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近40年来国内妇女贫困研究综述」正文
摘要:妇女由于生理、社会等主客观因素,在健康、教育、权利等资源获取上常处于不利地位,因而妇女贫困更具特殊性。国内外学者从女性主义、妇女与发展、社会性别、人口发展、扶贫开发、民族发展、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等角度对妇女贫困的指标与内涵、测量标准、操作化定义、现状、原因、影响以及反贫困方法进行了广泛探讨。
关键词:妇女贫困;文献述评;研究展望
摘 要:贫困定义的拓展、妇女研究理论的发展以及妇女贫困本身具有的特殊性使妇女贫困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要议题。笔者基于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的国内研究文献,对妇女贫困与社会性别研究的理论发展,妇女贫困的界定、类型、特征、测量、原因、影响研究以及妇女反贫困研究进行了述评,并进一步归纳分析现有研究在研究对象、内容、应用以及理论视角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对未来妇女贫困研究提出思考和展望。
贫困是世界各国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挑战。妇女由于生理、社会等主客观因素,在健康、教育、权利等资源获取上常处于不利地位,因而妇女贫困更具特殊性。“贫困女性化”一词的提出首先在西方引发了对妇女贫困的关注,1995 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首次将“妇女与贫困”纳入重大关切领域,开启了国内学者对这一主题的研究。随后,国内外学者从女性主义、妇女与发展、社会性别、人口发展、扶贫开发、民族发展、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等角度对妇女贫困的指标与内涵、测量标准、操作化定义、现状、原因、影响以及反贫困方法进行了广泛探讨。在文献评述方面,主要有高小贤、[1]吴惠芳、饶静[2]
等学者对农村妇女、留守妇女以及少数民族妇女研究的综述以及张雪梅等对 2000 年以来中国“妇女贫困”研究的评述与展望等研究成果。[3]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对国内有关妇女贫困与社会性别研究的理论发展,妇女贫困的界定、类型、特征、测量、原因、影响研究以及妇女反贫困研究进行文献述评,并基于现有研究的不足提出未来研究的展望。
一、妇女贫困的界定
妇女贫困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动态发展性使其界定较一般贫困更为复杂和多元。目前国内外学界对妇女贫困的定义尚无统一标准,学者大多基于所研究的妇女群体采用不同视角,主要沿袭了界定贫困的主流视角―――物质及人文贫困的视角以及其他综合性视角。
一是物质视角定义的妇女贫困。从物质匮乏角度定义的妇女贫困主要是指妇女在收入、资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贫困。联合国妇女与发展组织认为妇女更难获得土地、信贷、资本和收入高的工作而陷入贫困。[4]李小云等认为,中国农村妇女多从事家务和农业生产,非农就业少,且工资低、安全系数不高,[5]并在土地、住宅、交通设施及工具等物质资产的占有、权属、分配、购买决策上存在资产贫困。[6]城市妇女以及农村老年妇女除收入贫困外,还存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物质贫困。[7][8][9]
二是人文视角定义的妇女贫困,具体表现为妇女在文化、权利、社会资本以及社会网络支持等方面的贫困。金梅将女性文化贫困定义为相对于男性群体而事实存在的,妇女群体或个人在知识水平、科技修养、思想道德素质、价值观念、主体性、心理素质、思维方式、行为趋势上落后于男性群体的综合发展状态。[10]同时,从夫居的传统婚姻模式导致女性社会网络资源流失,[11]产生社会资本和社会支持网络方面的贫困。[12][13]此外,已婚女性尤其是老年女性在信息来源、闲暇安排、活动范围、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精神贫困。[8][14]
