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荣华 吴勇: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构成及其释放途径」正文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改革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活力,只有改革才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保障。然而,在改革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后,出现了动力衰减、进展缓慢的状况。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不断暴露,改革的任务沉重,另一方面是改革在许多层面推进乏力,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结构,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特点,探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的弱化倾向与释放途径,对把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体系,挖掘新的、持续的改革动力泉源,把改革推向深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结构
作为推动一国经济体制转换的动力结构,必然是一个内在因素关联互动的体系。而对这种结构体系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认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结构,如果从物质和精神的视角来认识,可以分为精神动力和物质动力。解放思想、理论创新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动力,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物质动力。如果从内部和外部的视角来认识,可以分为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国家(政府)与人民群众对发展的需求是内在动力,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是外在动力。如果从源和流的视角来认识,可以分为源动力和流动力,国家(政府)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是源动力,改革主体往复互动的实践是流动力。统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结构,可以看出其构成因素。利益需求是基础因素,主体的系统作用是实践因素,其他发挥协同作用的力量是助推因素。改变现实落后面貌的利益触动,构成改革的启动机制,并以发展的主题牵引着改革的展开,贯穿于整个改革过程之中;改革主体的动能扩张及联动效应,将改革浪浪相推,形成改革的浩瀚洪流;其他因素的协同整合,集聚了改革主体制度创新的能量,增强了整个改革动力系统的动能强度和动能释放力度。
1.利益的基础地位
关于制度演变的动力,几百年来一直是学术理论界关心的重要问题。专家学者们从文化、道德、心理等多个角度进行了阐述,这些理论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这些理论往往只是看到问题的某一方面,而未深入问题的核心,因而说服力不强,普遍性不足。迄今对这一问题作出最令人信服解释的当属经济学。
作为现代经济学理论“内核”之一的“经济人”假设,便是从利益诉求出发分析人的行为。亚当・斯密在其名著《国富论》中提到的“看不见的手”,便是由利益引导的。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物质利益有关。列宁曾明确指出“物质利益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整个世界观的基础。”[1]利益是人类行为的一般动力,或者说是最根本的动力,一切人类行为都可以从利益那里找到渊源,制度变迁也不例外。
制度变迁是通过改革实现的,而作为改革主体的人都具有趋利避害之心。人们之所以选择改革,是因为预期改革后比不改革能获得更大的收益(我们称之为收益效应),这种效应正是推动人们改革的引擎。1978年,我国开始改革开放,也是收益效应发生作用(我国的经济政治环境具备了使这种效应发生作用的条件)。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以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图景来引导经济社会建设,但经过近30年的努力,预期并没有实现,现实与理想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我们称这种差距为潜在落差)。而当我们打开国门看到外面世界的时候,我们发现我国与其他国家存在巨大的差距,不仅那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我们无法企及,即便是一些战后工业化刚刚起步的东亚国家,也将我们远远地抛在后面(这种实际存在的差距我们称之为现实落差)。潜在落差和现实落差的存在,尤其是现实落差的存在,使我们产生了新的危机感,产生了不改革就要被开除“球籍”的危机意识。因此,可以说此后我国的改革正是这两种落差产生的“危机感”和收益效应所引发的。
我国消除潜在落差和现实落差的需要与追求利益的需要,表现为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迫切的需要,因此“发展是硬道理”。如何发展?道路是改革开放。众所周知,改革是发展的动力。而改革由收益效应引发,改革是为了消除潜在落差和现实落差,一句话,改革是为了发展,发展是改革的目的,也是发动改革的力量。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也是改革的动力,改革与发展互为动力。对于前者,人们认识得比较清晰;对于后者,往往不为人们所注意。在研究改革动力时,不能忽视发展在改革中的动力地位。
发展的内在需要呼唤改革。从整体层面来说,发展是改革的目的,从具体的改革推进项目来说,是发展遇到了困难,发展的瓶颈限制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满足。我国农村改革始于食不果腹的农民,之所以改革是因为原农业体制下的作业方式已不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国有企业改革虽然一开始就是政府行为,但目的是为了解决面临的亏损严重、历史包袱沉重、机制不活等难题。当我国经济粗放式发展遇到资源和环境约束瓶颈,出现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时,以科学发展为牵引的体制创新被提上改革日程。科学发展对改革的促进、拉动作用是全面的、深入的,科学发展决定了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决定了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2.主体的系统作用
认识到利益是人们的行为动力之源为理解我国改革动力问题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方向。但应该清楚的是,利益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是通过不同的行为主体实现的,而行为主体的差异便构成了制度变迁形式的差异,构成了制度变迁动力结构的差别。这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结构拥有自身特色的根源。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体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如果按照我国行政层次来划分改革推进主体,那么可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这三个层面构成了改革动力结构的主体子系统。
一是高层号召发动。高层由中央、国家级和省级领导层级构成。这个层级的主要作用是号召发动,除号召和推进本级改革外,从纵向关系来说,主要是推进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确立改革理念,提出改革目标任务,号召发动下层改革;对重大改革事项,带头调查研究,参与并领导整个改革;对改革方向、目标明确的改革事项,出台文件予以指导,在推进措施上下功夫,并在人员配备和组织领导上予以保障;对方向、目标不甚清晰的改革,不定框框条条,鼓励基层创新,注重总结推广。
