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_列传卷五部分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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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典籍:《北史》——「北史·列传卷五」原文
元昂的弟弟仲景,性格严肃刚直。孝庄帝时,兼任御史中尉,京城中对他肃然起敬。每次到台阁,总是用赤牛驾车,当时人称他为“赤牛中尉”。太昌(532)初年,任河南尹,执法无私。当时吏部尚书樊子鹄的部属横行霸道,还常常当盗贼。元仲景秘密地全都逮捕了他们,立即处决。于是那些豪门权贵心惊胆战。孝武帝将要进关时,任命仲景为中军大都督,留守京城。齐神武帝将要进入洛阳时,仲景抛下妻子,追赶车驾前至长安,仍任尚书右仆射,封为顺阳王。
元仲景和妻子离散之后,便娶了原尔朱天光的妻子也列氏。也列氏原是歌妓,长得很美,元仲景很器重她。过了几年,他的前妻叔袁纥氏从洛阳走小道来到长安。也列氏便移居另外的住宅。过了许久,仲景仍和她有奸情。事情败露之后,皇帝下诏让仲景杀掉她。元仲景对她的感情却愈加深厚,便杀了一个女婢,将尸体盖严厚葬以替代也列氏。将也列氏转移到秘密的地方,没有人知道其中有诈。元仲景有三个儿子,名叫元济、元钟、元奉,都是叔袁纥氏所生的,因都是皇族,早就当了大官。元仲景因为也列氏还活着,害怕妻子泄漏消息,就想杀死叔袁纥氏。叔袁纥氏预先察觉了,便又想暗中害死也列氏。也列氏对身边的奴婢说:“如果叔袁纥氏杀死我,一定把我扔到厕所里去;我不如先向丞相告状,希望能够不死。如果他不处治首要罪人,至少还能把我埋到好地方,你去替我告他。”她的奴仆果然向周文帝告了状。周文帝依照奏状,下诏打了元仲景一百下,罢免他右仆射的职务,保留王爵回家。也列氏因为自己去告了状也被元仲景赶出。可是,元仲景仍然去找她私通。又有人来告状,下诏重打元仲景一百,交付宗正处罚,官爵全部免去。但元仲景还是和她继续私通。后来周文帝因为元仲景在各供职的任上都有很好的名声,况且当年又策杖西行,追赶车驾,便下诏恢复了他的官爵。也列氏和叔袁纥氏便同居一处了。大统五年(539),任幽州刺史。因幽州多次发生内乱,元仲景被赐死于幽州。
元仲景的弟弟元暹,字叔照。孝庄帝初年,被任命为南兖州刺史。他在州任职期间,十分残暴凶狠,经常杀人。元颢进入洛阳时,元暹据守本州,不肯屈从。庄帝回宫后,封他为汝阳王,累迁至秦州刺史。以前秦州人多次翻来覆去叛乱,元暹把他们都杀掉,留存下来的人不过原来的十分之一二。普泰元年(531),任凉州刺史,贪婪残忍至极。他想夺府中人和经商胡人中富有者的财物,便假传一道命令,诳骗那些富豪们,说是准备给他们奖赏。那些人去后,他全部屠杀光,所有家财人口,全部没收归他自己所有。孝静帝时,任侍中、录尚书事。死后,赠封为太师、录尚书事。他的儿子元冲袭封爵。元冲没有儿子,封国废除。
太兴的弟弟元遥,字太原,有器度和声望。他任左将军跟从孝文帝南征,被赐爵为饶阳男。宣武帝初年,他生母去世,便上表请求免职。下诏让他用其他办法表示尊敬。不许解职。明帝初年,经屡次升迁任左光禄大夫,仍带领护军。
当时冀州有位僧人叫法庆的能用妖幻之术,他以此劝说渤海人李归伯跟从他。李归伯全家都听从了他。于是,招募率领乡人,推举法庆当头领。法庆就封李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他自称为大乘。下令杀死一个人就可以当一住菩萨,杀十个人就可以当十住菩萨。又配了一种狂药,让人吃过以后,父子兄弟之间相互不认识,全以杀人作为日常事务。刺史萧宝夤派遣兼长史崔伯..前去讨伐,在煮枣城打了败仗,崔伯..战死。这些凶残之徒越加气盛,在各地毁灭寺院,杀戮僧人尼姑,烧焚佛经佛像。并说:“新佛出世,除去妖魔。”皇帝下诏派元遥为使持节、都督北征诸军事,打败了他们。活捉了法庆和他的妻子尼姑惠晖等人,将法庆斩首,首级传送京都。后来又捉住了李归伯,把他斩于都市中。
起初,元遥的那些大功服的兄弟们都是景穆帝的孙子,到明帝时本服已经绝服了,所以将元遥等人皇室宗族的属籍除去。元遥上表说:
“我私下听说,圣人在其南面而坐,听理天下大事时,其中有不可改变的东西,那就是尊和亲了。四世之后,缌服已除,五世以后仅用袒免之礼,六世以后亲属关系就断了。从此以后,仍同在一姓没有区别,停其食禄没有特殊照顾。又《律》中所说的议亲,不仅指当世的属亲,向来也指先帝的五世亲属。我认真考虑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帝室宗亲,坚重根基。先皇所以改变原来的规定,重新制定新办法,是因为太和末年,正有意于用兵吴、蜀,筹措经费,所以事先深加计虑,减少和削割的起因,也是从当时情况出发暂时制定的。况且临淮王提开始分开属籍的时候,高祖赐给帛三千匹,以表示分离是很重大的事情;乐良王长命也赐给二千匹缣,以此留存亲眷之情。这也都是先朝尽力克制存念,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古人说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其原因在于辅助的人众多。我内心并不是想硬和皇上攀亲,以求好处,只是感伤于大宗族一分,则天子属籍只剩下不过十多人而已。在汉代,诸王的儿子,不论多少,都是列土而封的,称之为侯。到了魏晋,无不广赐土地,称之为公。这是因为怕宗族不坚固,骨肉感情疏远啊!
