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令伟:房屋产权证岂能由部门单方面通告作废」正文
房屋产权证是居民合法拥有房屋的执照――其包含的庄严法律涵义、以政府信用作背书的神圣性是不言而喻的。而对于一般居民而言,房屋又是最大的不动产,那是由多少年的积蓄和倾其所力才能拥有的财产啊,相当于身家性命,因此,房屋产权证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身家性命执照。如果有人在某一天对你宣布你这身家性命执照已变成了一张废纸,你会有怎样的感觉?但这种事在现实中就真的发生了。
据2017年1月19日的《南方周末》头版报道,从2016年11月19日起,武汉市汉阳区国土资源局在网站上陆续公告,分27批宣布汉阳区大归元片区330户居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具体事由是:武汉市汉阳区大归元片区属武汉老城区。这个片区住宅密集,生活成本较低,“住的多是老人和租户,有些社区每月只需缴纳5元垃圾处理费,停车费也便宜。”但据汉阳区有关部门所言,这个片区因历史悠久,危房相对集中,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被列为武汉旧城改造的重点之一。改造的目标是要使之成为“都市商贸中心,历史文化名街,城市繁荣地标。”2014年公布了对这个片区的征收范围和征收补偿方案后(是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公示),有部分居民因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满一直不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满的主要理由是:选择货币补偿(一平米评估价一般不超过8740元,最多不超过11000元)根本买不到位置、大小合适的商品房;选择现房补偿则难以选到和大归元片区相近或相距不远的房子。但到2015年春夏,大归元片区拆迁工作便逐步展开,“各地拆迁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逼迁问题,似乎也开始在大归元寺附近上演。”据拆迁户介绍,“2016年3月左右,拆迁区域和非拆迁区域间砌起一道围墙,通行十分不便。接下来,路灯开始断电,电子眼监控开始撤走。”有的未搬居民电视线、网线也都断了;有的未搬居民还受到口头威胁,“说要是不搬就把你们交到法院,让法院判你”;有的未搬居民夜里已入睡,“突然,一伙人破门而入,举着灭火器狂喷,喷完就走”。 这样,在大部分居民陆续都搬走的情况下,就发生了汉阳区国土资源局对该片区330户居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宣布注销之事。这三百多户中,约有90%的户未与汉阳区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这种单方面宣布注销房屋产权证的行为在近年武汉并非孤例。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这之前从2015年10月到2016年5月,武汉其他区已发生三次这样的实例,共有134件不动产权属证书被公告注销。据武汉市有关部门称,注销居民房屋产权证的重要依据是《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但问题是,《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只是一个地方性行政规章,它具有法律效力吗?宣布注销的另一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机构门户网站或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这条规定的关键前提是 “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那么,房子我还住着,有合法房屋执照,我又没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没拿房屋补偿款,不动产权利自然没有灭失,那凭什么能宣布房屋产权证注销呢(以上事实引用均见《武汉汉阳注销330拆迁户不动产证引争议 公告一出,产权证作废?》,南方周末记者滑璇、实习生王露晓,2017年1月19日《南方周末》)?
今天中国正在着力建设诚信社会,但建设诚信社会的关键首先是政府要讲信用。政府施政要取信于民。古语云:“人无信不立”。政府不讲信用不仅自己不能“立”,而且会贻害全社会,因为政府是社会的领航者和治理者,政府不讲信用,还能指望这个社会讲诚信吗?房屋产权证是政府颁给居民的,是居民付出巨大的货币积蓄代价换取的不动产保护执照,一般来说,居民在获得这个执照前需要有产权交易过程,需要交契税,何谓契税?契税就是订立契约之税,这个执照相当于政府和居民之间订立了一个具有长期性甚至永久性给与房产权利保护的契约关系,从法理上说,不管政府有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没有单方面宣布这个执照作废的权力。除非政府公开宣布自己就是不讲信用而是随心所欲的政府,但世界上有哪个政府敢于这样宣布呢?然而历史和现实告诉人们,虽然世界上没有哪个政府敢于这样公开宣布,但有那么一些大大小小的政府实际上就是这样干的。
从我们国家来说,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经过土地改革,农民普遍领取了政府颁发的土地所有权执照,以为这执照上注明的土地从此就是我的了,可是不到五年,一场由政府发动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就使这庄严的土地所有权执照变成了一张废纸,农民的土地权利几乎一夜之间就丧失了。接踵而来的是城市居民多余房产归公,旧有的房产契约也是一夜之间作废。1954年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后来接连的政治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便将这部神圣的宪法置于无用之地,随便批斗和抄家,不用说居民财产权的保护,人身权利也难保了,打死人没有追究,抄家者理直气壮,连国家主席自己及其家庭都无法幸免。农村在人民公社时期政策变来变去,经济核算单位一会大一会小,农民的自留地一会收一会放,“党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刚说不变了,又有文件了”。这就是当时农民对政府信用的调侃性看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要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但政策实际上的不稳定仍是随处可见;中央要求依法治国,但文件代替法律、权力代替法律、领导人的讲话代替法律的情况仍是时有所闻。这种代替从暂时看和局部看好像没有什么,甚至理所当然,执行起来很迅速,很方便,很有效力,但从长期看和全局看就是政府信用的丧失。况且中国多年来在内搞市场经济、在外和世界全面接轨、新经济现象不断涌现、新经济主体不断生发、社会经济构成越来越复杂,各级政府又都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尽其所能专注于投资和建设,而每一种新经济现象、每一个新经济主体的出现,每一次对经济的推动,每一笔投资、每一项工程建设,都会涉及对原来经济社会结构的冲击和调整,这种冲击和调整自然就会牵涉政府的信用问题,即原来的承诺究竟算不算数?这又是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根本无法比拟的,加上权力和金钱的相互渗透,而官员在这种渗透中表现出的愈来愈严重的贪腐,最终都会归结为和危及到政府的信用问题。诸如一些地方土地承包调整的随意性、引进企业占用农民承包地的随意性、推进城镇化中逼迫农民放弃家园被上楼、对农地的掠夺式征用、对失地农民补偿不到位或以极低的补偿转手几十倍进行商业开发出让、然后造成大量的失地失业农民、以行政高压手段推动土地流转垒规模经营大户、强制性的撤村 校,部分城市无序的大拆大建、且在大拆大建中使用暴力、对原住民及商户利益的牺牲包括单方面宣布房屋产权证作废、对沉淀着深厚人文内容的传统老区肆无忌惮的破坏、还有城市建设规划一任领导一个样、前任建设后任拆的问题,有的地方政府单方面撕毁和企业的合作合同、对引进企业的承诺不兑现、以莫须有的理由动用暴力整垮企业并强制封存拍卖企业的财产。等等,等等。
所有这些历史的和现实的政府失信问题就给社会树立了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何况政府还是社会的领航者,政府的频频失信对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今天中国大量存在的社会诚信问题,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有的地方一个村一个乡甚至整个县都卷入各种诈骗而不以为耻,虽然表现在民间,根子却在政府。所以,要建设诚信社会,诚信中国,首先要从各级政府做起,只有在信用政府的带动下,诚信中国才可望逐步变成现实。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