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劲:比较政治学的历史演变:学科史的考察

作者:张小劲发布日期:2015-03-30

「张小劲:比较政治学的历史演变:学科史的考察」正文

作为政治学学科领域中一个相当独特而又十分重要的分支学科,比较政治学正日益引起人们越来越大的兴趣。这种状况的出现不仅是因为相对于其他分支学科而言比较政治学研究处于某种不发展的境况,更主要的是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跨越学科界限的沟通与对话能力、以及联结经验研究与理论探讨的创新潜力,使得学界中人不再满足于借鉴和使用现成的比较政治学研究成果,而是以更直接 的方式和更多的精力投入于这一“事业”。1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对于比较政治学的学科发展史作一番相对简略的回顾和评述就显得极其必要了。这是因为在学习和掌握任何一门知识的时候,有益且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追寻这门知识发展的历史。在知识论的意义上讲,这就是通过逻辑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追溯和还原。人们在探索和建构这门知识时所经历过的认识过程。对于社会科学知识门类来说,这一方法更具有特殊的意义:由此不仅可以了解构成这门知识的基本成分如概念、范畴、理论命题和理论体系是在什么样的社会经验条件下依据何种思考逻辑形成的,这些基本成分在其原创时的最初含义以及后来的演进和变迁;而且由此还可以把握这一知识门类内部不同的理论见解和学术流派之间的承继和替代关系,它们之间的竞争和争论,以及这种学术争论又是如何对这一知识门类的发展和变迁形成制约和产生影响的。因此可 见,我们在理解比较政治学的知识时也不能不对这一知识门类首先做一番历史的考察。

而就这一历史考察来说,由于比较政治学这一分支学科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质,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宏观层次的考察,即主要审视比较政治学发展历程中那些对于学科整体发展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政治学主流或主流政治学的发展,社会科学其他相关学科的影响,以及社会政治环境所规定的学科发展的外在条件。二是微观层次的考察,主要涉及比较政治学内部相对更加细微的发展变化,包括研究主题的变迁,理论模式的发展与更替,以及研究方法与操作技巧的发展等等。当然,这不是一篇论文所能应付的任务。因此,本文将大体按照时间推衍的脉胳,循序考察这一分支学科的发展。

―、早期的比较研究

众所周知,比较和鉴别是人类认识未知事物的主要方法之一。同样道理,利用比较方法研究政治也是政治学中最常见的方法。实际上,更确切地说,政治学就是源自于比较政治研究。著名的比较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就说过:“从本质上讲,政治理论的大传统是比较的、分类的和类型学性质的。”2

一般说来,政治学的这种比较研究传统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他那部创立了“政治学”一词的《政治学》实际就是比较政治研究的经典之作。当时,亚里士多德力图探寻古希腊城邦国家不稳定的原因,并以此回答究竟何种宪政体系或政体最为稳定的问题。为此,他自己动手并且指导着他的学生对古希腊零散相处而各不相同的上百个城邦国家进行了比较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比较研究步骤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富有借鉴意义的,它主要包括:第一步是提出适合于进行比较分析的问题。第二步则是收集古希腊城邦国家的个案材料。第三步是在个案史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三个相关性准则对城邦国家行分类,准则一是最高统治者的数量:一个人(暴君政体)、一些人(寡头政体)和多数人(民主政体);准则二是行为方式:寡头制或民主制;准则三是阶级结构即不同阶级间权力分配的方式。接下来的第四步是将这一分类结果与稳定和不稳定联系起来,研究何种政体最不稳定或者最为稳定。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纯粹的的民主制和纯粹的寡头制属于最不稳定的政体,而最稳定的则是混合政体:即民主寡头制或寡头民主制,在其间,权力由强大的中间阶级所掌握或由不同的阶级所分享。最后,则是在这一分析的基础上做出若干概括,进而解释稳定与不稳定的原因所在。3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比较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自近代以来有很大的发展,但亚里士多德的比较方法中所包括的基本逻辑却很难说有多大改变。这个基本逻辑就是:确定一个具有理论意义的研究对象或建构一个问题,然后对相关经验资料进行收集和分类研究,再引入一种关键评判性度量标准并据此对分类结果展开剖析和分析,进而得出解释性的概括。这种逻辑至今仍是比较政治学研究实践的基本特怔。也正是因为这样,人们强调比较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是为解释性理论创新的主要手段。4值得注意的还有,相对狭小的地域中林立丛生着各式不同的城邦国家,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对不同的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便利,对自身所在的社会状况的深入探究和分析也就必然会采用比较的方式以其他 相邻社会为参照物而展开。这样一种激励着亚里士多德从事比较研究的客观逻辑也同样支配着后来人。只不过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交通的便利,人们的视野更加宽大广阔了。

