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究竟什么是共和国?」正文
摘要
历史地看,中国的两个共和国,从名义上看,它们应该是共和政体,因为它们诉求的都是人民的共和国。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我们对于共和国的原理并没有深入的研究,对于共和政体并没有成熟的经验,其实,有关政制的审慎、中庸和保守的智慧等,它们与共和之道是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篇关于共和政体的文章,我并不满意。不过,我认为如果没有这样一篇讨论共和制的文章,那么一个文明政治体的制度架构和其运转机制的优劣功能及正当性问题就难以具体深入地加以讨论。
1.为什么要谈共和政体问题?
第一部分就是为什么要思考共和政体问题?虽然文章的大部分内容并没有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一个具体的我们生活在其中的政体制度,但是探讨西方共和政体的一些基本的思想和制度方面的资源,对于我们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人民的共和国这样一种政体制度,是有启发意义的。
我觉得,在当今中国的政法思想界,存在着各种激烈的思想和理论争论,对于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还存在各种不同的认识。在这个理论混乱的时代,我认为从政体论角度来探讨共和国的制度问题,还是非常必要的。为什么呢?在这个大问题之下,下面我要谈三个相关问题。
第一,都说当今中国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这种变局可以说从鸦片战争就开始了,到今天也还没有完成。暂且不说鸦片战争这么远,从晚清到民国,到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至少经历了第一共和国和第二共和国,我们现在就是处在第二共和国的进行时之中。
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一个制度优良的共和国,这是需要探讨的问题。思想界一直有一个关于文化与政治之关系的争论,说到底是文化优先论,还是制度优先论。我认为如果纯粹从抽象逻辑上探讨,就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两者可能都同样重要,没法分清孰轻孰重。
比如,一国之传统文化能塑造出一种政治制度,但政治制度也同样能培育出一种文化来。我认为对当今中国来说,政体制度的真正转型,显然比我们的文化、观念更具有重要性。对我们现在来说,制度的转型肯定更为重要。优良的制度是更为关键的问题,正是由于这个制度不太优良,所以才败坏了我们的文化精神。
大家都痛感我们的传统文化已经彻底堕落了,但能够激活文化的,在我看来是政治的变革,就中国的现实来看,“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根本在于制度,是制度而不是文化,才是我们的首要问题。
第二,说到制度问题,一般说来又有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政治制度,或者说国家制度,它涉及国家政权,即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又称国体问题,与此相关的还有国家主权问题以及政治正当性问题。另一个层面,是政体制度,有关政府的运作形式,国家权力的配置、功能等,在此并不一定涉及政治正当性以及主权问题。
比如说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并没有现代的国家主权,也没有“王在议会”的议会主权,但它们的政体运作以及功能也还是可以非常良好的。可能一谈到国家政权、人民主权等问题,我们面临的困难会多一些,这些问题,我们暂且可以先隐藏起来,仅仅从政体制度的角度,从政府运作的形式等方面加以探讨,我觉得这对于我们目前思考中国社会的转型是有实际意义的。
在此,还有一个相关问题,就是建国后,我们一直都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中国的标准称号其实包含了很多内容。譬如“人民”, 大家思考的就很多,关于“人民主权”,或者说“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以及近来的“民本主义”,等等。
它们都与“人民”有关,这些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对于“共和”,大家却很少思考,虽然都知道我们是共和国,但什么是共和国?国民党的中华民国也是共和国,到了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也是共和国,那么,这个新的共和国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共和”,怎么理解“人民共和国”。这些方面,至少在理论上,我觉得思考得很少。
在党政系统的一些文件中,包括意识形态的正面宣传中,也很少对“共和”这个概念加以探讨。我们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共和国这个“共和”到底是什么,它原来是什么,到中国之后怎么演变的,现在的运作机制是什么,是不是只是一种隐含的共和国,能否把这种隐含的机制敞亮化,我觉得这个问题至少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
第三,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进程,我们的理论空间得到了很大的扩展,各种外来的思想在中国粉墨登场,前几天我还在一篇论述哈耶克的文章中谈到这个问题。
我们现在是外来的和尚念中国的经,先是马克思主义的异化理论,后来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之后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还有各种法治与人权理论,后来又有世界体系理论、东方主义,以及各种社会民主主义,最近几年,施特劳斯、卡尔・施密特的右派理论,以及各种左派思想蜂拥而至,最新的一波则是新共和主义。
