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雪明:全民所有与圣库制」正文
全民所有制是从苏联学来的糟粕
民法通则规定,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就是说,国家所有就是全民所有。物权法也重复了这个规定。作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1949年以后从苏联学来。苏联宪法规定,“苏联每一个公民都必须保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它是苏维埃制度神圣不可侵犯的基础,祖国富强的源泉,全体劳动所有者富裕文明生活的源泉。”这样的条文,在40年前,会让我们觉得非常漂亮,非常有气势,但今天看,就跟笑话一样,因为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个制度不行,而且今天的俄罗斯已经全面抛弃了这个制度。一些人很喜欢批判全盘西化,为什么不说,他们所坚持不能改的一套东西,正是当年从苏联全盘“化”来的?
中国特色的全民所有制酷似太平天国的圣库制
要说全民所有的发明权属于苏联,也不大客观,也容易伤了许多爱国者的感情。我国历史悠久,文化博大精深,任什么东西,我国都古已有之。中国共产党推崇的革命先驱太平天国,实行的经济制度叫圣库制,天国所有的臣民,都必须把财产上交给圣库,圣库是大家共有的,你把财产交给圣库,圣库安排你的生活。不交的怎么办?私自藏银超过5两,就可以杀头。但实际上,太平天国的上层非常腐败,在民间掠夺大量的财富,供其挥霍,其奢侈程度,远远超过了被它们所反对的“清妖”。但在理论上,它叫圣库制,是准共产主义,无比的平等和神圣。我们的全民所有制实行了六十多年后,回过头来看,和这个圣库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都是在一个非常崇高的名义之下,另有一套内容。
全民所有的实质是依权力分配的所有制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所谓的全民所有,实质是谁占有这个财产,谁就是所有者,谁就能支配这个财产,就能从中受益。所以说,我们的全民所有实际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说法,现实当中不可能全民所有。
比如说城市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既然是全民所有,那应该农民也有一份,但现实生活当中,农民跟城市土地有什么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个全民所有,就把一大半人都划到外边去了。
矿产资源也是全民所有,这个乡有个大金矿,可是不但这个乡里的农民不能享有它的利益,连这个县、这个省都不行。在全民所有的旗号下,重要的黄金开采,都动用武警,武警有采金的部队,也算是全球奇观。采出的黄金归“国家”也即全民,但我在这个国家生活了几十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些金子,有人却说你已经享受了,马路啊,地铁啊,医院啊,学校啊。可是,没有全民所有制的国家,人家的老百姓享受不到这些吗?它的马路、地铁、医院、学校是从哪里来的?
以全民资产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把农民排除在外,农民不是全民的一员吗?城市里面的公立中小学,从所有制上讲都是全民所有,但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不能入学,这已经成为很大的社会矛盾,在理论上根本无法解释。
同是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不同企业之间的福利和薪酬差距也非常大。为什么非常大?因为它占有的、支配的财产不一样,实际上就体现谁占有、谁支配、谁所有、谁受益。
国家机关毫无疑问都是全民所有制,但连大学生们报考公务员时都分得很清楚,哪些部门是有油水的,哪些部门是没有油水的。既然都是全民所有,怎么还会有这种区分呢?这就体现为占有的财产不同,支配的财产不同。归根到底,还是权力的含金量不同。
全民所有财产的低效率与高腐败
我们看现实中全民所有制的运行与管理状态。2012年,广东省23家省直全民企业,资产总额是8300亿,实现营业收入3500亿,实现利润总额是188亿。什么概念呢?利润总额只相当于营业收入的5.4%,这个效率是很低的。上缴利润总额17.8个亿,连10%都不到。按照广东省规定,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要达到10%,2014年的利润收缴比例要从10%提高到15%,到2020年达到30%。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改革决定60条,也要求逐步提高国有资本上交利润的比例,到2020年达到30%。而现在,国有企业90%以上的利润是不上交的。