“我与皇上虽然相距五世之远,在先帝时仍是皇帝的亲孙子。高祖所以规定给予封国秩禄赋税,又赐给衣食,而皇后亲族只给田赋,不给衣食,目的是要区别内外,划定异同。如今各先帝宗庙之情,铭记在心,念念不忘,而分道之悲,突然降临。各受封的人,应从皇帝身死之日算起,三年服终,然后更改除籍。如今朝廷仍在服丧期间,便实行这一办法,实在心中不安。”
下诏将奏书交尚书省广加审议后将意见上表朝廷。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都上奏,赞同元遥表章的看法,灵太后不肯听从。死后,谥为“宣公”。
元弼是济阴王元郁的长子,字邕明。他为人刚毅正直,有文学才能,任中散大夫。他因为是嫡长子,应当承袭祖先的封爵。可是因他的叔父尚书仆射元丽受到于氏的亲近和宠信,便夺了元弼的王爵,硬封给元丽同母的哥哥的儿子元诞。元弼因此而断绝世事,托称有病回家。宣武帝征召他任侍中,元弼上表力辞。他到了嵩山,以洞穴为住室,身穿布衣,吃着简朴的饭菜,直到去世。建义元年(528),元弼的儿子晖业上诉朝廷,恢复了王爵。永安三年(530),追赠元弼为尚书令、司徒公,谥号为“文献”。起初,元弼曾经梦见有人对他说“:你自身得不到世传的封爵,继承祖先爵位的,是你的长子绍远。”元弼醒来后,便告诉晖业,最终果然和梦中所说的一样。
晖业年轻时凶狠而品行不端,经常和盗贼私通。长大以后改变了节操,涉猎诸子史书,也很能写诗文,为人慷慨有节操。历任司空、太尉,加特进,领中书监,录尚书事。齐文襄帝曾经问他:“近来读什么书?”回答说:“常寻伊尹、霍光之传,不读曹操、司马之书。”元晖业因为时世逐渐衰败了,不再有可能恢复,所以只管每天吃喝不停,一天三次吃羊肉,三天吃一只牛犊。他又曾经写一首诗“:昔居正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郁纵横。”北齐初年,被降封为美阳县公,开府仪同三司、特进。
元晖业在晋阳时,不和其他人交往,平时很空闲,他便撰写了魏国藩王的家世,名为《辨宗录》四十卷,刊行于世。由于他地位和声望都很高,更兼性情与众不同,因此常常受到怀疑和猜忌。
天保二年(551),他跟从皇帝到达晋阳,在宫门外大骂元韶说:“你还不如一个老女人,背着国玺送给别人,为什么不打碎它!我说出这话,自知马上就要死去,可是,你又能多活几天?”文宣帝知道后便杀了他,同时被斩的还有临淮公孝友。孝友在临受刑时,惊慌失措,而晖业却神色自若。文宣帝又让人凿开冰,把晖业的尸体沉入河中。
元郁的弟弟元偃,任太中大夫。元偃的儿子元诞,字昙首。起初,元诞的伯父元郁因贪污被赐死,除去王爵。皇帝下诏说,由于元诞是元偃正妻所生的儿子,立为嫡孙,继承王爵。累迁至齐州刺史。元诞在齐州贪婪残暴,百姓们都将他视为祸患。牛马骡驴,他无不强夺,他家里的奴隶们,也都强娶平民的妇女来当妻子。有位和尚替元诞采药,回来见元诞时,元诞问他外面人有些什么议论。回答说“:只听老百姓都在说王爷贪婪,希望你早些被换走。”元诞说:“齐州人有七万家,我到这里以后,一家才拿不到三十钱,怎么能说我贪婪?”后来被御史中尉元纂所弹劾,因正好遇到大赦而免受处分。死后,谥为“静王”。
元泛的弟弟修义,字寿安,很有文才。开始时由士人逐步迁升至齐州刺史。因原齐州刺史不断死去,元修义便几次上表推辞,皇帝下诏不许,让他可以随意另建州衙。元修义便把州衙移到东城。他为政宽和。后又改任秦州刺史。明帝初年,曾上表朝廷陈述庶人禧和庶人愉等人的情况,请求宽恕他们的罪责,赐葬于陵园之地。灵太后下诏说“:收葬的恩典,应当由朝廷的旨意决定,地方官员怎么可以越职干预这种事情?”
他在州里受许多贿赂。累迁至吏部尚书。他到吏部选用官员,一味接受贿赂,授给官职的大小,都有固定的价格。当时有位中散大夫叫高居的,朝廷已有意让他优先补用。这时上党郡缺郡守,高居请求授给他。可是,元修义私下已把这个职务答应给别人了,所以压住高居,不让他得到。高居大声喊叫起来,出言不逊。元修义让左右的人去拉他。高居对着众人呼天叫地骂贼。有人问他:“青天白日,又在公堂之上,哪里有贼?”高居指着元修义说:“这位高坐公堂的人,违抗天子的明诏,送给他东西多的就能当官,在京城公然劫掠,难道他不是大贼吗?”元修义被骂得变了脸色。高居骂不绝口地走出门去。后来,高居想要拦住皇帝车驾告元修义的罪状,被左仆射萧宝夤劝阻以后才算停止。
二秦地反叛时,朝廷任命元修义代兼尚书右仆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管辖各军。元修义特别爱喝酒,每次一喝就连日不断,因而得了风病,成天昏头昏脑的。他虽然到了长安,却没有干出什么好事。元志失败阵亡后,贼兵已东至黑水,朝廷另派萧宝夤征讨,任命元修义为雍州刺史。元修义死在雍州,追赠为司空,谥为“文”。
元文都是元则的儿子。他性情耿直,在北周时任右侍上士。隋开皇初年,被任命为内史舍人。炀帝即位后,屡迁至御史大夫,因事而被免职。不久,又被任命为太府卿,在当时很有声誉。大业十二年(616),炀帝前往江都,下诏让文都和段达、皇甫无逸、韦津等人同任东都留守。炀帝驾崩时,文都和段达、韦津等共同拥戴越王侗当皇帝。越王侗任命文都为内史令、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左骁卫大将军、摄右翊卫将军、鲁国公。
