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彩波 陈霞:中国经济发展道路中的国家自主性

作者:王彩波 陈霞发布日期:2015-09-18

「王彩波 陈霞:中国经济发展道路中的国家自主性」正文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从政治学视角探讨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原因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问题,而国家自主性理论作为理解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新范式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有望取得突破。中国革命的历史遗产和官僚体制的发展、执政党的危机意识与高层精英的战略领导以及平均主义带来的平等社会结构等,使中国在改革之初的发展就具有自主性特征。中国的经济增长得益于基于国家权力和国家能力的有效干预,这种国家干预主要体现在国家自主性的政策和制度供给、政策和制度执行两个层面。但近些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失衡带来的社会不公和利益集团,成为国家能否为经济发展持续提供动力而必须应对的难题和挑战。中国需要从政府体制改革和社会自主性提升两方面入手实现国家自主性的平衡,以隔离性和嵌入性为特征的治理式互赖,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中国家自主性的目标和状态。

关键词:国家自主性/中国经济发展/国家权力/国家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断提高,年均经济增长速度达9.8%[1],在世界经济格局中一枝独秀,给世人呈现了一个中国奇迹。而奇迹背后的成因探讨成为一个富有挑战性的问题。是什么推动着中国的经济增长?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扮演怎样的角色?为什么经济的持续发展并没有缓解国家的执政压力?国家自主性理论作为理解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新范式,在解释东亚和拉美国家转型方面声誉卓著。本文首先对国家自主性理论做一梳理和总结,然后力求以国家自主性理论为分析视角,对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原因及问题进行探讨,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寻中国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以及破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的途径。

一、国家自主性:理论梳理和概念诠释

(一)国家自主性是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范式

20世纪50年代,西方政治学的主流研究视角是多元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多元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其实质都是社会中心主义的范式,它们以社会为中心,把国家视为社会的从属变量,关注的是国家的限度问题。然而二战后的种种现实使得社会中心理论陷入困境,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得到提倡,国家宏观调控受到推崇;战后西方民主模式在数十个民族国家的复制未能取得成功;社会中心论并不能很好地解释东亚和拉美国家的转型,因此,西方学者开始重新关注国家在政治和经济领域所扮演的角色。“宏观社会科学领域正在进行一场范式转移,该转移蕴涵着对国家与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根本性的重新思考。”[2]7启动这一范式转换的是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学者,而“回归国家学派”使该范式最终得以确立。

1.西方新马克思主义与国家自主性概念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以来,喜欢批判思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在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相对独立性”概念的基础上,最先提出和发展了“国家自主性”这一概念,其最主要的两个代表人物是尼科斯・波朗查斯(NicosPoulantzas)和拉尔夫・密里本德(RalphMiliband)。受到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相对独立性概念的启发,波朗查斯和密里本德分别发展出结构主义国家理论和工具主义国家理论。波朗查斯以对生产方式的结构主义分析为其国家理论的起点,运用结构主义的观点研究资本主义国家自主性理论。密里本德是工具主义国家观的代表,他认为国家并不是一个具有中立性角色的裁判者,而是一个具有干预角色的偏袒者,“它对社会事务的干预是经常的、决定性的和无所不包的,这是由国家的最基本的特性决定的,即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最终是所有这类工具中最重要的工具”[3]72,只有国家具有相对自主性才能调节资产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

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对国家自主性的兴趣点主要集中于资本主义国家,认为它是对资本主义国家功能的另一种理解途径。而且新马克思主义并没有拆解国家与社会,还是用一种社会―结构决定论的视角理解国家,其实质并没有超越社会中心主义原则。但我们从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看到了试图重构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努力,而且为国家自主性概念的发展提供了理论资源。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对国家问题研究的回归和复兴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2.回归国家学派与国家自主性研究范式的确立

1982年2月美国学者在纽约举行的“当今国家理论研究之实质”的研讨会,围绕国家问题进行了多学科的讨论。西达・斯考克波(ThedaSkocpol)的论文“使国家回归”引起非常大的反响,她运用比较分析方法通过对中国、法国和俄国革命的对比研究提出了国家自主性问题。之后,回归国家学派在反思、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自主性观点的基础上,以国家自主性、国家能力为核心概念确立了“国家中心主义”的研究范式。回归国家学派从重新定义国家入手,突出强调“不能把国家简单地看成是利益竞争的公共舞台、竞争力量的裁判或支配阶级的工具,国家具有追求自己的偏好和利益的性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依照自己的偏好,按照自己的行为方式来贯彻自己的意志”[4]译序第9页。在强调国家作为独立行动者方面,回归国家学派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但在对待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存在着分歧,国家潜在自主性理论侧重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国家镶嵌自主性理论则侧重国家与社会的共生相联性。

(1)国家潜在自主性理论的发展

斯考克波通过分析国家与社会革命提出了国家自主性概念,认为国家具有潜在的自主性,不应该仅仅被看做是社会经济冲突的斗争场所,“作为一种对特定领土和人民主张其控制权的组织,国家可能会确立并追求一些并非仅仅是反映社会集团、阶级或社团之需求或利益的目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家自主性’(stateautonomy)”[2]10。这种潜在自主性首先指的是在它管辖权内对于利益团体(甚至包括统治阶级)、生产关系、经济安排的自主性。国家自主性以强制力为基本特征,以国家能力为条件。斯考克波追溯韦伯的国家概念,建立了以强制力为特征的国家自主性概念并延展考察了实现国家自主性所需的国家能力因素。