这些钱到哪里去了?一部分可能是用于扩大生产,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挥霍浪费,个人贪占。一个媒体报道的著名案例,2011年,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用公款购买茅台酒和红酒,举报人把发票贴到网上了,中石化才不得不承认,说确实有这个事,一次购买茅台酒和红酒就花了158.9万元。
还有一个典型陈同海,原来是国家计委副主任,1998年担任中石化的副总,五年以后,做了一把手,成为中石化的当家人。再四年,到2007年就被双规了。2009年经法院认定,贪污受贿的人民币总额1.96个亿。他当一把手就四年时间。据说平时他的职务消费,每天4万块。这是谁的钱呢?全民所有的资产。
最近的案例,丁书苗,山西一个女农民,后来成为企业家,她靠铁道部长刘志军,赚了很多钱。丁书苗的主要赚钱手段,就是帮助企业中标。铁道部有铁路招标的工程,企业想中标就要通过丁书苗,因为她的后台是刘志军。法院审判中认定,丁书苗推荐了23家企业,先后中标了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从中收取了30多个亿的中介费,也就是说,平均每个项目的中介费7000万。铁路建设工程是国家的,建设的资金是国家的,施工单位也是国家的,中间却冒出了个丁书苗收中介费。为什么国有资产效率低,钱花到哪里去了,通过这些个案,我们可以有一个大致的判断。
全民所有财产分配的严重不公平
今天,城市的公共设施动不动投资上百亿,修地铁,修体育场馆,开运动会,但是在农村,公共设施非常破旧,农村的学校那么多危房,为什么不能从全民财产里面拿一些出来,把学校建得坚固一点?说明所谓全民所有,只属于一部分人。
广州市2012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花了财政14个亿,同期财政给城镇居民的医保补贴2个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是多少人呢?不到六万人,人均2.9万元。医保范围的城镇居民是250万人,政府给他们的补贴就只有2个亿,人均80元。这是多大的不公平!有的老干部,住一次院花几百万医疗费,而下岗工人的妻子,要做肾透析,没有钱,去假造票据,后来判了刑。有些人自己做了土透析设备维持生命。有一个植物人,父母为了维持他的呼吸,弄了一个自制的呼吸机,两个人要轮着捏,给他维持呼吸很多年,不捏就断气了。既然我们是全民所有制,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不公平?
2008年5月8日,汶川大地震,都江堰有一个中学叫向峨乡中学,420名学生,有327名学生在地震当中遇难。都江堰离成都非常近,我2011年去都江堰,根本就感觉不到这里曾发生过大地震,老式民居、居民楼宇都是好好的,但是学校全倒了。为什么?就是质量低劣。为什么质量低劣?有个包工头很委屈,说我的两个女儿砸死在里面,不是我不想把它盖好,是没有钱,到现在工程款都没有给我,我不偷工减料根本就完不成这个工程。
我们的全民财产,不够建设学校吗?不是。就在四川省的范围内,它的全民所有财富足以解决这个问题。汶川地震的几乎同时,成都市行政中心华丽落成。这个行政中心占地255亩,耗资13亿元。市政府准备搬迁时,突然地震发生了,市政府不好意思搬了,说我们不搬了,我们把这个大楼拍卖,拿这个钱去救灾。事后听说,拍卖不存在,许多机关已经悄悄搬进去了。建这个政府大院花的钱,能解决多少学校的安全问题?我们可以桑枣中学为例:这个中学位于安县,紧邻重灾区北川。桑枣中学有一个校长叶志平,很了不起,他1995年接手后,发现学校的建筑全是危房,就到处去化缘要钱,要来5万块、10万块钱,就开始加固这个房子,前后一共花了40万元,把教学楼加固了。他还不放心,从2005年开始,每年搞一次紧急疏散演习。汶川地震时,山摇地动,周围的民房都倒了,他这个学校,2300师生,只用一分半钟就全部集合到操场,无一伤亡,创造了一个奇迹。从这个例子看,只要40万块钱,就可以解决一个学校的安全问题,成都行政中心13个亿,能解决多少个学校的安全问题?三千多所!就是说,把全四川学校的危房全部加固了都绰绰有余。也就是说,如果“国家”少建一点政府大楼,就能保证汶川地震中,一个学生娃儿都不会死。
(本文为2013年12月12日在北大法学院讲座《民法中的国家》的一部分,根据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