不久宇文化及立秦王浩为帝,领兵到达彭城,各地纷纷响应。文都便劝越王侗派使者和李密交通。李密便请求投降,于是,授给李密官爵,以礼接待使者,十分隆重。王世充知道后很不高兴,文都听说后,便暗暗定下杀王世充的计策。越王侗又委任文都为御史大夫,因王世充坚决反对而作罢。卢楚劝文都赶快杀了王世充,文都便带奏书进殿。有人把这件事报告王世充,王世充奔回含嘉城。到夜间,王世充发难,攻进了东太阳门,在紫微观下拜见越王侗,说:“请斩文都,归罪于司寇。”越王侗见王世充兵势兴盛,便派他所任命的将军黄桃树将文都抓出去。文都望着越王侗说“:臣下今晨亡故,陛下也当在晚间及难。”越王侗大哭让人把他带走,身边的人无不十分同情与怜悯,默默无言。当走到兴教门时,王世充传令左右人员用乱刀斩了他,他的几个儿子也同时被害。
元雅的弟弟元褒,字孝整,从小就有大人的气量。十岁时成为孤儿,被几位哥哥所喜爱并加以抚养。他善于侍奉哥哥们。几个哥哥在商议准备分家的事情,元褒哭泣着劝说,但他们没有听从。他家一向豪富,有许多金钱,而元褒一无所取,空身而出。在北周为官,任开府、北平县公、赵州刺史。跟从韦孝宽讨平尉迟迥,因功而被拜封柱国,晋封为河间郡公。
隋开皇年间,被任命为原州总管。有个商人被贼劫掠,这个人怀疑是跟他住在一起的人干的事,并将他抓了起来。元褒觉察到这个人神情冤枉而且言辞理直气壮,便将他放了。那个商人就到京城告元褒收了人家的钱把贼放走了。隋文帝派人深究这件事。使者根据状文中所列罪状审理并责问元褒为什么贪受金钱而放纵贼人。元褒引咎自责没有其他话说,使者让元褒和他一起到京城去,于是他坐罪而免官。不久,那个强盗在其他地方被捕,这件事才弄清楚。皇帝问元褒“:你为什么要自我诬认罪责呢?”元褒说“:臣下受命管理一州,不能平息盗贼,这是臣下罪责之一;百姓被人所诽谤,我没有交付执法机关处理,当即把他放走,这是臣下的罪责之二;没有查到贼人的形迹,以至于被人们所怀疑,这是臣下的罪责之三。臣有三罪,怎能逃脱责任!臣下如果不说自己受了贿赂,使者肯定要继续穷追不舍,这样一些无辜善良的人就将横受监狱之灾,也就将加重臣下的罪状,因此自我诬认了。”皇帝十分惊异并感叹不已,称赞元褒是位长者。
炀帝即位后,被任命为齐郡太守。在辽东战役中,郡官督事们前后络绎不绝。有位西曹掾应当服役,他假称有病,元褒令人责打了他。这个人大声喊叫说“:我将到皇帝的行宫去,准备控告你。”元褒大怒,让人打了他一百多下,几天后,这个人死去了。他因此而被免去官职,死在自己家里。
广平王洛侯,是和平二年(461)所封的。死后谥为“殇”。他没有儿子,后来以阳平幽王的第五个儿子匡作为他的后嗣。
元匡字建扶,性情刚直,有气节。孝文帝很器重他,并说:“叔父以后必定能够成为社稷的表率,匡辅帝室。今可改名为匡,以终成其美。”宣武帝即位后,屡迁至给事黄门侍郎。茹皓这时正为皇帝所宠爱,百官们都有些害怕他。有一次,皇帝从陵园归来,诏令元匡作为陪乘,又让茹皓上车。茹皓提起衣裳正准备登车,元匡向皇帝进谏,皇帝便推着茹皓让他下去,茹皓恼恨元匡,脸气得变了色。当时人们都赞美他的忠直胆量。宣武帝亲理朝政后,任命元匡为肆州刺史。元匡既然得罪了茹皓,担心受到他的暗算,便特别注意自我的修行,很有声名和政绩。改任恒州刺史。又征召他回朝担任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元匡上奏说,亲王和始封的藩王、二代藩王的妻子,都有王妃的封号,而三代藩王以下,都称为妻。上不能同称为王妃名号,下还比不上五品以上官员妻子有命妇的称号,私下以为不妥。皇帝下诏说:“丈夫贵于朝,妻子荣于室。妇女没有固定的称号,升迁都是随从她们的丈夫。三代藩王既然是王的封号,妃子的名号也应当相同。妻者,齐也,理应与己齐一,可以跟王妃同例。”从此,三代藩王妻子的名号才算确定下来。后来,元匡被任命为度支尚书。元匡援引乐陵、章武的例子,上表请求袭广平王洛侯的爵位。皇帝下诏交付尚书议定。尚书上奏说应当同意他袭封王号,以表示朝廷兴灭国、继绝世的意图。
当时,宣武帝把政事委托给高肇处置,皇家宗亲们都害怕高肇,只有元匡敢于和高肇相抗衡。他先让人制作了一具棺材,放在厅堂上,打算要抬着棺材进宫,论奏高肇的罪恶,自杀以劝谏。高肇知道以后很讨厌他。后来,元匡因为和太常卿刘芳争论有关权量的大小,进而和高肇发生争吵。御史中尉王显上奏说“:元匡诬告和毁坏宰相的声誉,诽谤时政,阻碍和干扰皇帝正常的听言,是不敬之至。请求将高肇、元匡都囚禁在尚书省,追究事情的根源,然后交给廷尉定罪。”皇帝下诏同意了奏请。有关方面上奏,说元匡诬告高肇,判处元匡死刑。宣武帝赦免了元匡的死刑,降职为光禄大夫,同时兼任宗正卿。
后出任兖州刺史。元匡临出发时,皇帝在东堂召见他,加以安慰和勉励。元匡又提出测量金石乐器的事情,是国家的重大经典问题,自己虽被南台御史弹劾,但以后应仍允许复议,如果重议的时候,请求允许他暂赴朝廷。皇帝说:“刘芳学问高深于时,深明典故。他所依据的,是和先朝尺寸相符,你的意见怎么能说是符合先朝的原意呢?你所坚持的不合经典,以后复议的时候,何必再回京都呢?”