埃里克・诺德林格(EricA.Nordlinger)更多关注国家自主性的动态性,公共政策是他解释国家与社会两者关系张力的关键概念。他认为具有自主性特征的国家将自身偏好转化为权威行动,国家自主性的程度取决于公共政策与公共官员之偏好合力相一致的程度。一个国家能够征服社会抵抗力的能力越大,那么这个国家的自主性就越强。在诺德林格看来,国家、权威行动和国家偏好是理解国家自主性概念的三个核心要素,而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的分歧与否是划分国家自主性类型的基础变量。[5]

(2)国家镶嵌自主性理论的发展

乔尔・S.米格代尔(JoelS.Migdal)认为国家理论者太过于强调国家与社会的冲突性,应该抛开国家和社会是最简单的竞争关系的观点,从而提出了“社会中的国家”的研究路径。他强调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但同时强调国家是受社会制约的行动者,“国家并不总是像有时被描述的那样,在宏观社会变革中是不受约束的原动力,国家的自主性、政策倾向以及国家凝聚力都极大地受到其管理的社会的影响”[6]58。“社会中的国家”模型强调两股力量对社会秩序和结构的影响:一方是追求社会控制权的国家,国家作为权力的场域,是观念和实践的综合体;另一方是社会对国家的反作用,国家与社会一直处在动态改变和互动的过程之中。

埃文斯(PeterEvans)提出了“镶嵌自主性”(embeddedautonomy)的概念,认为国家具有不受其他组织干预的特征与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与社会的对立,相反,经济的发展不能只是依靠市场的力量,也不能只依靠国家的干预,而必须通过国家和市场的结合,官僚制度与社会的镶嵌才能保证经济的发展。埃文斯使用“镶嵌自主性”解释新兴工业化国家中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发展型国家不应该与社会脱离,而是应该镶嵌在社会之中,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够获得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信息和支持力,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①[7]39-42而澳大利亚学者维斯和霍布森同样强调国家与市场的关联性,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区分了“镶嵌的自主性”和“孤立的自主性”两种国家自主性的概念。[8]100“镶嵌自主性”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和渗透。

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早期讨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中,国家更多的是一个假想的概念而不需要解释,因而国家是否真正自主并不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国家自主性理论的意义在于纠正这一偏见,凸显国家的独立性和主体地位,把国家作为对政治行为进行分析的解释性变量,重新思考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种重新思考体现在,“一方面,国家可以看作是某种组织,通过这样的组织,官员集体可以推行明确的目标,并在特定的有效国家资源与社会背景的关系中,高效或低效地去实现这些目标。另一个方面,国家可以被看作更加宏观的组织与行动的结构,这种结构影响到社会中所有群体与阶级的政治目的及其实现方式”[9]19。这两个方面是回归国家学派所重视的国家自主性和国家能力问题,也是理解回归国家学派国家自主性概念的核心点。

(二)国家自主性概念的内涵及延展

我们可以从解构的角度入手定义国家自主性的内涵。国家自主性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国家何以具有自主性?这两个问题涉及国家自主性概念的内涵及延展。国家自主性的构成要素至少包含三个方面――自主性主体(国家)、自主性动力(利益)和自主性行为(政策、制度),而国家能力是国家自主性概念的延展,因为“将一个国家产生的大量自我偏好视为自主性是没有多大意义的,除非它能够实践这些偏好”[5]13,所以,我们有必要把国家能力纳入到国家自主性这一概念之中。

1.国家自主性概念的内涵

阐释国家概念是理解国家自主性的第一步。任何跟国家相关的政治学理论,其起点都是对国家概念的界定,因为“政治学与国家共始终”。国家虽然是一个不可否认的混乱概念②[10]53,但国家的概念一般都与相应的理论相匹配,所以我们先要追溯回归国家学派理论的国家概念来源。回归国家学派更多的是对马克斯・韦伯国家定义的继承和延展。“国家者,就是一个在某个固定疆域内肯定了自身对武力之正当使用的垄断权利的人类共同体。”[11]197韦伯关于国家的定义强调了国家的两个核心要素:一是领土主权;二是暴力垄断。具备以上两点的国家是其具有自主性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看,“国家是一个连续性的行政、立法、官僚和强制系统”[12]12,它必然依托于一定的组织和机构,在这一点上,回归国家学派仍然是韦伯思想的延展者。基于韦伯的官僚制思想,回归国家学派认为官僚机构及其组成成员是国家自主性的组织基础,国家是由公职人员组成的,他们凭借职位的授权做出、执行对社会各部分都具有约束性的决策。

国家自主性的动力来源于符合其自身利益和偏好的独立利益。国家的首要利益是国内统治秩序的维持。同时,国家处于国内统治秩序的维持和国际竞争的交叉点上,国家总是处在地缘政治之中,所以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也是国家自主性的动力来源,只有把两个层面相结合才能理解国家自主性行为的发生和具体策略。国家从社会中汲取资源用于增强自己的权力和能力以保证国家利益的实现,当国家的利益偏好与支配阶级的利益偏好一致时是成本最小的时候,但国家的利益偏好不总是与支配阶级的利益偏好一致,“政权组织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与支配阶级进行某种竞争。一旦这些资源被提取出来,这些资源所投向的目标可能会偏离现存支配阶级的利益”[4]31,而这种冲突的存在更能凸显国家的自主性。

国家自主性的行为“囊括了被采纳和没有被采纳的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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