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明:今天,我们究竟如何看“劳动”

作者:陈学明发布日期:2006-11-03

「陈学明:今天,我们究竟如何看“劳动”」正文

现代西方社会不断有人对下述社会现象表示深深的忧虑:通过微电子生产力而大大增多的社会时间储蓄并没有等量地转换为所有人都能享受到的闲暇,而是一方面制造了大规模失业,另一方面却又加剧了劳动的紧张程度。第二次工业革命使人转变成一个机器人,人当然不可能获得幸福和解放,而人满以为通过第三次工业革命让人被机器人代替时,可以真正获得幸福和解放。但客观存在的现实,把人们的这一幻想辗得粉碎。人们所看到的残酷现实是:现代社会在不断地抛弃“过剩者”、使之陷于贫困境地的同时,其成本核算机器又昼夜不停地驱赶那个最后剩下的工人像机器人一样去干活。我们一定要尽量避免这种社会现象在我们的国家出现。

随着我国人均GDP突破一千美元,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人们积累起了更多的财富,同时也可以支配起更多的闲暇时间。无论是从国民福利、社会保障层面来看,还是从民生基本的生存状态来看,国人的生活质量都在得到稳步提高,国人“闲暇”的权利正在得到逐步充分地落实。同时,休闲观念、休闲产业和休闲文化也在大力培育过程之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休闲,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

然而,我们也必须加以关注的是,随着国人“休闲意识”的普遍高涨,“休闲”有被有意无意误解误读的可能。最近国内有研究报告指出,在闲暇时间保有量方面,中国已经超过了美国和英国。这份有关闲暇时间与经济效率的研究说: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近20年来最能发挥经济效率的最优闲暇时间(包含睡眠、家务、休闲和受教育时间)按标准方法折算为天数是154天。2000年至2003年,美国和英国年平均闲暇时间为5620小时和6018小时,按标准方法折算为156天/年和195天/年,而中国在2000年的闲暇时间就已达到6051.2小时,折算为天数是195.3天。这种忽视国人尚属低质量的休闲生活方式的研究报告又有何益呢?

更有甚者,“休闲”还有被引向“劳动”的对立面、回复到简单的“吃喝玩乐”、“好逸恶劳”、“玩物丧志”等俗语之“本意”的可能。许多人误以为,搓搓麻将、睡睡懒觉都是“休闲”,一句话,只要不劳动,其他一切活动似乎都可以被看作是所谓的“休闲”。

我们当然鼓励人们将劳动所得用于文明、健康、积极的“休闲”,更加全面地发展自己;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绝对不能遗忘和放弃“以辛勤劳动为荣”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再一次被着重提到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面前,无疑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我们究竟为什么要尊重劳动?劳动对人的意义究竟何在?当今中国人究竟应当如何面对劳动?人们为什么能在劳动中获得光荣感和满足感?我想就此与大家做初步的探讨。

一、劳动的最大意义在于能给人带来享受

马克思认为,人的真正的解放是劳动的解放,也就是使劳动真正成为目的,而不是手段。

作为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国家,经典作家关于劳动的经典论述从来都是值得我们认真加以记取的。马克思曾经提出,劳动之所以对人来说特别重要,主要在于劳动能满足人的三个方面的需要,即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享受的需要。对劳动满足人的前两个方面的需要,人们一般是很容易理解的,人的基本生活资料是依靠劳动来造就的,无论是人的体力的发展,还是人的智力的发展,都是在劳动的过程中实现的;对此一说就明白。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劳动能满足人的第三个方面的需要,即享受的需要?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劳动能给人带来愉悦,而且是在其他场合都无法体验到的、作为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的愉悦,那么,我们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把握劳动之意义。

要了解为什么劳动能给人带来享受,首先得搞清楚人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人的本质。马克思对此从各个角度做过论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他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从事自由自觉的活动。他不但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角度,把人类劳动规定为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即认定人类劳动的过程是劳动者主体把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对象化到某个产品上的创造性过程,而且又从人与动物相区别的角度,把人类劳动规定为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马克思说,“动物不能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还说:“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现实地能动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们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在其对象化的劳动实践中,人非但没有丧失自身,而且表现、实现和确证了人的内在力量和主体性。而人正是在这种表现、实现和确证自己的内在力量和主体性的过程中,获得了真正的满足和享受。也正因为马克思把劳动视为人的本质,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真正的解放是劳动的解放,也就是使劳动真正成为目的,而不是手段。马克思把作为人类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定义为“劳动复归”的社会。他认为,在那样的社会中,真正消灭了异化劳动,树立起了人类劳动的全新的观念,即劳动不再是强迫的,而完全是自觉的,不再是痛苦的,而完全是一种消遣和享受。他甚至把“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异化劳动――劳动复归”的历史看作是“人――非人――人的复归”的历史。这里的关键是实现人的劳动的自主性,因为在实现人的劳动的自主性的同时,人的才能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即每个人都能够在他所喜欢的活动领域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才能,每个人都能自由全面地发展。

