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本乾:路径-制度-能力:现代国家建构维度和建构有限国家研究」正文
摘要:现代国家体系逐渐形成。全球各个国家政治发展道路和路径虽然多样,但最后结果却是殊途同归走向现代国家。在此背景下,走向现代国家需要现代国家治理结构的支撑与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现代国家的制度安排最主要表现就是建立现代国家基本制度,促进国家权力的理性化、规范化与功能分殊化,实现现代社会成长和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及良性互动。国家能力的提升要注重国家治理能力的协同与均衡,不仅仅强调国家的强制能力和汲取能力,更要注重公民的权利保障和救济,促进国家吸纳能力的提升,实现国家政治制度化和国家能力现代化。由于国家组织内部的结构性力量与社会结构的区隔,现代国家能力不能无限夸大,现代国家只能是有限能力的国家。
关键词:现代国家建构,国家权力理性化,国家能力,有限国家
早发国家型构的现代国家形塑了整个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和全球秩序并引领着全球未来发展趋向。面对全球现代国家秩序发展的大潮流,中国迈向现代国家是历史的必然,符合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国家的发源地欧美等国家逐渐通过工业化、市场化与暴力强制等动力手段和发展路径,实现了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后发国家的政治发展逻辑不同于早发国家,路径选择、制度结构和国家能力都有诸多的不同,后发国家工业化、市场化与国家制度安排的不均衡、不协同的现象促使后发国家的现代国家建设呈现了当前景观和各种面相。所以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探索和掌握现代国家发展规律,坚定政治发展目标和信念,坚信所有传统国家必然殊途同归迈向现代国家;其次我们要讨论现代国家的成长必须依靠国家制度化、组织结构的转型和调适,需要国家权力的理性化、规范化和功能的分殊化;最后讨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与协同问题,实现强制能力、汲取能力与吸纳能力的协同和均衡,建构有限能力的现代国家。
一、路径-目标-信念:传统国家迈向现代国家的殊途同归
现代国家是针对传统国家而言的,又起源于欧美等传统国家。传统国家的特征:第一,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理性权威。传统国家的民众主要以氏族、家族、部族、地方性民族等形成各种权威共同体,它们独立存在而互不联系。民众只认同传统的部落、家庭、种族等局部性的单元,没有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权威认同目标;国家统一主权不被外部力量所承认。[1]第二,无法形成有效统治。由于传统国家的通讯技术、交通条件等限制因素,虽然存在国家政权机构,但并没有实施有效的统治,吉登斯认为“传统国家(阶级分化的社会)的本质特性是它的裂变性。其政治中心的行政控制能力如此有限,以至于政治机构中的成员并不进行现代意义的‘统治’。传统国家有边陲(frontiers)而无国界(borders)”。[2]第三,组织和制度具有非理性化特点。传统国家的官僚组织其“‘现代性’的外表一再暴露出了深层的古旧”。[3]其法律制度安排出现形式非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冲突。[4]第四,文化区隔太大。传统国家“并非是文化统一体”,理性化的宗教倾向于只会对社会的上层具有吸引力,“那些居于地方乡村社区的人与统治阶级的成员相比,可能会操用不同的语言,持用完全不同的宗教信仰,并且遵循截然不同的习俗”。[5]第五,政治与经济的“断裂”现象。传统国家的政治与经济是“断裂”的,“比起现代社会秩序,阶级分化社会的经济活动和政治舞台,通常有着更为明确的区分。这就是说,即便是中央集权的官僚帝国,国家也极少‘干预’经济生活,绝大多数农民是在独立于政治中心所发生的一切这种状态下从事劳作的”,“而且,在更大规模上也并不存在一系列业已划分出来的、独立于国家的‘经济机构’”。[6]第六,政治参与较低。传统国家的大众政治参与较低,而且参与大多采取非制度化方式如暴力、农民起义等形式,“从某种角度来说,现代政体之有别于传统政体就在于它的政治参与水平”。[7]传统国家这些特点,决定了传统国家的局限性及其暂时性,也决定其终将被现代国家所替代。
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概括,现代国家需要符合一些条件:(1)占有特定的领土,在该范围内具有唯一的主权;(2)垄断暴力或军事力量,这意味着该领土范围内只存在一支合法的军队;(3)建立一个一体化的行政体系和官僚系统,以此作为实施日常统治的工具;(4)建立一个统一的税收系统,以汲取经济资源来维持军队与官僚系统的运转。[8]李强教授认为现代国家的特征为:现代国家体现为在特定领土上存在一套独特的机构,这一机构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利;现代国家对使用暴力权力的垄断是以它对税收权的垄断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垄断税收建立公共财政以满足国家的财政需求;国家垄断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与税收的权力,目的不在于为国家机构自身或国家机构的成员谋求福利,而在于为一国的人民提供“公共产品”[9]。现代国家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与民主-国家(democracy-state)两者的均衡和协调:现代国家必然是民族-国家,“迄今为止,现代国家的基础还是民族,基本形态还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民族这一概念是国际的国家体系的划分基础”[10]。民族-国家就是“存在于由他民族-国家所组成的联合体之中,它是统治的一系列制度模式,它对业已划定边界(国界)的领土实施行政垄断,它的统治靠法律以及内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制而得以维护”。[11]现代国家必然体现和反映民意诉求,成为民主-国家,“民主-国家强调的是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构造国家制度,主要反映的是国家内部统治者与人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因此,衡量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准就是统治的合法性的民意基础,即统治权力是否按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取得和行使”。[12]
