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鸣、秦红增:城市农民工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作者:周大鸣   秦红增发布日期:2015-07-07

「周大鸣、秦红增:城市农民工研究的回顾与反思」正文

内容提要:文章分析了研究城市农民工的原因、内容及其局限性,回顾和反思了二十年来城市农民工的研究情况。一般说来,对农民工群体的学术研究,长时间以来显示了人们意识到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以及人们对他们的出于人道主义的关心。然而,研究存在局限性,缺乏多学科、多视角的综合性研究。而且,研究结果没能很好地用来解决实际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城市农民工群体一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下文通过研究的缘起、内容及不足三部分,就此作回顾与反思。

一、研究缘起

规模性的城市农民工群体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以后急剧扩大,至90年代中期达到高潮,目前全国常年跨区域流动着的有8000多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15%~20%。他们主要来自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主要流向大中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仅珠江三角洲常年流动的农民工就有1000多万。如此众多的人员涌入城市,既给城市和乡村带来了新的问题,反过来也使农民工面临着自身的角色转换和城市适应即城市化问题。(周大鸣,1996,1997,1999;吴权,1996;徐林清,2002;马用浩,2002。)

针对农民工流动现象及其所带来的问题,学者们首先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工农业的比较利益、中国都市化前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乡村发展等角度分析了城市农民工群体跨区域流动的合理性、现实性,并一致认为城市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乡村都市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其主流是应该肯定的。其次,对各种问题、尤其是农民工的城市适应和角色转换问题做了较深入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总的来说,城市农民工的研究体现了问题意识和人文关怀的统一。

二、研究内容

(一)劳动力乡――城流动及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研究

1.劳动力乡――城流动动因

推力与拉力说。农民工进城是农村推力与城市拉力的合力结果,但农村中的推力所起的作用更大些。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产业之间和区域之间的比较利益所导致的经济收入差别。对农民工的调查结果也与此相一致。属于农村推力的因素有三个:农村收入水平太低、农村缺乏发展机会、农村太穷;属于城市拉力的因素有两个:城市收入高、外出见世面。(宋林飞,1995;杨宏山,1995;李强,2003。)

理性动因结构论。有些学者认为当前中国农民外出就业,是“生存压力”和“理性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理性选择”高级化的具体表现是农村人在基本生存安全得到保障以后,其他层次的需要的凸显。(黄平,1997;文军,2001。)新生代农民工进城也支持了理性动因论。20世纪80年代,农民通常是与过去没有承包土地时相比,而不是做横向比较。20世纪90年代以后,农民开始与外出的老乡比较,甚至与城里人比较,所以“见世面”和“发展机会”就变得重要起来。(王春光,2001。)

2.劳动力乡――城流动的障碍

户籍制度是最大的障碍。其核心一是属地管理,二是身份管理。从1984起中央虽进行了多次户籍改革,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户籍改革的基本导向仍然是:放开小城镇户籍,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等特大城市采取严格控制政策,因此,户籍制度仍然是主要的制度屏蔽。(徐林清,2002;李强,2003。)

3.城市农民工的劳动力市场与就业模式

(1)城市农民工劳动力市场

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城市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目前尚处于比较原始的阶段,各方面有待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典型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市场上的职业结构都是体力劳动型的,其收入明显低于总体工资水平,其待遇和劳动环境是比较差的;二是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三是市场体制不完善,如没有固定的场所,市场中介基本上还没有建立起来,缺乏规范等。(李强,2000,2001。)

(2)城市农民工的非正规就业模式

学者们认为,非正规就业是城市农民工就业的主要模式。其特点主要在于:除了工资外,农民工不享受任何福利保障;农民工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契约十分松散,雇用纠纷时常发生,且经济收入往往脱离税务管理;就业不稳定,农民工工作更换频繁等。

在功能上,城市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解决了农业大量剩余劳动力;节省了城市就业的“岗位成本”;劳动效率高;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

在性质上,城市农民工非正规就业不是违法就业,不应该采取打击、压制手段,但规范化程度不高,因此应加强“精细”的管理,采取扶持、帮助的对策,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尤其是应解决他们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问题。(甘满堂,2001;殷晓清,2001;李强、唐壮,2002。)

(3)对“腾笼换鸟”政策的批评与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呼吁

为解决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而限制、清返农民工的政策也开始实施。1994年11月17日,劳动部发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对农民工进城就业做出了一些限制,其目的是要优先满足下岗职工的就业需求。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一些城市先后出台了所谓的“腾笼换鸟”政策,即把农民工清理掉,把腾出的就业岗位“送给”当地下岗职工。(李文安,2000;王少阶、蔡玲,2003。)

对于这些限定,学者们都持否定看法,强调要妥善解决城市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的就业与再就业问题,必须积极纠正“城市保护主义”的做法,原则上不应限制农民工在城镇行业及工种的进入,鼓励下岗职工去农村发展,发挥其在文化、信息、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优势。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力双向流动机制。(石玉顶,1998;姜作培、管怀鎏,1998;梁海山,2001。)