明帝初,入朝任御史中尉。元匡严加弹劾,开始奏告于忠,接着又弹劾高聪等,请求罢免他们的官职,灵太后都不听。由于灵太后未能听从元匡的纠察除恶之心,同时又担心元匡有其他的辩解之辞,便打算通过嘉奖来安抚他,于是加封他为安南将军,后来又加封镇东将军称号。
元匡多次请求改变权衡的规定,于是下诏说:“谨于权衡的审定,是自古以来的重要典章;确定法制和改革历法,是历代的优良传统。元匡是宗室贤明之士,留心研究时久,可让再次聚合儒者贤士,因时加以检验决断,务必使权衡适中,没有差错。”又下诏说:“已故的广平殇王洛侯是恭宗的后代,盛年去世,国除祀废。元匡亲如其子,私下过继年数已久,应当正式予以确定,永如磐石,可特准袭封王爵,封为东平郡王。”元匡所制定的尺度器物造成之后,请求集合朝臣议定是否准确。朝廷下诏让交付门下、尚书、三府、九卿议定上奏。太师、高阳王雍等人商议后,认为“晋朝中书监荀勖所造的尺度,和高祖所制定的尺度,毫厘大致相同。侍中崔光曾经获得古时的象牙尺,当时也打算作为标准下令施用。但孝文皇帝德高于以前的帝王,睿智明察秋毫,他所确定的是不可改变的法式,因而事已难于更改。我们经过商议,请求朝廷停止元匡的建议,永远遵从于先皇的定制。”朝廷下诏听从。
元匡每次有所上奏请求时,尚书令、任城王澄经常加以驳回。元匡性格刚直,气量狭隘,心中便愤愤不平。他过去所建造的棺材,仍然放在佛寺里,于是便想再照过去的办法,和任城王澄相互攻击。澄也已经知道这件事。后来元澄准备上朝时,遇见了元匡,手下的随从们相互殴斗,朝廷内外,都十分惊讶。任城王澄于是上奏元匡的罪状三十多条,廷尉判处元匡死刑。朝廷下诏,依照八议减刑的规定,特别予以宽赦,削去爵位,罢免官职。三公郎中辛雄上奏为他辩护,后来特地任命他为平州刺史,又改任青州刺史。不久又任关右都督、兼尚书行台。因病而回到京城。孝昌初年死去,谥为“文贞”。后来又追赠恢复本来的爵位,改封为济南王。
元匡的第四个儿子元献袭封,去世后由儿子祖育袭封。武定初年,坠马而死。他的儿子勒叉袭封。齐受禅,王爵依例下降。
景穆十二王上
景穆皇帝十四男:恭皇后生文成皇帝;袁椒房生阳平幽王新成;尉椒房生京兆 康王子推、济阴王小新成;阳椒房生汝阴灵王天赐;乐良厉王万寿、广平殇王洛侯 母并阙。孟椒房生任城康王云;刘椒房生南安惠王桢、城阳康王长寿。慕容椒房生 章武敬王太洛;尉椒房生乐陵康王胡兒;孟椒房生安定靖王休。赵王深早薨,无传, 母阙。魏旧太子后庭未有位号,文成即位,景穆宫人有子者,并号为椒房。
阳平王新成,太安三年封,后为内都大官。薨,谥曰幽。
长子安寿袭爵,孝文后赐名颐。累迁怀朔镇大将。都督三道诸军事北讨,诏征 赴京,勖以战伐之事。对曰:“当仰杖庙算,使呼韩同渭桥之礼。”帝叹曰:“壮 哉王言,朕所望也。”未发,遭母忧,诏遣侍臣以金革敦喻,既殡而发。与陆睿集 三道诸将议军途所诣。于是中道出黑山,东道趣士卢河,西道向侯延河。军过大碛, 大破蠕蠕。颐入朝,诏曰:“王之前言,果不虚也。”后除朔州刺史。及恆州刺史 穆泰谋反,遣使推颐为主,颐密以状闻。泰等伏诛,帝甚嘉之。宣武景明元年,薨 于青州刺史,谥曰庄王。传国至孙宗胤。明帝时,坐杀叔父赐死,爵除。
颐弟衍,字安乐,赐爵广陵侯,位梁州刺史。表请假王,以崇威重。诏曰: “可谓无厌求也,所请不合。”转徐州刺史。至州病重,帝敕徐成伯乘传疗疾。差, 成伯还。帝曰:“卿定名医。”赉绢三千疋。成伯辞,请受一千。帝曰:“《诗》 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以是而言,岂惟三千疋乎?”其为帝所重如此。后 所生母雷氏卒,表请解州。诏曰:“先君余尊之所厌,《礼》之明文。季末陵迟, 斯典或废。侯既亲王之子,宜从余尊之义,便可大功。”后卒于雍州刺史,谥曰康 侯。
衍性清慎,所在廉洁,又不营产业,历牧四州,皆有称绩,亡日无敛尸具。
子暢,字叔暢,从孝武帝入关,拜鸿胪,封博陵王。大统三年东讨,没于阵。
子敏,嗜酒多费,家为之贫。其婿柱国乙弗贵、大将军大利稽祐家赀皆千万, 每营给之。敏随即散尽,而帝不之责。贵、祐后遂绝之。位仪同三司,改封南武县 公。
暢弟融,字叔融,貌甚短陋,骁武过人。庄帝谋杀尔硃荣,以融为直阁将军。 及尔硃兆入洛,融逃人间。后从孝武入关,封魏兴王,位侍郎、殿中尚书。
衍弟钦,字思若,位中书监、尚书右仆射、仪同三司。钦色尤黑,故时人号为 黑面仆射。钦淫从兄丽妻崔氏,为御史中尉封回劾奏,遇赦免。寻除司州牧。钦少 好学,早有令誉。时人语曰:“皇宗略略,寿安、思若。”及晚年贵重,不能有所 匡益,论者轻之。钦曾托青州人高僧寿为子求师,师至,未几逃去。钦以让僧寿。 僧寿性滑稽,反谓钦曰:“凡人绝粒七日乃死,始经五朝,便尔逃遁,去食就信, 实有所阙。”钦乃大惭,于是待客稍厚。后除司空公,封钜平县公。于河阴遇害, 赠假黄钺、太师、太尉公。
子子孝,字季业,早有令誉。年八岁,司徒崔光见而异之,曰:“后生领袖, 必此人也。”孝武帝入关,不及从驾。后赴长安,封义阳王。
子孝美容仪,善笑谑,好酒爱士,缙绅归之,宾客常满,终日无倦。性又宽慈, 敦穆亲族。乃置学馆于私第,集群从子弟,书夜讲读。并给衣食,与诸子同。后历 尚书令、柱国大将军。子孝以国运渐移,深自贬晦,日夜纵酒。后例降为公,复姓 拓拔氏。未几,卒,子赟袭。
京兆王子推,太安五年封,位侍中、征南大将军、长安镇大将。子推性沈雅, 善于绥接,秦、雍之人服其威惠。入为中都大官,察狱有称。献文将禅位于子推, 以大臣固谏,乃传孝文。孝文即位,拜侍中、本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 未至,道薨。
