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家亮:霍布斯的国家契约政治理论及其意义」正文
政治学中和国际关系学中,国家无疑占有中心地位。那么政治理论中什么是国家呢?现代国家理论最早由英国哲学家汤姆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提出。史提芬•劳( Stephen Law)的《伟大的哲学家们》【1】一书称霍布斯是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之一。霍布斯以后有几位哲学家提出稍有不同的国家理论。但是几百年来政治学上常见的国家理论基本上还是霍布斯的理论。我们先介绍霍布斯的国家理论,再略谈后来约翰•洛克和卢梭对霍布斯理论的修正,然后考虑霍布斯的国家理论与中国儒教政治理论的相同和区别,最后谈谈这个理论对现代中国的意义。
关于霍布斯的理论,我主要根据《伟大的哲学家们》一书【1】(96-103页)编译。这本书介绍古今中外最著名的五十名哲学家,包括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孔子到现代哲学家,和他们的贡献。这本书是写给大众的,书的内容可能比较简单,但是作为入门还是不错的。我还参考了Ninian Smart, Oliver Leaman的《世界哲学》【2】,Ian Adams, R.W. Dyson的《五十个主要政治思想家》【3】,和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4】。霍布斯的哲学观点认为物质世界是一个巨大的机器,由小粒子(corpuscular)组成(那个时代这种哲学思想相当流行)。这些小粒子的运动可以解释大尺度的物体性质。霍布斯的主要关切是人们怎样可以和平地生活在一起。霍布斯的代表作是《利维坦(Leviathian)》。利维坦是旧约圣经《约伯记》41章里的非常有力量又令人畏惧的海里巨兽。霍布斯认为为了和平和繁荣,一个国家需要与这种巨物类似的巨大权力。霍布斯陈述了一种非常基本的原则:人们有一种强大的动力去增加他们自己的幸福。不幸的是在人的自然状态下,这种愿望会带来冲突。我们都希望同样的东西 --- 丈夫或妻子,食物,住宅 --- 因为这些东西数量有限,这种愿望会导致竞争和冲突。因为每个人都有能力杀死别人以夺取他所想要的或者保护他已经有的,暴力(或者说至少暴力的威胁)总是离人不远。更糟的是,人们存在着强有力的动机先发制人袭击以占取优势。因此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生活在永久的担心被攻击的恐惧中。用霍布斯的原话:人的一生“孤独,贫穷,肮脏的,野蛮的生活,和短(命)”(life of man, solitary, poor, nasty, brutish, and short)。
那怎样可以改进?霍布斯假设每一个人与其他人签订一个“契约”,所有人都顺从一个贯穿一切的主权。每个人都让出一些他们自己的天然自由来建立国家,作为回报得以保护不受野蛮的攻击和不遭受混乱的自然状态。这个契约同时即使国家合法化也使大家都得到好处。为了有能力制止混乱,有主权的国家的权力必须非常大。强大的国家还带来一些其它好处,例如可以保证签合同的双方履行他们的合同。这对贸易很重要。因为人们不需要随时担心被攻击,使人们可以有机会发展他们的智力和艺术才能。这促使了科学和艺术的发展。虽然形成国家会使人失掉一些自由,但是霍布斯认为还是值得的。
众所周知约翰•洛克是自由民主制的奠基人之一。洛克认为自然社会没有霍布斯那么差。洛克认为人不是那么注重人之间的争斗而是使他们的工作配合以生产私有财产。洛克认为最基本的自然规律是使人有权力得到“生活,财富,自由,和拥有(“life, health, liberty, or possessions)”。洛克的这一句是美国独立宣言中的 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来源。
卢梭(1712-1778)是著名法国哲学家。卢梭的国家理论也基于霍布斯的契约论。卢梭的主要思想是存在一种普遍意志(general will),民众应该接受这种普遍意志。虽然卢梭可能没有这样的意愿,但是许多哲学家和政治学家认为卢梭的思想促使了极权政权(法西斯主义政权和共产党政权)的诞生,所以他的工作不太为人所赞赏。
现在来看中国的政治理论。世界历史泰斗William McNeill 简述了中国二千多年以来政治理论和政治历史的要点【5】:
“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直到1911年满清王朝被推翻,的政治理论大概起源于周朝。按照这个理论,天把权力委托给政治上掌权的人。但像它的神秘地授予一样这权力也可能会同样神秘地被收回。这个信念有下面两个重要推论。首先,因为天包含了所有土地,上天指定的皇帝当然也是普世皇朝。这样的概念即所有人,华人和蛮人,都应尊敬同一个“天子”成为所有后来中国政治理论的基本信条。这意味着中国如果分裂在道义和政治上属于不正常。这种思维框架极大地促使了后来历届皇朝巩固权力并使中国经常统一,这不是仅凭赤裸的军事力量所能达到的。另一方面,相信中国皇帝的唯一优越地位虽然对中国周边蛮人有效,但是这使以后与更文明更强大的外国统治者打交道时复杂。
