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刁民”张培庆

作者:发布日期:2003-06-11

「莱州“刁民”张培庆」正文

2003年1月12日,75岁的老汉马御东在城港路第2选区以绝对的多数当选为山东省莱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上级要求当选的女代表落选了,这在莱州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史上是第一次。75岁的马老当选代表后,毫不含糊的告诉记者,他的这个代表是邻村的村民张丕庆让给他的。马老说他要向张丕庆学习,毫不含糊的代表人民。但在当地的不少干部心目中,张丕庆却是个十足的刁民。

60岁、只有小学文化的张丕庆,一介草民,曾经多次将政府告上法庭。张丕庆确实有些“刁”。

选谁当代表我们说了算

2002年11月,山东省莱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拉开了序幕,城港路办事处一共要产生15个人大代表,按照习惯,办事处将代表名额分配到机关和所辖的61个村的15个选区。其中分配给朱由1、2、3、4村、海村、 村选区一个名额,上面明确要求选一个非党员女代表,并且提出了建议意向。

虽然代表的候选人还可以十人联名等方式产生,但农村没有多少人关心和研究谁当代表的问题,千篇一律的是上面要选的人当选。过去好多年张培庆也没有关注过人民代表选举的事。

2002年初当选村主任的张培庆有机会零距离关注人民代表选举的事了。张培庆琢磨:所有的代表都是按照上面的意图产生,那选出来的代表不就是代表上面了,那怎么能叫人民代表呢?人民代表大会不就成了“上面代表大会”了?这样的人民代表大会有什么意识!

张丕庆要改变这个局面。

2002年11月24日,张丕庆找来《代表法》和《莱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选举办法》,开始学习和研究起来。通过学习和研究,张丕庆很快得出了一个结论:选谁当代表,选民说了算。张丕庆很激动,一方面把自己对《法律》和《办法》的理解告诉村民,鼓励村民使用自己的权力推荐自己的代表候选人,另一方面打电话给省市人大选举办咨询相关的知识,他说这是以防万一,也是为了万无一失。

群众觉悟起来了,到 号,各村村民联名推荐了13个候选人,张丕庆也在其中。张丕庆虽然觉得自己在十四个候选人中有绝对优势的民意基础,但他认为自己不宜当代表,还有更好的候选人。于是张丕庆联系了其他几个村的村支书和村主任,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推荐75岁的马御东老汉作为第15届市人民代表候选人,并以6村村委会联名推荐。

马御东老汉是前几届的市代表,利用自己女儿莱州市宾馆经理、市民政局副局长的有利条件,为村民们修公路、修市场、建水厂、建垃圾场跑了不少路,出了不少力,“讨”来了不少钱,村民公认没有马代表就办不成这几件大事。

虽然马代表是一个好好代表,从不得罪上面,年岁也大了一些,但身体好,有热情,有当代表的经验和为村民谋利益的独特条件。张丕庆的提议得到了各村的响应。一份特别的推荐书产生了。

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及城港路办事处:

为了实现我们的意愿,拥戴我们心中的市人大代表马御东,特上呈此书。

一,马御东这位老党员、老军人、老农民,……他拥护党、爱人民,是我们信得过的好代表。

二,马御东热心于公益事业,为群众办了不少好事实事……人称“编外镇长”。

……

总之,马御东是我们的贴心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这样的代表我们壹千个拥护,一万个赞成。为此,推荐马御东连任下届市人大代表。

推荐人:

一村村委会,二村村委会,三村村委会,海村村委会, 村委会及各村村民代表

2002年12月10日

接下来的是从15个候选人中挑选2个正式候选人。马御东是公认的正式候选人。上面强调要有一个女候选人,为了保证上面的意图,选区的负责人把从14名候选人中另选一人的权力给了各村的支部书记。书记们最终把另一名候选人资格给了4村女村长 。虽然这样产生正式候选人有些不合法,但张丕庆认为这改变不了民选代表的最终结果,对女候选人的资格问题先保留意见。

为了保证女代表能选上,上面的领导很是费了一番心思。直到临近正式选举的最后2天,办事处选举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还召开了各村党支部书记会议,会上严肃批评了 选区的党支部领导“放弃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权,不讲组织原则”的错误行为,强调必须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组织对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组织的意图得以实现。会议期间,办事处分管选举工作的主要领导,分别找 选区的村书记谈话,要求各个村书记就推荐马御东为候选人一事分别写出书面报告,并警告说选举结束后,要对 选区的选举工作进行调查。

各村党支部的领导人感受到了压力。但实现上级的选举意图却束手无策。3村的张书记无可奈何的说:“组织的意图要保证,但我们不能违法呀!”