子太兴袭,拜长安镇大将。以黩货削除官爵。后除秘书监,还复前爵,改封西 河。转守卫尉卿。初,太兴遇患,请诸沙门行道。所有资财,一时布施,乞求病愈, 名曰散生斋。及斋后,僧皆四散,有一沙门方云乞斋余食。太兴戏之曰;“斋食既 尽,唯有酒肉。”沙门曰:“亦能食之。”因出酒一斗,羊脚一只。食尽,犹言不 饱。及辞出后,酒肉俱在。出门追之,无所见。太兴遂佛前乞愿:“向者之师,当 非俗人。若此病得差,即舍王爵入道。”未几便愈,遂请为沙门。表十余上,乃见 许。时孝文南讨在军,诏皇太子于四月八日为之下发,施帛二千疋。既为沙门,名 僧懿,居嵩山。太和二十二年终。
子昴,字伯晖,袭,薨。
昴子忄妻,字魏庆,袭。孝静时,累迁太尉、录尚书事、司州牧、青州刺史。 薨於州,赠假黄钺、太傅、司徒公,谥曰文。悰宽和有度量,美容貌,风望俨然。 得丧之间,不见于色。性清俭,不营产业,身死之日,家无余财。
昴弟仲景,性严峭。孝庄时,兼御史中尉,京师肃然。每向台,恆驾赤牛,时 人号“赤牛中尉”。太昌初,为河南尹,奉法无私。时吏部尚书樊子鹄部下纵横, 又为盗窃。仲景密加收捕,悉获之,咸即行决。于是豪贵寒心。孝武帝将入关,授 仲景中军大都督,留京师。齐神武欲至洛阳,仲景遂弃妻子,追驾至长安。仍除尚 书右仆射,封顺阳王。
仲景既失妻子,乃娶故尔硃天光妻也列氏。本倡女,有美色,仲景甚重之。经 数年,前妻叔袁纥氏自洛阳间行至。也列遂徙居异宅。久之,有奸。事露,诏仲景 杀之。仲景宠情愈至,谬杀一婢,蒙其尸而厚葬以代焉。列徙于密处,人莫知其诈。 仲景三子济、钟、奉,叔袁纥氏生也,皆以宗室,早历清官。仲景以列尚在,恐妻 子漏之,乃谋杀袁纥。纥先觉,复欲阴害列。列谓从奴曰:“若袁纥杀我,必投我 厕中;我告丞相,冀或不死。若不理首愆,犹埋我好地,尔为我告之。”奴遂告周 文帝。周文依奏,诏笞仲景一百,免右仆射,以王归第。也列以自告而逐之。仲景 犹私不已。又有告者,诏重笞一百,付宗正,官爵尽除。仲景仍通焉。后周文帝以 其历任有令名,且杖策追驾,乃奏复官爵。也列、袁纥于是同居。大统五年,除幽 州刺史。仲景多内乱,后就州赐死。
仲景弟暹,字叔照。孝庄初,除南兗州刺史。在州猛暴,多所杀害。元颢入洛, 暹据州不屈。庄帝还宫,封汝阳王,累迁秦州刺史。先秦州城人屡为反覆,暹尽诛 之,存者十一二。普泰元年,除凉州刺史,贪暴无极。欲规府人及商胡富人财物, 诈一台符,诬诸豪等,云欲加赏。一时屠戮,所有资财生口,悉没自入。孝静时, 位侍中、录尚书事。薨,赠太师、录尚书。子冲袭。无子,国绝。
太兴弟遥,字太原,有器望。以左卫将军从孝文南征,赐爵饶阳男。宣武初, 遭所生母忧,表请解任。诏以余尊所厌,不许。明帝初,累迁左光禄大夫,仍领护 军。
时冀州沙门法庆既为妖幻,遂说勃海人李归伯。归伯合家从之,招率乡人,推 法庆为主。法庆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杀一人者为一 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识,唯以杀 害为事。刺史萧宝夤遣兼长史崔伯驎讨之,败于煮枣城,伯驎战没。凶众遂盛,所 在屠灭寺舍,斩戮僧尼,焚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诏以遥为使持 节、都督北征诸军事,讨破之。禽法庆,并其妻尼惠晖等。斩法庆,传首京师;后 禽归伯,戮于都市。
初,遥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孙,至明帝而本服绝,故除遥等属籍。遥表曰:
窃闻圣人所以南面而听天下,其不可得变革者,则亲也尊也。四世而缌服穷, 五世而袒免,六世而亲属竭矣。去兹以往,犹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 又《律》云议亲者,非唯当世之属亲,历谓先帝之五世。谨寻斯旨,将以广帝宗, 重盘石。先皇所以变兹事条,为此别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于吴、蜀;经始之费, 虑深在初;割减之起,暂出当时也。且临淮王提分属籍之始,高祖赐帛三千疋,所 以重分离。乐良王长命亦赐缣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 然者也。
古人有言,“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其辅己者众。臣诚不欲妄亲太阶, 苟求润屋,但伤大宗一分,则天子属籍不过十数人而已。在汉诸王之子,不限多少, 皆列土而封,谓之曰侯;至于魏、晋,莫不广胙河山,称之曰公者,盖恶其大宗之 不固,骨肉之恩疏矣。
臣去皇上虽是五世之远,于先帝便是天子之孙。高祖所以国秩禄赋,复给衣食, 后族唯给其赋,不与衣食者,欲以别外内,限异同也。今诸庙之感,在心未忘;行 道之悲,倏然已及。其诸封者,身亡之日,三年服终,然后改夺。今朝廷犹在遏密 之中,便议此事,实用未安。
诏付尚书博议以闻。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奏同遥表,灵太后不从。 卒,谥曰宣公。
遥弟恆,字景安,粗涉书史。恆以《春秋》之义,为名不以山川,表求改名芝。 历位太常卿、中书监、侍中。后于河阴遇害,赠太傅、司徒公,谥曰宣穆公。
