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林:“在乡农民”都在做些什么?――以湖北B村庄为例

作者:赵万林发布日期:2014-12-14

「赵万林:“在乡农民”都在做些什么?――以湖北B村庄为例」正文

通常,我们习惯将那些离乡外出务工的农民称作是“农民工”。由于“农民工”对“乡”和“地”的双重“脱离”,故其同时可被纳入“离乡农民”和“离地农民”两个类属。但很多情况下,针对“农民工”的所谓“离地”又只是一个权宜性的说法。在“农民工”之外,有另外一部分人或可称作“在乡农民”。在乡,顾名思义,即生产生活的主要场域在原来居住的乡镇、乡村。从“在乡农民”中可以分离出“在地”与“离地”两种情况。前者是仍以耕稼为业(主业或副业)的农民,而后者则为在乡工商业化的农民,土地之于他们只是一种被闲置了的资源。这两种类型的农民构成了所说的“在乡农民”。

那么,相比于“农民工”,“在乡农民”又在做些什么呢?

如果从性别的视角来看,这批在乡农民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男性同时从事着农业和农业之外的副业,他们中有的人拥有一门手艺,譬如木工、瓦工(指砌砖、盖瓦等建筑工作),有的人则直接脱离土地生产,转向在乡创业,譬如主持开办采石场,雇佣同在村庄的其他男性负责具体的开采过程。而对于女性来说,更多地扮演着协作性或完全意义上的耕稼者以及孩童和老人的照顾者角色。同时,她们也会争取另外一些副业来增加收入,如自组织起来成立“炊事班”,承包各种“红白喜事”的宴会事宜(在B村,现在的一个趋势是,凡某家有“红白喜事”,一般都会找相应的“炊事班”外包,目前在该村主要有两个“炊事班”)。这样一来,B村不论男女几乎都在农业之外找到了另一个副业。这个副业意味着收入的增加或土地生产难以满足其更高的生活要求。

之于男性群体,笔者在此主要分享其在采石场的副业。

B村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山区,交通不便,村里的“主路”至今没有硬化。虽然村干部一直在努力向“上面”争取,但在周边几个村子的道路都硬化后,该村仍然是典型的“泥巴马路”。每逢下雨天,人车几乎都难通行。不过,由于本村庄和周边村庄的许多居民都在忙着修楼房、搞装修,以及其他地方在硬化道路,该村的部分村民还是抓住了这个“发财”的机遇。B村几个较有声望和经济基础的村民购置了采石场需要的器械(碎石机、造砖机、大货车、铲车等),将留在村里的男人们组织起来开办了一个采石场。采石场的主要工作主要负责采石和将石头粉碎成石子,并将这些石子生产成空心砖,然后送货给需求方。其工作流程大致是:寻找需求方―采石―生产石子―生产石砖―送货上门。在此工作的兼业农民每天就在灰尘中度过,而支持采石场的负责人主要去联系买方以及炸药、雷管等采石必需品,同时操作铲车等一类需要一定技术的大型机械。近几年,石场的效益比较好,每个在此工作的农民一般每月都能获得四千块左右的收入。不过,采石场并不是在近几年才开始出现的,在九十年代的时候就出现了采石场。在笔者印象中,当时因为被开采山的使用权问题而致使村民之间发生过矛盾。不过,现在已经难以回想起当时的具体经过了。有了石场之后,那些没有离乡务工的人获得了更多的收入(在大多数人农忙的时候,石场就会停止生产),负责石场的人更是买上了小轿车。

农村中的女性群体除了照顾家中老小和操劳田间农活之外,也在积极地谋求出路。从2013年开始,B村富有经济头脑的女性开始组织了“炊事班”,承办本村及周边村庄的“红白喜事”。当然,这里的“本村和周边村庄”并不是从地域上对其予以了限定,而是指代生活在本村或周边村庄的人。之所以如此表述,是因为这样一个例子:B村某居民Z住进了城镇,新买了房子,要办宴会宴请所有的“熟人”,在以前,在城里举办宴会都会选在某个酒店进行,而这一次,Z却将宴会外包给了村里的一个炊事班,于是在村里传开了这样一条火爆的新闻――某炊事班的生意都做到城里去了。像上述例子这一情况,相比于在酒店消费,请“炊事班”的价格要便宜得多。同时,当炊事班出现之后,由于炊事班的成员大多是村庄内几位经常给人帮忙的几位女性,如果再请人帮忙就显得很难为情(因为炊事班的成立,其实是一种对“收费”的宣称),而且出于“花钱买服务”这种心态(经济交换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其中的人情往来),在村庄自己家中举办宴会一般也会花钱请“炊事班”,而不是单纯的请人帮忙或“人情”了。不过,炊事班虽然将之前带有人情味的互助行为转变成了经济意义上的交换行为,同时将之前的“互为人情主体”(出于相熟而请人帮忙,获得人情后予以“回报”,以此形成人情的循环)关系变成了“服务提供者―购买者”的关系。但毕竟在乡村这一“熟人社会”(姑且不论究竟属于熟人社会,还是半熟人社会,抑或无主体熟人社会)中,炊事班的女性还是得在经济利益和人情之间进行某种程度上的平衡。故而,往往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炊事班在承包之前会根据规模大小为自己提供的服务定价,而在提供服务之后,会以人情的名义给服务购买方一定的“优惠”,“优惠”的部分即为人情,同时在优惠之余,她们往往还会搁置之前的“人情账簿”,正式在购买方的人情簿上登记自己的名字。一定程度上,这是熟人社会在经济理性冲击下的最后挣扎。

可能相比于“农民工”,“在乡农民”是幸运的,他们不用忍受离乡思念之苦,却可以在增加收入的同时与家人团聚。不过这种幸运也极可能是昙花一现,没有谁能保证采石场会一如既往的有好效益或者长久地存续下去(生态问题、石场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对爆破品的管控、被开采山的权属等),也没有人能保证炊事班不会因为跟风效仿而引发恶性竞争,最终出现经济利益和人情淡漠的两败俱伤……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系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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