早发国家与后发国家的政治发展路径有着明显差异。[13]现代国家渊源于欧美等早发国家,经济的现代化、民族的统一和国家政权建设都内源于西方社会的自身需求,“像欧洲那样来源于自身内部的发展”。[14]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要素如资本主义、工业主义(或者工业资本主义)以及在战争暴力机器的有力推动下,打破和结束封建割据局面,国家有效地进行了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率先生成了现代国家[15],其生成逻辑具有协同性与独特性。在中国等后发国家的现代国家构建是在西方现代文明冲击和扩张的情况下被迫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迈进,其与早发国家的制度背景、演进方式及其进程有很大不同,“经济的现代化、民族的统一和国家政权建设是摆在新政权面前的重要问题。而且,这些要求并不像欧洲那样来源于自身内部的发展,而是来自外界的强求”。[16]所以,后发国家在现代化和全球化冲击的背景下处于矛盾并发时期,现代国家构建的进程和路径出现非均衡化现象并产生矛盾。
早发国家与后发国家的政治发展路径虽然差异明显,但是最后殊途同归走向现代国家的目标和鹄的。人类政治秩序和国家治理体系是靠政治精英的精心设计还是靠运气和强力,至今还是一个迷思。汉密尔顿指出,“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17]机遇垂青了欧美早发国家。欧美早发国家来源于型态多元的传统国家,诸如城邦、帝国、城市共和国、绝对主义国家等,通过工业化、市场化和暴力等手段,逐渐发展到现代国家的型态,“没有人设计了民族国家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库、法庭、中央政府等等。它们通常或多或少是作为无意识的副产品而形成的,通常它们来自执行更为直接任务的努力,特别是为了创建和支持武装力量的努力”。[18]中世纪欧洲政治形态的特点是封建割据和军事、经济力量分布不均,由此直接导致政治实体之间激烈的军事竞争和对抗:一方面,这是一场持续的竞争,从5世纪古罗马帝国衰落到20世纪的二战结束,欧洲形成了国家间的军事竞争系统,一直处在不断的战争当中,其中两次世界大战都是源于欧洲;另一方面,这场持续的军事竞争异常残酷,在军事竞争中从公元990年的几千个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到1500年中世纪结束时只剩下了500个,到1780年还剩100个,到2000年仅剩下27个左右。军事竞争的残酷性同时反映在各个国家财政支出上,如英国从1000年到1760年的七个世纪里,总共有大约70%-90%的国家财富都用于军事用途[19]。国家间经过不断的优胜劣汰和军事竞争,军事暴力与国家生成具有很大的相关性,查尔斯・蒂利认为,“战争编织起欧洲民族国家之网,而准备战争则在国家内部创建出国家的内部结构”。[20]制造战争与制造国家是一个循环过程,国家在战争中学会怎样使自己运作的更有效率,更有效率的国家再反过来发动新的战争。[21]不仅仅早发国家建构起现代国家和全球现代国家秩序,而且引领着其它后发国家迈向现代国家的目标。所以,查尔斯・蒂利在《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一书中通过历史梳理和逻辑分析,划分了强制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资本化强制型三种国家类型,探讨的主题就是“欧洲国家经历了如此多样的道路却最终殊途同归到民族国家”[22]。赫尔德通过分析思考并总结前人成果,构思和型构了现代国家及现代国家体系形成的路线图(参见图1)。
社会科学家不断在反思、研究和解释诸种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绩效特征和动力根源,“社会秩序到底暗含着哪些基本作用力,社会秩序的特征表现在:社会是如何设计制度以保证各种特定类型的人类组织的存在的?社会限制或开放创建这些组织的权利的方式以及组织模式到底能产生些什么样的激励?”[23]中西方的政治研究源远流长,其主题就是人与社会的关系:人是什么?人为何组成社会?社会是什么?社会如何组成与如何活动?社会的管理与控制怎样进行?权力是什么?如何统治?为什么要服从?怎样统治更加有效?[24]那么社会科学家不断反思和解释目前大多数国家趋向现代国家的殊途同归现象,探寻人类治理的良好秩序和方式。
国家问题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历来是政治学者研究的重点和中心。西方社会科学者不断努力探讨现代国家的起源和发展路径,“国家理论可上溯到古典时期,随着18、19世纪政治经济学的出现而尤为突出”。[25]霍布斯探讨和反思自然状态是极其可怕的、恐怖的、人与人互相残害的敌对状态,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互相为战的战争状态”,为了结束自然状态的混乱状况,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利维坦”,通过建立君主主权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保证人类安全。[26]洛克论述了自然状态的缺陷,运用社会契约论提出建立在分权学说基础上的议会主权的国家。[27]卢梭认为,“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绝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28]卢梭提出建立在“公意”基础上的人民主权国家。黑格尔、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现代国家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黑格尔以前的许多学者并没有把国家与社会及其政府区分开来,“直到18世纪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使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差别变得明显起来,这项工作才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此时,黑格尔第一个清楚地表达了这种区别,他在其《法哲学》中提出不应把国家本身同市民社会混为一谈”。[29]黑格尔认为,现代国家就是资产阶级国家。他认为,“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30],“国家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只在它的公民当中,它才有了它的一般的现实性;但是国家是现实的,它的简单的一般的生存必须寄托在个人的意志和活动内”。[31]在黑格尔眼里,国家是家庭和市民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不是社会决定国家,而是国家决定社会。国家是绝对理性和普遍性的东西,决定了市民社会和家庭以及个人这些相对性和特殊性的东西,“国家在其中完成了以特殊性为基础的从属环节和以普遍概念为基础的理性必然性的综合。家庭和市民社会有别于国家,也就是与国家相对立,这种对立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