济阴王小新成,和平二年封,颇有武略。库莫奚侵扰,诏新成讨之。新成乃多 为毒酒。贼逼,便弃营而去。贼至,兢饮。遂简轻骑纵击,俘馘甚多。后位外都大 官。薨,赠大将军,谥曰惠公。
子郁,字伏生,袭。位开府,为徐州刺史。以黩货赐死,国除。
长子弼,字邕明,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为季父尚书 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事,托疾还私第。 宣武征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建义元年,子晖 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弼尝梦人谓之 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语晖业,终如其 言。
晖业少险薄,多与寇盗交通。长乃变节,涉子史,亦颇属文,而慷慨有志节。 历位司空、太尉,加特进,领中书监,录尚书事。齐文襄尝问之曰:“比何所披览?” 对曰:“数寻伊、霍之传,不读曹、马之书。”晖业以时运渐谢,不复图全。唯事 饮啖,一日三羊,三日一犊。又尝赋诗云:“昔居王道泰,济济富群英。今逢世路 阻,狐兔郁纵横。”齐初,降封美阳县公,开府仪同三司、特进。
晖业之在晋阳也,无所交通,居常闲暇,乃撰魏籓王家世,号为《辨宗录》四 十卷,行于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气不伦,每被猜忌。
天保二年,从驾至晋阳,于宫门外骂元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 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然尔亦讵得几时!”文宣闻而杀之,并斩临淮公 孝友。孝友临刑,惊惶失措,晖业神色自若。仍凿冰沈其尸。
晖业弟昭业,颇有学尚,位谏议大夫。庄帝将幸洛南,昭业立于阊阖门外,叩 马谏,帝避之而过。后劳勉之。位给事黄门侍郎、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卒,谥曰 文侯。
郁弟偃,位太中大夫。
子诞,字昙首。初,诞伯父郁以贪污赐死,爵除。诏以诞,偃正妃子,立为嫡 孙,特听绍封。累迁齐州刺史。在州贪暴,大为人患。牛马骡驴,无不逼夺,家之 奴隶,悉迫取良人为妇。有沙门为诞采药,还见诞,问外消息,对曰:“唯闻王贪, 愿王早代。”诞曰:“齐州七万家,吾至来,一家未得三十钱,何得言贪?”后为 御史中尉元纂所纠,会赦免。薨,谥静王。
子抚,字伯懿,袭。庄帝初,为从兄晖业诉夺王爵。
偃弟丽,字宝掌,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迁光禄勋,宗正、右卫如故。时秦 州屠各王法智推州主簿吕苟兒为主,号建明元年,置立百官,攻逼州郡。泾州人陈 瞻亦聚众自称王,号圣明元年。以丽为使持节、都督,与杨椿讨之。苟兒率众十余 万,屯孤山,别据诸险,围逼州城。丽出击,大破之,使进军水洛。贼徒逆战,丽 夜击走之。行秦州事李韶破苟兒于孤山,乘胜追掩,获其父母妻子。诸城之围,亦 悉奔散。苟兒率其王公三十余人诣丽请罪。丽因平贼之势,枉掠良善七百余人。宣 武嘉其功,诏有司不听追检。
拜雍州刺史,为政严酷,吏人患之。其妻崔氏诞一男,丽遂出州狱囚,死及徒、 流案未申台者,一时放免。迁冀州刺史,入为尚书左仆射。帝问曰:“闻公在州杀 戮无理,枉滥非一,又大杀道人。”对曰:“臣在冀州可杀道人二百许人,亦复何 多?”帝曰:“一物不得其所,若纳诸隍,况杀道人二百,而言不多!”丽脱冠谢, 赐坐。卒,谥曰威。
子显和,少有节操,历司徒记室参军。司徒崔光每见之,曰:“元参军风流清 秀,容止闲雅,乃宰相之器。”除徐州安东府长史。刺史元法僧叛,显和与战被禽。 执手命与连坐。显和曰:“显和与阿翁同源别派,皆是盘石之宗,一朝以地外叛, 若遇董狐,能无惭德?”遂不肯坐。法僧犹欲慰喻。显和曰:“乃可死作恶鬼,不 能生为叛臣!”及将杀之,神色自若。建义初,赠秦州刺史。
汝阴王天赐,和平三年封,后为内都大官。孝文初,殿中尚书胡莫寒简西部敕 勒豪富兼丁者,为殿中武士,而大纳财货。众怒,杀莫寒及高平假镇将奚陵。于是 诸部敕勒悉叛。诏天赐与给事中罗云讨之。前锋敕勒诈降,云信之。副将元伏曰: “敕勒色动,恐有变,今不设备,将为所图。”云不从。敕勒袭杀云,天赐仅得自 全。累迁怀朔镇大将。坐贪残,恕死,削除官爵。卒,孝文哭于思政观,赠本爵, 葬从王礼,谥曰灵王。
子逞,字万安,卒于齐州刺史,谥曰威。
逞子庆和,东豫州刺史,为梁将所攻,举城降之。梁武以为北道总督、魏王。 至项城,朝廷出师讨之,望风退走。梁武责之曰:“言同百舌,胆若鼷鼠。”遂徙 合浦。
逞弟泛,字普安,自元士稍迁营州刺史。性贪残,人不堪命,相率逐之,泛走 平州。后除光禄大夫、宗正卿,封东燕县男。于河阴遇害。
泛弟修义,字寿安,颇有文才。自元士稍迁齐州刺史。修义以齐州频丧刺史, 累表固辞。诏不许,听随便立解宇。修义乃移东城。为政宽和。迁秦州刺史。明帝 初,表陈庶人禧、庶人愉等,请宥前愆,赐葬陵域。灵太后诏曰:“收葬之恩,事 由上旨,籓岳何得越职干陈!”
