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钻石理论与制度残疾」正文
对于中国而言,如果选择民主和法治,则它就选择了繁荣。与此相反,如果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却极力维护一个有着严重竞争力残疾的制度存在,则这个国家不会拥有稳定和未来。今年以来盛世下的移民潮已经在严重的警告中国社会:只有GDP增长,不会带来稳定,唯有顺应潮流,建立良知和法治政府,方能走出历史的周期率。
什么是决定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决定因素,什么是维护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真正良药,这是制度经济学经久不衰的经典话题。迈克尔.波特在其风靡全球的巨著《国家竞争优势》中用“钻石理论”解释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按照“钻石理论”,一国竞争力的大小不再由自然禀赋等先天条件所决定,和金钱资本、物质资源资本、人力资本或技术资本相比,制度资本才是决定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在“钻石理论”中,波特对法律环境和政府的公共治理水准对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的影响做了最精辟的阐述。他认为,一个国家政府作用和法律系统对本国竞争力的提升扮演着积极和富有建设性的角色,国家应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支持性制度,以确保投入要素能够高效地使用和升级换代,提升国家竞争优势。
用经济发展来衡量,中国是一个巨人,但如果用法治和政府的作用来衡量,中国无疑是一个残疾人。从经济的角度看,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积累了巨大的社会财富。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却越来越尖锐,维稳成了整个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承受之重。特别是,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很多人却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甚至认为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以致于一些人公然怀念文革,这又是为什么?经济的增长让一个国家的蛋糕越来越大,然而,只做大蛋糕却并不能保证社会的长久治安。举凡中外,一个政权的崩溃或者走向衰落,很多时候都不是经济发展最差,物质最困难的时候,而恰恰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和法治的滞后,导致在分蛋糕上并没用形成一个良好的制约机制,因而使得社会矛盾急剧恶化。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没用法治的跟进,如果没用良好的制度去制约政府的权力,整个社会的矛盾将不可收拾,最终导致社会的巨变。
对于中国而言,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滞后,作为“钻石”模型中的最重要因素――政府转型和法律环境方面,中国存在着严重的制度残疾,经济发展和法律秩序之间并没有处于和谐的共生状态,法律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没用成为保护人的权利的有力武器。在法治疲弱的情况下,如果没用别的机制去制约政府的权力,政府就会成为一个国家最不安全的因素。回顾西方的历史,正如诺斯所指出的,英国与荷兰之所以在17世纪超越了法国与西班牙,主要是因为对产权的有效承认和良好的政治法律制度。法治的这种功能,在儒家思想统治的地区亦有着很强的生命力,台湾,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在经济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以后,本身也开始向宪政体制转变,从而保持了经济的稳定发展。相反,那些停留于家族和专制统治的国家,如印尼,则难以避免政府腐败和乱流四起。
中国社会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恰恰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法治的缺失,导致利益分配的失衡,再加上政府越来越拥有庞大的资源,使得利益集团通过一定的途径控制国家,控制政策,控制立法。对于时下的中国而言,解决社会稳定的关键恐怕不是每年去追求多快的GDP增长,而是让政治体制改革走上快车道,通过法治去约束利益集团,约束政府,建设真正的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首要之义当然限制政府的权力,使政府成为一个守法的政府,有限的政府,服务的政府。政府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自然垄断”组织,拥有庞大的配置资源的能力,真如诺斯在其著名的“政府悖论”中所言:政府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政府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因此,周其仁才深刻认为,来自政府的种种威胁,构成对中国社会与经济的最大威胁。没有权力,国家形同虚设,没有约束,国家就是暴政,避免威胁的最佳路径是限制政府的权力。毫无疑问,目前中国的政府是历史上最强大的、拥有财富最多的、同时又是最缺乏制衡和约束的,政府无处不在,无所不能,这是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最大的威胁。
布坎南曾经指出:“我们的时代面临的不是经济方面的挑战,而是制度和政治方面的挑战。”这话其实最适合时下的中国。对于中国而言,如果选择民主和法治,则它就选择了繁荣。与此相反,如果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却极力维护一个有着严重竞争力残疾的制度存在,则这个国家不会拥有稳定和未来。今年以来盛世下的移民潮已经在严重的警告中国社会:只有GDP增长,不会带来稳定,唯有顺应潮流,建立良知和法治政府,方能走出历史的周期率。
(作者 马光远 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