4.城市农民工的职业流动与职业定位

城市农民工的职业流动可分为初次职业流动和再次职业流动。初次职业流动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农业劳动者向非农业劳动者的流动,另一种是在非农业劳动者领域内发生的流动。

城市农民工职业流动的特点有:一是从职业流动的分层结构来看,以水平流动为主,不引起职业地位的升降;二是从职业流动的频率次数来看,呈现出越来越频繁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工作的临时性和就业的非正规性;三是从职业流动的职业机会选择来看,缺乏足够的社会资源积累;四是从职业流动的流动过程来看,缺乏良好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五是从职业流动的性别影响来看,男性较女性更易于流动,这与文化、用工中的性别歧视和女性生理特征相关;六是从职业流动的职业分布来看,以体力劳动的职业为主。(李强,1999;刘精明,2001;周运清、王培刚,2002。)

与城市居民的职业流动引起职业地位上升截然不同,农民工的职业流动前后的职业地位相关性很弱,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始终维持在较低的层次,一般从事的是城里人不愿意干的低声望、低技术、低报酬的职业。(殷晓清,2001。)

(二)城市农民工角色

1.城市“边缘人”与新二元社会结构

在社会分层上,学者们一致把城市农民工称作城市“边缘人”,是城市社会生活中居于边缘地位的特殊群体。造成城市农民工边缘社会地位原因的制度性因素主要有:户籍制度、产权制度、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非制度性因素有:在城市里农民工缺乏可靠的、能力自己提供帮助的亲属邻里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网络;没有可资利用的稀缺资源或特殊等价值参与到城市更广泛的社会交换中;受教育的程度低;面对陌生的城市生活,心理准备不足;城市里人歧视;城管人员态度粗暴等。(张敦福,1998,2000;徐艳,2001;聂爱霞,2002;李强,2002;罗惠缙,2003。)

有学者称城市农民工为“双重边缘人”,即除了城市“边缘人”外,新生代城市农民工对家乡农村和农业的依恋在减退,不愿或无法回归农村社会,只能在农村和城市之间作“候鸟型”的循环流动,呈现一种“钟摆”状态。(唐斌,2002。)

正因为城市农民工社会地位的边缘性,部分学者认为近几年沿海地区出现了“新二元社会结构”。有的学者则把城市农民工作为一个独立的、特殊的社会阶层,认为转型期中国社会“三元结构”,即城市居民、城市农民工、农村居民。(谭建光,1996;孔维军,2001;甘满堂,2001。)

为了改变城市农民工的边缘社会地位,学者们也提出了一些对策,如寄希望于财产权作为社会筛选机制和技术员证书权的筛选机制来取代户籍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把城市农民工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并最终把他们转化为市民,全社会都来尊重农民工,替他们呼吁等。

2.城市农民工分层

此类研究关注的焦点是城市农民工群体的异质性。

(1)代际差异

学者们将20世纪80年代初次外出的农村流动人口算作第一代,90年代初次外出的算作新生代。与第一代相比,新生代城市农民工的群体特征为:年龄普遍较小,多在25岁以下,基本没有务农经历,但受学校教育的程度较高;对制度性身份的认可在减弱,农民身份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涵义;部分人开始试着去认同流入社会,如参加当地社会组织的一些集体活动,与当地人建立经常性的交往关系,甚至加入当地的一些社会组织等;对家乡的乡土认同在减弱,如对农业活没兴趣,对农村的一些习惯和传统开始出现不认可,甚至持批评态度。(王春光,2001;王东、秦伟,2002。)

(2)游民化

王春光指出,如果在短期内我国不能对目前城乡“分治”的二元社会结构进行根本性和实质性的改革,那么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会趋向“内卷化”的建构,即认同于自己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不认同于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从而会沦落为“游民”。胡书芝、罗忆源通过对武汉市农民工游民化问题调查,认为城市农民工游民化表现分三类:越轨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同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如应制定特殊的管理制度或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一个稳定的发展空间,对其加以科学地引导;加大社会投入,增加社会控制成本等。(王春光,2001;胡书芝、罗忆源,2001。)

(3)职业等级与层级分化

首先是农民工进城初始的职业不同,其次是经过若干年后,原先同质性极强的农民工,其内部出现了明显的职业等级与层级分化。(唐灿、冯小双,2000。)

3.城市农民工的社会资本

翟学伟认为,中国社会的现代性应该是通过弱信任关系建立起来,即应该是一个提高公共信息真实性的社会,因为只有社会整体性的诚信度提高,市场运作机制才能完善,农民工的交易风险才会降低。(翟学伟,2003。)

曹子玮认为,农民工进城后有个以工具理性为取向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再建构过程。它包括两个层次:以老乡为主的初级关系和以业缘为主的次级关系,从而使农民工获取更多的资源。(曹子玮,2003。)

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农民工是城市社会的弱势群体,应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以街道、社区为纽带,以血缘、地缘等初级关系为依托的社会支持系统。(周庆华,1996;李良进、风笑天,2003。)

4.城市农民工的婚恋与家庭模式

(1)婚恋观及婚姻的变化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