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混合所有制的价值再发现与实现路径

作者:常修泽发布日期:2014-04-16

「常修泽:混合所有制的价值再发现与实现路径」正文


[编者按]十多年前,常修泽教授发表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新课题》的论文,对这一新课题进行了早期探讨。2013年10月,在其凝结多年心血的新著《包容性改革论》中,从全面改革新阶段的战略目标出发,把混合所有制经济定位为 “包容性体制的经济基础”。在《给三中全会全面改革方案的四点框架性意见》中,作者建议将“混合所有制经济”写入《决定》中。为什么作者如此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什么战略考虑?在实践中,又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针对此,作者于2014年3月提出了新作《混合所有制的价值再发现与实现路径》。此文内部刊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研究报告》;《人民日报》社所属《学术前沿》杂志2014年第3期(下) 作为重点文章全文发表。2014年4月1日下午,常修泽教授应邀在欧洲学院(布鲁日)的报告中,阐述了该文的主要观点,引起欧洲学者的重视。现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论文摘要】

在中国全面改革的新阶段,重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其新的价值追求。

作者以其新著《包容性改革论》为依据,指出,混合所有制不仅是公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而且也是“社会共生”体制的经济支撑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成为新阶段全面改革的突破点。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应把握“产权开放”和“产业开放”两大系统。

推进产权开放,要注重“国、民、外、内,四线联动”,实现四种资本融合。其中,瞄准现有国企,通过吸引民、外、内三种资本与国有资本融合,进而深化国企产权改革,是重中之重。

推进产业开放,重点是以攻坚“破垄”为主攻方向,促进民营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垄断性行业。按照作者此前提出的“结构性破垄”理论,文中提出四种方式,以供参考。

在改革中,要规范运作,严格把好“四关”。警惕有人“假借改革以营私”,然后“倒打一耙”,把“异化”的责任扣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制度设计上。要防止出现“异化”,避免“双重侵吞”。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包容性改革  价值再发现   资本融合  产权开放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在经济改革中提出的命题。 十一年前,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制定前夕,笔者曾发表过一篇题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新课题》的论文 ,旨在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中国经济的“深度市场化”进程 。然而,此后的实践表明,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深度市场化”,进展并不如人意,整个改革也处在一种“胶着”状态。基于此,笔者在2013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出版的著作《包容性改革论》中 ,对新阶段全面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和战略思考 ,其中在经济改革章的标题写道:“包容性体制的经济基础--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一个新定位。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更为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为什么十余年后再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什么新的诉求?在实践中,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如何使民营资本进入“铜墙铁壁”般的垄断性行业和特许经营领域?本文拟对此进行再探讨。

 

一、“包容性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价值再发现

十多年前,笔者论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针对什么?主要是从微观经济的产权结构角度着眼的。在笔者看来,在传统的体制中,整个的社会所有制结构和作为微观基础的企业产权结构,都具有一种“反混合”特征,具体表现为“三性”:一是“单一性”,即把中国经济看成“纯而又纯”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将非公有经济视为与公有制经济格格不入的“异已力量”;二是“封闭性”,即把社会所有制结构和企业产权结构看成是一种封闭的系统,排斥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相互渗透,更谈不到彼此之间的相互融合;三是“凝滞性”,单一性和封闭性的结果导致产权流动和交易的僵滞,这在国有产权体系中表现尤为突出。当时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是针对上述“三性”而言的。

上述文章发表10年来,笔者于2013年出版了《包容性改革论》 。其核心思想是“包容性体制总体优越于排斥性体制”,而且试图把它贯穿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制度“五环式改革”中去。具体来说:“经济改革:寻求公正的深度市场化经济体制;社会改革:寻求各阶层社会共生的社会体制;政治改革:寻求最大政治公约数的政治体制;文化改革:寻求多元文明交融互鉴的文化体制;生态体制改革:寻求以天地人产权为基础的环资制度” 。

如果说,十年前笔者主要是从微观产权结构视角来探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话,那么,十年后的今天,则从“包容性体制”这一更高的层面、更宏观的视野,来发掘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分析:混合所有制是公正的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产权基础。

当今世界两道“天光”十分明显:其一,“市场经济”--“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找到比市场经济更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机制” ;其二,公平正义“_____民众这方面的诉求是极其强烈的。因此从制度设计来说,应建立一个带有包容性的 “公正的深度市场化经济体制”。

