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暄 金太军:共同体利益对国家认同的嵌入

作者:张雨暄 金太军发布日期:2015-07-03

「张雨暄 金太军:共同体利益对国家认同的嵌入」正文


摘要:从中国传统社会中血缘共同体的“家天下”,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地缘共同体国家认同地域化的转变,再到精神共同体“乌托邦”的国家期许,我国的国家认同经历了国家利益主导型、国家主导下有限社会利益共存型和完全社会利益型三个阶段。与之相对应,中国的社会状态呈现出超稳定、地缘拉锯对抗和社会失重三种特征。共同体利益对国家认同的嵌入演绎出社会稳定的内在逻辑。中国社会转型期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虚拟共同体利益的多元化使得国家认同在网络空间中不断地巩固、分解和重构,这也必然导致社会稳定走向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关键词:共同体;利益;国家认同;社会稳定


问题的提出
对国家认同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首先需要对国家和社会有一个基本的界定。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爱德华・希尔斯为代表的社会学家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塑造成为“中心―边缘”、“现代部门―传统部门”等结构模型。然而,在构建现代化国家和社会的关系过程中,则应该跳出在权力和权利配置的视角下关于谁主导、谁从属,谁优先、谁搁浅,谁被强化、谁被弱化的讨论。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社会矛盾无法在“自然法”或者契约精神的规范下弱化或者消弭时,社会秩序必然会从“自然”向“创制”转变,而这样的转变需要一个实践和操作的主体――国家。国家和社会从来就不是二元对立的,国家作为“社会中的一个蔓生机构,具有和其他社会机构差别不大的特征”①。然而,伴随着历史的更迭,国家不断进行权力的强化和职能的优化,并逐渐发展成为“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②。国家来源于社会,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也以高于社会的形式存在,但“国家不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结果”③,而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具象的表现。血统的融合和存在形式的对峙,过程的抽象性和现实需求的具象性,从根本上论述了国家和社会之间离合的必然性。
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表现为周而复始的离合。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水平越高,它们之间的关系就越趋近于“合”,反之则越趋近于“离”。与此同时,国家和社会发展基本是同向性的,即国家的发达程度和社会的发展水平是成正比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一个相对发达的国家就会具备与之相适应的较高水平的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发展成果。国家认同和社会稳定的关系是“国家―社会”关系在主观上的一种延展,也具备同向性的发展取向。国家认同度越高(正面认同),国家认同中的价值取向越集中,社会就越趋于稳定。“国家是人的国家,社会是人的社会”④,“人”不仅是国家和社会共同的主体,也是国家和社会的交集。与此同时,“人”还是国家和社会离合的焦点。相应地,“人”也是国家认同和社会稳定的主体。然而,人不是独立存在的,从家元共同体到族阈共同体,再到合作共同体,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未脱离对共同体的依赖。所以,在讨论国家认同和社会稳定的关系时,可以将问题的节点从单位个体的人延展为共同体。
“国家认同”不是一个单纯的道德概念,人们在自我实现和群体所属的辩证中,论证了共同体利益在国家认同构建中的重要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⑤国家认同,既是利益化的过程,也是利益化的结果。从历史的维度探讨,国家认同也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利益斗争的结果。“利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一个核心范畴,利益分析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透视社会问题的‘放大镜’。”⑥立足于共同体利益的视角,讨论国家认同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具有科学的方法论依据,也为研究社会稳定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传统共同体的国家认同与社会稳定