在其后的历史发展中,亚里士多德的这种比较研究的传统成为论证和评判政治制度优劣与否的主要方法,也成为理论创新的基本方式。直至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政治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政治理论家对不同的政体形式做出了大量的类型学研究,因而构成了比较政治学的早期发展。应当注意的是,就象亚里士多德一样,其后时代的思想家是很难依据我们今天的学科划分来理解他们的研究工作和学术贡献的。因此,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的影响是跨越学科局限的,我们对比较政治学历史发展的追寻也不能不追溯到那些对于社会科学研 究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思想家。在这个意义上讲,比较政治学的传统与早期社会学、历史学和政治哲学的发展是混合在一起的。

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思想家的理论工作在某种意义上讲,大都属于宏观性的体制比较。确切地说,他们对于现实社会的认识往往立基于比较研究,他们对于社会价值的判定往往包涵有比较的含义,他们论证问题的方式本身多少都是对比式的,尽管他们并没有直接地明确地使用比较方法,也没有发展出系统的严格的比较研究理论。但他们的工作无疑是极具启发性的,对后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以致于此后比较和对比成为一种得到公认和普遍欢迎的论证方式。具体而言,他们的宏观比较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可以称之为“思辩性的假设”,而另一种则应当冠名为“空想性的推演”。

就前者而言,我们发现他们都是通过对比和比较的方式设定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社会的自然状态,而无论其是出于性恶论还是出于性善论,也无论是在自然状态中人与人是和谐共处还是睚眦相向,这种自然状态都折射出他们对于现存社会的认识;由这一自然状态出发,他们又展开了对于人类历史发展的论述和现存社会的分析。例如,洛克(1632―1704)首创了自然状态这一概念,又论证了从自然状态到政治社会的变迁。5次如孟德斯鸠(1689―1755),也是从自然状态出发论述现存社会的产生的。略有不同的是,孟德斯鸠就政府形式的归类问题做出了大量研究,他提出了依“本性”即“统治权力”的制度属性和“原则”即为居民所需的、作为每一制度机制发生作用之“源泉”的特殊激情,而划分出公民共和制、封建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及其亚属。6再如卢梭(1712―1778),则设想了一个合理和谐的自然状态,进而论证私有财产的出现破坏了这种和谐。而他并未要求回到自然状态,而是以此证明与自然状态构成对比的堕落的现存社会是无法容忍的,崇尚私有的现存社会必须通过强调团体的利益而得到挽救,必须使社会为社会全体成员服务。7

就后者而言,我们可以说他们是在对比和比较的基础上推想出了一个不同于现实社会的“乌托邦”。而无论他们是采用了人性本恶的个人主义假设还是制度不良的集体主义假设,其乌托邦设想中所否定的无一不是立基于他们对自身所在的现存社会的分析。例如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1516) 所设想的那个以集体生活、公共所有、物质保障和劳动义务为基础组织起来的新社会。8而其后大量的乌托邦文献如培根的《新大西洋国》9康帕内拉的《太阳城》10等等都提出了某种形式的社会所有制或公有制,并详尽阐述了私有制的恶果。

