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朝新:广西201名选拔生面临被辞退

作者:褚朝新发布日期:2009-06-28

「褚朝新:广西201名选拔生面临被辞退」正文

(原题:广西201名选拔生去留困局)

■ 核心提示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201名“选拔生”命运多舛。

10年前,他们作为优秀大中专生被选拔到基层挂职,并纳入干部管理,工作两三年后,在有编制的情况下,可择优录用到政府机关工作,甚至被提拔为乡镇领导。

10年后,他们面临被解聘辞退。

兴宾区人事局解释,没有空余编制给他们。但与此同时暴露的一个问题是,这些选拔生调查发现,他们挂职的乡镇有113人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事业单位编制,其中半数为乡镇官员亲属。并且个别乡镇还截留“停职”选拔生的财政工资近40万。

为解决选拔生的遗留问题,兴宾区已安排30人进入事业编制,其余每人补偿2万元。

在农村任“挂职村官”将近10年,如今却要被解聘,曾健认为这是命运跟他开的玩笑。

而曾经的骄傲还在眼前。

户口本职业栏里“干部”的字样;身份证上的住址是“南泗乡人民政府”;第一笔工资比村主任高200元。

现在回想这些,曾健觉得很讽刺。

1999年,广西出台文件,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级组织工作。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的曾健成为其中一名选拔生。

按照广西1999年出台的文件,在农村挂职两到三年,可优先获得事业单位编制。

但在去年9月,曾健得到兴宾区人事局的通知,将被解聘,因为区里没有空余事业单位编制。

在兴宾区,像曾健这样将被解聘的选拔生还有200人。

“选拔生”新政

1999年,广西为解决大中专生就业,出台文件选拔优秀者赴基层挂职,择优录用

在得知自己挂职近10年将被解聘后,曾健最大的感慨是,造化弄人。

原本他不会成为一名“挂职村官”。

1999年,毕业于广西机械工业学院的他,学的是钳工。

那年6月22日,中组部等部门联合下发67号文件,提出鼓励大专学历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农村基层工作,“专业不限”。

但即便如此,曾健本也与“村官”无缘。他的学历是中专,不在国家选拔范围内。

他的命运改变发生在1999年8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发《关于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级组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选派优秀大中专学生,到村级组织工作。

通知规定,“被选拔的毕业生,在村级组织工作期间,按照乡镇干部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不占现有村级组织编制,纳入国家干部管理范围。”

通知还规定,“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以2―3年为一期。”

通知中还说,“任职期满后,考核结果优秀的,在所在乡镇机关有编制的前提下,可通过考试等办法择优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也可安排到乡镇政府二层机构工作,特别优秀的,可提拔担任乡镇领导职务。”

曾健了解通知内容后,报名参加选拔,后成功入选。

那一年,广西来宾县(即改建前的兴宾区)包括曾健在内,共有336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去各乡镇挂职任“村官”,其中大专生36名。

“广西当年选派如此多的大中专毕业生挂职村官,主要是考虑解决就业问题,初衷是为了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来宾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克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助农村创收致富

选拔生曾健在村里推广种甘蔗,该村仅这项收入近千万元;一镇委书记对选拔生评价总体认可

曾健去的是南泗乡古辣村,“挂职”主任助理。

当时村里没电,还都是平房,曾健提出种甘蔗致富。

“曾健到我们村挂职后,开始推广种甘蔗。过去的村支书思想比较保守,也没文化,曾健时间比较多,宣传和推广基本都是他在做。”村支书赵福海说。

赵福海还说,因为挂职期间表现优秀,村支部发展曾健入了党。

如今,古辣村里甘蔗的年收入近千万元。

“如果不是他推广种甘蔗,我们的生活水平可能还和过去差不多。所以,他在群众中威信很高。”赵福海说。

在陶邓乡计生站,先后有五六名选拔生。单位领导对选拔生的评价则分成两种。

计生站副主任覃龄毅说,他们精通业务,经常下乡做计划生育的思想工作,很辛苦,肯干,付出很多。

该站主任蒙恩的评价则相反,选拔生们经常在加班时候“讲钱”,“他们工作经常讨价还价,要钱才做,还总说不公平,这世界上哪有全部公平的事情?”

该乡一名副乡长认为,“选拔生能力还过得去,但态度很不端正。”

小平阳镇镇委书记黄鸿岩对选拔生的工作评价总体还是认可的。他说,2006年,在他赴任后,镇里还有选拔生19人,每年考核只有一两个不合格。

对于这些选拔生的考核情况,兴宾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覃永生和人事局副局长黄开伟在接受采访时都说,那是乡镇在统计,他们不清楚。

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发《关于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级组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每年由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组织部、人事局复核、备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今后选拔使用的依据。”

十年“挂职”一夕被辞

区人事局副局长黄开伟称,2002年撤县改区后,编制只减不增,“现在没有空余编制给他们”

刚到村里时,曾健觉得自己不是一般村干部,他拿着的是县人事局开的干部介绍信。而3年后,曾健“挂职”期满,关于他的去留,乡政府则没有给予说法。

谭景元也是那批选拔生中的一位。他在桥巩乡挂职。

他说,任期满后,乡里也没有给他说法,而且2002年,乡镇干部的工资逐步上调,而他们的工资却一直停留在510元。

但谭景元认为,政府会给他们一个好的安排,所以也就没离职。

谭景元回忆说,自2004年起,他们开始向区市两级政府反映编制和待遇过低的问题。

2008年9月,兴宾区人事局给出明确答复。

区人事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6月下发的文件,要求所有“村官”与乡镇签订聘用合同。但合同到2010年都不再续签。

