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淑君:战后台湾当局对琉球归属的外交策略」正文
文章来源:《江海学刊》2013年第4期
【摘要】早在1943年开罗会议举行时,罗斯福总统曾提议将琉球交付中国,蒋介石考虑中国实力不足,遂拒绝罗斯福的提议。二战战后,国民政府顾及自身实力,又考量美国在东亚的布局,遂放弃由中国托管琉球的方案,主张中美两国共同托管琉球,并再三强调中国与琉球的历史关系,不承认琉球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蒋介石退守台湾后,暗中扶植琉球革命同志会,聊以自慰,并藉琉人国籍问题的操作,作为“中华民国”正统地位的筹码。“外交部”虽机关算尽,但在台湾当局仰赖美援的现实之下,琉人国籍或琉球归属问题沦为台湾当局与美国、日本政府交涉的外交策略。正因为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被排拒在国际社会之外,台湾当局亦未能得到对日交涉话语权,只能维持“冷战”的东亚局势,未能妥善处置琉球归属问题,丧失后来的“钓鱼台列屿主权问题”处理之先机,陷入进退失据的窘境。
【关键词】蒋介石;琉球归属;冷战;美国托管;《旧金山和约》
前言
2012年,中、日两国因钓鱼台列屿问题再生龃龉,逐渐升级为外交冲突,甚至不排除有军事对抗的可能性。据前人研究,可知钓鱼台列屿问题与琉球归属问题直接相关,两案互为表里。如褚静涛指出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书》,中国将收复包括钓鱼台列岛在内的所有失地,但因美军攻占整个琉球群岛,于是中国需与美国交涉,来收复钓鱼台列岛。①由此可知,若要讨论钓鱼台列屿之归属,就必须先厘清琉球归属之悬案。对琉球归属的讨论很多,枚举一二,如王建朗教授指出抗战期间蒋介石对琉球问题的设想并不一致,其收回的迫切性不及台湾、东北、外蒙古,并根据《蒋介石日记》证明蒋介石决定不提归还琉球的原因在于在领土问题上表现得积极扩张,会引起美国疑心。②台湾学者许育铭针对国民政府的对琉政策,指出国民党虽暗中支持琉球回归中国,但在中美关系的大架构下,并不愿意就美国占领琉球之事,多作讨论,避免得罪美国,使琉球归属问题始终暧昧不明,未能真正进入国际法的讨论层次。③任天豪指出,“外交部”虽对琉球提出各种主张,却未详细研究琉球地理范围,让美国将钓鱼台列屿划入琉球群岛之范围,在钓鱼台列屿的归属问题陷入被动的地位。④王海滨指出,《旧金山和约》(条约全称《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通称《旧金山和约》)的签署,标志着琉球问题的产生,而琉球问题对战后中日关系、美日关系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⑤侯中军则指出,在直接收回琉球无望的情形下,国民政府曾有过具体的应对措施,或寄希望于琉球革命同志会,或制定计划,外宣托管、内实收复,但终因国民政府内战失败,自身不保而未能实现。⑥
根据上述研究,可知琉球归属问题的肇因,乃因过去琉球王国宗藩中华帝国,但日本藉1874年签订的《中日北京专约》,片面解释日本为琉球人出兵的合理性,并在1879年派兵进占琉球,强行将琉球改为日本政府直辖的冲绳县。当此,清政府因力不如人,徒负呼号,但从不承认琉球王国归属日本。面对琉球遭日本并吞,中国士人多视之为国耻,欲协助琉球人重建王国。⑦同样“兴灭继绝”的概念,也反映在1934、1938年蒋介石的演讲中,以为日本必须归还台湾、澎湖及琉球⑧。在开罗会议中,蒋介石明确提出收复台湾、澎湖、东北等失地,建议将琉球交由中美两国联合托管。⑨可是,当二战过后,作为战败国的日本,竟能“失而复得”,仍收回琉球?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当局),却因中国代表权问题的争议,无法参加旧金山会议,也无法对琉球归属问题发表意见,只能否认日本政府收回琉球的既成事实。⑩本文将厘清琉球归属问题的前因后果,并讨论台湾当局对琉球归属问题的态度,进而了解台、美、日、琉四方对琉球归属问题的立场及其外交策略。
