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厚廷: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策略要点――经济视角的考量」正文
内容提要:中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实践证明,有明确方向的转轨进程相对于混沌的探索进程并不轻松,转轨阶段中的“完善体制内涵”相对于“搭建体制框架”更加艰难。鉴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特定发展阶段,应在坚持其基本规定性的前提下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点转向其策略性选择,由“该做什么”转向“如何做好该做的事情”。经济视角下的策略思考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人类本性 制度分工 制度瓶颈 责任系统 制度内化
我国的经济市场化进程分为探索阶段(1978-1992)和转轨阶段(1992- )。探索阶段的任务是寻找目标,通过原有体制边缘或体制外的实践过程发现既体现人类文明进步一般规律、又符合中国当时实际情况的经济体制模式。转轨阶段的任务是趋向目标,通过具体的改革行为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又将这一阶段中的前十年(1992-2002)称之为“搭建体制框架”,而将2002年之后的改革时期称之为“完善体制内涵”。实践证明,有明确方向的转轨进程相对于混沌的探索进程并不轻松,而转轨阶段中的“完善体制内涵”相对于“搭建体制框架”而言更加艰难。
一、依循人类本性
按照常理,“知彼”远比“知己”难,但在人类本性问题上,“事实恰恰相反,正因为我们是人,所以对人的认识遇到了想象不到的困难。” 1纵观历史,人类对人类本性的认识始终没有停止,从“自然人人性”到“意识人人性”,再到“社会人人性”,以及其他关于人性的系统性认知。在中国的文化体系中,人性经常被赋予两面性――性善和性恶、利己和利他、温良和残暴、理性和任意、贪婪和自我满足,等等。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类史实都足以令每一种人性假设“铁证如山”,这样,人类本性还能否作为社会治理的一个基本依据。面对复杂且变幻莫测的人类本性,尤其是那些令人恐惧的负面内容,我们依然只能生活在由人类本性中的正面因素和负面因素相互交织的现实世界中。
依循人类本性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统一性表现在:
依循人类本性,可以提高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自觉性。人类本性及其两面性是一种现实存在,由此制度的必要性得以确立。在社会实践中,依靠主体自律抑制其负面性的动力极其弱小,这可以作为政治架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需要建立制衡机制的原始依据。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将在社会运行的基础层面大大压缩人类负面本性得以施展的空间。我曾经说过:机会主义专攻制度软肋,制度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最容易受到攻击。 2
依循人类本性,可以提高市场经济制度的科学性。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一过程是通过制度博弈实现的,表现为制度现实和人性的互动:符合人类本性的制度可以降低制度实施的成本,最大限度地抑制人类本性中的消极因素,将社会行为导入健康轨道;反之,制度的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甚至面临制度夭折的危险。八十年代中后期,曾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研究生退学现象,社会上较多的利益机会和研究生助学制度的滞后使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不辞而别,此时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应对措施是依据培养的年限向退学的研究生收取培养费。这一制度措施不具可实施性,当然无效果可言。
依循人类本性是人类本性和现实规则的统一。人类本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其社会表现形式不是人类本性的直接外显,这取决于其主体对外部世界运行规则的能动反映。人类本性中的规避风险和交际需求都会内生出自我矫正机制,这种机制的功能发挥取决于特定的制度结构和制度环境。任凭人类本性驰骋,人类社会将面临生存之虞。依循人类本性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对规则的依赖性。因此,依循人类本性只能是尊重人类本性和现实规则的统一。