“这分明是解聘。”10年前,在小平阳镇“挂职”的选拔生陈建云说。

陈建云熟悉选拔生挂职的各类文件。

他说,根据广西1999年的文件,他们最起码应该被安排到事业单位,享受事业编制。

“这是选拔生们对文件的误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覃永生说。

1999年广西的文件中称,“在所在乡镇机关有编制的前提下,可通过考试等办法择优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

“也就是说,根据文件,可以安排也可以不安排。”覃永生说。

“2002年撤县改区后,我们的编制只减不增,也确实没有空余编制给他们。”6月4日,区人事局副局长黄开伟接受采访时说。

官员亲属优先进编

选拔生调查发现,各乡镇官员2002年前后安排数十名亲属进入事业单位

2008年,选拔生们开始对挂职乡镇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查。

他们发现,2002年前后,各乡镇涉嫌通过不正常渠道直接进入编制的有113人,其中约有半数为基层干部的亲属。

陶邓乡和小平阳镇被举报的人数较多。

陶邓乡共有12人获得事业单位编制,其中原乡干部的亲属有7人,都是官员的妻子、妻弟、兄弟等近亲关系,包括原陶邓乡党委副书记韦祖扬的妻子。

陈小兰,韦祖扬的妻子,曾卖了4年水果,开了两年三轮,2002年,被调进乡农业服务中心,拥有事业单位编制,如今月工资1100元左右。

对此,韦祖扬并不避讳。

现在他是陶邓乡的人大副主席。他承认,是他找到县领导求情,安排妻子进编制。

“我在基层当了20年领导,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韦祖扬说,当时自己一个人养一家四口,经济压力很大。

韦祖扬也承认,当时确实有一些干部家属进了编制,可能是组织照顾。

选拔生们发现,小平阳镇有4名干部家属被安排进了事业单位编制。

她们分别是原镇统战委员黎桂明的妻子,原副镇长覃耀康的妻子,原镇宣传委员黎良宗的妻子,原副镇长覃家标的妻子。

前2人进了小平阳三中。后两人分别进了平东小学和小平阳一中。

在小平阳三中,副校长陈聪介绍,该校在2002年确实接收了两名镇领导的妻子。他们在食堂上班,有编制,月工资1000多元。食堂其他人都是临时工,月工资500元。

“领导安排来的,我们只是被动接受。”陈聪说,在小平阳一中和二中,都安排有领导家属。

选拔生黎武看不过去的是,“很多干部家属,过去是农民或无业人员,学历也就是小学或初中,却被安排进了事业编制。”

“这些人进编制,都是领导同意、走了程序的。有时候,这也是基层工作的需要。”兴宾区组织部副部长覃永生和人事局副局长黄开伟接受采访时都这么说。

“当时有空余编制,为什么没有安置这些选拔生,我现在也弄不明白。”6月5日,兴宾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陆金学说。

虚报人数领空饷

选拔生调查还发现,兴宾区9个乡镇在“选拔生”停职后仍为其代领工资近40万元

1999年来宾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发文规定,选拔生的工资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划拨。而选拔生们调查发现,部分乡镇还截留他们的工资。

“选拔生”陈建云提供的举报材料显示,兴宾区有9个乡镇截留部分挂职“选拔生”工资近40万元。其中,小平阳镇人数最多。

陈建云原本就在该镇挂职。2005年年底,他因旷工10天,被镇领导停职,让其不用再来上班,工资停发。

陈建云调查发现,他被停职后,区财政从未停发过他的工资,钱是由镇会计韦新华签名代领。韦新华代领的还有其他5名选拔生工资。

6月8日上午,小平阳镇会计韦新华承认,陈建云等人被镇里停发了工资,但区财政仍在往镇里拨划他们的工资。按照镇领导的指示,钱全部由他代领。

“这是书记镇长他们安排的,我只是执行者。”韦新华说,他代领的其中4名选拔生工资共2万多元。

对举报的另2名选拔生的工资去向,韦新华称,“一个到村里当书记了,他去领村委的工资了,这边的钱财政还在发,但我们不能让他领双份的钱,也是我代领。”

韦新华表示,“另一个的情况我不能说。他的工资也还在发,他有点背景。”

“我们还承认他们是镇里的村官啊,有什么合同也叫他们回来签。”韦新华说。

为了证明代领工资并未被他私人截留,韦新华还从电脑中打印了一份工资发放名单。

对于记者的采访请求,该镇镇委书记黄鸿岩予以婉拒。

6月8日下午,兴宾区财政局副局长刘丽介绍,区财政是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发工资,并不知道部分选拔生已经离岗多年。

“按规定,这些人离岗了,区财政肯定不能再给他们发工资,但乡镇没有上报,我们就不知道。”刘丽说。

“此前没上报,因为有些选拔生有背景,但他们上访后,我们向上面汇报过,我们暂代扣他们的工资。”小平阳镇会计韦新华说,上级部门应该知道此事。

刘丽称,此前听说过纪检部门调研时发现过截留工资的问题,但为何没有追究和查处,她则不知情。

强化法制培训

掌握情况后,选拔生们开始上访,来宾区组织法制培训班对“选拔生”代表进行强制培训

在掌握上述情况后,陈建云等13名“选拔生”开始上访。

多次上访中,选拔生们还提出补办挂职9年的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2008年11月19日,兴宾区委区政府在给选拔生们的《信访答复函》中称,“由于村官原来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目前没有政策依据可办理补缴。”

选拔生们表示,他们在1999年自己出钱交过一年的失业保险。

6月4日,选拔生们向记者出示了多张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收据。该收据名称为“来宾县机关保险所收费收据”,上面盖有“来宾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公章。

其中一张收据现实,一名在小平阳镇挂职的选拔生,于1999年10月27日个人出资缴纳了50元的失业金,交款单位写的是“小平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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