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地方政府摆平舆论监督的能量为谣言助力」正文
江苏响水县政府13日通报,响水爆炸谣言引发恐慌一案侦查有了突破性进展。目前,2名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另有2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虽然嫌疑人抓住了,此次谣言传播使当地社会付出了惨重的代价。2月10日凌晨,该县有人谣传,陈家港化工园区大和化工厂要发生爆炸,引发周围村镇的万余群众产生恐慌并连夜自发转移,重演了2009年河南杞县钴60泄露谣言引发的群体性恐慌。其中有四人在深夜逃离中遭遇交通事故而亡。
恶意散布谣言的人必须要受到法律惩罚,可是,为什么小小的一条谣言能使整个县数十万人如惊弓之鸟呢?论者多数认为直接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不佳甚至是丧失殆尽。政府的话一旦没人相信,无论其如何努力,很难一下子就改变不得不“让谣言飞一回”的尴尬。而对响水县地方政府来说,此种原因尤具典型性。有网友找出了一篇奇文:2007年11月27日该县陈家港化工园区(正是此次谣言指向地)发生爆炸,8人死亡。事发后记者蜂拥而至,被当地有关部门成功地进行公关,阻止了各路记者深入的调查与报道。为此,有关部门以邀功为目的,向上峰提交了一份报告《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响水“11・27事故新闻协调工作的主要做法》,非常详细地讲述了如何成功地阻挠记者深入采访的经验。如要求公安部门每天检查当地大小宾馆,排查外地来的记者,命令医院、殡仪馆等部门拒绝接受采访,要求出租司机发现记者立刻报告,通过各种关系对上级权力部门公关来阻止报道的刊发和删除网上信息。而亲赴当地采访的《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润文亦有文章讲述了被阻挠采访的亲身经历,佐证了此篇公文的真实性。
应当说,当地有关部门对最大限度地拦阻记者采访、封杀对事件的全面深入报道是成功的,该文说,他们这番努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为妥善处理事故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果真如此吗?事故发生后,没有媒体报道或者仅仅是发布当地政府公布的信息,就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这逻辑和掩耳盗铃庶几相近。只能说,他们这样做成功地维护了当地一些官员的乌纱帽。由于媒体报道的淡化,没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外部压力,事故善后往往就是和稀泥,隐患并没有因此得到排除,人们有理由怀疑化工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没什么改善。可以说,三年前成功地“捂盖子”,和三年后谣言显示了巨大的社会破坏力之间,是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系的。
对一些地方政府而言, “防火防盗防记者”成为重要工作任务。在权力内部监督、民意机构的监督效果不佳的现实情况下,媒体的报道和网络的曝光可能是当下一些地方政府最为在意和恐惧的,2010年最高法院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5763件,其中网络举报24428件,占2/3。可见,对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来说,只要控制信息传播,他们的种种不作为和胡作为就不会被人知道,那么即使发生重大事故,也能从容地过关。而一旦媒体全面、深入报导,影响出去了,那么上司很可能为了应付舆论而挥泪斩马谡。于是乎,拦阻新闻媒体的采访和报道、想方设法删除网上对己不利的信息,乃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由于这些人手里掌握着巨大的几乎不受控制的权力------如响水“11・27事故发生后那样,权力部门可以命令所有的旅店、出租公司、医院、殡仪馆这类服务部门俯首帖耳。
这种“引导舆论”的成功,确实会使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涉险度过危机。但正因为这种有惊无险,他们很难真正吸取教训,花更大的力气去做他们该做的事情,那么隐患总是摆在那里。而公众对政府这种做法无可奈何,然后逐渐失去信任,更不会相信发生重大事故后那些能量巨大能“引导”舆论的官员会吸取教训,加强管理和执法水平。于是,每次成功地摆平新闻记者,“引导”了舆论,实际上就等于政府本已风雨飘摇的公信力又坍塌了一大块。如此,真的当谣言飞起来后,怎么可能让群众相信政府通过当地媒体发布的信息?因为公众认定:你们既然可以神通广大,连北京、省会的新闻媒体都能搞定,那么要是真的爆炸了,信息也可能被你们封杀了。如此,只能“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了,加入逃难大军。
当地部门找出几个造谣者严惩,也就是发泄愤怒而已,对其公信力的重塑,又能有什么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