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防止基层民主形式化」正文
当下中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正在发生从官本位到民本位、从政府主导到群众主导、从机制体制建设到权利保障的渐进式转变。但是在我国基层社会,制度的落实成效和法律法规的实际运行成效仍然很有疑问,并且近些年由此引发了不少问题。
农村基层民主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精英民主,指广大农民通过选举各级代表参与高层决策和大政方针的制定,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这是“赋权民主”;二是草根民主,指农民自身通过投票决定身边的具体事务,这是“自我作主”。当前的主要问题在于“精英民主缺精英”、“草根民主不草根”。
“精英民主缺精英”体现在哪里?一是基层的精英代表数量少。我们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选出的参与精英决策的基层代表比例很低。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前,代表全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和2亿多农民工中的人大代表加在一起往往都不足百分之一,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农民和农民工的比例有所提高,但是与城里的代表相比仍然是少数,全国政协委员更是鲜有农民的身影,2003年全国政协会上只有1名农民委员,其后则干净利落地变成了“零”。二是基层精英代表不能真正代表基层的利益和诉求。各级农民代表大多是按照劳动模范的标准进行选举的,而有一定民主意识,敢于真实发表意见的农民经常被视为不听话的“刁民”、“刺头”,很难当选。这样选出来的代表不能代表广大农民的意愿,使这个弱势群体的诉求无法上达。
“草根民主”又如何“不草根”?这主要体现在许多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决策权难以落实,许多本应由农民投票决定的公共事宜往往形式化,经常是由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直接做出决定,或者被大户和宗族势力操纵。
“精英民主缺精英,草根民主不草根”的现象,不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生态系统的构建,必须下大力气改变这种情况。政策上要用规则和手段保证基层代表的数量,真正推行和落实“城乡同比”、“同票同权”。对于群众的身边事,一定要通过科学的议事规则,让“赋权民主”和“自我作主”落到实处。总之,防止基层民主形式化,是当下基层民主面临的重点难题。
(作者为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