国民政府的托管琉球方案
早在洪武五年(1372),琉球王国遣使奉表入贡,与明朝建立宗藩关系。(11)在此期间,日本(萨摩藩)同样觊觎琉球的航运位置及其与中国通贡的利益,加紧控制琉球,万历三十七年(1609)甚至举兵攻入琉球,俘虏国王尚宁(1564~1620)等一百余人,尚宁被迫签订《 十五条》(《 十五ヶ条》),使琉球成为中日两属之地。明朝灭亡后,琉球王国考量现实利益,仍与清朝保持宗藩关系,同时也向日本萨摩藩遣使进贡,维持过去的两属状态。(12)同治十年(1871),为了解决琉球两属问题,日本明治政府将琉球王国并合为“琉球藩”,改由外务省管辖,要求琉球断绝对大清的朝贡关系,并借口“牡丹社事件”,与清政府签订了《中日北京专约》(同治十三年,1874),遂片面解释琉球是日本属土,琉球人是日本属民。清政府虽提出抗议,欲针对琉球的地位问题展开谈判。(13)但日本后来挟甲午战争之余威,不再理会清政府的抗议,并加强对琉球群岛的殖民统治,使琉球归属问题成为悬而未决的争议。
1934年4月,蒋介石在抚州发表《日本之声明与吾人的救国之道》演讲,表示:“不仅是东四省的失地我们要收复,而且朝鲜、台湾、琉球……这些地方都是我们旧有领土,一尺一寸都要由我们手里收回。”(14)同样的态度也体现在1938年他于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演讲《对日抗战与本党前途》。在演讲中,蒋介石认为琉球与台湾同样是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去的领土,尤其是朝鲜与台湾都是中国安危存亡所关的生命线。(15)另在《蒋介石日记》1942年11月9日记事中,蒋介石拟出与美国商讨事项,计划收回东三省与旅大、台湾、琉球、外蒙古等地,可知蒋介石曾有中国收回台湾、琉球之计划。(16)由此可知,蒋介石延续清末以来的看法,视日本吞并台湾、朝鲜、琉球为中国之国耻,必须收回台湾等地,或使之独立自主,至少不能在日本手中,方能奠定东亚和平的基础。此外,1943年宋美龄访美,在向蒋介石汇报与美国总统罗斯福的谈话内容时,提到琉球问题,亦可知蒋介石曾考虑战后的琉球归属问题。
蒋夫人电陈昨与罗斯福总统谈话情形。原电略曰:(一)要求飞机五百架,罗斯福总统已答应着手办理,年底全部交来,另运输机三十架,亦已嘱安诺德尽速照办。(二)关于战后问题,琉球群岛、满洲及台湾将来应归还中国,香港主权应属中国,但可划定为自由港,朝鲜独立可由中美共同担保。罗斯福总统并表示,战后将在中国投资供给机器,助我建设。(17)
此后,蒋介石对琉球归属问题很少再有公开表示,但不代表蒋介石毫无作为。1941年,蒋介石指示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研究战后和平会议及相关善后事宜。(18)为了征集各方意见,王宠惠征得蒋介石的同意,在国防最高委员会新设“国际问题讨论会”(19)。
在“国际问题讨论会”上,王 生草拟了“解决中日问题之基本原则”一案,并将中日问题的分界时间设定在1894年甲午战争发生以前的状态。可是,王 生拟的草案却仍将琉球规划为日本领有,并没有打算领有琉球,也没有琉球独立之计划,使与会人员多有质疑,主张应调整琉球的处置方案。对此,王 生认为中国没有意愿并合琉球,也无足够力量协助琉球独立,而日本久占琉球,风土人情皆染和风,更何况英、美两国似有意过问琉球归属事,不能不顾及两国的态度。王 生的意见得到采纳,于是“国际问题讨论会”第5次会议决定的琉球处置方案为:承认日本领有琉球,但需设定琉球为由国际监督的非武装区,日本亦不得差别对待琉球人民。(20)1943年9月2日的“国际问题讨论会”第35次会议,讨论由浦薛凤拟订的《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应即接受遵办之条款》草案,王宠惠指出中国没有海军、无力控制琉球的现实,而吴国桢则主张琉球可划归国际共管,作为国际共用的军事基地。最后,王宠惠将意见汇为三种琉球处置方案,一是划归日本,但日本不准在琉球设置军事设施;二是由中国领有;三是归国际共管,由国际监督。(21)在9月30日的第36次会议上,“国际问题讨论会”又针对琉球归属事,进行修正,认为琉球若无法归隶中国,将考虑将琉球划归国际共管,或划琉球为非武装区域。(22)