在州多受纳。累迁吏部尚书。及在铨衡,唯事货贿,授官大小,皆有定价。时 中散大夫高居者,有旨先叙。上党郡缺,居遂求之。修义私已许人,仰居不与。居 大言不逊,修义命左右牵曳之。居对大众呼天唱贼。人问居曰:“白日公庭,安得 有贼?”居指修义曰:“此坐上者,违天子明诏,物多者得官,京师白劫,此非大 贼乎?”修义失色。居行骂而出,后欲邀车驾论修义罪状,左仆射萧宝夤喻之乃止。
二秦反,假修义兼尚书右仆射、西道行台、行秦州事,为诸军节度。修义性好 酒,每饮连日,遂遇风病,神明昏丧,虽至长安,竟无部分之益。元志败没,贼东 至黑水,更遣萧宝夤讨之,以修义为雍州刺史。卒于州,赠司空,谥曰文。
子均,位给事黄门侍郎。后入西魏,封安昌王,位开府仪同三司。薨,赠司空, 谥曰平。
子则,字孝规,袭爵,位义州刺史。仕周为小冢宰、江陵总管。
子文都,性梗直,仕周为右侍上士。隋开皇初,授内史舍人。炀帝即位,累迁 御史大夫,坐事免。未几,授太府卿,甚有当时誉。大业十三年,帝幸江都宫,诏 文都与段达、皇甫无逸、韦津等同为东都留守。帝崩,文都与达、津等共推越王侗 为帝。侗署文都为内史令、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左骁卫大将军、摄右翊卫将 军、鲁国公。
既而宇文化及立秦王浩为帝,拥兵至彭城,所在响震。文都讽侗遣使通于李密。 密乃请降,因授官爵,礼其使甚厚。王世充不悦,文都知之,阴有诛世充计。侗以 文都领御史大夫,世充固执而止。卢楚说文都诛之,文都遂怀奏入殿。有人以告世 充,世充驰还含嘉城。至夜难作,攻东太阳门而入,拜于紫微观下,曰:“请斩文 都,归罪司寇。”侗见兵势盛,遣其所署将军黄桃树执文都以出。文都顾谓侗曰: “臣今朝亡,陛下亦当夕及。”侗恸哭遣之,左右莫不悯默。出至兴教门,世充令 左右乱斩之,诸子并见害。
则弟矩,字孝矩,西魏时,袭祖爵始平县公,拜南丰州刺史。时见元氏将危, 阴谓昆季曰:“宇文之心,路人所见。颠而不扶,焉用宗子!”为兄则所遏,乃止。 后周文为兄子晋公护娶其妹为妻,情好甚密。及护诛,坐徙蜀。后拜司宪大夫。隋 文帝重其门地,娶其女为房陵王妃。及为丞相,拜少冢宰,位柱国,赐爵洵阳郡公。 及房陵立为皇太子,立其女为皇太子妃,亲礼弥厚,拜寿州总管。时陈将任蛮奴等 屡寇江北,复以孝矩领行军总官,屯兵江上。后以年老,上表乞骸骨。轻泾州刺史。 卒官,谥曰简。子无竭嗣。
矩次弟雅,字孝方,有文武干用。开皇中,历左领左右将军、集沁二州刺史, 封顺阳郡公。
雅弟褒,字孝整,少有成人量。年十岁而孤,为诸兄所爱养。善事诸兄。诸兄 议欲别居,褒泣谏,不从。家素富,多金宝,褒一无所受,脱身而出。仕周,位开 府、北平县公、赵州刺史。从韦孝宽平尉迟迥,以功拜柱国,进封河间郡公。
隋开皇中,拜原州总管。有商人为贼劫,其人疑同宿者而执之。褒察其色冤而 辞正,遂舍之。商人诣阙讼褒受金纵贼。隋文帝遣穷之,使者簿责褒何故利金而舍 盗。褒引咎无异辞。使者与褒俱诣京师,遂坐免官。其盗寻发他所。上曰:“何至 自诬?”褒曰:“臣受委一州,不能息盗,臣罪一也;百姓为人所谤,不付法司, 悬即放免,臣罪二也;无顾形迹,至今为物所疑,臣罪三也。臣有三罪,何所逃责! 臣又不言受赂,使者复将有所穷究,然则缧绁横及良善,重臣之罪,是以自诬。” 上叹异之,称为长者。
炀帝即位,拜齐郡太守。及辽东之役,郡官督事者前后相属。有西曹掾当行, 诈疾,褒杖之。掾大言曰:“我将诣行在所,欲有所告。”褒大怒,因杖百余,数 日死。坐免官,卒于家。
乐良王万寿,和平三年封,拜征东大将军,镇和龙。性贪暴,征还,道忧薨, 谥曰厉王。子康王乐平袭。薨。子长命袭。坐杀人赐死,国除。
子忠,明帝时,复前爵,位太常少卿。孝武帝泛舟天泉池,命宗室诸王陪宴。 忠愚而无智,性好衣服,遂著红罗襦,绣作领,碧绸裤,锦为缘。帝谓曰:“朝廷 衣冠,应有常式,何为著百戏衣?”忠曰:“臣少来所爱,情存绮罗,歌衣舞服, 是臣所愿。”帝曰:“人之无良乃至此乎?”
广平王洛侯,和平二年封。薨,谥曰殇。无子,后以阳平幽王第五子匡后之。
匡字建扶,性耿介,有气节。孝文器之。谓曰:“叔父必能仪形社稷,匡辅朕 躬,今可改名为匡,以成克终之美。”宣武即位,累迁给事黄门侍郎。茹皓始有宠, 百寮微惮之。帝曾于山陵还,诏匡陪乘,又使皓登车。皓褰裳将上,匡谏,帝推之 令下,皓恨匡失色。当时壮其忠謇。宣武亲政,除肆州刺史。匡既忤皓,惧为所害, 廉慎自修,甚有声绩。迁恆州刺史。征为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匡奏亲王及始籓、二籓王妻,悉有妃号。而三籓以下,皆谓之妻。上不得同为 妃名,而下不及五品以上有命妇之号,窃以为疑。诏曰:“夫贵于朝,妻荣于室, 妇女无定,升从其夫。三籓既启王封,妃名亦宜同等。妻者齐也,理与己齐,可从 妃例。”自是三籓王妻,名号始定。从除度支尚书。匡表引乐陵、章武之例,求绍 洛侯封。诏付尚书议。尚书奏听袭封,以明兴绝之义。
时宣武委政于高肇,宗室倾惮,唯匡与肇抗衡。先自造棺,置于听事,意欲舆 棺诣阙,论肇罪恶,自杀切谏。肇闻而恶之。后因与太常卿刘芳议争权量,遂与肇 声色。御史中尉王显奏匡曰:
自金行失御,群伪竞兴,礼坏乐崩,彝伦攸斁。高祖孝文皇帝以睿圣统天,克 复旧典。乃命故中书监高闾,广旌儒林,推寻乐府,以黍裁寸,将均周、汉旧章。 属云构中迁,尚未云就。高祖睿思玄深,参考经、记,以一黍之大,用成分体,准 之为尺,宣布施行。