滕尼斯将传统共同体划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将这三种共同体投射到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表现为从血缘共同体的“家天下”到地缘共同体国家认同的地域化再到精神共同体的“乌托邦”。传统共同体的国家认同无不渗透着共同体对于利益的角逐,并培育出与之相对应的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状态。
1.血缘共同体的“家天下”和古代社会的“超稳定”⑦
中国的古代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⑧三个主要阶段,而这三个阶段见证了“家天下”的国家认同的萌芽、发展、繁荣。清朝末年外国列强坚船利炮的暴力入侵和西方激进的“民主”文化洪流般的涌入,血缘共同体用数千年铸就的“家天下”堤坝土崩瓦解。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深厚的文化积淀为世界历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家天下”用中国儒家温和、博大的概念特质,包装了镇压式、盘剥式的统治理念,从而形成以血缘共同体为主体的国家认同。而这样的国家认同也维持了中国古代社会“超稳定”的现象。
血缘共同体即以血缘为纽带,相互信任,彼此依赖,逐步结成共同体。究其根源,可以追溯至原始社会。原始社会组织经历了原始群、母系氏族组织和父系氏族组织三个主要阶段,人们以家族的长辈为中心,以生活和生存作为团结的内生动力。正如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血缘关系的延伸)、兄弟与姊妹的结构关系,在原始的社群关系中,血缘是唯一的群体纽带,也是必须被尊重的群体生活的中心。血缘共同体是一种以血缘为标志的,自觉的、自发的、简单的共同体,它的形成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成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产物。《礼记・礼运》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正是原始社会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鲜明写照。原始社会“公天下”不可避免地以血缘为中心,也就是传统的宗族、氏族和部落。所谓“公天下”也只是血缘共同体范围内的“天下为公”。无论是母系氏族还是父系氏族,无论是公有制为基础的禅让制还是原始社会后期初现苗头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世袭制,都涵盖着对于“血缘共同体”利益的共识。这样的共识可以被理解为国家认同的雏形。⑨但是,血缘共同体并没有随着原始社会的结束而停止发展,它蔓延于中国社会形态发展的每个阶段,特别是在中国长达四千年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中国蔓延数千年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虽然其间伴随着君主的更替和朝代的更迭,但是这两个阶段的社会结构是相对稳定的。奴隶没有翻身做主人,农民也几乎没有进入统治阶层。⑩禹建立了夏朝,世袭制取禅让制而代之,我国正式进入了奴隶社会,并开始对“家天下”的国家认同进行建构和利用,直至清朝末期封建社会的败落。从“禹传子,家天下”到西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再到“家天下”奴役下的“官天下”(11),所谓“家天下”即为统治者一家之家。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官员犹如十九世纪波兰瓜分之前犹太人的角色。(12)统治者奴役“官”的阶层,并通过联姻、赐姓等方式不断扩大血缘共同体的范围,加强血缘共同体对社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所以,古代社会的血缘共同体在等级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了同质化,这也奠定了血缘共同体内部结构的稳定。由此,血缘共同体掌握着绝对的政治权力,并通过严格的社会等级渗透进社会的每个角落,钳制社会动态的蔓延,控制社会发展的进程。所以,中国古代社会被覆盖于国家之中。(13)与此同时,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局限性使被统治阶级相信“君权神授”,从而成为“臣民”,信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教化。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家天下”成为一种较为统一的“国家认同”,血缘共同体以利益垄断为目的管理国家。以血缘共同体为主体的统治阶级造就绝对国家,形成较为单一的社会势力,组建国家暴力机构,建构严格的社会等级,层层管控,以获取最大的利益增值。“家天下”的国家认同实现了血缘共同体和利益集团的一致性,国家和社会的一体性,剥削与被剥削矛盾的潜藏,使中国社会在稳固的保守性和周期性的崩溃与回归中,维持并演绎出古代社会的“超稳定”。