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怡 张江:制度与文化并重:新时期利益格局调整的路径」正文
【摘要】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利益格局调整”成为现阶段能否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积极稳妥地进行利益格局调整,需要沿着利益的双重性格、制度与文化的双路径协同展开:一是制度路径的调整策略。“调整”的路径依赖于它的“形成”过程,无论是市场还是政府,都是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影响物质利益分配,导致整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形成或变动,因而,制度变革是利益格局调整的首要渠道。二是文化路径的调整策略。利益格局一旦形成,利益群体会作为行动主体处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参与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群体参与调整时所具有的能动性来自文化,即制度预期、文化接触和文化同化三方面的差异将唤醒各利益群体的理念利益,驱动他们通过利益表达影响利益格局的调整。因此,应当减少三方面文化差异,构成利益格局调整的文化路径。
【关键词】制度 文化 利益格局调整
改革进入新时期后,中国不仅在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制度安排方面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正、重视社会利益的整合,而且对单纯的经济增长与整个社会和谐稳固发展间的关系也有了不同以往的关怀。但是人们也注意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下,利益整合的制度安排尚处在摸索中,利益分化的态势依旧有增无减。面对复杂的背景态势,如何整合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减少政府、社会与个人以及不同社会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如何将社会公正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便成为了国内外颇为关注的重要议题。
一、三种视角的理论关怀
尽管有关“社会利益格局调整”的议题最早属于改革实践者呼吁的话语,学理上至今也不存在严格对应的理论归属,但与“利益格局”相关联的话题却在社会科学各领域有着不同的视角关怀。它主要来自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社会学的阶层分析理论、政治学的利益群体理论。
(一)经济学解释视角:“收入分配”与社会利益格局
收入分配与利益格局之间有一种天然的共生关系。经济学家关于收入分配的讨论紧紧围绕两个问题:一是在现有存量中如何“切蛋糕”?即讨论存量不变的前提下如何进行收入分配,这涉及各方利益的博弈;二是如何通过做大“蛋糕”创造新的增量满足利益需求?即讨论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这涉及经济增长期各方利益的重组。
――如何“切蛋糕”?从色诺芬、柏拉图始,经由威廉・配第(WilliamPetty)、亚当・斯密(AdamSmith)、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围绕劳动工资、地租、利息和土地价格等问题,形成了以劳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为基础的古典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之后的经济学家用数学方法将古典收入分配理论定量化、技术化,建立起新古典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为解决收入分配的不平等问题,福利国家理论及以凯恩斯为代表的宏观经济学又提出了通过政府干预建立干预个人收入差异的市场制度。这些均反映出经济学家对分配过程中的市场、政府因素,分配结果中的效率、公平因素的不同思考。近几十年来,新的收入分配理论力图将收入分配过程与结果并重。即在收入分配过程中,不仅重视市场在收入分配中的基础性作用,而且肯定政府政策或制度的干预作用;在收入分配结果中,不仅要看分配是否有效率,还要兼顾公平。这种过程与结果的并重,其实是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结合,体现“真正的市场经济逻辑:效率由市场安排,公平由政府管理”①。但在经济实践尤其中国社会的转型实践里,两者的结合持续存在博弈和矛盾――在市场学派看来,传统经济学的竞争市场理论强调的是完全竞争市场对利益格局形成和调整所起的无形作用,因此,应以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为基础,建立一种自主发挥作用的价格杠杆对宏观与微观经济、收入分配格局作调节,认为“在解决利益冲突中,自发调节的市场不可避免拥有优先性”②,“市场经济建设的第一步就是取消政府对价格的控制,让价格随市场浮动”③,政府只有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才能起调节作用。而在政府学派看来,尽管亚当・斯密不赞成国家干预经济,但他的《国富论》提出的“国家的三项职责”却对理解政府在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作了理论定位。三项职责包括国防、公正和公共设施建设。④其中第二职责强调,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等再分配手段夷平社会不平等。所以,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是市场需要的。
――做大“蛋糕”与倒U模型假设在讨论经济增长与分配格局时,经济学家关注由基尼系数描述的收入不平等,以及收入不平等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以此表征社会利益格局。最先关注这一问题的理论假说,是库兹涅茨(SimonKuznets)1955年提出的收入分配不平等与经济增长之间所呈现的倒U模型。后继的研究者通过对基尼系数和经济发展指标的相关性分析,部分支持了这一理论假说。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就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关联机制提出过一些新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政治经济机制、教育一生育决策机制和市场规模机制。其中,发展较完善的是政治经济机制,认为收入差距扩大会引起政治与社会秩序的不稳定,造成投资减少,进而影响经济增长。⑤国内学者在论及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时,不少研究也注意到了分配格局形成中的政治影响或政府作为,大致可归纳为三方面:一是转型期体制“双轨”带来的灰色收入是形成初次分配格局失衡的主要因素之一;二是政府的财税政策取向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不公平的收入分配格局;三是政府在推动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税收制度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⑥
(二)社会学解释视角:“阶级阶层”与社会利益格局
相对于经济学从“收入分配”这一纯经济现象入手看社会利益格局,社会学更侧重从与经济相关的现象“阶级阶层”入手分析社会利益格局,因为阶级阶层的形成或跨越,与利益分化、群体分割以及利益关系所体现的贫富格局息息相关。在众多阶层理论讨论中,这里仅选择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分层现象所做的三方面评价:
――改革前社会利益格局的评判。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社会具有国家垄断资源、利益结构单一、社会分化程度低、同质性程度高、个人利益服从集体或国家利益等“非层化”特征。⑦但也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并非完全没有差别。比如,存在基于身份差别的四大分割群体――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他们构成了中国社会彼此界限明晰、流动艰难的四大利益群体。⑧还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格局,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⑨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各阶层的利益相互关联、彼此制约,利益格局呈现一种均衡化、稳定性的状态”⑩。
――改革后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20世纪70年代末启动的以消除计划经济体制弊端为起点的中国经济改革,使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改革实际上成为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部分直触利益格局题旨的社会学者,对此后中国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给出过两阶段、三阶段的区分:前者是笼统区别改革前后的社会结构,并指出原有农民、工人和知识分子阶层已经发生分化。(11)后者是根据改革进程、利益分化的方式、速度等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利益格局区分为三个阶段:1978-1992年,利益分化成为利益格局变迁的主要方式,不同利益群体从共享改革初期成果到利益格局的合理分化;1992-200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推进后,利益格局呈现出失衡状态:传统的基础性群体在利益格局中被边缘化,以权力、资本为代表的强势利益群体在利益格局中处于主导地位;2002年至今,中国进入以利益整合为核心的利益格局调整,以共享改革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利益格局。(12)而另一部分学者从阶层分析视角出发,根据流动率作出判断:改革以来政治分层的社会结构取代了经济分层的社会结构,阶层之间的流动率颇高。从20世纪80年代直到90年代中期,是中国富裕阶层产生及膨胀较为迅速的时期,原先经济地位低下者跻身于富裕阶层者比例较高。90年代后期,尤其是21世纪以来,阶层间的界限越来越明显,社会下层群体向上流动的比率下降,出现“阶层结构定型化”现象,亦出现既得利益群体导致的基本利益格局固化现象。(13)
――阶层与利益格局。对于社会分化后的利益格局所形成的阶层结构面貌,学者们大致作出了若干判断:第一种是层化的“十阶层论”。主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利益分化表述为阶级阶层的分化,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已经分化为十大社会阶层。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正从原先的金字塔型逐渐向橄榄型转变。(14)第二种是“断裂论”。基本的论点是,中国社会发生了结构性断裂,造成断裂的原因是社会的急剧转型抑或市场转型。由于转型迅速,一些阶层“整体掉队”而被淘汰或抛弃,如企业的失业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断裂是多方位的,包括国企改制中的断裂、城乡结构的断裂、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断裂、文化的断裂等,贫富格局出现。(15)第三种是“倒丁字型社会结构”理论。根据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职业”数据分析,有学者发现,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既不是“橄榄型”,也不是“金字塔型”,而是一个倒“丁字型”:中国就业人口中有一个巨大的处在很低社会经济地位的群体,该群体内部的分值高度一致,在形状上类似于倒“丁”的一横,而“丁”字的一竖代表一个较长的直柱型群体,该群体由一系列处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上的阶层构成。(16)第四种为“碎片论”。该理论相信,今天的中国社会,利益结构变迁十分迅速,各社会利益群体正在分化、重组,因此使用地位较为稳定的“阶级”、“阶层”概念不太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由于改革本身就是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而利益结构在调整过程中必然会使一些群体获得利益,另一些群体损失利益;同时,每个利益群体内部还存在差别,具有利益碎片化、多元化之特征,因此有学者提出“阶层认知的相对剥夺论”命题――随着分层机制的变化,必然是一部分人在社会经济地位或生活机遇上处于相对剥夺状态,丧失了传统体制下的既得利益或者未获得充分的改革新收益;而当人们处于相对剥夺地位时,无论其占据的客观分层地位是高还是低,都会倾向于作出社会不平等的判断。(17)这些研究或隐或实地反映出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的利益格局。
(三)政治学解释视角:“利益群体”与社会利益格局
作为对利益格局扮演者的利益群体的研究,一直备受西方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社会学的高度重视。他们主要就“利益群体”概念、利益群体的社会功能及利益群体的集体行动逻辑等问题展开过诸多争辩。
――“利益群体”概念。大多数西方学者从共同利益一致的含义上使用“利益群体”概念。例如,阿尔蒙德(GabrielAlmond)使用它来指因兴趣、利益而联系在一起,并意识到彼此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的组合;达尔(RobertA.Dahi)则认为,任何一群为争取或维护某种共同利益或目标而一起行动的人,就是一个利益群体;(18)美国政治学家杜鲁门(DavidTruman)认为,利益群体意指有共同态度的团体,能够对社会其他群体提出一定的要求……如果通过政府或者向政府机构提出要求,它就成为政治性的利益群体;(19)斯高特・拉什(ScottLash)这样定义利益群体:“利益群体是致力于影响国家政策方向的组织,它们自身并不图谋组织政府。”(20)经济学家也把利益群体看成是一个由拥有某些共同目标并试图影响公共政策的个体构成的组织实体。
――利益群体的社会功能。尽管研究者在利益群体就是指“共同利益连接起的一群人”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可是在利益群体的社会功能问题上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持功能论的多元主义学术立场,认为不同利益群体的存在有其不能不为之的合法性,因为社会利益群体间的相互制约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促进整体利益的实现。社会本身应该是一个多元利益群体相互制衡、相互竞争、相互合作的利益格局。另一种是持冲突论的社会控制观点,强调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局部利益是与主导的社会整体利益相悖、相矛盾的,因而利益群体的存在对社会整合具有负功能。所谓利益群体,在这里基本等同于“小团体”或“派别”:派别成员无论在整体中属于多数还是少数,在共同的欲望或利益的推动下所作的联合行动,与其他公民的权利或与社会的长远整体利益背道而驰。
――利益群体的集体行动逻辑。20世纪60年代,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性人物之一、经济学家奥尔森(MancurOlson)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系统分析了利益群体的形成及其内部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