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映芳:贫困群体利益表达渠道调查

作者:发布日期:2015-06-05

「陈映芳:贫困群体利益表达渠道调查」正文

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有关收入差距迅速拉大、社会下层不满情绪日趋严重的问题,已引起社会各方的普遍关注。笔者认为,对于社会分化是否会导致社会紧张这个问题的判断和说明,除了需要了解社会分化的基本事实(量的统计)以外,还需要把握与社会分化相关联的社会各系统及其系统组成要素间的相互关系――社会系统间关系以及系统构成要素间关系的失调,是导致社会紧张的基本原因。这其中,社会下层对贫富分化事实的认知(不满的内容和程度)以及利益诉求的表达状况,是直接关系到社会能量会不会积聚、以及是否会导致社会紧张的重要因素。换言之,当贫富分化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时,社会下层利益表达的渠道畅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要件之一:一方面民众的利益表达是执政党和政府制定决策、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对于下层不满情绪及社会能量来说,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本身可以是一种泄洪装置。

循着这样的问题意识和探索途径,在笔者主持的“贫困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及其与执政党的沟通”的课题研究中,我们以近年来经历了社会分化体验的下岗职工、贫困街区居民、被征地人员、外来民工以及下层动迁居民等群体为主要调查对象,对他们的①生存状况和利益受损情况;②目前主要的利益要求和表达愿望;③利益表达的方式、渠道及其效果等作了实证性的调查。

这次调查的结果显示,首先,在我们的调查对象群体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受损的被剥夺感及其强烈的不满情绪。其次,已有的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渠道很少被他们利用,一些被利用的渠道对受访者群体而言也很少实际效用。再次,“上访闹事”趋于常态化,被受访者群体视为最有效的诉求方式。此外,执政党机构在贫困群体的利益表达中缺少作用。

在本论文中,笔者主要就其中贫困群体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的情况作一些基本的介绍,然后从对“利益结构”这一概念的梳理入手,就这一现象的形成机制作出说明。

二、利益表达的渠道不畅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中,我们大致将居民的利益诉求渠道区分为“执政党”、“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单位企业(职业团体)”、“政党团体”、“其他(社会)”等几种。

执政党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单位企业各种团体其他基层党组织居委会物业单位行政领导民主党派律师区委街道开发商企业上司工、青、妇政法部门市委区政府职能部门单位企业的人大代表新闻媒体

市政府工商税务上级部门政协委员援助机构

劳动部门

社保机构

图1“近五年来你有没有因为生活上的问题找过以下什么人或机构?”(考虑到本调查的对象为特定的贫困群体,故这一问题以所有受访者为提问对象)

图2“近五年来你有没有遇到动迁或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回答“有”的受访者回答:“有没有找过以下什么人或机构?”(可重复选择)

图3“最近五年中你的权益有没有受到单位领导、企业主及雇主的侵害?”

回答“有”的受访者回答:“你找过下面这些人或部门吗?”(可重复选择)

图4“近五年来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矛盾、纠纷、冲突吗?”

回答“有”的受访者回答:“你找到下面这些人或部门吗?”(可重复选择)

图5“近五年中你有没有与行政执法人员发生过纠纷?”

回答“有”的受访者回答:“你找过下面这些人或部门吗?”(可重复选择)

关于贫困群体的利益表达情况,我们从调查结果中注意到以后一些明显的问题。

(1)如图1-图5所示,大部分有利益要求和申诉需要的受访者都没有找过任何领导和部门。而且,居委会(其次为街道)成了贫困群体最主要的利益表达渠道,其他大部分机构很少被利用,甚至基本不被利用。

找过各种人或机构的效果(%)

有用没有用

很有说一点共

有些不没什用也计

用用清么用没有

因生活上的问题

12.3 30.2

5.6

26.825.1

100

因动迁或居住环境问题 8.3 15.6

3.1

38.534.4

100

因权益受侵害 2.8 25.0

2.8

30.638.9

100

因日常生活中的纠纷

13.7 35.3 11.8

21.617.6

100

因行政执法纠纷5.3 26.3

5.3

31.631.6

100

例:现代民主社会利益结构的主要组成要素

制度 社会 某些 某些规某些地某些

需要 价值 范标准位角色群体

利益 利益 民主 选举、公民、利益

表达 诉求 平等 监督 议员、团体

制度 利益 党员 议会

配置

(2)在找过有关人和机构的受访者中,大部分人认为表达的效果“没有用”。

(3)“没人可找”的情况在郊区征地人员地区比较严重。由于村委会或者不再存在,或者不再具有原来的职能,加上村干部在征地过程中往往被农民视为掠夺者,所以农民遇到利益受损的情况,或者只能忍受,或者就只能上诉去。