不要认为马克思只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早期著作中才论述了他关于劳动是人的本质的思想,实际上,马克思有关劳动对人生的意义、特别是对人生享受之意义的阐述,贯穿于他的全部一生的理论研究和斗争实践之中。《资本论》当然是分析资本,但是分析资本的实质就是分析劳动,也就是分析异化劳动和雇佣劳动。确实,马克思在他的中后期的著作中较多地关注的是现实的劳动,即现实的物质生产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就不关心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的实现了。马克思在中后期根本没有抛弃实现自由自觉的劳动的理想,他只是要为实现这一理想建立一个新的理论平台。他在关注现实劳动的同时,他的脑海中所想的仍然是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实现。他之所以转到对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的雇佣劳动加以研究,就是为了通过研究雇佣劳动所承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不但要论证自由自觉的劳动实现的必然性,而且还要论证自由自觉的劳动实现的现实性。

二、人类对自己最大的误解在于只是在消费领域寻求满足

劳动明明是只属于人的功能,人却偏偏不加以重视,只是把它作为一种手段,实际上也就是把它看作是动物的功能了。

马克思当年主要是从批判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入手,来阐述劳动对人的生存所具有的意义的。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最大罪恶就是把人的劳动变成异化劳动。具体地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劳动造成了三个分裂:其一是使劳动的主客体相分裂,即工人从主体变成了客体,在精神和肉体上被贬为机器或附件,使劳动失去了人的自主性;其二是造成了人的目的和手段相分裂,劳动成了劳动者纯粹谋生的手段,劳动者把劳动看成是一种机械的沉重负担;其三是使人的劳动和享受相分裂,人的劳动的过程成了一个强迫的痛苦的过程,只要劳动的强迫性一旦解除,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劳动。马克思对此作了生动的描述:“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性行为,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4页)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在于造成了这样的颠倒:吃、喝等明明是动物的功能,可人却完全专心致志地享受,把此当作人的独有的功能来对待,而劳动明明是只属于人的功能,人却偏偏不加以重视,只是把它作为一种手段,实际上也就是把它看作是动物的功能了。

资本主义社会所造成的人的功能与动物的功能的这种颠倒,对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正是在这种颠倒的影响下,人们在观念上形成了“只是在消费领域而不是在生产领域寻求满足”的误解,即只是在消费领域内寻求满足,而把生产领域的活动都视为只是谋取满足消费的手段。代表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最新发展的“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对当今人类“只是在消费领域而不是在生产领域寻求满足”的倾向提出过尖锐的批评。他们指出,马克思当年所批评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的异化,人的功能与动物的功能的颠倒等现象,在当今工业社会中愈演愈烈。现代工业社会正在把人们引向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人们居住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中,其能源供应、食品和其他必需品乃至废物的处理都依赖于庞大而复杂的体系,与此同时,人们又误认为不断增长的消费似乎可以补偿其他生活领域、特别是劳动领域遭受的挫折,因此,人们便疯狂地追求消费以宣泄劳动中的不满,从而导致把消费与满足、与幸福完全等同起来,换句话说,只用消费的数量来作为衡量自己的幸福的尺度。在他们看来,把消费与满足、幸福完全等同起来,正是现代工业社会处于异化之中的明证。

与此相应,“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又提出了“人的满足最终在于生产活动而不在于消费活动”的著名命题。他们提出,要使当代人真正生活在幸福之中,关键在于使他们的劳动本身也成为一种自主性的行为,不仅要在劳动之外寻求个人的自由发展,而且也要在劳动之内寻求个人的自由发展。他们认为,这里至关重要的,是不能使劳动仅仅成为挣工资的手段,如果是这样,劳动必然失去其意义、动力和目标。他们要求把“劳动”(work)与“工作”(job)或“就业”(employment)区别开来,相应地,也不能把“劳动的权利”和“挣钱的权利”以及“得到收入的权利”混淆在一起。在他们看来,现在人们普遍把挣钱的权利等同于劳动的权利,实际上你有权挣钱并不表示你已真正获得了劳动的权利,而在劳动领域,超越经济理性就是让人们不仅获得挣钱的权利,而且真正获得劳动的权利。他们还强调,社会把注意力集中于生产领域,让人们在从事自主的、创造性的劳动的过程中获取幸福和满足,并不意味着强迫所有的人都采用一种特殊的单一的生活方式,而是让人们有比现在更富于吸引力的其他种种选择。现在着眼于消费的投资决策只能导致单一的选择,即以集中的城市人口为基础的高集约度的市场布局,而一旦把着眼点转移到如何使人们在生产活动中获得满足,人们就能获得理想的生活环境,这对每个个人来说都是极富吸引力的。如果现代社会的投资方向不是强求人们过一种单一模式的生活,那么,各个个人就可以有范围广泛的选择自由。把注意力集中于生产领域而不是消费领域,这绝不仅仅是人们注意力的转移,而是创造出一种能促进人们在其中直接参与同满足自己需要有关的活动的环境。

三、当今国人对“劳动的解放”能做些什么

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刻,我们国家提出要“尊重劳动”和“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不仅是深刻的,而且也是及时的和现实的。

人类在劳动中获得彻底解放,即让每个人从以劳动作为谋生的手段,升华到把劳动作为生活目的的自由活动的生活享受,这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最高境界。这种最高境界当然只能到了理想大同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需要和劳动高度统一,成为人的最基本的需要;而劳动和自由活动也将相应地完全一致,劳动是为了争取更大的自由,但又是人的最自由的活动。马克思的下面一段耳熟能详的话则表述了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是如何实现完全的自主性和全面的流动性的:“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7页)

正因为只有到了理想大同的社会,人类才能真正实现完全的劳动的解放,所以,有一些人总喜欢把马克思“劳动的解放”的思想说成是一种“劳动乌托邦”。问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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