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皓相关事件

  洪皓被派出使金国议和,但金没有议和之意,所以当时的使节非常危险。“凡宋使者如(王)伦及宇文虚中、魏行可、顾纵、张邵等,皆留之不遣。”(《金史·王伦传》)洪皓行至太原,被金人扣留近一年,第二年转至云中(今山西大同),见到金国权臣完颜宗翰。完颜宗翰不许洪皓请归二帝之要求,逼迫他到金廷操纵的伪齐刘豫政权去当官。洪皓严词拒绝:“万里衔命,不得奉两宫南归。恨力不能磔逆豫,忍事之邪!留亦死,不即豫亦死,不愿偷生鼠狗间,愿就鼎镬无悔。”(《宋史·洪皓列传》)完颜宗翰大怒,下令推出斩首。两名壮士“执剑夹承”,拥之以下。洪皓面不改色,从容而行。一位贵族见状,深受感动,不觉失声说道:“真忠臣也。”遂用目光制止剑士暂缓行刑,并亲自跪下请求完颜宗翰免除洪皓一死。完颜宗翰虽然免洪皓死,但把他流放到遥远的冷山(今黑龙江五常境内的大青顶子山)。

  冷山气候寒冷,十分荒凉,一年四季多被冻指裂肤的寒冷包围着。那里是女真贵族完颜希尹家族的驻地。洪皓以他渊博的学识和聪明才智,很快得到了完颜希尹的赏识。完颜希尹破例让他教授自己的八个儿子读书。洪皓时刻不忘自己的使命,一有机会就劝金国贵族与宋议和。完颜希尹最初力主攻宋。曾说:“孰谓海大,我力可干。但不能使天地相拍尔。”洪皓听后,警告他说:“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自古无四十年用兵不止者。”(《宋史·洪皓列传》)建炎四年(1130年)以后,金强宋弱的形势开始逐步向宋强金弱方面转化。到了绍兴七年至八年间(1137—1138年),宋强金弱的形势开始形成,金人遂有议和思想。以宗盘、挞懒等人为首的一派,主张在交还南宋河南、陕西地的条件下与宋讲和,并于绍兴八年与南宋签订了和议。在议和期间,完颜希尹曾就所议十事征求洪皓意见。洪皓条分缕析,完颜希尹以为洪皓说得实在,并没有诳他,遂于绍兴十年(1140年)带领洪皓赶赴燕京(今北京),意欲遣洪皓归宋进行议和。但在是否需要在归宋河南、陕西地的条件下与宋议和的问题上,金人内部存在着严重分歧。以完颜宗弼(兀术)为代表的一派坚决反对交还,后来联合完颜希尹,杀了宗盘、挞懒等人,重新发动了攻宋战争。完颜宗弼杀了挞懒等人之后,又杀了完颜希尹。洪皓因与完颜希尹有过异论,才幸免于难。

  在燕京,洪皓见到了昔日好友宇文虚中,宇文虚中被金人扣留后当了金朝大官。见到洪皓以后,宇文虚中劝他留在金朝当官,并积极向金熙宗推荐。金熙宗表示可以任为翰林直学士,洪皓坚辞不就。金人不甘心,换官时仍让洪皓就职。洪皓请求允许他到临近宋的真定(今河北正定)、大名(今河北大名)等地“自养”,以便寻机逃回宋朝。金朝参政韩昉看出了洪皓的意图,让洪皓任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城)副留守,洪皓坚决不允。金人又降其官为留司判官,并催促他尽快起行,洪皓置之不理,誓死不就。金人见高官厚禄留不住洪皓,又想出了新的办法。根据金法规定,虽未任金官,但只要被金人任使,则“永不可归”。韩昉为了留下洪皓,遂令其“校云中进士试”。洪皓深知其意,装病力辞。但韩昉不允,洪皓只得前往云中。到了云中以后,他不履行职责,对院官说:“今取士以诗赋,吾故学经耳。”云中院官和考官没有办法,只好将洪皓送回燕京。在燕京期间,他一直关心宋朝的发展和强大。当听说完颜宗弼在顺昌(今安徽阜阳)被刘锜打败而宋朝却撤兵的消息以后,写了数万言的秘信,谓:“顺昌之役,金人震惧夺魄。燕山珍宝尽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弃之。王师亟还,自失机会。今再举尚可。”(《宋史·洪皓列传》)此后又多次送秘信。绍兴十三年(1143年),金熙宗喜得贵子,大赦天下,允许宋朝使者回归,洪皓与张邵、朱弁等都在被赦之列。

  洪皓知识渊博,于“书无所不读,虽食不释卷”,不但精通经学、史学,也精通诗文词赋。留金期间曾经写下上千首诗词,金人“争抄诵求锓锌”,后来大部分散逸。今《鄱阳集》所存数十首,皆清新朴实,含义深远。洪皓又曾同张邵、朱弁写诗唱和,集成《轩唱和集》三卷,今已不存。洪皓还“善琴奕”,“能别三代彝器”,识书画。留金期间,他通过言传身教,将汉文化向北传播。著名的故事如“无纸则取桦叶写《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传之,时谓‘桦叶四书’”(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炎兴下帙66引《金虏节要》)。他通过教授金人读书和其他接触方式,与许多女真人结下了深厚的友情。女真人把洪皓视为知心朋友,热情地邀请他参加婚礼、礼佛、生产等活动。他每到一地,人们“争持酒食相劳苦”。在涿州,过鞑靼帐,“其酋闻洪尚书名,争邀入庐,出妻女胡舞,举浑脱酒以劝”(《容斋五笔》卷三)。

  洪皓对金国的自然地理、历史沿革、经济社会、风土人情、礼仪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物产等都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积累了大量的历史资料。《松漠纪闻》原书为洪皓留金时所记金国杂事,及归宋时,惧为金人搜获,悉付诸火。回宋后乃复追述一二,名曰《松漠纪闻》。书未刻而秦桧有私史之禁,其书遂秘而不宣。后其长子洪适于乾道初知绍兴府、浙东安抚使时,厘为正、续二卷。又后,次子洪遵根据洪皓生前谈及的往事,整理为11条,称《松漠纪闻补遗》。这就是今天所见的《松漠纪闻》。洪适《松漠纪闻续》云:“先君衔使十五年,深阸穷漠,耳目所接,随笔纂录。闻孟公庾发箧汴都,危变归计,创艾而火其书,秃节来归,因语言得罪柄臣,诸子佩三缄之诫,循陔侍膝,不敢以北方事置齿牙间。及南徙炎荒,视膳余日,稍亦谈及远事。凡不涉今日强弱利害者,因操牍记其一二。未几,复有私史之禁,先君亦枕末疾,遂废不录。及柄臣盖棺,弛语言之律,而先君已赍恨泉下。鸠拾残稿,仅得数十事,反袂拭面,著为一篇。”“松漠”是“千里松林”和“平地松林”之意。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太宗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境设置松漠都督府,由契丹酋长充任都督。因洪皓流放的地区就在古松漠都督府之北,书中所写的内容都是发生在广大的塞北地区,因此取书名《松漠纪闻》。

作者介绍

洪皓 洪皓 洪皓(1088~1155),字光弼,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历台州宁海主簿,秀州录事参军。宋代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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