村民们也感到了压力,为张丕庆有些担心,但张丕庆却满不在乎,胸有成竹的对村民说:“守法的难道还怕了违法的!我们选谁当代表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不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代表是放弃自己的权力,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代表就要去争取,谁妨碍和剥夺我们行使自己的权力,我们就将谁告上法庭。”

张丕庆曾多次代理农民打官司,每打必赢。特别是张丕庆三次将政府告上法庭,也是每打必胜。张培庆在当地农民的心中简直就是法律的化身,既然张丕庆说法律规定“选谁当人大代表农民自己说了算”,照着张丕庆的话去做准没错。农民们第一次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了自己的人大代表。

上级组织的意图第一次落空了。

选举结果出来后,记者问张丕庆:“假如上面硬要说你操纵选举,追究你的责任,怎么办?”

张丕庆想都没有想就脱口而出:“那就法庭见”。

有位退下来的老同志对记者说:“选谁当代表都比选张丕庆当代表好,只要张丕庆没选上,选举就圆满成功了。不会有什么节外生枝的事情发生了”。

看来记者的担心是多余的。

记者问村民对这次选举有什么看法,村民们这一次真正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虽然马老上届也是人民代表,但那也是上面安排的,这次上面不同意选他,是我们选了他,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当记者向马代表表示祝贺时,马代表一再说感谢大家的信任。并说这一届代表是最后的一届了,一定要向张丕庆学习,忠实实践“三各代表”的只要思想,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全心全意代表人民利益。马代表还说自己女儿已经退居二线了,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当人民代表了。

好政府就得经常当被告

没有人愿意和政府过不去,但张丕庆却于众不同,偏偏寻着和政府过不去。张丕庆有张丕庆的逻辑:“好政府就得经常当被告。”

张丕庆十年内三次将政府送上法庭。

张丕庆第一次送莱州市政府上法庭是在1992年。事情的起因是莱州市水产局根据农业部1991年第68号《关于清理无证渔船的通知》和1992年第26号令《山东省沿海集体和个体船舶边防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以及莱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针对个体渔船的清理整顿工作。这次整顿的关键是将全市的1400多条私人渔船低价(贬值60%)收归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如果不同意,就不准下海捕鱼甚至没收船只。张丕庆认为,莱州市政府和部门只是借贯彻农业部和省政府文件整顿渔业生产秩序为名,行侵占渔民私有财产之实,对政府及其部门的违法行为极为不瞒,对广大渔民即将遭受巨大损失的无奈极为同情。

张丕庆说:“毛主席搞合作化也没有像这样欺负群众。”本身不是渔民的张丕庆产生了为渔民讨公道的念头。

张丕庆主动找到本村张安昌等几个受害渔民商量,要求他们授权让他当代理去告政府,用法律讨回公道。渔民们开始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你张丕庆有什么能耐,小学毕业,凭什么和政府打官司,法院是你自家开的?张丕庆好说歹说大伙就是不相信。但渔民们又没有别的办法,最后抱着死马当着活马医的态度授权给张丕庆去折腾。

打官司要钱啦!张安昌找渔民商量大船收30元,小船收15元,一共收了4000多元。不是大伙不愿出钱,实在是认为这钱出了等于白出。

张丕庆回忆说,刚开始不知道怎样写诉状,只好照着别人的诉状画瓢。诉状好不容易写好了,送到法院,人家法官不立案。

有几个出钱的渔民没过三天又把钱要回去了2000多元。张安昌也劝张丕庆放弃算了,可是张丕庆却铁了心,自己花钱也要讨回公道,他也要为自己争口气。

张丕庆带上自己的2000多元钱,先去了省信访办,找领导反映情况。张丕庆说,那时的信访办的同志很重视群众信访,热情的接待了他,还就渔船产权被侵占的事给莱州市有关方面发了专门的函件,希望依法解决。