二是中层强势推动。中层由市、县(市)领导层级构成,主要作用是确立本地改革目标任务,深入改革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强势推进改革。改革开放以后,中央逐步放权让利,地方政府开始有了一些自己可以控制的资源,各地方的财政收入也在很大程度上同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因而各地方政府都会有很强的主动性,想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发展本地经济,包括使用改革的方法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基层积极主动。基层主要包括乡镇、村、园区、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干部群众等。在我国改革过程中,基层积极主动地选择制度创新的路径,开拓进取,创造制度优势,涌现出了许多改革典型,他们正是改革的具体参与者。
以上每一改革主体,都不是单独发挥作用的,每一层级主体都是在与其他层级主体以及改革的其他推进因素相互作用中推动改革前进的。我国的改革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突破,关键在于各级领导能够把自己的高度重视与基层的积极主动有机结合,在于能够坚持充分发挥上下两个积极性,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高、中、基层三个层级的主体,由于高层、中层代表了政府,因此可以将三层主体归结为政府与基层两个维度,即三层二维主体。在我国改革进程中,三层二维主体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在许多具体利益上又常常不一致,甚至对立、冲突。三层二维主体在根本目标和利益上的一致性,决定了改革是“上下互动型改革”,是主体合作型改革。但这种互动和合作并不是持续、稳定、均衡、静态的结构。当改革引发的利益格局调整使三层二维主体的利益得到增进时,他们处于合作状态;当改革损害其中一维利益而不能承受时,就会发生冲突,出现不合作。由于改革的多项性和持续性,因而这种合作和不合作是多重转换的。因此,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的主体结构是三层二维合作―不合作多重转换博弈结构。
3.其他因素的协同助推
改革是主体按照一定理性设计所进行的制度安排活动。但制度市场并非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因而利益因素在制度变迁的操作层面并不是唯一动力,改革作为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必然有许多其他非利益因素如文化、道德、历史以及意识形态等在其中发挥作用,虽然这些因素同利益相比不处于基础地位而且相对不太容易把握其界限,但其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在改革的动力结构中,利益是基础因素,主体是主导因素,除此之外对改革动力系统,尤其是对改革主体子系统施加积极影响的内在因素,都是改革的动力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
一是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改革开放的过程,首先是思想解放的过程。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是改革的强大推动力量。改革需要改革的理论,不断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精神动力的不断再生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深入注入了活力。
二是价值引导。在推进改革进程中,我国注重价值观念的引导,以价值的导向凝聚各方力量,引领改革。例如,改革中效率与公平关系的不断调整形成了改革的持续动力,改革中发展与稳定的综合考量所形成的风险控制导向和发展导向构成改革的再续动力。
三是地区竞争。全国各地的竞争,促进了改革。由于政绩考核体系和地方利益等因素的作用,全国各地都具有发展的内在需要,而改革是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竞争,表现为制度优势竞争。在制度安排上,相互之间进行学习、借鉴,促进了各地的改革创新。
四是对外开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一直成为我国改革的一个倒逼机制。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对外开放也是我国改革的一种极其重要的动力,这种动力不仅体现在国内国外的发展差距给予我们的促动,也体现在国际规则对我国传统的倒逼,迫使我国的改革者加快改革的进程,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
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因素的突出点
我国改革之所以能够持续推进,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我国的改革并非仅仅从标准的市场经济逻辑出发,而是以我国的现实为立足点,紧密地关注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双向适应性,不断释放出改革的动力,因而改革进程呈现出平稳状态。分析、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可以发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动力是具有个性的。
1.生产力的强基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在制度创新上的应用,既有相同之处亦有区别。在利益是制度变迁动力源这一点上,可以说两者基本是一致的。贯穿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的一条核心线索便是交易费用,作为社会行动的个人、组织以及政府中的政治企业家为节约交易费用而付出的种种努力是制度变迁的动力。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利益诉求是制度创新和改革的动力。但两者的区别也很明显。首先两者的分析思路刚好相反。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技术进步导致了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了的生产方式在现有的制度中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就需要一个新兴的阶级通过革命去改变现有的制度安排。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框架中,生产力是第一位的,是生产力的进步导致制度变迁,因而是改革的动力所在。而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则恰恰相反。诺思认为,制度是重要的,只有适合的制度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才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动力。用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来说,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诺斯认为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2]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辩证关系,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另一方面变化了的生产关系反过来作用于生产力,但此中的主导因素或动力源是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关系的反作用是派生出来的,是第二位的,这与诺斯的单向决定有着本质的区别。
2.政府的强势作用
根植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社会的新制度经济学,对于一个有着社会主义传统且实行市场化改革时间不长的中国来说,在一些地方存在着理论与实际的脱节,特别是对政府在改革中所发挥作用问题上,西方的理论与我国的实践存在较大的差异。
应该指出,制度经济理论是重视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的。在科斯的世界里,虽然科斯定理表明在不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产权的如何界定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中由于存在相当大的交易费用,因而初始产权对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产权的界定必须由政府来进行,而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大基石之一便是国家理论(另外两个为产权理论与意识形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