依循人类本性的依据还在于人类本性中存在秩序偏好。制度经济学已经证实,市场经济制度不是与生俱来,不是某个思想家的发明,也不是某个强权者的外部施加,而是“根据自己的自发意图进行互动,仅受制于平等一致地适用于他们全体的法律时,我们便在社会中拥有一个自发秩序的系统。” 3从实践来看,秩序对弱者而言具有生存意义,而强者对秩序的需求相对于弱者而言则更加强烈。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依循人类本性:一种是承认人类本性中的两面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积极地实施制度变革,改变人类本性中负面因素得以立足和发展的制度环境,激活人类本性中的正面因素使之服务于人类进步;另一种同样承认人类本性中的两面性,但对人类本性中的正面因素视而不见,而听任人类本性中的负面因素恣意妄为,他们善于利用改革的惰性特质和人类本性中负面因素对旧体制的依赖性,以稳定为借口不思变革,动用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四平八稳地经营着自己的权力资产,寻求个人升迁的通道。在后一种情况下,当然不能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 4
二、致力于构建体制分工格局
没有什么比分工在人类社会进步中的作用更普遍和持久。自然经济中的男耕女织是一种分工形式,这种分工形式依然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结构;任何一个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不论其规模大小和存在形态具有多大差异,内部分工都是组织存在的必然选择,且这种分工的具体格局和组织绩效存在高度相关性,组织内部依靠行政机制所实施的各类变革都和分工息息相关;人类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社会体系都是分工的集合,治理国家、传承文化、暴力工具、生产衣食、提供服务、物畅其流、才尽其用等都是分工的具体表现。分工始终存在,差别仅仅在于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分工具有不同的内涵、分工结构和组装形态。事实上,我们可以通过对分工的解剖发现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都被固定在社会分工体系中的某一个极其细小的环节之上,洞察和理解社会分工体系的能力相当有限,但人类理性诱导我们试图更多地了解分工体系的真实情景,《铅笔传奇》呈现了一幅现代社会中经济系统的分工图谱。 5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脉络中可以窥见一个基本的事实:社会发展层次越高,分工就越精细,社会分工体系中的合作机制就变得越重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经济近乎被完全囊括在家庭范围之内,正因为这样,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的《经济论》曾被人们译为《家政学》。 6现实的经济活动一旦突破家庭范围就会形成新的分工格局,经济活动在更大空间中的特性被思想家们逐渐认识,古典经济学家们描述了协调复杂分工体系的社会机制。在这一框架中,一极是以“经济人”为共性的各类市场主体,一极是独立于市场主体且市场主体又活动于其中的市场。而政府被排斥在经济体系之外,仅仅扮演“守夜人”角色。应该说,古典经济学家在解释经济运行的同时,最早提出了体制分工的理论――市场做什么、市场主体做什么、政府做什么。这种分工格局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是有效的。
或许是社会发展的层级提升和规模扩张,或许是“看不见的手”本身的内在缺陷,或许是经济主体变得桀骜不驯,既定的分工格局已经不能满足社会运行的底线要求。从此,政府渐渐地由“守夜人”变成了参与者。实践证明,市场和政府的混合也是有效的。这种有效性来源于市场和政府在制度体系中的适当分工和由此产生的功能互补,社会对市场机制的坚定信念使政府进入之后依然在经济运行中保留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定性,政府作为“后来者”只能在遵守这一基本规定性的前提下寻求其作用空间,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政府和市场的分工界域。现代市场经济的精髓就在这里,试想,如果以政府取代市场、或者是两者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拆台会产生什么经济和社会后果!
