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晓光 王绍光:第三部门在中国的发展及未来」正文
界定第三部门的概念
康:如何界定第三部门?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尽管有人说用剩余法定义第三部门(除政府机构和营利机构以外的一切社会组织的总和)等于什么也没说,但我还是认为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可行的办法。实际上,社会学和政治学都没有能力为三部门划分提供精致的理论基础,只有经济学有这个能力。它借助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概念为各个部门划定了疆界。
王: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国外,以前人们往往把社会组织一分为二,即"公共部门"(包括政府和其它公营机构)和"非公部门"。
按照这种划分,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同属非公部门。但是人们注意到,就行为模式和社会功能而言,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非常不同。如果把它们统称为非公部门,则两者的差别就被掩盖了。实际上,民间非营利组织们所从事的往往是政府和私营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由此有必要将它们与前两者分开。于是有人提出了"第三部门"这个概念。"第三部门"者,统而言之,便是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但是不是剩余法给出的定义就如你所说是"最简单也是最可行的办法"呢?那倒未必。如家庭,宗族,黑帮团伙也是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但似乎没入将它们包括在第三部门之内。由此,还是有必要对第三部门给出更精确的定义。实际上,第三部门这个提法并不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提法。它在美国用得最多,但也只限于圈内的专家。当我告诉我在耶鲁的同事我这在研究"第三部门"时,几乎每个人对问我,什么是"第三部门"。要知道,耶鲁大学设有世界最早的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如果这里的学者都不知道"第三部门"是何方神圣,这个提法在美国的接受程度可想而知。美国有人嫌"第三部门"太含混,情愿用"免税部门","独立部门"或"非营利部门"等提法。出了美国,"第三部门"更是鲜为人知。在英国和它的前殖民地国家(如印度),"自愿部门"比较通行;在欧洲国家,人们更喜欢用"慈善部门"。法国总是与众不同,"社会经济"是那儿的提法。到了第三世界国家和前社会主义国家,人们更熟悉的概念是诸如"公民社会"或"非政府组织"之类。
这些概念涵盖的都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但是它们各自强调不同的侧面。例如:"免税部门"强调国家的税法给予这些组织免税待遇.但是,并不是所有国家的同类组织都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例如,在中国和很多其它国家,非盈利组织并不能享受免税待遇。这样一来,在这些国家用"免税组织"就显得荒唐了。
"独立部门"强调这些组织相对于政府和私人企业的独立性。但事实上,在世界多数国家里,这些组织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独立。至少就其资金来源而言,它们对政府和私人企业的依赖性就很大.称它们为"独立部门"实在名不副实。
"非营利部门"强调这些组织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但它们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并不等于说它们不可能盈利。事实上,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往往大于支出,换句话说,它们是盈利的。尤其在中文里,"非盈利"与"非营利"谐音,很容易引起混淆。
"慈善部门"强调这些组织的资金来源于私人慈善性捐款。但是私人慈善性捐款并不是这些组织的唯一资金来源,甚至不是它们资金的主要来源.又是一个名实不符的词。
"志愿部门"是英国的用法,它强调这些组织的运作与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靠志愿者在时间,精力和金钱上的投入但是,在很多国家,这类组织的活动主要不是靠志愿者进行的,而是由拿薪水的雇员完成的。
从字面上讲,"非政府组织"这个提法很容易产生误解,因为所有私营机构,包括活跃在市场经济里的千千万万个私营企业也是非政府组织。但是,用这个词的人并无意将其内涵伸展得那么宽。"非政府组织"现多用于有关第三世界国家的文献,但其含义已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化。最开始它专指受国联(eagueofNations)或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里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也被包括进来。现在它主要用来描述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不管怎幺说,"非政组织"是比"第三部门"窄得多的概念。前者只是后者的一小部分。
"社会经济"一词主要用于法国,比利时,近年来也开始流行于欧盟其它国家。与"非政府组织"相反,这个概念的内涵比"第三部门"要宽,因为它将不少企业类组织也包括了进来,如互助保险公司,储蓄银行,合作社,农产品销售组织等。
"公民社会"是近年来中西文献中用得最多,也用得最滥的一个概念。英文civilsociety中civil在中文中既可译为"公民的"又可译为"文明的";society在中文里既有"社会"的意思,也有"社团"的意思。因此,civilsociety既可用来描述某个特定的,建立在志愿基础上的非商业性组织,也可以用于对所有这类组织的总称。除此之外,对这个名词还有其它诸多不同的理解。这是因为它比以上所有名词的历史都长,黑格尔,马克思,托可维尔,葛兰西,哈维尔都曾用过它,但用法各不相同。歧义如此之多的概念是很难用作分析工具的。
由此可见,所有这些名词都不太理想,都可能引起误解。与它们相比,"第三部门"一词较为中性,可避免由望文生义而产生的误解。但它的问题是单从字面上很难了解它含义。
这就有必要对它赋予较为准确的含义。应该明确的是,我们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除政府机构和营利机构以外的一切社会组织的总和",因为这片制度空间太宽泛,太复杂,很难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我们感兴趣的只是这片空间里特定一些部分。那么到底我们说的第三部门包括那些组织呢?大概具有以下五个特征的组织才可被视为第三部门的一部分:
民间性:民间性意味着在体制上独立于政府,既不是政府的一部分,又不是受制于政府。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拿政府资助,或完全没有政府官员参加其活动。这里的关键是,第三部门组织必须是民间性质的。
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意味着组织的利润不能分配给所有者和管理者。第三部门组织有可能赚取利润,但利润必须服务于组织的基本使命,而不能放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腰包里。不以营利为目的是第三部门组织与其它私营组织的最大差别所在。
组织性:组织性意味着有内部规章制度,有负责人,经常性活动。在政府与市场之间还有很多非正式的,临时性的,随意性的群体,它们便不能算作第三部门的一部分。
自治性:自治性意味着各个组织自己管理自己,既不受制于政府,也不受制于私营企业,还不受制于其它第三部门组织。
志愿性:志愿性意味着参与这些组织的活动是以志愿为基础的,而不是强制性的。这并不等于说,组织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来自志愿捐款;也不等于说工作人员的全部或大部分是志愿者。要参与的基础是志愿就算满足这个条件了。
至于说只有经济学才有能力为三个部门的划分提供精致的理论基础,恐怕也未必。用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无法为三个部门准确界。一些现代社会由政府为其公民提供的物品(如国民教育,全民保健),现在被看作公共物品,但几百年,甚至几十年前,它们被看作私人物品。在其它国家,它们至今被看作私人物品。所以,很难说,靠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能划分开公共部门和非公部门。第三部门提供的更是即包括公共物品,也包括私人物品(如私立非营利医疗,托儿,教育机构等)。可见用纯经济学方法不可能为三个部门的划分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部门发展及其研究的意义
康:1978年以来的改革,把中国带入了有史以来最为深刻也最为广泛的变革时期。时至今日,经济领域的改革蓝图最为明朗,政治领域的改革大方向也比较明确了,惟独社会领域的改革设想还处于茫然、混顿状态。然而人类的实践一再表明,没有一个健全的市民社会的支持,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都无法有效运行。直觉告诉我,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或"新阶段",在这一时期或阶段,社会领域成为最主要的改革对象,而且如果没有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和政治领域的民主建设都将无法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也就是说,社会领域的改革成为中国改革的"瓶颈"。正因为如此,超越空中楼阁式的讨论,脚踏实地地研究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并通过这种研究推动第三部门的发展,就成为今日中国学术界面对的最紧迫的"时代任务"之一。我感觉已经到了超越经济-政治二元分析框架,用经济-社会-政治三元框架观察、分析、思考中国的改革与发展的时候了。不能仅仅考虑国家与经济的关系,还要考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目前,不必去纠缠政治改革问题,实际上经济和社会改革完成了,政治改革也就水到渠成了。
王:我不太同意说现在经济和政治领域的改革方向已经明确。不错,人们都把经济领域的市场化和政治领域的民主建设看作改革的方向,好象有了某种共识。实际上,这种共识只停留在名词上。对什幺叫市场化,什幺叫民主化,不同观点的人有不同,甚至绝然相反的理解。因此,大家用同样的名词,并不意味已达成共识。萨特以前讲过"词的暴政",我们现在切不可满足于"词的共识"。另一方面,我不认为可以将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分开。"经济","政治"和"社会"是我们帮助我们理解世界的概念,是分析的工具。而现实世界里并不存在将它们分开的界限。所谓"经济"改革一定含有"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内容。同样道理,要改造"社会",着力点也许要在"经济"和"政治"领域里找。
我想晓光真正想说的意思是,过去中国决策者和学者一直忽略了我们所说的第三部门,而发展第三部门对当今中国有着重大意义。这倒是千真万确的。不仅中国的决策者和学者忽略第三部门,其它国家的决策者和学者也差不多。不过,这种情况正在起变化。也许变化的迹象在未来几年会更加明显。为什幺过去第三部门会受到忽视呢?回顾一下战后的历史就可以找到答案。战后前几十年是两个阵营对峙的历史。社会主义国家强调政府的作用,资本主义国家喜欢自诩"自由市场经济"。尽管社会主义阵营内有过市场改革的例子,资本主义阵营内发展出福利国家的各类变种,但两个阵营之间也罢,各个阵营内部也罢,争论的焦点一直是,到底政府的作用应该大一些,还是市场的作用应该大一些。在这种背景下,忽略第三部门的存在及其重要性恐怕是难以避免的。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传统的中央计划体制的弊端已变得十分明显。于是社会主义国家泛泛走上改革的道路。政府的神话破灭之后,人们把眼光转向市场。与此同时,福利国家也碰到了麻烦,资本主义国家也进入了调整时期。调整的重点也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但很快就有人认识到,把政府让出的空间全然转交给营利性企业未必是明智之举。因为有些事是私营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于是,第三部门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兴趣。
到九十年代,在社会主义政权崩溃了的东欧和前苏联,资本主义试验已进行了一段时期。中国,越南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也积累了大量市场改革的经验。它们同样也开始逐步认识到,有些政府做不好的事,私营企业同样做不好。于是,各类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运而生。随着政府神话和市场神话在未来进一步褪色,人们对第三部门的兴趣应该会越来越强烈。可以这么说,对第三部门的认识是政府神话和市场神话被现实戳穿的副产品。咱们中国的情况正是如此。改革的前十几年是破除政府神话的过程。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人们慢慢认识到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市场神话也应该打破。然而,打破市场神话并不意味着回归过去。在有些领域,政府干预是必须的,但干预方式要作出改变;在另外一些领域,即使市场解决不了问题,也不必请回政府,这便是非营利组织的用武之地。
在当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