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军:让优秀县委书记的评选和宣传活动真正收到积极效果」正文
摘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是保证百名优秀县委书记表彰活动产生扩散效应,带动更多的县委书记成为政治明白人、发展开路人、群众贴心人和班子带头人的治本之策,也是避免县委书记这一群体塌方式腐败的关键所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前夕,中央组织部经党中央同意,决定对102名县(市、区、旗)委书记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了这些受到表彰的县委书记。从习总书记的讲话和中组部的决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央希望通过这次评选和表彰活动,充分展示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并在全国形成学赶先进、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笔者作为曾在县委书记岗位上工作多年的退休干部,对中央这一举措深受感动,对其积极效果充满期待;同时,也担心这次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重蹈形式主义覆辙,出现更多的事与愿违的消极后果。我认为,有关方面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对思想教育的功能和榜样的力量不要过分夸大。适度的思想教育和典型宣传,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在全社会,对于提升人们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都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和导向作用。但实践证明,在思想多元、信息开放的大环境下,这种积极作用不是无限的。如果制度化建设不能及时跟进,只一味追求宣传调门的提高和教育方式的出新,不但有限的收效难以获得,而且会助长说大话空话、套话假话的不良倾向,损毁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近年来落马的贪官,各个都有特别雷人的廉政言论。我们可以批评他们信念缺失、表里不一,但既然比率如此之高,就不能不在舆论导向上吸取一些教训了。
众所周知,“实事求是”,是我们党一直大力宣传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针,但在大跃进年代,高产卫星放得越来越离谱,最高达到亩产23万斤,夸大了400多倍。高级干部是否了解真情不好说,地、县、乡(公社)干部,哪个不心知肚明?但上百万人中,敢说真话的却凤毛麟角。县委书记好榜样焦裕禄的事迹和精神已经宣传了40多年,谷文昌、王伯祥等先进典型的事迹也一直在广泛传播,20年前中央还组织过一次百名优秀县委书记的评选和宣传活动,规模和声势和这次活动不相上下。结果如何呢?如果我们把多数县委书记躬身为民、敬业勤政的表现都归功于思想教育和榜样引领,当然可以说收效显著,但如果把他们之中相当一部分人媚上扰民、急功近利甚至贪腐堕落的行为搜罗到一起,恐怕又可以得出教育失败的结论。在我看来,这里面思想教育的因素微乎其微。因为除了极少数象焦裕禄那样“心里装着全县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道德楷模和品行恶劣的严重腐败分子以外,绝大多数县委书记,包括大部分先进典型和涉嫌犯罪的失足者,在价值追求上都具有多重性,他们既有“执政为民,造福一方”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又有职级升迁、生活安逸、封妻荫子、名留青史的欲望。他们虽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但也具有“理性经济人”的一般特征,在考虑和设计主政目标,特别是在处理具体公务过程中,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进行“损益平衡”的测度和考量,追求包括公共和个人利益在内的综合收益的最大化。至于他们能否把公共利益放到首位,把个人利益控制在合理和法定的范围之内,固然与思想境界、信念宗旨有关,但更要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仅就思想境界而言,其高低优劣,既源于自幼而来的家庭影响、学校教育、自身修养和步入社会以后的多重驯化,也程度不同地受制于社会现实特别是官场生态。组织上进行的思想灌输,如内容和方法适度,就会和这些因素汇集交融,共同发生积极作用;相反,则会产生得不偿失的后果。
