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宪:微民主与现代公民性建构难题」正文
我们今天正在遭遇一个微时代,微时代催生了微文化,微文化促发了微民主。
我们知道,社会政治的变化有时是由一些复杂的技术变革所引起的。有研究表明,如果电报早一点发明出来,可能第一次世界大战就不会爆发。许多新的技术装置的出现对社会进步所产生的后果有时是很难预料的。印刷术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知识传授和教育方式,从蒸汽机到喷气式飞机,交通工具的发明改变了世界的格局。今天,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社会的变迁。新闻透明和实时传播在技术革命的强大支撑下已成为现实,新技术和新装置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当代社会的政治生态,也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关于自我和社会的看法。
那么,微时代及其微文化究竟给我们带来了哪些新的气象呢?我们不妨以微信为视角来审视这个问题,因为微信的出现作为微时代及其微文化的一个典型现象,正在深刻地改变社会和我们自身。
微信的特点在于它的信息传播简单、便捷、快速,其范围可大可小,大到整个社会无以数计的人群,小到一个特定的朋友圈,甚至点对点的两人交往。本雅明曾在上世纪30年代,对以电影为代表的机械复制技术的出现大声喝彩。他指出电影远远地超越了绘画等传统艺术,极大地扩大了艺术的传播范围和时效。但是,本雅明肯定没有料到,微信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越了他的预言。我以为,以微信和微博等为代表的微文化,为信息的自由流动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因为点对点的或朋友圈的信息实时传递,为公众了解信息和真相提供了更多可能,它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微民主,虽然很“微”,却不可小觑!
微民主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民主呢?
我们知道,民主说到底就是“为现实共同利益而作出的政治决定的制度安排”(熊彼特语),因此,“民主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一个目标”(哈耶克语)。那么,微文化的出现为当代中国社会带来了一些什么样的变化?它创造了一种什么样的民主形态?
我以为,微文化的出现,尤其是微信作为一种快捷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或交往方式,首先为信息的自由流动创造了新的技术手段和文化情境。一旦发生什么重大事件,无论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调整,或是重大的国际新闻,或是地方性的社会文化事件,微信比其他任何信息的传递方式都更为快捷和及时。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对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微信作为一种草根性的信息交往方式,颠覆了控制严密的纸质媒体、广电信息系统,创造了无数碎片化的信息空间,为公众自由表达意愿和认识社会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在一个存在着复杂性多元要素的社会中,这些要素如何与“现实的共同利益”相关联,乃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诉求,但大多数人的利益与少数人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且少数人的利益如何保障,多数人的利益又如何形成共同诉求,一定存在着纷争与冲突。在一个政府强势而公共领域并不发达的当代中国,在反映民众意愿和诉求的制度性通道相对不畅的情况下,人们的利益诉求如何通过某种渠道得到反映,已然成为一个难题。微信作为一种信息通道,为人们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提供了可能的空间。我们知道,微信具有来自民间的草根性,其信息发布和流传会形成一定程度和范围的舆论,并具有一定程度和范围的社会动员功能,通过信息的广泛传播汇聚分散的社会能量,会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这对于民众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并形成一定的舆论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
再次,微信在信息自由流动的同时,为公众实现自己的知情权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治理并实施监督提供了更多可能性。我们看到,每当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出台,都会以各种不同的渠道以不同的方式来披露信息,而微信往往成为公众反应最快捷的平台。公众对政府决策或政策可以表达自己的看法,提出某种建议和意见,并形成一定的讨论和争辩,一方面为共同利益的表达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又为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政策上的调整创造了可能性。微信的巨大包容性和复杂性可以容纳各种意见和建议,虽然微信交往者们相互并不照面,甚至彼此也并不认识,但广泛的讨论和争辩却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民众对特定事件或政策的普遍态度,这就为官方出台合理政策并获得民众支持提供了一个互动性的通道。