“这个政治理论的第二个推论是皇帝作为天的指定人,要保持他的位置必须遵从天意。历代中国思想家花费大力气解释什么是天意,因这对统治者来说至关重要。通常来说,他们的结论是华丽地实行献祭和其他仪式会取悦于天。但好的道德行为和好的政府也取悦于天。皇帝在这两方面有一方面不对可能会对国家带来灾难:水灾,饥荒,或瘟疫。在极端的情形,天甚至可能收回它的授权,彻底推翻这个皇朝。
“这样的政府理论,虽可以给篡权和叛乱提供理由,但也限制征服者赤裸的军事力量。甚至公元前771年以后,中央政权实际已消失,这个理论作为理想仍持久不衰。这个理论后来被孔子加强以后,巩固同时限制中国历史上各代皇帝的权力。”
仔细比较中国的国家理论与霍布斯的国家理论可以看出其相似点与不同点。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它们都是契约。霍布斯的国家契约是每一个人签订的。对霍布斯的契约来说,如果皇帝或是政府没有遵守契约,那么民众也没有义务遵守契约而可以起来推翻政权。中国过去的儒教政治理论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契约:当朝皇帝与”天“的契约;这个契约没有民众的份。民众没有天然的权利,即使皇帝没有遵守契约(好的道德和好政府),民众也不一定有权力推翻皇朝。McNeill用了神秘地授予,神秘地被收回的描述。主要这里是指没有一种程序或办法来判断天意属于哪一人或哪一派。中国的政局只有非常糟了,才会有人起来造反。从原则上来说,霍布斯的国家理论认为每一个人有决定政权的权力。中国的普通民众没有决定政权的权力,这是关键的差别。
霍布斯的国家契约理论并不是对历史上各国形成的抽象。国家的形成随文明区域不同可以有非常大的差别。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4】中有很好的俯瞰。人类社会从史前时期到现代美国和法国革命前夕各种文明的政治演变经过了不同的历程。所有社会都是从部落演变来的。形成主权国家有必要性。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宗教在演变中起的巨大作用。例如,印度与中国在国家形成初期很相似。但是波罗门教的出现限制了印度政体的权力,使印度在建立强大的国家的过程中饶了一个大圈。第二,宗教不一定是决定性的因素。虽然欧洲与俄国同是基督教国家,但是因为天主教与东正教的教会的结构和对信徒的要求不同,在国家形成上走的路可能有很大差别,而这些不是从圣经来的。福山总结了现代国家的三个主要方面:1. (强大的)国家 (state)2. 法治 (the rule of law)3. 问责的政府(accountable government)。一个现代国家这三个方面都要有,还需要相互之间平衡。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衡量,中国的政治演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因为中国在法治和问责政府上离现代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注释:
【1】Law, Stephen, "The great philosophers : the lives and ideas of history's greatest thinkers," Quercus; 1st ed., 2009
【2】Ninian Smart, Oliver Leaman, "World Philosophies," Routledge; 2 edition, 2008.
【3】Ian Adams, R.W. Dyson, "Fifty Major Political Thinkers," Routledge Key Guides, 2007
【4】Francis Fukuyama, "The Origins of Political Order: From Prehuman Times to the French Revolution,"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11.
【5】William McNeill,"The Rise of the West: A History of the Human Communit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2,pp.22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