第二,对先进典型不要过分神化。毋庸讳言,我们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一直存在着言过其实、人为拔高的问题。比如焦裕禄的事迹和精神,确实可歌可泣、催人泪下。但是,据《焦裕禄之歌》的作者任彦芳考证,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有13处严重失实,有的情节纯属虚构;“焦裕禄倡导制定的改造兰考大自然的蓝图,已经变成了现实”的结论则明显夸张。因为,焦裕禄在兰考只工作了475天,虽然不顾病痛,起早贪晚地带领干部群众治“三害”,但毕竟时间太短,而且当时兰考与其它地方一样,正在大抓“两条路线斗争”,狠刹“单干风”,难以有效地实现经济发展和摆脱贫困的目标。后来的事实证明,焦裕禄心中的蓝图一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真正实现。就这篇通讯失实的问题,兰考县委在当时曾提出不同意见,不但没有被采纳,反而使一大批干部在文革中被扣上“反对焦裕禄等于反对毛主席”的帽子被揪斗残害。2009年,某报开办了《县委书记笔谈焦裕禄精神》专栏,全国多位县委书记在这里发表文章,诠释焦裕禄精神,表达以焦裕禄为榜样,当好人民公仆的决心。其中,不乏朴实无华的语言和发人深省的真知灼见。但是,有人离开焦裕禄所处历史背景和焦裕禄具体事迹,随意扩大焦裕禄精神外延;有人把某些现行工作思路与焦裕禄精神生硬地拼接起来,在神化焦裕禄的同时“巧妙”地张扬自己的业绩;思想解放、科学发展、勇于创新等现代理念,都被装入焦裕禄精神这个“大箩筐”中。显然,这样的学习活动,已经严重背离了焦裕禄实事求是的精神。
20年前和近日命名表彰的200多名优秀县委书记,尽管不排除个别名不副实之人,但经过层层遴选,总体上肯定是这支队伍中的佼佼者。但是,他们的优秀品德和卓越业绩是相对的,和多数同行们相比,恐怕只有“量”的差异,未必有“质”的区别。他们的闪光点,别人也可能存在,只不过亮度低一点;别人身上的缺陷,他们可能同样残留,只不过轻微一些。正因为如此,20年前的百名优秀县委书记,既有不断进步、官至省部级的政治明星,也有7人因严重违法违纪而锒铛入狱。7%的比例,不算低了!
典型宣传不是对典型人物的全面评价,可以不提其缺点和不足,但对其先进事迹,则必须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能妙笔生花,更不能凭空编造。从一定意义上说,看似不够显赫或只有一两个侧面的平凡事迹,更令人感到亲切可信;相反,如果把他们说成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贤或无所不能的超人,熟悉从政常规的同行们肯定口服心不服,不但引领和教化功能受到折损,而且会产生消极的社会影响。民众中一部分人,因看到英模事迹报道中出现虚假不实的问题,而对官方的所有宣传都不加区别地嗤之以鼻。还有一部分民众,清官情结严重,经常以古今楷模做标杆来剪裁现实。当他们发现本地的“父母官”存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某些缺陷时,便不肯容忍;当他们发现心目中的偶像并非完美无缺时,积累多年的信念便轰然倒塌,对执政当局和领导干部的信任也可能荡然无存。
2014年2月,某省多家新闻媒体,隆重推出腊北县(化名)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生巨大变化的报道,对时任县委书记田风(化名)进行了高调热捧,诸如“思想再造”、“用人奇招”、“群众事情大如天”、“县级政改的大胆试水”、“现代社会治理的成功探索”等溢美之词都用上了;“群教办”制作了名为“腊北现象”的专题片,在全省播放。但9个月后,学习腊北的热潮正酣,省纪委突然宣布:田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这一事件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很多人认为对这一典型的确定不够慎重和准确,但在我看来,主要教训却是宣传调门太高。田风虽然出事落马了,但他所做的工作和这个县在“群教活动”中发生的变化未必都是假的。如果当时的宣传报道足够严谨,主要角色出事后照样可以继续理直气壮地推广这里的经验。
第三,尽快在县政综合改革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是保证百名优秀县委书记表彰活动产生扩散效应,带动更多的县委书记成为政治明白人、发展开路人、群众贴心人和班子带头人的治本之策,也是避免县委书记这一群体塌方式腐败的关键所在。应该说,我们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但还远远没有破题。某些地方进行的县委书记自我限权试验,并没有跳出清官治县的窠臼。所以,应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启动县政综合改革试点。应按照民主法治、基层自治的思路和责权对应的原则,理顺党委、人大、政府之间以及党委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划分各自的权力边界,扭转人大虚权、党政不分的现状;理顺上下级的关系,在下放权力的同时,依靠民主和法治建立对县级党委政府的刚性约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政府选举方式改革;构建透明民主的财政体制,保证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我们相信,只要把公共权力真正关进民主和法治的笼子里,以县委书记为代表的地方和基层官员正常履职的新常态就会逐步建立起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就一定能够逐步形成。
(本文刊发在《改革内参》第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