张丕庆随即赶往莱州市,强烈要求落实省上的意见――依法处理。张丕庆说,那个时候上面的意见在下面还是很管用的,莱州市法院终于同意立案。

官司进入程序后,张丕庆马不停蹄的赶往北京,先后向《农村工作通讯》、《农民日报》、《经济日报》回报了情况,希望得到舆论的关注,《经济日报》派驻山东的记者于勇前往调查,很快发了《内参》。

舆论的监督给了张丕庆很大的支持,为了万无一失,张丕庆还请出了烟台市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的审理过程。

法院经过 个月的审理,终于于1993年 月作出公正的判决:渔船归渔民所有,入股自由,股价双方协商确定。莱州市 公开向渔民道歉。

莱州的1400多渔民的财产保住了,但张丕庆自己的口袋里少了2000多元。当一直跟着张丕庆打官司的张安昌张罗着收钱偿还张丕庆时,被张丕庆制止了。张丕庆说,咱花2000多元钱既保住了几千万的财产,又让政府公开道歉了,还过了一把律师瘾,值!

张丕庆现在回忆那段往事,脸上依然荡漾着幸福的成就感。

张丕庆第二次将政府送上法庭发生在1999年8月26日。

1998年莱州市在城港路拓宽工程(称为市长工程)中,向全市农民下达了以资代劳指标,劳均30元(已收)。1999年,莱州市又以“两桥一路”(即大莱龙铁路、城港路拓宽、立交桥)工程,强行向全市每个劳动力收取以资代劳款30元;同时强迫每个劳动力交100元现金入股;还在同一工程中以补偿沿路农作物损失为名,又劳均加收8元。并且莱州市政府在征收钱款时,对农民采取了一系列的违法强迫手段。如农民没有钱就要农民用粮食抵顶;同时在广播喇叭上宣布如不交钱,村里就记帐计息,子女上学、就业、结婚、办户口以及申请宅基地等,村里一律不予办理。政府领导公开在大会上讲,不交钱就送派出所,是党员的就开除党籍。

对于政府的上述违法行为,张丕庆团结农民进行了有理有节的坚决抵制。希望政府能改正错误决定,停止违法行为。张丕庆的“刁民”行为,惹怒了政府领导。1999年7月22日,张丕庆所在的镇召开全镇党员大会,点名批评张丕庆,党委书记在会上说:“你是党员吗?你是个什么东西?市委市政府还会错了?!”

张丕庆认为莱州市政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发(1996)第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八十八条的规定;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增加了农民负担,搞乱了人们的思想,制造了不安定因素,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伤害了农民对党和政府的感情,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张丕庆联同张健光、张家旅、张安昌作为原告代表一纸诉状(200多群众签名)将莱州市人民政府告上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不予立案!张丕庆说,他万万没有想到,到了1999年,法院的法制观念还是如此之差!他当时的感觉就像掉到了冰窟窿。

张丕庆的压力越来越大,和他一起当原告代表的几个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胁。公安还将几位代表列为法轮功嫌疑人。面对巨大压力的张丕庆24小时守候在法院,找到法院院长,当面指责法院院长违法,并敬告法院院长,由于法院的不公正,导致被告胁迫了原告,如果由此产生了后果,法院要负责任。法院面对红了眼睛的原告,不得不依法立案。

法院立了案,被告对原告的压力丝毫也没有减弱。政府派出了由市法院的民事庭庭长带队的阵容强大的工作组进驻张丕庆所在的村庄,还开动宣传车在张丕庆所在的村庄及周边村庄12小时不间断的宣传,大讲张丕庆等抵制交款是非法的,不交款的要送派出所。大喇叭车每天在村里流动宣讲后,都要停在张丕庆的家门前对着张丕庆的家高叫几个小时。张丕庆一家人每天只有夜深人寝后才能回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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