理性告诉我们,历史不会简单地轮回,完全的市场和完全的政府这两种经济运行形式都不会再现,市场和政府将长期并存于绝大多数经济体的经济制度中。面对新一轮国际经济和政治格局的变动,单独地“市场杠杆”或“政府杠杆”都不足以提升国家竞争力,唯有基于政府和市场既分工又合作的框架才能提供发展的制度动力。
必须明了,我国是由完全政府走向市场和政府的混合,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市场力量的不足,由此决定市场经济制度发育时期的基本趋势是由集权走向分权。而在市场经济制度完善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政府职能在其界域之内的进一步强化及政府和市场分工的优化性整合。分工思想在市场经济制度中具有核心地位,同时又超越市场经济制度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每一个环节的分工主体都能够做到在其位、尽其能、司其职,就会聚合为一个有序、向上、富有效率和充满活力的社会! 7
三、致力于扩充制度瓶颈
经过三十多年的市场经济进程,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在经济运行的基本层面建立起来。但是,现实的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在所有向度上都均衡发展,由此产生了制度瓶颈。应该指出,制度变迁过程就短期而言是一个不均衡过程,在某一时点上必然存在制度向度之间实际进程的差异。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各向度之间在制度需求强度、制度内在结构、制度变革动力、制度变革阻力、制度和社会主导性力量之间的利益关联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果跨越短期界限――这个时间足以弥合现存的制度瓶颈――制度各向度之间的不均衡依然存在,甚至可能有更加严重的趋势,这时的不均衡就是典型意义上的制度瓶颈。 8
制度瓶颈广泛存在于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市场体系中的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市场运行中的政府监管、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权力的约束、执行层面的规范性、社会管理的主动性、高等学校扩招之后的内部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发育和管理,等等。可以说,在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存在制度性根源――制度缺失、制度走样、制度失调或制度漠视。尽管社会的各个环节都时刻箭在弦上,各类社会性问题依然不时地向我们的制度体系发出挑战。瓶颈的形成可能源于“慢”,由此需要给予更多地关注;瓶颈的形成还可能源于“难”,由此需要给予更多的资源投入;瓶颈的形成还可能源于“复杂”,由此需要凝聚更多的政治智慧。
制度瓶颈的存在及其发展对经济和社会运行秩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面对这一问题,我们试图发现某些制度瓶颈长期存在的方法论根源。在设计制度变革时,我们往往注重战略,忽视细节;在推进制度变革的过程中,我们往往各行其是,忽视协调;在总结制度变革的成效时,我们往往只看到成绩,忽视问题。这些方法论上的偏颇分开来看好像都没有什么大问题――战略是方向,各行其是是分工和调动积极性,看到成绩是鼓舞士气和着眼未来。但是,多方面的累积最终使我们偏离了观察问题的科学基点,以偏概全,放弃了必要的整合性努力,游离于制度体系之外思考问题。
扩充制度瓶颈,首先需要具有瓶颈意识。不论社会发展处在何种制度层级之上,制度瓶颈都是一种现实存在,人们的制度性努力在消除既定制度瓶颈的同时,必然激发新的制度瓶颈的产生。制度瓶颈意识是扩充制度瓶颈的基础,它可以诱导人们关注制度内部的协调性,降低制度瓶颈的程度,缩短制度瓶颈的存续时间,提高制度效能。
扩充制度瓶颈,应该从制度环节更多地走向制度体系。制度体系中的某一环节可以超前存在,但这种超前的程度和时间是有限的,这种规定来源于制度体系内部的制度结构,发育滞后的制度分支不能对发育相对超前的制度分支的功能作出有效回应,此时就会在制度实践中出现制度内部结构的失衡信号,一个理性的制度体系必然对这种失衡信号作出反应,从而进行适应性调整。在市场经济实践中,虽然可以在某一个方面寻求突破并向前推进,但终究难以走得太远,现实不时地强制我们放慢曾经快速前进的脚步,而将相对滞后的制度领域推向前台。如,市场经济制度体系中的企业制度、政府制度和市场制度,其中的任何一种制度建构缺陷需要借助于另外两种制度的协调性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在社会层面上,制度体系的重要性从来没有现在这样突出,“党政领导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关系体制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落后,实际上已经是导致政治领域腐败日益严重的重要原因。政治体制的改革越来越紧迫。” 9在现实生活中,制度体系往往蕴含着较之制度环节更为深刻的内涵:如果某一行政区域实现全面小康的人均收入标准是8000元,这一指标达到而60%甚至更多的人还没有达到这一收入水平时,我们很难说其实现了全面小康。结构性特征是对制度体系存在状态的质的界定。
扩充制度瓶颈,操作层面的方位选择重点是制度末梢。我家附近的公园里有一棵槐树,每当春天到来露出新芽的时候,我都会为即将到来的“公树悲剧”捏一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