三是其他视角定义的妇女贫困,主要是从健康、时间、婚姻等方面界定的妇女贫困。农村妇女存在疾病多、身体状况不佳、卫生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健康贫困,社会性别不平等也使其比男性更易遭受艾滋病侵袭。[15][16]妇女尤其是已婚妇女在经济发展所提供的就业机会与社会性别分工所规定的家庭责任下,存在工作时间超时,得不到足够休息与闲暇的“时间贫困”。
[17]同时在婚姻意识、生育意识、生育行为以及婚姻家庭地位上存在婚姻生活贫困。[14]
四是综合视角定义的妇女贫困。叶普万等认为,妇女贫困是由于制度、资源、环境、生理等因素引起的个人或家庭最基本物质生活不能满足的物质贫困以及由此滋生的人文贫困。[18]井晶将城市贫困女性定义为:当前社会背景下城市女性由于缺乏必要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正常获得生活资料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权利,并使其生活持续性低于社会的常规生活标准。[19]
综合来看,学者对妇女贫困的界定大多基于实证研究中调查对象某一方面的现状,加之国家贫困测量缺乏完善的分性别统计以及相应的性别差异标准,学者对妇女贫困的界定缺乏整体性视角,且在以物质视角界定妇女贫困时缺乏更具性别意识的指标,未能凸显妇女贫困的特殊性,人文视角的界定则有滥用性别意识之嫌,对妇女贫困的界定夸大了性别差异而忽略了妇女置身其中的、客观的历史环境以及民族文化传统。
二、妇女贫困的类型与特征
(一)妇女贫困的类型
就国内研究来看,文献一般针对某一类贫困妇女,就妇女贫困类型进行的专门研究较少。除基于内容和形式的划分外,妇女贫困在研究地域、研究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一是从研究区域看,妇女贫困主要包括城市及农村两类。由于国家统计资料缺少对农村贫困状况的分性别统计,一般认为农村贫困妇女分布于贫困家庭,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以及贫困女童等构成农村贫困妇女的主体。同时中国贫困的地域性、多元性决定了少数民族贫困妇女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和国家妇女反贫困重点关注的群体。[20]在城市,妇女构成城市新贫困群体中各贫困层的多数,如失去稳定生计和福利的下岗失业女性、女性非正规就业人员、流动妇女、失地女农民、女性户主的单亲家庭等。[7]
二是从研究群体看,妇女贫困的研究类型主要包括城乡低收入妇女、已婚妇女、老年妇女、贫困女童、单亲母亲等一般贫困类型以及灾害致贫妇女、农村留守妇女、艾滋病感染或影响妇女等特殊贫困类型。张雪梅等梳理文献发现,女性贫困主要有八大来源:下岗失业人群、工作中的低收入者、流动妇女、失地女农民、女户主单亲家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老龄化中的妇女群体、气候变化等灾害影响的新型贫困妇女。[3]同时伴随社会转型,离婚妇女、农村留守妇女、移民妇女的贫困问题也引起了学者关注。
(二)贫困妇女的特征
除个体性别差异外,妇女贫困具有多重特殊性。从贫困主体看,妇女贫困具有易受损害性、脱贫困难性;从贫困特点看,这种特殊性表现在妇女贫困的演化性、传递性、分散性、多样性、多重交叉的脆弱性和隐蔽性等。
一是妇女的易受损害性和脱贫困难性。国外研究发现,贫困对妇女是更长期性的,对男性则是较暂时性的“,贫困女性化”对妇女或女户主家庭主要不是贫困发生率更高的问题,而在于贫困妇女所受到的严重剥夺以及她们和孩子摆脱贫困所面临的极大困难。[21]国内学者认为,贫困妇女在社会、经济和文化各方面均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在遭遇经济危机、自然灾害等社会重创时更为脆弱。社会结构、婚姻家庭、文化素质的约束,市场机制的重利性取向以及发展计划没有足够关注妇女问题,妇女更易陷入贫困并难以脱贫。[22][23]
二是妇女贫困的演化性和传递性。妇女物质贫困与人文贫困密切相关,一种贫困常常导致其他贫困现象的发生。农村妇女经济贫困以及政治参与的边缘化易使其陷入可行能力、精神文化的贫困;[24]城市妇女的失业会引致贫困和精神颓废,且与婚姻、家庭解体密切相关。妇女贫困的传递性主要是对儿童的影响,妇女的文化、经济地位与降低总和生育率、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妇女和儿童营养健康水平以及教育水平密不可分。[25]
