丧,亦如之。大师帅其属而禁逆军旅者,与犯师禁者而戮之。岁终,则令正要会。正岁,帅其属而宪禁令于国及郊野。
乡士掌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会其期。大祭祀、大丧纪、大军旅、大宾客,则各掌其乡之禁令,帅其属夹道而跸。三公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凡国有大事,则戮其犯命者。 遂士掌四郊,各掌其遂之民数而纠其戒命,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二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就郊而刑杀,各於其遂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令三公会其期。若邦有大事聚众庶,则各掌其遂之禁令,帅其属而跸。六卿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凡郊有大事,则戮其犯命者。
县士掌野,各掌其县之民数,纠其戒令而听其狱讼,察其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旬而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断其狱,弊其讼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各就其县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命六卿会其期。若邦有大役聚众庶,则各掌其县之禁令。若大夫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其丧亦如之。凡野有大事,则戮其犯命者。
方士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狱讼于国,司寇听其成于朝,群士、司刑皆在,各丽其法,以议狱讼。狱讼成,士师受中,书其刑杀之成,与其听狱讼者。凡都家之大事聚众庶,则各掌其方之禁令,以时修其县法。若岁终,则省之而诛赏焉,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则主之。 讶士掌四方之狱讼,论罪刑于邦国。凡四方之有治於士者造焉,四方有乱狱,则往而成之。邦有宾客,则与行人送逆之。入于国,则为之前驱而辟。野亦如之。居馆,则帅其属而为之跸,诛戮暴客者。客出入则道之。有治则赞之。凡邦之大事聚従庶,则读其誓禁。
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左嘉石,平罢民焉。右肺石,达穷民焉。帅其属而以鞭呼趋且辟。禁慢朝、错立、族谈者。凡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凡士之治有期日,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之治听,期外不听。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凡民同货财者,令以国法行之。犯令者,刑罚之。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若邦凶荒、札丧、寇戎之故,则令邦国、都家、县鄙虑刑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古诗文赏析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http://sw.zjjr.com/wenzhang/7292.html
古文典籍
- 「诗经」
- 「论语」
- 「史记」
- 「周易」
- 「易传」
- 「左传」
- 「大学」
- 「中庸」
- 「尚书」
- 「礼记」
- 「周礼」
- 「孟子」
- 「老子」
- 「吴子」
- 「荀子」
- 「庄子」
- 「墨子」
- 「管子」
- 「列子」
- 「宋书」
- 「汉书」
- 「晋书」
- 「素书」
- 「仪礼」
- 「周书」
- 「梁书」
- 「隋书」
- 「陈书」
- 「魏书」
- 「孝经」
- 「将苑」
- 「南齐书」
- 「北齐书」
- 「新唐书」
- 「后汉书」
- 「南史」
- 「司马法」
- 「水经注」
- 「商君书」
- 「尉缭子」
- 「北史」
- 「逸周书」
- 「旧唐书」
- 「三字经」
- 「淮南子」
- 「六韬」
- 「鬼谷子」
- 「三国志」
- 「千字文」
- 「伤寒论」
- 「反经」
- 「百家姓」
- 「菜根谭」
- 「弟子规」
- 「金刚经」
- 「论衡」
- 「韩非子」
- 「山海经」
- 「战国策」
- 「地藏经」
- 「冰鉴」
- 「围炉夜话」
- 「六祖坛经」
- 「睡虎地秦墓竹简」
- 「资治通鉴」
- 「续资治通鉴」
- 「梦溪笔谈」
- 「旧五代史」
- 「文昌孝经」
- 「四十二章经」
- 「吕氏春秋」
- 「了凡四训」
- 「三十六计」
- 「徐霞客游记」
- 「黄帝内经」
- 「黄帝四经」
- 「孙子兵法」
- 「孙膑兵法」
- 「本草纲目」
- 「孔子家语」
- 「世说新语」
- 「贞观政要」
- 「颜氏家训」
- 「容斋随笔」
- 「文心雕龙」
- 「农桑辑要」
- 「搜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