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冬: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系统思维」正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既是对过去改革成果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未来改革愿景的清晰界定。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事业,需要各相关主体共同努力,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只依靠单一力量,既难负其重、难续其力,也会导致整个治理体系的结构性失衡,甚至偏离治理现代化的应有轨道。
三个突出特点
目前,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快速推进,各个领域都在全面深化改革,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
强调顶层设计。所谓顶层,就是自上而下,所谓设计,就是统筹谋划。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经济社会状况、国际国内环境、利益主体关系、技术方法手段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既要在心理上接受这些变化,也要在行动上认真分析科学应对。各个领域的改革都需要顶层设计、整体谋划,以全面评估现状,系统规划未来,这既能减少行动的盲目性,克服单兵突进的局限性,更有效地发挥中国制度重大局的优势。
注重协调。国家治理现代化有多主体参与,在多层次、多领域推进,需要增强各领域、各层次改革的关联性和各项措施的耦合性。领导小组、党组、跨部门联系会议、多形式的协商民主逐渐成为协调改革过程中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群体之间关系的制度化方式。这种纵向协调为主、横向协调为辅的格局,既发挥了党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执政作用,也承认了改革主体多样性这一客观现实,并为凝聚合力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协调还体现在改革的有序性上,“该中央统一安排的各地不要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拖延,该试点的不要仓促面上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要急于求成,该先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力争改革的最大综合效益。
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说,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因此要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改革方案就要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分类,明确改革目标,制订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更重要的是,“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这些问题,要增强本领,提高能力,打破思维定式,克服思想利益束缚,齐心协力,干出成效。
值得深思的现象
“一阵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任务,需要顶层设计。但是一些部门、领导为了显示重视顶层设计,不论自己处于哪个层级,什么性质的部门,都要如火如荼地搞规划、做方案。既不管已经制订及正在执行的规划方案,也不管新方案规划是否符合实际,都想通过一纸文件来体现自己的战略思维、宏观考虑、长远眼光。更有甚者,哪怕是日常本职工作,也要方案先行,推敲文字,不仅没有消除“文山”,反而助长了“文牍主义”。
“一头热”。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重大的理论命题,也是艰苦的实践探索。现在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热在理论探讨、舆论宣传,冷在具体的实践探索;热在方案设计,冷在具体实施。这种现象说明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还没有形成均衡的参与格局,找到各种力量汇集的交点。过度的热也容易产生泡沫,理论研究跟风,系统深入不足,舆论宣传流俗,口号概念滥用。甚至一些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符,甚至倒退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也被冠以治理的名义,贴上现代化的标签。
“一公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权力合理配置的过程,但是权力配置必然触动利益藩篱,出现各种“梗阻”。行政审批权改革最能体现这点。一方面是权力下放的“最先一公里”。在行政审批权改革过程中,一些部门相互掣肘,你放我不放,先放后不放,看单项很美,看整体很凌乱。另一方面是权力下放中的“最后一公里”。之所以下放权力,是因为地方政府可以就近就便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和市场可以进行自我管理。但是权力下放到最后的环节,往往会产生阻滞,或者是地方由于多轮的机构改革,没有了明确的承接主体,或者是地方部门条件有效、能力不足,难以行使好下放的权力,或者是上级担心顾虑延迟下放权力,或者是相关信息的发布不及时、不透明、不普遍。于是出现了行政审批改革中的“放不下”“接不住”的现象。
“一面倒”。民主化和有效性是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二者相辅相成,不能偏废。就各项改革的有效实施而言,制订规划方案要遵循科学化、民主化的原则,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方下级的具体条件,体现差异化原则。但在实践中,一些规划方案,为了求速度、赶进度,体现领导意图,往往减少程序,忽视不同意见。一些规划方案只强调与上级对接,体现统一性、规范化,忽视了下级的具体要求。规范化、标准化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但应是建立在多样性、多元化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只强调前者,就会削弱制度运行的动力、社会生活的活力。
“相互推”。责任和担当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最需要的气质。遇问题退缩,见责任推卸,是无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开放以来,反对官僚主义、拖延推卸一直是行政改革的重要主题。现在,推卸责任有了新形式。对于新问题,以没有制度依据、法律授权来推脱;对于老问题,则用所谓的“流程再造”来细化,分摊到更多部门;对于跨部门问题,以没有上级协调来回避。推卸责任必然生成“懒政”“怠政”,既阻碍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也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挫伤社会公众对于改革的美好愿景。
重塑社会心理
就当下而言,在继续完善顶层设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尤其要注重构建与治理现代化相符合的社会心理,为各项制度改革和政策实践营造健康的社会精神环境,提升治理现代化“硬件”与“软件”的契合度。
以改革定力克服焦虑感。紧迫感是赶超型现代化国家的基本特征,中国的紧迫感更为强烈。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须倍加努力,强烈的紧迫感贯穿于各项改革之中。与此同时,中国这样的巨型社会在短时间内经历着多重的转型,人们认识世界和自身的参照系不仅在快速变化,而且也在多样化,外部说服和自我说服的机制不健全,社会心理缺乏稳定性,浮躁心态日常化。紧迫感与浮躁心态交织在一起,很容易转变为焦虑感,过于强调速度、规模、物质成就、重大变化等短期内可以看到、直接感受的“硬实力”,而忽视了长远、坚持、持续等需要耐心才能实现的价值,也容易导致虚假的竞争气氛。因此,一定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自信心,崇尚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治理精神,营造激发活力和创造力的社会氛围。
引导社会预期。社会预期是民心所向。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利益成为社会预期塑造的关键因素。更为重要的是,利益的内容已经极大丰富,不仅包括经济收入,还包括健康、环境、流动、发展机会。人们评价预期实现的标准也从纵向历史尺度向横向跨国尺度转变,更加倾向于以个人的发展来衡量社会的进步。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要重视社会预期的变化,并通过制度机制的改革完善,来引导和塑造社会预期,将个人发展的动力汇集为国家发展的合力。
提升社会信任。信任是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最持久的力量,但信任的培养又是长期的过程。可通过改进执政能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制度信任水平,通过合理有效的分权来改进不同治理层级之间的信任关系,通过有效的授权赋能推动国家与社会之间信任关系的现代化转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多主体参与的共商共建共享的过程,需为有序参与提供更为通畅的渠道,为自我管理创造更有力的制度环境,尊重主体性,激发主人翁意识,在相互认同中提升社会信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