说到这里,微信的积极面已经呈现出来。在中国当代社会面临巨大的现代化转型的特殊时期,微信创造了某种微民主和微政治,这是以往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一统天下时代所难以想象的。微信所代表的微文化为公众的意愿和诉求的自由表达,为信息的透明和公开,为公众有限地参与社会治理和政策形成提供了某种可能性。
然而,凡事总有两面,在我们讨论了微文化的积极方面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其潜在的负面功能。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微信在提供便捷及时的信息的同时,由于缺乏严格的信息核实或审查机制,也会导致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更重要的是,微信受制于“微”的限制,所以很容易在短小精悍的同时脱离了原来的背景,成为没头没脑的去语境化的孤立信息,因此给信息理解带来难度和诱导性。微信的广泛传播及其动员性质,也有可能造成煽动性和情绪化后果,给不知真相和详情的接受者带来误导。微信传递迅速,以实时快速为特征,所以信息往往具有第一现场的目击效果,但微信又常常在未经第三方核实的情形下“裸奔”,对接受者的理解力和认知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换言之,在一个理性接受主体的理性判断下,微信的信息可以被甄别、核实和反思,因此不会造成必然的负面效应。但是,如果接受主体并不理性且偏听偏信地情绪化,那么,某些微信类型的负面功能就会被放大,甚至造成令人难以预料的后果。
这就提出了一个微文化时代更为复杂的问题:现代理性主体的公民性建构。在传统的民主理论中,有一种理论认为,绝大多数人之间的充分沟通是难以实现的,所以民主趋向于被代表,而古典的看法是那些具有良好教育知书达理的人才能来代表民意。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民主的原则是多数人赞同的事物乃是其目标和正义,不过却存在穷人比富人有更大权利的可能性,因为穷人比富人多。这一理论有明显的精英主义取向,对现代民主来说似乎并不适用。不过,如果我们把这个命题转换为另一种表述,即在一个教育尚不充分普及和公民性并不健全的社会中,多数人赞同原则如果与非理性大多数结合起来的话,就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晚近中国发生的一些网络煽动民族主义情绪的事件让我们记忆犹新,非理性的行为通过网络“民意”或“群情”的发酵,最终演变成为一种极具破坏性的“多数人暴力”。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和解决的棘手难题,解决的路径之一就是加强现代公民性的建构。
公民性(civility)是一个历史概念,在西语中其本义是指“行为和言谈中的形式上的文雅和礼貌”(牛津英文词典),但在政治学和社会学中,这个概念有更加丰富的涵义。依据希尔斯的看法,公民性乃“是对整个社会――包括社会的所有阶层与部分依归的态度。它是关怀整个社会福祉的态度。市民风范(即公民性)同时兼具个人主义、地区或集团性、‘整体性’三种特质。它关注整体的福祉或较大的利益。更为重要的是,市民风范是个人的自我意识被他的集体性自我意识部分取代时的一种行为,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以及市民社会的机构成为他集体性自我意识的对象”(希尔斯《市民社会的美德》)。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条件下,公民性除了希尔斯所说的“关注整体的福祉或较大的利益”,也即前面我们对民主所界定的“共同利益”的意思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内涵,那就是理性主体性建构。中国近百年的现代化一直比较强调器物和技术的层面,强调社会治理的自上而下和威权主义范式,但社会的公民性建构,一直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面对微文化的来袭,我们尚未做好足够的精神上和行为上的准备。当以微信为典型范式的信息交往出现在人们面前时,自足的、反思性的理性主体性并没有充分建构起来,公众中尚不具备理性论辩和协商的公民素质和传统。所以,每当那些极具煽动性和误导性的破碎化微信袭来的时候,公众的情绪便会立刻唤起,群情激奋且热血涌动。于是,某种压倒性的“多数人暴力”便会迅疾形成,并发展成具有社会动员性质的群体性行为和事件。在微信泛滥、肆意流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说这样的情形更容易出现呢?我想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微信的片段性、去语境化往往会产生误导性,因此公众情绪化的歇斯底里很容易形成。有趣的是,这样的多数人“民意”或“群情”却又表现为过眼云烟,一旦事件过去,人们便很快进入遗忘状态,并表现出与此前群情激奋相反的政治冷淡状态。事实一再证明一个规律,热得快也冷得快,即热即冷典型地昭示了公众尚不具备成熟理性的公民性,这恰恰是当下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现代主体性问题。
微信带来了微文化,微文化带来了微民主。微民主像一把双刃剑,它在测试甚至挑战我们的主体性。微民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事物,我们在为它喝彩时,不要忘了把现代公民性建构提上议事日程,这也是中国社会现代化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