据我的了解,新共和主义的有关文献在最近一两年正在被大量翻译和出版,与此相关联的公民美德问题、积极自由问题、审议民主问题等,它们随着新共和主义的复兴而成为当前中国学术界备受关注的理论问题。应该看到,目前在西方,新共和主义确实带来了一些新的东西,这种思潮与中国的政体变革到底有什么关系,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共和主义与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个新共和主义或者说“剑桥学派”,与我下面所要谈的传统共和政体理论,与政体论的共和主义,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我认为随着我们对于西方理论资源的深入了解,这些问题会重新激发起我们的政治思考。我写“论共和政体”这篇文章,也不单纯是某种历史学的考察,而是想通过这篇文章来梳理出一种思路,把共和政体的政治或宪法学的问题放到中国当今的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加以关照。
2.共和政体论的基本内容
为什么要谈共和政体问题,上述三点大致是我的一个想法。下面我进入第二部分,我在此简要谈一下我这篇长文章的章节目录以及结构。这是一篇很长的文章,大致六万字 ,谈了三个大问题。第一个谈古典共和政体,第二个谈现代共和政体,第三个谈共和政体与中国现代政制。下面我简要论述一下。
第一部分关于古典共和政体,我重点谈了斯巴达和罗马两个共和政体。这个部分在发给大家的文章里我大致省略了,因为这部分内容没有多少新东西,中国学界的研究是比较清楚的,我作的基本上是一个资料梳理和对于一些基本原则的陈述工作。传统上的共和政体理论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古典共和政体,一种是现代共和政体。古典共和政体一般是以古希腊的斯巴达和罗马的共和政体为主,其中尤以罗马共和政体更具有代表性,罗马共和国是一个功能优良的共和政体。
古代雅典民主政治是古希腊人引以为骄傲的,大家也认为它是古希腊文明的结晶。但是我们也看到,雅典政体在短暂的繁荣之后,很快就衰败了,雅典政体的持续时间并不很长;相比之下,斯巴达虽然在文明程度上要劣于雅典,但却持续了八百年的时间,比任何一个希腊城邦国家都长。
所以,单从政体角度来说,斯巴达共和政体的稳定性、持续性,可能要比雅典民主制更高明一些。当然从理想的角度看,譬如在古希腊的思想家当中,柏拉图和亚理士多德,他们对雅典的民主政体和斯巴达的共和政体都不太满意。他们提出了一个理想的“混合政体”,企图把君主、人民和贵族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总的来说,混合政体还是属于共和政体的模式。
相对说来,古典共和政体的典型形式是罗马政体,对此大家研究和关注的较多,在座的诸位对罗马共和国都有深入的研究。我只是强调一点,就是罗马城邦国家当时的全称是“罗马元老院与人民共和国”,由此可见,元老院在罗马共和政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元老院在罗马共和国具有如此广泛的实质权力,这与罗马城邦国家的性质有关,作为一个主要由自耕农组成的日益扩张的罗马,广大的平民虽然构成了罗马公民的主体,并在军事和经济上对国家负有重大义务,但它们并不构成国家的精英,在政治上并没有支配性的权力。
相比之下,罗马贵族构成了共和国的主导力量,这些贵族通过元老院实质性地参与了整个共和国的政体塑造,决定着共和国的命脉,因此,罗马共和国又可称之为贵族共和国。对于罗马共和国的贵族性质如何看待呢?罗马共和国后期的经典作家西塞罗曾经给于了很高的评价。
在他看来,元老院是罗马共和政制的核心部分,它有效地结合了君主制、民主制和共和制的要素,使之达到一种平衡,元老院是公共政策的主宰,所有等级都维护它颁布的法律,愿意让它掌握国家的命运,正是通过它的权威,确保了共和国的人民公共利益。
我前几天在读一篇文章,涉及罗马公法与现代政治。我们一般都在谈现代社会是对古典社会的一个变革,而且是一个很大的变革,这些说法没有什么不对,但是,现代社会与古典社会就是决然断裂的吗?显然不是。
关于罗马法,我们想到的基本都是私法,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欧洲大陆法继受的主要是罗马私法,至于罗马公法,似乎早已随着罗马共和国的覆灭而消失了。其实并非如此。罗马公法制度,尤其是罗马的共和政体,在欧洲乃至北美并没有死亡,例如英国的混合政体、美国的复合联邦制,等等。以及社会主义的苏维埃,人民专政,现代共和国,都直接借鉴、吸收或使用了一些罗马政体的原则、理念以及基本的制度设置。
不仅罗马私法,而且罗马公法,在现代政治和现代社会中,同样也是富有生机地存在着。所以说,罗马共和制是一个古老而活着的传统。关于古典共和政体,我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即古典政体虽然没有出现主权问题,但这并不影响政体制度的优劣,以及由此体现出的稳定性、公共性和正义性的理论探讨与制度实践,这是罗马共和政体给予我们的一个非常好的教诲。
第二部分是现代共和政体,主要是两个形态,一个是英国,一个是美国。这些大家都很清楚,我的文章也是重点考察了这两个共和政体的具体内容。数万字的文章,大家都读了,我这里就不重复了。
我要说的是,英美虽然都是共和政体,但它们的表现方式稍微有些不同。英国是立宪君主制,从外表上看它是君主国,不是共和制。但是,我在文章中引入了多方面的论述,最后将表明英国实质上也是一个共和国,混合政体是英国共和政体的精华,它把共和政体最有效和最优良的东西展现出来。至于美国当然也是一个共和国,但它与英国不同,是一个复合的联邦共和国,在新大陆创建一种新的共和制,这是美国人民对于人类政治文明的杰出贡献。
总之,英美的共和制属于现代优良的共和政体,是从古典共和政体中生长出来的新国家制度,是继承中的创新,也是创新中的继承,它们的建国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下面,我想探讨的是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第一,关于现代共和制的形态划分。我在文章中指出,近代以来,现代的共和制大致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激进民主制,一种是宪政共和制,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台湾的政治学教授萧高彦先生的分析就比较透彻。
我们知道,近代伊始,共和思想曾经有过一个繁荣时期,后来逐渐被自由主义所取代,20世纪以来,共和思想有所复兴,特别是剑桥学派所倡导的新共和主义,虽然在理论上贡献很大,但也产生了复杂的头绪,甚至带来了一些混乱。如果我们用一个简明的方式来加以概括,可以说近代以来的共和政体思想有两种,一个是人民共和的激进主义共和制思想,一个是宪政共和的保守主义共和制思想。
第一种形态在意大利、英国的社会思想中虽然也有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