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 胡宝荣:当代中国网络思想动态及其反思

作者:李强(清华) (进入专栏)   胡宝荣发布日期:2013-09-13

「李强 胡宝荣:当代中国网络思想动态及其反思」正文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介,自20世纪60年代诞生伊始,便以自身独有的功能和优势,不断带给世人以惊喜,并迅速在全世界普及。如今,互联网给世界带来的变化,已远远超出了人们的判断和预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互联网正改变着世界,也改变着中国。

一、互联网与自媒体:从WEB1.0时代到WEB2.0时代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互联网在中国的起步要稍晚一些,但其发展速度极快。从1989年中国开始建设互联网以来,仅在短短的20多年时间里,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网,拥有网民人数最多,覆盖区域最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中国的网民数量已达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比2011年6月的36.2%增长了10.2%,比世界同期平均水平34.3%高出了5.6个百分点。

互联网对人们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互联网,并且也更加依赖互联网。古人语,“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如今,在互联网时代,“不出门”不仅“能知天下事”,而且“能办天下事”。在互联网上,人们可以完成诸如办公、聊天、购物、休闲、娱乐等几乎一切社会活动。可以说,互联网正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改进,互联网从WEB1.0时代向WEB2.0时代转变,给社会带来的变化更为深刻。相比之下,WEB2.0更加注重用户的交往互动作用。从WEB1.0到WEB2.0的转变,实际上意味着互联网开始从原先的用户单纯“读取”时代向现在的“读写”时代发展。在WEB2.0时代,每个用户既是网络信息的浏览者,又是网络信息的制作者;既是网络信息的受传者,又是网络信息的传播者;既是网络信息的消费者,又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根据DCCI发布的最新数据,2010年6月中国互联网发展出现了历史性的拐点,用户产生的内容流量超过网站专业制作内容流量,前者占互联网总量的50.7%,后者占47.32%。这也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WEB2.0时代。

WEB2.0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媒介的信息传播中心化结构,模糊了传统意义上“传播者”和“受传者”的界限,建构起一种“去中心”的扁平式的信息传播模式,从而进入一个全民信息生产时代。每个用户都是网络主体,可以决定网络的内容,共同参与网络的建设。在互联网上,网民可以自由表达思想、发表观点、诉求利益。

可见,WEB2.0的出现,让互联网成为了每个人的自媒体(We Media)。自媒体又称个人媒体,是以现代化、电子化、数字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自媒体”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IT专栏作家丹・吉尔莫(Dan Gillmor)于2002年提出的。他在We the Media中这样写道:“在过去的150年中,我们在本质上有两种确定的传播方式:一对多(书、报纸、广播和电视等),以及一对一(信件、电报和电话等)。而互联网则首次实现了多对多,少对少(many-to-many and few-to-few)的传播,由此对先前定义的受众与新闻制作者产生巨大影响,使两者间的界线变得更加模糊。”[1](p.26)而这一切改变主要源自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互联网从WEB1.0向WEB2.0的转变让媒体仿佛一夜之间“飞入寻常百姓家”,人人皆为媒体,个个都是记者。媒体也从此披上了平民化的外衣。

尤其是近年来,微博的快速兴起,智能手机的普及,更让互联网作为自媒体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让自媒体朝着一个更加开放、更加自由的方向发展。微博等自媒体的兴起,让原本“沉默的大多数”找到了自己的话语舞台,让公众的话语权得到极大释放,从传统媒介中抢走了部分话语权。也正因为如此,传统话语权的格局开始渐渐发生变革。

二、话语权的变革与公共性的产生

话语权,本质上应当是“说话权利”和“说话权力”的统一。[2]所谓说话权利,就是有资格说话、有机会说话,这是话语权得以实现的前提。如果一个人连说话的资格和机会都没有,那么话语权也就无从谈起。说话权力则指的是说话的权威性、说话的影响力,即说话的主体对受众产生影响的能力。这是话语权得以实现的关键。因为只有当话说出来,能对受众产生影响,得到认同,形成共鸣,话语权才可以真正实现。

话语权在社会结构中的分布与资源占有情况、信息传播的方式息息相关。在传统媒介时代,媒体大多数都是在社会上层的掌控之下运行,接受上层的监督和审查,成为社会上层表达和行使话语的主要载体,所以话语权被垄断。社会下层则因缺乏表达自身话语的媒介和渠道,更多的时候是在扮演一种“沉默者”的角色。

可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自媒体的出现,这一切似乎正在改变。自媒体使社会上层长期垄断的话语权格局被打破。在自媒体时代,媒介向所有的人群和阶层开放,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媒体上发表观点、表达思想、诉求利益,不仅拥有了话语权利,而且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力。可见,话语权已不再是社会上层的专利,开始逐渐“去中心化”,并朝着扁平化、平民化的方向发展。可以说,自媒体的兴起实际上开启了一个话语权平民化的时代,造成传统话语权格局的根本变革。

话语权平民化带来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公共性的产生。公共是与私人相对的一个概念,即与私人相比较而呈现的一种公共的边际范围。公共性也是在与私人性相比较时,才能获得它的规定性。在某种意义上,没有私人性,也就没有公共性,反之亦然。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指出:“在高度发达的希腊城邦里,自由民所共有的公共领域(koine)和每个人所特有的私人领域(idia)之间泾渭分明”,“如果说生的欲望和生活必需品的获得发生在私人领域(Oikos)范围内,那么,公共领域(Polis)则为个性提供了广阔的表现空间”。[3](pp.3-4)当然,虽说公共性与私人性之间有着明显的界别,但它们之间也非截然对立,而是相对的存在,国家与社会两者之间正是借助于公共性而相连。

