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国家治理」正文
互联网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技术发明。新世纪以来,随着web2.0、移动互联、社交网络等新技术应用日臻成熟,互联网的普及导致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构成了一种相互缠绕、彼此嵌入的镜鉴关系,成为日常生活的标准配置,任何社会经济活动及决策都必须把互联网作为“约束条件”来寻求最优解。互联网既是自变量,又是应变量。互联网思维也就随之流行起来。虽然互联网思维从未被严格界定,但它开启了人类无限的想象空间,为重构整个经济、社会生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动能,自然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了崭新的前景。然而,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的未知远大于已知,借鉴互联网思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务必要厘清互联网思维。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实现互联网治理与国家治理协调互动、相得益彰。
改革思维。互联网思维下的改革触角一般总是瞄准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痛点、难点和疑点,将那些不愿改、不想改和不易改的领域置于改革的靶心。互联网思维所主张的改革不是修修补补,而是从“草根”力量中汲取改革动力,以“免费”和“接地气”的方式分摊改革成本,从而减少改革的阻力。互联网思维追求渐进式的和增量式的改革,容忍试错并且包容失败,以迭代和不断升级方式寻求改革方向。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创新思维。创新是互联网演化的不竭动力。互联网思维下的创新往往是跨界创新,因为作为通用目的的技术,它被广泛地应用于全社会的各领域、各层次,与其他既存技术之间具有互补性并且具有边际创新余地大的特点。互联网撕去了创新的神秘面纱,将创新的种子播散在民间,开辟了创新的新境界。互联网思维追求的创新具有改进性,更具有颠覆性。
链接思维。链接是双向交互的,是思想传播和思维互动的彰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对链接的认知、运用和治理。诚如现代传媒政治学家W.兰斯•巴莱特(W. Lance Bennett)所言,链接行动(connective action)几乎等同于集体行动。我们需要谨防抗争政治的个人化,倡导观念的理性表达,从而达成共识行为、价值规范和理性的群体心理,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和冲突。
平台思维。以移动互联、即时通信、微博微信、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新技术、新应用,带来了链接行动的多边汇聚以及回应式适配,导致了互联网升级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平台。互联网不再仅仅是信息平台,它已经成为双边或多边市场,更成为如同蜂巢的社会平台,承载身份认同、对话、共享、呈现、关系、名誉和社群等社会功能。平台经济、平台社会与现实社会构成了一种内嵌式的博弈。随着互联网嵌入现实社会的程度越来越深,必须既要防止“搭便车”所造成的“平台悖论”――平台规模和范围越大其互动性越弱,又要防止“庞氏骗局”的滋生和扩散。
数据思维。与链接和平台相伴随的是数据的开放、利用。开放政府数据正在全球如火如荼地展开,这不仅深化了政府治理结构改革,而且带来了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的新变革。开放政府数据将“事务随人走”逆转为“人随事务走”;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由“政府在哪里”走向“需求在哪里”,并由经济基准走向社会基准。“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有效降低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成本,实现公共资源动态优化配置,极大提高了公共部门的生产率。更为重要的是,开放政府数据能够吸引企业、社会加入公共服务生态圈,以弥补公共服务的总量短缺和质量欠缺;政府再通过购买服务、公私合营以及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的结构化改革。
目前,大数据技术应用日臻广泛,政府可以综合运用趋势预测、模式识别、热点探测、关联分析等技术手段,加强公共政策的议程收集、过程评估、动态调整和实施,使政府治理的政策议程设定、理性咨询、科学决策和精准实施以及政府治理能力再攀高峰。当然,建立大数据治理机制,构建大数据治理的格局,也是善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共享思维。共享作为一种社会观念,已不再局限于数据、信息和知识,而是涵盖了各种要素、资源、模式和愿景。非排他性的共享由利己走向利他,不仅是对独享坐大、坐享其成的颠覆,而且毁灭了人格化关系资本的户牖成见。共享导致了市场发现、投入节约和非人格化交易。如今,没有出租车、没有司机的移动互联网公司成为全球最大的出租车公司,没有空闲房屋、没有服务员的互联网公司成为全球最大的房屋租赁公司。
与其说共享是一种社会观念,不如说是它一种社会资本和制度资本,因为其中孕育着合作和诚信。如果政府墨守成规,仍旧从“部门本位”“权力本位”出发,维护既得利益或被特定利益集团所俘虏,仍旧繁文缛节,因袭传统的监管审批机制,那么势必会影响经济的发展,扼杀创新,造成创新租金的耗散,滋生腐败,而且可能会破坏以合作和诚信为基础的社会秩序。
安全思维。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安全是互联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黑客攻击、病毒传播、信息窃取、隐私侵犯等现象时有发生,广大网民对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呼声十分强烈。要以常态化的安全思维,把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安全提升到国家治理安全战略高度,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用户等利益相关者合力作用,在抵御外部攻击、固本培元、提高应急水平等环节筑牢安全防线,提高网络空间安全和信息安全水平。
互联网和国家治理的密切互动说明,互联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工具,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治理过程是一个引导和驾驭的过程,无论是通过法律、规范、权力还是语言,只要系统借鉴互联网思维,坚持互联网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协调互动,就能妥善应对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越来越严峻的治理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