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us Schwegler:清洁发展机制与国际碳贸易

作者:Markus Schwegler发布日期:2007-03-30

「Markus Schwegler:清洁发展机制与国际碳贸易」正文

主讲人:Dr.Markus Schwegler

评议人:庄贵阳 张称意 崔成 蒋金荷 舒新前 姚东海

Markus Schwegler:女士们,先生们,谢谢你们的邀请,很荣幸能有这个机会来天则双周讲座。我们在阅读大量报纸的同时已经意识到,气候变化已经引起了各国决策者们的注意。这是个重要的主题,允许我介绍一下今天演讲的提纲。首先我会介绍一下气候变化的背景,然后我会引入一些气候保护方便的政策,并且解释它们和主题的关系。其中有一项重要政策是清洁发展机制(Cleaner Development Mechanism),我将会就它的细节进行一些展开,并且将之和中国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分析。最后我将做一个总结和展望。

气候变化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它是怎么样影响人们的生活的?我会花十分钟告诉大家最近关于气候变化的有趣的重要的新闻。这样大家能更好地理解并明白我们现在的处境。全球变暖将会使人们在2100年的时候不得不面对食物和淡水的短缺,并引发两极冰雪融化使得海平面在接下来几个世纪不断上升。非洲和亚洲将会首先受到影响。亚洲的人口稠密的东南亚地区就将使如此。洪水以及降雨位置的转移将会影响这些地区的农业,使得人们可能遭受饥饿。现在全球温室气体有相当一部分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业排出的,这些气体会破坏臭氧层,是造成气候变暖的元凶。

我这里有一些新闻摘要,让我们看看气候变化给造成中国什么样的灾难。警告气候变暖会使青藏高原引发灾难 (路透社,01.02.2007):中国科学家警告说,由于气温日渐升高,青藏高原的冰川将融化,大多中国河流会干涸,并引发干旱、沙尘暴以及荒漠化等。食品安全危(中国日报,04.01.2007):全球气候变暖将对中国的生态、社会以及经济系统产生不利的影响,尤其是在农业、畜牧业以及水资源供给方面。气候变化带来农业问题(国际先驱论坛报,03.01.2007):2006年,台风、水灾和旱灾造成2704人死亡,经济损失2120亿元。其中海平面上升是个严重的问题。有报道指出,靠近中国大陆的海平面上升速度要高于国际平均水平。海平面上升造成降水异常、风暴增多,这使得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并且造成了其它的社会和经济损失。有研究和测算显示,气候灾难每年给中国经济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3000亿人民币。对金融的影响是,随之而来的劳动力减少造成了每年2%到5%的GDP损失。包括干旱、洪水以及热带风暴的气候灾难,每年会使6亿国民受到影响。

正如经济学家Sir Nicholas Stern在他的书中提到的:在未来几十年里,人类的行为将带来经济和社会的巨大破坏,该破坏程度能够与20世纪上半叶的战争和经济危机相提并论。在介绍部分的结尾,我想引用Stern关于气候变化对经济影响的重要论断:全球GDP的1%应当用于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如果气候变化没有被有效减缓,全球GDP可能面临衰退20%的风险。

刚刚我们看到的种种报道和新闻使我们意识到,气候变化可能是人类将要在21世纪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亚洲国家正面临着极端气候事件的影响 ,包括干旱、水灾、飓风等等。相比发达国家,亚洲国家更易受到侵害。因为其经济的支柱产业农业、林业、渔业和旅游业对气候变化都很敏感。亚洲政治家们在做出决策时不能再忽略气候变化,必须实行适当政策以应对气候变化。减轻气候变化需要全世界在技术与能源结构,人类行为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做出实质性的改变。对此国际组织做出了很多的努力。

1979的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促成了政府间气候变化观测中心的成立。那里有来自各国的气候学家对全球各地的气候变化进行监测。他们于1989年给出了第一份气候变化评估报告。这份报告使得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得以进入讨论议题,并于1994年开始生效。但是UNFCCC没有就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所以1997年又有京都议定书的诞生。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正式生效,其中涉及到实行清洁发展机制(CDM)。

国际社会已经意识到了气候变化的引发的严重危机。UNFCCC中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涉的水平上(公约第二条)。但这只是设定了一个目标方向,却没有给出明确任务。关于具体的政策实施,在京都议定书中有规定和说明。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附件一缔约方)如何量化温室效应气体(GHG)减排目标。把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条目标作为一个更加长期的挑战。 在第一个五年履约期(2008-2012)内,针对不同国家规定了不同的减排目标。附件一国家总减排量要达到在1990年排放量基础上削减5.2%。例如,在基准年排放量基础上,欧盟承诺减排8%,日本减排6%,德国减排21%。为了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过程中实现成本效益最大,京都议定书中有一些灵活机制。首先是清洁发展机制 (CDM),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投资。第二个是联合履行(JI),发达国家对转型经济国家实施项目投资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最后还有国际排放权交易(IET),这是发达国家之间的排放权交易。

中国对此的态度是十分积极的。1992年,中国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接着,中国又签署并核准了《京都议定书》,加入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了更好执行京都议定书中的条约,中国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并制定了管理规定。这些规定有着明显的中国特色,包括声明温室气体减排量资源归中国政府所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出归中国项目所有者所有。CDM项目中的最大投资者总是中方,外方投资不能高于49%。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中国政府的分配比例如下: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65%,氧化亚氮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30%。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2%。中国政府也指定了CDM项目的优先领域: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和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我们可以看到各国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都做出了很多努力,其中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是较为常见的。比如CDM项目就在中国得到开展。CDM是双赢机制,因为有如下双重目标:一是协助发达国家达到京都议定书中设定的减排目标,二是通过技术转让和资金援助来帮助发展中国家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更高水准。

