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环球时报》的“可恨”之处」正文
中国有不少人都知道,中国有张环球时报;又由于它在这个世界上近百个国家发行,因此,说“地球人都知道”,也不为太过。
环球时报的“可恨”(正如它认为谣言的可恨)之处,不在于它对事物是一种什么认识,而在于它总是强调形成它认识的那些驴头不对马嘴的“理由”。比如,它在证明“没有证据显示中国目前报复社会的极端案件发案率在上升,尤其没有证据能认定,这种案件是中国特有的”(《泄愤重案制造者必须被依法严惩》)时,所举的例子中有的就很荒唐,比如它说:“美国每年都出校园枪击案”。
大家说说,在这方面,中国与美国有可比性吗?一个可以公开买卖枪支的国家与藏匿枪支即等于犯罪的国家怎么比?假如中国社会枪支也可以公开买卖,中国“每年校园枪击案”也不知会有多少!因此,如果中美两国同是“每年都出校园枪击案”,真要证明,也只能证明“中国目前报复社会的极端案件发案率在上升”,而不能证明美国。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如《环球时报》社论中所说是因为中国的互联网“加剧”“网民们对社会‘动荡不安’的印象”,那么“美国每年都出校园枪击案”为何就不会加剧美国社会“动荡不安”的印象呢?难道美国没有互联网?难道美国的互联网管制比我们还严厉?难道“每年校园枪击案”后美国政府也会动用美国的“长城”“绿坝”,屏蔽网上所有有关校园枪击案的报道、评论?
发评论,尤其是像《环球时报》这样一张报纸,刊发的又是它的所谓“社论”,所说的话、所举的例子都要站得住脚,站不住脚的话不能说,荒唐的例子不能举。即使不得不说不得不举,也不要说得那么盛气凌人,举得那么义正辞严。观点可以是错误的,但所举例证时不能过于荒唐,不能驴头不对马嘴。不然,像这样一张报纸,还有什么可信度?还能给读者什么力?别说还只是在近百个国家发行,就是在全世界每个国家都有发行,如果尽说些站不住脚的话,举些荒唐的例子,也还是不会产生所期待的什么“正面效应”。
再比如,在上面所提到的同一篇社论的末尾一节它又这样说道:“中国主流社会也应打破沉默,让少数主张挑战当前法制秩序的人清楚他们在中国社会的真正位置。这些人其实很少,他们试图代表一些虽然有具体的生活抱怨,但无意与国家主流方向对抗的人。他们在制造一个‘中国已经布满干柴’的大气泡,并把自己打扮成拯救中国的‘星星之火’。该把这个可笑的气泡捅破了。”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它的这段话是否也能站得住脚。
我首先就很想知道:
“中国主流社会”是什么社会?
“国家主流方向”又是什么方向?
为什么“挑战当前法制秩序的人”就要被划在“中国主流社会”之外?据种种迹象表明,难道说“当前法制秩序”没有值得可批评可更改之处吗?在有些人那里,为何只要一批评当前“法制秩序”,就要被视之为对政府的“挑战”呢?而况,如果“当前法制秩序”确有值得“挑战”之处,又为何不能“挑战”?
“少数主张挑战当前法制秩序的人”当然很“清楚他们在中国社会的真正位置”。除了他们是中国当前“法制秩序”的改革者,这就是,他们不仅不受政府欢迎,甚至还会遭到政府报复,而至于政府如何报复,中国不少人也都是领教了的,这里不说也罢。当然,像《环球时报》今天来指责希望对“当前法制秩序”的批评者或叫“挑战”者,就不仅不会遭到“中国主流社会”的报复,还一定会受到政府嘉奖。此外,我也完全承认,相比较那些只知道讨生活的广大百姓而言,“挑战”者自然只是少数,用《环球时报》社论的话说“其实很少”。但人数很少,就能证明这些“挑战”者是错的吗?说句也许又要犯忌的话,如果“挑战”者不是“很少”,而是“很多”,《环球时报》们还敢于把“挑战”者划出“中国主流社会”之外吗?
至于说什么“其实很少”的“挑战”者“与国家主流方向对抗”,就更是滑天下之大稽。请问:中国“国家主流方向”是什么?如果是为了中华民族的民主、自由,是为了让人民更有尊严地生活,那些所谓的“挑战”者又在“挑战”什么?而如果“国家主流方向”不是为了这些而是为了更集权更专制,那么,这种“国家主流方向”为什么就不能“挑战”?
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是否已经“布满干柴”,这不是由什么人可以“制造”得出来的,而是要问一问大家有没有这种感受,其中就包括《环球时报》社论中所强调的“一些虽然有具体的生活抱怨,但无意与国家主流方向对抗的人”有没有这种感受。须知,再集权,再专制,也没法让人失去感受。既如此,不论《环球时报》社论写手在键盘上敲下这行文字时的用意多么歹毒,也不过是“蝎子蜇板凳腿,瞎使一股子毒力”!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