(4)外来人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处于无制度性支持的状态。这次调查结果说明:几乎所有的项目的数据都显示出户籍已成了影响贫困群体利益表达的重要因素。

从以上调查结果看,在贫困群体中间,普遍存在着对体制内利益表达渠道的“不利用”、以及“表达无门”、“表达无用”的现象。与此同时,他们的表达渠道,基本上也被局限在最基层的社区行政机构。这样一种现象,反映了社会利益结构的某种断裂现象。

三、社会利益结构的断裂

在这儿,笔者用“利益结构”概念来指与利益表达制度相关的诸要素的联结方式。利益表达主要有个人表达和团体表达两种方式,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公民表达利益的途径主要有利益团体的结成;利益代表的选举;利益要求的提出;利益受侵害的申诉等等。按照现代政治学的理论,在民主选举的国家,政府决策(利益配置)过程其实是公民利益表达、集中和实现的过程。与此相关联,我们可以认为,利益结构作为利益表达、利益配置制度的基本成分之间有组织的关系,主要是稳定地组合在一起的一套价值标准、规范、地位、角色和群体,它是围绕着某种社会需要形成的。

可以认为,利益结构的相对均衡、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是维持社会系统间平衡的重要条件。而在利益结构断裂的社会,一方面下层社会利益诉求无从上达的情况将导致执政党和政府的决策严重倾斜、以及下层社会被剥夺情形的加剧,另一方面可能导致社会能量积聚、社会下层激进化。

而所谓利益结构的断裂,在本研究中主要是指下层社会的利益诉求无从影响政府决策的这么一种状况。具体表现为下层市民(在本研究中也包括被征地人员和外来民工)的利益诉求无从上达,政府官员对市民不承担利益责任,以及执政党政治决策与下层利益诉求分离、国家对各阶层的利益配置严重失衡等这样一些情况。

关于中国社会中的利益结构,有的学者认为历来存在着一个“利益分离结构”的问题,即在国家的政治制度设置中,基层官员的权力和地位合法性主要来源于国家而非来自地方权威,造成官员只对上级负责,而无须对地方百姓的利益负责。另外一些学者也强调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官僚政治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像王亚南先生曾对中国社会中的官―民对立关系作了政治社会学的分析。他认为各级官吏只对上负责,下面民众对官吏毫无监督、制约能力的制度本身,是导致官吏腐败、官―民对立的一个主要原因。

但是综观中国历史,在沟通国家―下层关系方面,有两种现象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存在一个下情上达、在官―民间沟通利益的特殊角色群体:士绅。中国的士绅阶层历来有民本主义的思想传统,而在现实中,官僚制度中“御史”的设置和乡村社会中在籍士绅的存在,一方面具有监督官员和实现国家对地方的渗透的作用,另一方面曾有效地调整社会的利益结构。正是在这层意义上,有的学者认为,乡绅群体在近代以来的式微,清末民国时期地方精英没能形成,这正是造成国民党政权最后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个现象是1949年以后,中国共产党政权一方面为了实现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渗透,曾下大力气,培植基层社会精英,对基层社会实施改造、重组。与此同时,为了调整利益结构,监督、制约基层官员,并让下层社会释放能量,曾采取了一系列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政治措施。

(1)国家向社会的浸透:南下干部大队(10万南下干部)、南下工作团(以天津学生为核心),培养基层精英,让干部与农民同化,也让社会与国家同化。

(2)自上向下的流动:派遣具有临时性、多部门性、机动性等特征的工作队。工作队的功能是多方面的:让上层精英与下面同化;给基层干部(官僚主义)以压力;让基层社会成员担当上级的“手足”角色;加强基层社会的政治向心力。

(3)检查团:经济检查、一打三反等等,以基层干部的整肃为目标。

(4)群众运动:大众运动,社教运动等,也以基层干部为目标。

(5)基层选举、农会等的存在。

(6)开门整党:让非党群众参与对执政党干部的检查。

这样一些特殊的政治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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