这样的超稳定甚至与涂尔干笔下的积极团结有着表象上的统一,即“当集体意识完全覆盖了我们的整个意识,并在所有方面都与我们息息相通的时候,那么从相似中产生出来的团结就发展到了极致状态”(14)。这也就是为什么“家元共同体的同质性往往会使我们认为的那些被剥削者与被压迫者站在剥削者与压迫者的统一立场上”(15)。在一定程度上,血缘共同体的国家认同是血缘共同体实现社会利益垄断的一种手段,中国古代社会虽然无法避免社会矛盾暗流涌动和朝代更迭的烽火硝烟,但是依然保持着一种相对“超稳定”的结构。也就是说,“在传统的国家,个人或者群体处于相对稳定的社交圈群以及稳定的生活和生产空间中。彼时的国家情境中,具有先赋性的角色安排和认同内化,让个人或者群体的认同无须建构与选择”(16)。我国古代社会,国家覆盖了社会,血缘共同体实现了国家利益主导型的高度统一的国家认同。这样的国家认同反应到具体的社会状态中,则出现了长达数千年的“超稳定”。
2.地缘共同体的国家认同地域化和社会的“聚中有散”
地缘共同体可以被理解为动物生活的相互关系,即在一定地理区域内结成的具有共同的风俗习惯、文化背景的人类的集合体。(17)地缘共同体相对于血缘共同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概念,它与血缘共同体亦不是一种转承相接的关系。事实上,血缘共同体孕育了地缘共同体的雏形。传统血缘共同体萌生于生产力发展落后的原始社会,它的存在和发展必然伴随着人们居宿区位的彼此相邻,这样才能保证血缘的统一性、劳作的一致性和分配的公平性。血缘共同体中的个体只是自然意义上的个体,却不是社会意义上的个体。个体丧失自主的意识,群体的“同质性”直接导致血缘共同体与民主的不相容。(18)这也可以用来解释中国漫长封建社会中的“超稳定”现象。地缘共同体相对于血缘共同体而言,既是文化解放的方式,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私有制的产生(尤其是工业正式走进人类社会之后)、劳动技能的参差有别以及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使得部分共同体成员具备从传统血缘共同体中独立出来的能力,于是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私人利益”。由此人类脱离“血缘”这样单一的关系链,从而建立起更为复杂的缘际关系圈。
工业进程的不断加快,不仅赋予社会前所未有的财富冲击,也试图肃清以血缘为连接点的裙带利益关系。事实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创造了走出血缘共同体、重建新的利益共同体的机会。正如涂尔干对共同体赋予的乐观态度:劳动分工使得社会的团结由“机械团结”变为“有机团结”,这也是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区别所在。自由平等的文明浪潮、国家经济结构的调试、政客对于权力的欲望及其对权力驾驭能力的双向提高,使得社会利益的流向由自下而上的“抽水式”霸道汲取逐渐转向以利益为诱饵的“地方引流”,这不仅仅是社会利益从中央集中逐渐向地方分流的过程,也是民主发展的结果,其中也伴随着从集权到分权的演绎,正如中国的改革和社会转型。地缘优势逐步显现,并表现出较为完善的功能特征。这样的缘际关系圈表面被动地依赖地域进行划分,但实质上却是地缘利益的自主团结。纵观我国的历史沿革,血缘共同体利益的解构实现了权力的下扩、社会资源的回收和重组,这必然会对资源的重新配置提出相应的要求。资源的重新配置是地缘共同体之间“拉锯战”的核心,因为其直接关涉社会利益的流向问题。从“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部署到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从改革开放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中国社会转型期城市与农村矛盾的凸显和中、东、西部现实差距的存在,均是有力的佐证。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前提,以“有重点”地发展地区经济为手段,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地缘共同体在自然生存条件和人为政策条件的双重筛选下逐步形成。地缘共同体逐步成为社会利益博弈的主体,这不仅是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必然,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社会稳定有三个要义:共存、和谐和协调。社会稳定要求激发共同体(或人)协调矛盾的主动意识,提高共同体(或人)处理冲突的能力,从而不断维护、修正和经营和谐的生存环境,使共同体(或人)能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共而存之,睦而处之。然而,伴随着地缘共同体利益结构的变化,国家认同的一致性被分散和压制。共同体之间国家认同的差异导致和谐缺口的形成,从而对共同体之间的协调效率和协调能力提出超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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