公共性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笔者认为,公共性的产生,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公开化、互动性的公共交往平台或公共空间。这也正是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并不是存在于社会场域中的一个实际场所,而是存在于商谈会话中的一种公共空间。在哈贝马斯看来,正是在这种公共领域中,公共性通过公众持续地商谈交往过程而形成的公共舆论表现出来。所以说,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应是公共性得以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这种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公众没有商谈交往的平台,公共舆论就无法形成,公共性也就不可能产生。

事实上,中国社会的公共性之所以不足,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缺乏这样的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众所周知,传统中国是一个家本位的社会,是完全建立在家庭或家族之上的社会。是家庭或家族而不是个人,构成了传统中国社会的最小、也是最基本的单位。个人几乎完全消解在家庭或家族之中。费正清曾说:“中国家庭是自成一体的小天地,是个微型的邦国。从前,社会的单元是家庭,而不是个人。”[4](p.21)梁启超也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也。”[5](p.154)张东荪则说:“中国的社会组织是一个大家庭而套着多层的无数小家庭。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层系’。”[6](p.8)而费孝通则认为,中国社会是“差序格局”,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这里的“差序格局”实际上就是以家庭或家族为本位,以亲属关系为主轴形成的社会圈子,每一个家庭或家族就是一个小社会圈子。正因为如此,“家”在中国人心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将中国人囿于其中,从而使中国人缺乏公共生活,公共性也得不到很好的发育。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差序格局”的社会构造不可能成为公共性发育和成长的沃土。[7]所以在历史上,中国人的家国观念很强,而社会观念或公共观念则相对较弱。

近代以后,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对公共性建设进行探索。如民国时期在推进公共性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各种报刊的繁荣发展,政党报刊、商业报刊和同人报刊等都具备一定的公共性。有学者认为:“报纸和学会是近代中国公共领域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国近代公共领域形成的重要标志,就是政论性报刊的出现。”[8]然而,当时的公共性主要局限于一些士大夫阶层和知识分子阶层,而且很多都带有明显的党派色彩和商业利益因素,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生的政权在公共性建设方面也有过一些尝试。如计划经济时期成立合作社,就是要建立人民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公共平台,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国家和社会中去,这体现了一定的公共性。然而,历史证明,运动式的、街头式的公共性建设似乎并不适合中国,不仅没有在社会中建立健康有序的公共空间,也没有在人民生活中形成成熟理性的公共观念。

可见,公共性不足的问题乃是中国社会的沉疴,也是当前中国社会建设亟待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社会建设实际上也是公共性建设,构建公共商谈平台,让公众广泛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

当下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无疑为公共性建设提供了一个优质的平台,也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平台。互联网给了公众以平等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对自己关心的问题发表观点,提出见解,进行商谈。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媒介,不仅改变了以往的新闻和信息传播格局,而且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9]互联网的发展确实改变了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舆论生成逻辑,建立起多维度的、上下互动的舆论形成机制,使舆论主体呈现出异质、多元和互为主体的特征,为公共性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搭建了平台。互联网公共性的产生,无疑会对中国社会进步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加速社会进步的步伐。

然而,有了公共空间或公共领域,并不意味着就必然带来公共性。因为公共性除了要有开放的公共空间或公共领域之外,还需要有理性的交往和沟通。也就是说,公共性应当是由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成员经过广泛的、理性的自由辩论和平等商谈而形成的,并为广大社会成员所承认。如果没有理性的交往和沟通精神,公共领域只是空的躯壳,公共价值无法得以完整呈现,公共性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形成。理性的交往和沟通,应当说是公共性的生命线。[10]公共性应当是理性的呈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我国互联网所呈现的公共性仍然存在一定的不成熟性。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互联网自身带有一定的匿名性。在网络世界,网民通常是以某种虚拟的形象和身份与他人进行交往和沟通,交往行动也不再像现实中的社会行动那样依附于特定的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互联网的这种匿名性无疑给网络舆论及公共性的形成带来了直接的伤害。如前所述,公共性的前提在于它的公开性和呈现性。当网民在公共议题的商谈互动中处于匿名状态时,无形之中就为其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提供了掩护,网民可以尽情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考虑后果。网民可以肆意发表言论,享受言论自由的快感,从而使个人以自由的名义伤害他人的自由成为现实,使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侵害他人的工具和自我发泄的场所。例如,一些网民散布谣言、披露隐私、发泄情绪、进行偏激的谩骂和人身攻击等,不仅给他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也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网络思想动态及其社会成因

互联网公共性的不成熟性和非理性化集中表现在网络思想中。网络思想的不成熟性和非理性化,大体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泡沫化。泡沫化,可以说是当前网络思想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也是当下网络思想“繁而未荣”的关键所在。网络思想泡沫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数量的急剧膨胀。随着WEB2.0时代的到来,每个网民都是网络思想的提供者,也是网络思想的传播者,这导致网络思想数量急剧增加。现在的问题已不再是过去的思想匮乏而是过剩。这又带来了另外一个烦恼,即如何从纷繁复杂的网络思想中选择真正有价值的思想。另一方面,质量的持续下降。由于网民身份的匿名性、思想表达的随意性,网络思想的质量或价值开始明显下降,大量毫无任何价值的言论充斥网络,既有一些哗众取宠、人云亦云的只言片语,也有一些侮辱谩骂、恶意攻击的低俗言论。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