但在若干重要方面,启蒙时代的政治理论家们背离了亚里士多德的相对主义的观点而采取了一种有关政治历史和政治发展的直线发展论,这在当时英国、美国和法国的政治理论中尤其突出。具体地说,这往往表现为这样一种论证基调:首先,民主被论证为基于自然法和契约论之上的最好的政府组织形式;其次,随着民主革命的扩散,民主又被论证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方向。这种主张历史直线发展的民主进步理论不仅支配着政治研究领域而且导致了对不同类型的政治制度进行经验比较和分类研究之兴趣的丧失,对一般政治变革理论之兴趣的丧失。在这样一种理论预设的支配下,对于政治变革问题,人们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对于不同类型的政治制度相对价值的规范研究乃至对这些政治制度的经验研究,也都被认为是无大意义的。更确切地说,启蒙时代思想家的比较研究在空间上具有地域性的局限即局限于欧洲诸大国间的比较,在时间上则具有矢量性的局限即局限于前后相续的历史的比较,在方法上则未能形成系统规范的理论论证而只属于一种朴素的应用。但无论如何,他们对比较政治学发展的正面意义的建树仍然是不可忽视的。这主要是指,在他们那里暗喻的或明确的 历史纵向比较成为一种普遍的研究偏好,亦成为一种公认确当的论证方式;他们提出了关于政体分类的基本框架,其间的关键在于加入了新的明确的价值判断即民主、权力平衡与制约、全人类的福祉等等。这些正面建树连同其局限,构成了后一时期比较政治学发展的基础。

二、近代的比较研究

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思想家的比较研究对后来的研究者形成了极大的影响,但突破性的变化造成了后来一个时期与前者的差异。

首先是前一时期思辩型的工作开始已经让位于最初形态的、十分精彩的以经验研究为基础的学术探讨了。例如托克维尔(1805―1859)《美国民主》(1835和1840年)11和《旧制度与大革命》 (1856年)12两部名作,尽管写作相隔了几近二十年,但这两部著作却构成了某种“双面镜”:在研究平等与不平等、自由与专制、稳定与失序的共同主题下,他对美国民主条件的分析无一不反证着他对法国社会的分析,而他对法国社会的研究也为其对美国的研究所证实。13再如白哲特(1826―1877), 他被誉为“最早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政治制度的学者之一”。14在其1865年的《英国宪政》(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一书中,对当时现有的政治制度进行了分类研究,而且特别强调带有社会心理和文化认同含义的“国家的特怔”是至关紧要的问题,对于特定政体的形式有着关键性影响和制约。15在他看来,所谓“顺从”在英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议会政治最适合于英国的特点。同时,他还试图超越过去那种只停留在理论描述上的政体研究而特别强调要认识政治体制的“生动现实”。因此,他的比较研究突出地表现为他对议会制与总统制的相对长处的分析之中。白哲特的这种政治分析方法对后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例如伍德罗・威尔逊(1851―1924)于1885年出版的成名作《国会政体》16即是师承于此;尔后,威尔逊又沿着这一比较研究的思路写作了《论国家》17(1889年)一书,这更被后人推举为一部更加成熟的比较政治学著作。18他们的学术努力实际上印证了人们在谈到当代比较政治学诸项重要功能时会经常提到的一句话:在比较研究的视野下,了解外国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更确切地说,他们的著述实践了这样一种认识,要想更好地了解自己,就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了解外国。

如果说上述诸人多少还是从设立暗喻的参照物而展开比较研究的,那么还有一些学者则开始尝试明确的比较研究。例如奥斯特罗果尔斯基(1854―1919)著名的《民主与政党组织》(1902) 19―书尽管分别设卷论述,但毕竟是首先将英国和美国放在一起进行分析。而米歇尔斯(1876 - 1936)的《政党论》(1911年)20一书则是对德法意三个国家的政党所进行比较研究。从研究方法上讲,他们所 做的工作多少类似于当代比较政治学中所指称的“集中比较”;从研究对象看,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