什么样的项目符合CDM项目的条件? CDM项目的条件对每一个具体的项目是不一样的,我们给出一个总括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一些:该项目不属于基准线情景,该项目是额外的,该项目是可持续发展的。如果CDM项目活动能够将其排放量降到低于基准线情景的排放水平, 并且证明自己不属于基准线, 则该减排量就是额外的。所以额外性和基准线是CDM项目合格性问题的两个互为依存的属性。

CDM带来的好处有很多。CDM项目每减少相当于1吨CO2 排放量,便可以获得 1CER。CERs是被允许交易的市场产品,所得收益可以作为项目现金流的额外来源。1CER等于1吨二氧化碳或等效的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指标。CDM可以吸引投资者和基金,包括国家政府、双边及多边的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等,还有大量CDM基金(如原型碳基金PCF,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社区发展碳基金)。

CDM项目适合应用于哪些部门呢?可再生能源项目就很适合,还有废料转换成能源项目。可以清洁城市固体废弃物,使原本不良管理的垃圾变为卫生填埋、循环、以及填埋生物气捕捉和发电。还可以将农业废物转化能源,比如棕榈油转化能源项目,、农业沼气项目、稻草转化能源。当然,在中国大型节能项目非常重要。如果能节省一些就意味着只需少生产一些。另外还有煤层气,许多人不知道在煤矿里蕴藏着这种能源气体。还有针对一氧化氮、三氟甲烷(N20, HFC23)等工业废气的焚烧技术。

然而,CDM在中国推行还有下面一些障碍。市场缺乏识别CDM机会的知识和技能,缺乏评估风险和发展项目的经验。CDM也尚未完全被接受和理解成为一种经济手段。另外,目前CDM流程复杂,买方市场造成了较低的CER价格。如果一个较偏僻的地区想推行CDM机制的话,他们必须用英语来阅读和学习各种资料,还需要找到外国合作者并且抓住商机。这使得很多的潜在可能推行CDM的人被拒之门外,另外外国合作者也会很难和我们沟通。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CDM在中国也是有潜力和机遇的。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能源需求及消费国。中国的能源有70%是由煤炭提供的,能源燃烧利用效率很低。据调查统计,中国2000年的八种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高于国际水平20-40% 。世界银行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研究认为中国CDM潜力占全球CDM市场的50%。机遇也是很多的,比如提高能源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煤层气、创造燃料转化以及发电新技术、回收具有潜力的余热以及减少废弃能源重新利用中的大量能源损失等等。

让我们看看CDM 项目的现状。全世界目前CDM项目渠道有1600多个。其中已注册的有536家,要求注册的有118家。预计到2012年的CER减排量将大于1900 Million CERs。下面介绍一下CDM在全球的推行状况。占最大份额的是拥有33.02%项目的印度。我国位居第四,只有7.65%。在中国只有41个项目,在印度却有200多个项目。只有7%的CDM项目,中国产出的CERs却占全世界的40%。

我在过去几年一直在这一领域工作,对在中国推行CDM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但是我们也必须和国际同步,所以我们也会和国外的技术提供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交流。不过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国外利益相关者只是想在中国买CERs。他们指望中方合作者自己完成项目,然后他们出售CERs。他们不会想着发展项目或者投资项目。这让人失望,因为技术和资金的支持正式中国所需的。他们缺乏对中国市场的了解,没有完全理解风险,而且不想去处理风险。中方的问题则在于对CDM知识了解有限,对融资机制理解有误。项目的复杂和长期性以及语言问题也都是不足之处。

最后我们回顾一下整个内容。气候变化会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比如降低长期经济福利,增加贫困,损害人类安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可以在政策层面和执行层面同时进行(土地利用规划, 自然资源管理, 能源, 交通, 海岸带管理, 建立规范等)。主流将对气候变化问题与发展政策, 部门计划, 管理体系或者决策机构等并非与气候变化必然相关的事项相结合。德国关于可再生能源 (RE)的政策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个政策提供了一个模式,类似的政策可以为环境和发展带来双重利益。中国应该要尽快地更好地执行CDM机制。根据斯特恩评估报告,如果不计算气候变化带来的成本,将带来经济和社会的巨大成本。我们已经看到了中国在这一项目上的巨大潜力,这来自其高速的经济增长以及大量的能源需求。中国有必要进口一些设备和机器,用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但是有一点我们没提,为了从这个发展机制中收益,中国必须加快步伐,完成京都议定书中到2012年需要实现的目标。

总而言之,气候问题也会涉及到经济发展的层面。如果我们不对气候变化加以控制,它将会破坏长期的经济发展、增加贫困、危及人类安全。应对气候问题,我们要同时采取减缓变化和积极适应的方法,实行积极的政策和行动。比如我们要规划土地开发、管理自然资源、能源选择变化、制定新的燃烧排放标准。我们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也许我们制定的一些管理办法或者法律规定现在看起来和气候变化关系不大,但是我们必须想到长远的可能的气候变化会给经济和发展带来的威胁。当然,能源法规也是需要的。现在中国也有了能源法规,比如可再生能源法规就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制定的。它不仅可以带来环境效益,也可以带来经济效益。

庄贵阳:很荣幸参加金融研究所今天的研讨会,我们研究中心对城市气候变化的研究大约有十年,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