暨正始中,故太乐令公孙崇辄自立意,以黍十二为寸,别造尺度,定律刊钟。 皆向成讫,表求观试。时敕太常卿臣芳,以崇造既成,请集朝英,议其得否。芳疑 崇尺度与先朝不同,察其作者,于经史复异,推造鲜据,非所宜行。时尚书令臣肇、 清河王怿等,以崇造乖谬,与《周礼》不同,遂奏臣芳依《周礼》更造,成讫量校, 从其善者。而芳以先朝尺度,事合古典,乃依前诏书,以黍刊寸,并呈朝廷,用裁 金石。于时议者多云芳是。唯黄门侍郎臣孙惠蔚与崇扶同。二途参差,频经考议。 而尚书令臣肇以芳造。崇物故之后,而惠蔚亦造一尺,仍云扶。以比崇尺,自相乖 背。量省二三,谓芳一尺为得。而尚书臣匡表云,刘、孙二尺,长短相倾,稽考两 律,所容殊异,言取中黍,校彼二家,云并参差,折中无所,自立一途,请求议判。 当时议者,或是于匡,两途舛驳,未即时定。肇又云:“权斛斗尺,班行已久,今 者所论,岂逾先旨,宜仰依先朝故尺为定。”
自尔以后,而匡与肇厉言都坐,声色相加,高下失其常伦,尊竞无复彝序。匡 更表列,据己十是,云芳十非。又云:“肇前被敕旨,共芳营督,规立钟石之名, 希播制作之誉。乃凭枢衡之尊,藉舅氏之势,与夺任心,臧否自己,阿党刘芳,遏 绝臣事。望势雷同者,接以恩言;依经案古者,即被怒责。虽未指鹿化马,移天徙 日,实使蕴藉之士,耸气坐端;怀道之夫,结舌筵次。”又言“芳昔与崇竞,恆言 自作,今共臣论,忽称先朝。岂不前谓可行,辄欲自取;后知错谬,便推先朝。殊 非大臣之体,深失为下之义。复考校势臣之前,量度偏颇之手,臣必刖足内朝,抱 璞人外。”嚣言肆意,彰于朝野。
然匡职当出纳,献替所在,斗尺权度,正是所司。若己有所见,能练臧否,宜 应首唱义端,早辨诸惑,何故默心随从,不关一言,见芳成事,方出此语?计芳才 学,与匡殊悬,所见浅深,不应相匹。今乃始发,恐此由心,借智于人,规成虚誉。 况匡表云:“所据铜权,形如古志,明是汉作,非莽别造。”及案权铭,“黄帝始 祖,德布于虞;虞帝始祖,德布于新”。若莽佐汉时事,宁有铭伪新之号哉?又寻 莽传,云莽居摄,即变汉制度。考校二证,非汉权明矣。复云“芳之所造,又短先 朝之尺。臣既比之,权然相合。更云“芳尺与千金堰不同。”臣复量比,因见其异, 二三浮滥,难可据准。又云“共构虚端,妄为疑似,托以先朝,云非己制”。臣案 此欺诈,乃在于匡,不在于芳。何以言之?
芳先被敕,专造钟律,管籥优劣,是其所裁,权斛尺度,本非其事。比前门下 索芳尺度,而芳牒报云“依先朝所班新尺,复应下黍,更不增损,为造钟律,调正 分寸而已”。检匡造时,在牒后一岁,芳于尔日,匡未共争,已有此牒,岂为诈也? 计崇造寸,积黍十二,群情共知。而芳造寸,唯止十黍,亦俱见。先朝诏书,以黍 成寸,首尾历然,宁有辄欲自取之理?肇任居端右,百寮是望,言行动静,必副具 瞻。若恃权阿党,诈托先诏,将指鹿化马,徙日移天,即是魏之赵高,何以宰物? 肇若无此,匡既诬毁宰相,讪谤时政,阻惑朝听,不敬至甚。请以肇、匡并禁尚书, 推穷其原,付廷尉定罪。
诏曰“可”。有司奏匡诬肇,处匡死刑。宣武恕死,降为光禄大夫。又兼宗正 卿。出为兗州刺史。匡临发,帝引见于东堂,劳勉之。匡犹以尺度金石之事,国之 大经,前虽为南台所弹,然犹许更议。若议之日,愿听臣暂赴。帝曰:“刘芳学高 一时,深明典故。其所据者,与先朝尺乃寸过一黍,何得复云先朝之意也?兗州既 所执不经,后议之日,何待赴都也。”
明帝初,入为御史中尉。匡严于弹纠,始奏于忠,次弹高聪等免官,灵太后并 不许。违其纠恶之心,又虑匡辞解,欲奖安之,进号安南将军,后加镇东将军。
匡屡请更权衡不已,于是诏曰:“谨权审度,自昔令典,定章革历,往代良规。 匡宗室贤亮,留心既久,可令更集儒贵,以时验决。必务权衡得衷,令寸籥不舛。” 又诏曰:“故广平殇王洛侯体自恭宗,茂年薨殒,国除祀废,不祀忽诸。匡亲同若 子,私继岁久,宜树维城,永兹盘石,可特袭王爵,封东平郡王。”匡所制尺度讫, 请集朝士议定是非,诏付门下、尚书、三府、九列议定以闻。太师、高阳王雍等议, 以为“晋中书监荀勖所造之尺,与高祖所定,毫厘略同。侍中崔光得古象尺,于时 亦准议令施用。仰惟孝文皇帝德迈前王,睿明下烛,不刊之式,事难变改。臣等参 论,请停匡议,永遵先皇之制。”诏从之。
匡每有奏请,尚书令、任城王澄时致执夺。匡刚隘,内遂不平。先所造棺,犹 在僧寺,乃复修事,将与澄相攻。澄颇知之,后将赴省,与匡逢遇,驺卒相挝,朝 野骇愕。澄因是奏匡罪状三十余条,廷尉处以死刑。诏付八议,特加原宥,削爵除 官。三公郎中辛雄奏理之。后特除平州刺史,徙青州刺史。寻为关右都督、兼尚书 行台。遇疾,还京。孝昌初,卒,谥曰文贞。后追复本爵,改封济南王。
第四子献袭,薨。子祖育袭。武定初,坠马薨。子勒叉袭。齐受禅,爵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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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凡四训」
- 「三十六计」
- 「徐霞客游记」
- 「黄帝内经」
- 「黄帝四经」
- 「孙子兵法」
- 「孙膑兵法」
- 「本草纲目」
- 「孔子家语」
- 「世说新语」
- 「贞观政要」
- 「颜氏家训」
- 「容斋随笔」
- 「文心雕龙」
- 「农桑辑要」
- 「搜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