“国际问题讨论会”所拟的方案,确实影响了蒋介石对琉球归属问题的态度。1943年11月开罗会议上,蒋介石与美国总统罗斯福对琉球归属问题的讨论,实际上正是参考了“国际问题讨论会”的意见。
下午七时半,公洎夫人应罗斯福总统之邀宴,并广泛商谈与远东大局有关之政治问题。迄于深夜始已,然仍相约续谈也。公退而自记谈话要旨曰:……(三)谈领土问题,日攫取中国之土地,如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应该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也。(23)
据梁敬 教授所整理的美国的会议记录与国民政府的资料,罗斯福曾向蒋介石征询中国是否有领有琉球之意愿,并有将琉球交与中国的提议,但蒋介石考虑到美国对琉球之企图,遂拒绝这项提议,答称中国方面希望先由中美两国占领琉球,未来再按国际组织的托管制度,由中美两国共同管理琉球。(24)根据蒋介石对开罗会议的成果报告,亦可知蒋介石考虑琉球处置方案的几点解释:(一)琉球虽原属中国,但因中国没有海军,无力保护琉球;(二)因琉球是太平洋的重要军事据点,担心中国若主张领有琉球,可能会引起英、美两国的怀疑;(三)琉球在1895年以前被日本占去,与台湾、澎湖的情况不同,故对琉球不坚持收回的主张。(25)由此可知,二战结束前,对琉球虽有企图,但因实力有限,又需美国援助,所以“国际问题讨论会”所拟之琉球三策,真正能做到的只有让琉球由国际共管,或设成非武装地带,将日本领有琉球的不利因素降到最低程度。
不过,《开罗宣言》未提及对琉球问题的主张(26),随后的《雅尔塔协定》及《波茨坦公告》也没有与琉球相关的表述。(27)但三者都明确指出将日本逐出以暴力占领之一切土地,自然包括琉球。只是中、美、英、苏等同盟国并没有就琉球的未来地位问题达成最后决议。二战结束后,驻日美军最高司令麦克阿瑟在1946年2月2日发表声明,指出日本政府的行政区域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岛及北纬30度以北的1000个小岛。(28)琉球群岛与朝鲜半岛同样是被日本帝国主义所统治的殖民地,所以被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未来将予以扶植,自主独立。1946年11月,美国向联合国提出要求,希望将琉球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美国的战略托管之下。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战略防区之托管决定》(又称《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后称《托管协定》),同意美国的提案,决定琉球群岛为无主之地,交由美国托管。对于美国托管琉球之情况,于树德、王述曾等13名国民政府监察委员向外交部对日和约审议委员会联名提出对日和约书面意见,并在报章上公开发表,强调中国政府应主张琉球与中国的历史关系,让琉球归属中国。(29)9月23日,国民参政会通过《对日和约建议案》,主张琉球应托中国管理,希望外交部能按这个方向去办理对日和约。(30)国内舆论的主流意见是中国收回琉球,如同台湾一样,回归祖国。例如,何家为建议以废除日本皇室为手段,达到收回琉球之目的。但也有持不同意见者,主张中国单独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