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舞:返乡农民工的基本类型

作者:刘燕舞发布日期:2009-04-16

「刘燕舞:返乡农民工的基本类型」正文

近半年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内地,大量外向型的中小企业倒闭或大量裁员,而农民工则首当其冲。农历2009年春节前夕,大规模农民工因失业或工资待遇降低而纷纷提前返乡过年。人保部2008年12月初完成的一份《金融危机对就业影响最新数据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1月底,十省份(四川、重庆、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甘肃等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民工返乡数据总计有485万名。中央农办主任陈锡文先生说有至少2000万名农民工返乡。而到目前为止,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继续延烧,对农民工的影响仍将持续,农民工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其返乡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会明显增多。为此,我们在2009年春节前夕到贵州省湄潭县、绥阳县、湖南省汉寿县等地进行了调查。2009年三月份我们又奔赴湖南岳阳、湖北沙洋、鄂州、京山、河南汝南、兰考等地农村就农民工的返乡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我们认为,中国农村的情况是非常复杂且非均衡的,我们不能简单划一地认识某一个问题,对待金融危机下返乡农民工情况的把握也是如此。根据我们的调查经验,我们发现返乡农民工有着不同的类型,弄清返乡农民工的基本类型对于我们较为准确地把握当前形势是很有必要的。具体来说,从我们的调查经验中可以归纳出如下几种基本类型。

其一,按年龄划分,有着两种不同类型的农民工,一类是大约35岁以上特别是40岁以上的年龄偏大的农民工,一类是大约35岁以下的年轻的农民工。对于年龄偏大的农民工来说,即使不遭遇金融危机,他们也会打算回乡,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在我国现有的产业结构体系下,天然地处于就业中的弱势,企业裁员大多数裁掉的是这一类农民工,因此,金融危机的爆发只是使他们返乡的时间稍微提早了一点而已,提前返乡的农民工中有相当部分属于这一类型。对于年轻的农民工来说,尽管他们也知道“出去没出路”,但他们同时也面临着“回来没意思”的处境,因此,他们会尽可能呆在城市,即使返乡了也只会在家停留一阵时间,最终因为“没意思”仍然会出去,由于他们有力气,又年轻,且能忍受比较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因而,只要在城市有活干,哪怕工资待遇比较恶劣,他们仍然会选择继续在城市务工。

其二,按农民务工工种划分,一类是技术工,一类是普通工。对于技术工而言,他们不存在失业的问题,而这一类工人在农民工中是少数。对于普通工而言,因其可替代性强,一般人即可从事,因而,当年龄偏大的农民工大量返乡后,既缓解了就业压力,同时年轻的农民工又可以迅速替补这一工种的用工缺口。

其三,按农民外出务工的时间划分,一类是1990年代左右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起步,而吸引农民外出务工发展的,这一时间段外出务工的人员多是个体户,他们早已在城市安身立命。一类是1995年前后至税费改革前这一段时间外出的务工人员,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农民因当时税费严重与粮价低迷的双重压力而大量抛荒外出务工的人员,这一类务工人员与前一类相比,他们只有极少数人能在城市安身立命,极大多数则是流动于城市与乡村之间。一类是税费改革后外出务工的人员。与这三种类型农民工紧密相连的是,他们返乡后对土地的要求以及因土地问题的压力而对基层组织产生的压力都是不一样的。第一类基本不会返乡,第三类即使返乡也因为他们有土地而不会对土地提出要求,而第二类为了躲避沉重的税费而抛荒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返乡后对土地有着非常激烈的要求,因为当时基层政权为了解决抛荒的问题与收缴税费的问题不得不从外地引进移民,从而不得不将这一类农民的土地“送”给了外来移民,而当金融危机爆发,这一类农民工返乡后,农地矛盾与纠纷就会相当严重。

其四,按区域来划分,各农民工输出大省所面临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以贵州和湖北为例,贵州农民工返乡后对当地政府所造成的压力比湖北农民工返乡后对当地政府所造成的压力一定会小得多。其中原因就在于贵州人均耕地极少,以我们调查的贵州湄潭和绥阳为例,人均耕地均不足1亩,因而,不管税费多严重,由于户均占有土地的基数本身很小,贵州农民仍惜土如金,很少有外出务工者将土地抛荒的,也更不会存在为了躲避税费而抛荒外出务工的。而湖北不同,以我们调查的京山等地为例,人均耕地约3亩左右,因此户均占有土地的基数就非常大(约12亩),当税费亩平负担严重时(税费高时达360元每亩),结果就是将他们“逼出”务工,当取消农业税费后,且在金融危机的宏观背景制约下,加上亩平涉农补贴不断提高,户均涉农补贴的基数也就会大大增大,这几个因素叠加在一起,返乡农民工对土地的要求就会异常突出,因此,对当地政府的压力也就会异常大。

在搞清农民工返乡的不同类型后,我们认为对当前形势的估计不能过于悲观,客观冷静把握当前形势,妥善处理返乡农民工问题,我们可以将金融危机转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恰恰就是没有建设的农村主体和没有享受建设成果的农村主体,因为农村的主体成员基本都进城务工了。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农民工返回农村,使得新农村建设有了主体支撑,因此,我们应该藉此机遇,更加坚定不移地和信心百倍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样,一方面可以在农村就地解决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一方面又有利于快速推进农村发展。与此同时,我们认为,在现实形势下,国家新增的涉农补贴应该按照区域差异进行区别对待。对于像贵州等省份则可以延续直补到户的政策,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的政治效应。而对于湖北等省份则应将增加的涉农补贴直补到村,再由村级组织将资金用于村庄公共品提供与村庄建设中,如果仍然继续沿用直补到户的政策,将会大大激化农地矛盾,不但会使得涉农补贴的政治效应锐减,反而还有可能会使得金融危机、农地矛盾、涉农补贴等因素叠加在一起,从而使得整个农村局面更加复杂化。

因此,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们认为,对当前农民工返乡情况的研究应该区分出不同类型的返乡农民工,根据不同类型的返乡农民工的情况,研制出相应的处理方针和政策,从而以便政府部门更准确地把握和认清真实形势,从而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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