中国现在有两个“苦于”:一苦于市场经济之不发达, 如作为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国有经济改革尚未到位等;二苦于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些负面的东西,如收入差距过大,社会分配不公等。故此,必须作到两个“互不排斥”(市场化不能排斥公正化;公正化也不能排斥市场化),而且还要“内在融合”。

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建立市场化与公正化“内在融合”的经济体制?各国都在探索。就中国来说, 既然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而且,“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样一种包容性经济体制,在财产关系上就需要一种带有包容性的经济形式与之适应。

那么,这种带有包容性的经济形式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既不是单一国有制,也不是单一私有制,而是在“社会公平和市场经济兼容”的基础上,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就是一种新的有效的财产组织形式(其中,是否孕育着新的社会所有的组织形态,需观察),从而有利于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相互融合,这种“统一性”不是外在的统一,而是内在的统一。可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基于此考虑,笔者在《包容性改革论》一书中专门设立了论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三节:《包容性经济体制的基础:混合所有制经济》、《“结构性破垄”:新阶段垄断行业改革新思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摆脱“斯大林模式”》(第195页-217页),以便为寻求“公正的深度市场化经济体制”的主要支撑。

第二,从社会体制改革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共生”体制的经济支撑

“社会共生”这一概念是笔者在《包容性改革论》一书中提出并阐述的。书中认为,中国正处在社会大变动、利益大调整的历史时期。不管你是否承认,中国社会已开始分层,甚至有逐步固化的趋势。分层与固化,已成社会利益冲突和社会危机事件爆发的内在因素。在此情况下,为避免社会严重分裂状态,寻求社会各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共生共存共富之路,就成为当务之急。对“社会共生”,笔者在书中表述为三句话:“穷人不能再穷,富人不必出走,中产必须扩大”。这是笔者基于《人本体制论》的思考。

那么,哪种财产组合形式更有利于“社会共生”呢?这就要研究利益关系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化,中国社会和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已经“多元化”。在利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如何协调不同主体之间(此处指资本主体)利益关系的问题成为社会发展的新课题。混合所有制经济,既可以容纳公有资本,也可容纳非公资本;既容纳私人企业主和外资企业主的股本(这一般是富人),也可容纳企业一般员工的股本(这一般是属于中低收入阶层),也可容纳各类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股本(这一般是属于中产阶层,有一部分属于富人)。这些资本的相互融合、互利多赢,有利于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以建立“社会共生”的新体制。

第三,从政治体制改革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在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一个新命题。

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机制有哪些?根据个人理解,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国家权力的运行、配置、约束和监督机制;第二,独立的司法体系;第三,反腐败机制;第四,社会治理机制;第五,混合所有制经济及其有效运转,这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经济基础。

这里有个“两层楼”的制度安排(即两个有联系但有区别的命题)需要点破:一层楼是国家基本制度,一层楼是国家治理体系(不属于国家基本制度层面)。正是基于此点分析,笔者认为,提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费了心血,也有远见卓识的 。因为它越过了第一层面--国家基本制度的层面,而直接深入到第二层面--基本制度下面的“国家治理体系”层面。从当代人类的政治文明来说,“国家治理体系”带有一定的普世性。提出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概念,无疑抓住了现代政治的命脉。它促使人们在政治领域和其他领域解放思想、大胆改革。

同样,围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也有个“两层楼”的制度安排问题:一层楼是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一层楼是这种制度的实现形式。如同提出国家治理体系一样,这里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是越过了第一层面--基本经济制度的层面,而直接深入到第二层面--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属于治理层面)。而一到治理层面,基本上属于“用”的层面(不属于“体”的层面) 。这样,人类共同的文明都可以采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混合所有制经济”同“国家治理体系”是相通的,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经济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逻辑关系见表一)。

第四,从新阶段全面改革的部署分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寻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突破点。

当前中国的全面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面临艰巨的“攻坚”任务,需要寻找切实可行的突破口。目前来看,行政体制改革是一个明显的突破口,同时,国企改革特别是央企改革也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

资料表明,现在的央企相当一部分依然是国有独资,这是下一步全面改革的一个重要领域。如果能够把这些国有资本“一统天下”的企业改造为产权多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则有利于打破“一股独占”或“一股独大”的僵持格局,真正建立产权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法人化的制度。这不仅使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而且也可以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整个改革棋局的关键一步。如能取得突破,则可取得“一招棋,满盘活”的显著效果。

 

二、产权开放:国、民、外、内,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