三是妇女贫困的分散性和多样性。妇女贫困作为贫困的一部分,基本呈现了贫困人口“小集中、大分散”的特征;[26]同时这种分散性、多样性与社会性别因素交叉,更加凸显贫困的多样性。[22]地域广阔和民族多样性也决定了贫困人群的分散和多元分层,[27]即妇女贫困具有地域、年龄和身份归属上的分散性和多样性。
四是妇女贫困的多重交叉脆弱性。一方面,贫困妇女在地域、年龄和身份归属上存在交叉重合,如少数民族妇女的贫困问题同时叠加了民族、妇女和贫困,[20]老年妇女在收入、健康、精神等多重贫困交叉下加剧了其脆弱性;另一方面,突发性疾病或自然灾害会在瞬间导致或加剧贫困妇女的脆弱性。[28]
五是妇女贫困的隐蔽性。这种隐蔽性既表现为主体对贫困的隐瞒,又表现在社会对妇女贫困的盲视。前者主要是受艾滋病感染或影响的妇女以及老年妇女等特殊群体,由于社会的歧视污名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不得不处于隐蔽状态 。[8][22]对妇女贫困的盲视,主要是由于农村妇女文化水平较低和权利贫困的隐蔽性而进一步被社会忽视。[29]
实际上,贫困妇女在地域和身份上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合,这既是妇女贫困研究的特殊性,也增加了划分类型的难度。目前研究存在对各类妇女贫困关注不均的现象,尤其是中国户籍制度及文化传统影响下,农村名义上女性户主家庭并不多,但受劳务经济影响,大量留守妇女成为事实上的女户主,而国内对留守妇女贫困的专门研究尚少。就妇女贫困特征的研究而言,学者多对某一特殊群体的特征进行描述,缺少整体性的一般概括。
三、妇女贫困的测量
(一)对传统妇女贫困测量的反思
国际上测量贫困主要沿袭收入 / 消费维度,通过贫困线对贫困进行判断和测量。“贫困女性化”现象引起关注后,’95 世妇会要求国家统计部门和国际统计部门收集关于男女两性贫困的数据。然而,目前多数国家衡量收入贫困人数和程度的指数,通常并不按照性别进行计算和公布。缺少性别区分的收入贫困衡量指标导致了全球普遍使用“猜测性估计”,如经常重复的论断―――世界贫困人口中有70%是女性,但没人能够鉴别这一论断。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专家认为,衡量按性别分列的贫困并加以检验有三个前提:资源在家庭内部是不公平分配的、妇女为户主的家庭比男性为户主的家庭更易遭受贫困损害、贫困家庭中妇女人数比男性多,而一些国际研究并未证实妇女为户主的家庭贫困发生率比男性为户主的家庭更高。因此,把男性为户主的家庭与妇女为户主的家庭相比较,并非衡量贫困女性化程度的正确方法。[30]中国测量贫困主要采用贫困标准,即以“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条件下,维持人们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费的物品和服务的最低费用”为贫困线。一些调查发现,家庭内部基本生活资源的消费存在性别等级之分,且表现为女性弱势,这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主流贫困测量方法关于“家庭内贫困分布均等”或“家庭内基本生活资源的消费等级均等”理论假定的脆弱和“社会性别意识”的缺失。[31]
(二)当前妇女贫困测量的拓展
2001 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出以包括能力、文盲率、营养水平、预期寿命、母婴健康水平、可预防性疾病等人类贫困指数来衡量贫困状况;贫困金字塔方法将个人消费、共享公共资源、政府提供的日常需求享有、财产享有以及丧失尊严、自主权和时间等无形方面的贫困纳入衡量因素,这些都为衡量妇女多维贫困提供了构想。伊娃・米勒(Eva Mueller)采取定量经济理论方法确定测量发展中国家妇女贫困发生率和程度所需的数据,并提出测量的理论框架、调查指标与抽样方法,认为妇女贫困的操作化定义应包括微观研究所需的三个方面,即妇女就业、支持结构和社会态度。[32]在拓展的贫困定义下,性别与贫困的测量必须基于具有多层次变量的复杂分析框架,而中国现有贫困监测调查系统及农村住户调查系统均难以实现。因此基于原有方法,有学者指出测量贫困女性化特别有用的指标是性别贫困比,即贫困线以下人口或最贫困的 1/5 人口中每 100 个男性所对应的女性贫困人口数量。[22]借鉴社会资本、生命周期、经济易受损害性等分析框架以及伊娃・米勒的微观分析框架和李小云等对性别与贫困关系的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