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双核驱动”战略,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全面深化改革和升级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是实施“双核驱动”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区升级发展的根本途径。改革创新是经济区开放发展的动力源泉,2008年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以来,经济区以锐意进取、后发赶超的气魄,率先推进区域统筹协调、港口资源整合、投融资平台建设、开放合作模式创新和同城化发展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成为广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赋予了经济区新的战略定位和重大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站在完善国家沿海沿边发展布局的高度,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重点深化与东盟开放合作,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全面深化经济区改革,坚决破除各种利益藩篱和体制机制障碍,突破产业不强、港口不大、通道不畅、体制不顺、环境不优等制约瓶颈,打造全区改革的“先锋”和“试验区”,为构建“双核驱动”发展新格局,推动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
2.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眼区域发展新形势,以破解发展难题为导向,以重点领域改革为突破,坚持深化改革与升级发展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政府简政放权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推进改革,更加重视创新驱动、结构调整、生态环保和以人为本,释放“海”的优势、做足“通”的文章、形成“群”的合力,开创经济区升级发展新局面。
3.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的目标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区域一体化模式,完善开放合作体系,释放跨越发展新动力,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围绕这一目标,在经济区四市率先推进户籍、港口、园区、通关、金融及人才开发、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延及玉林、崇左两个城市,着力理顺体制机制,着力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扩大开放合作,着力提升辐射能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经过2-3年努力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取得决定性成果,为打造中国-东盟合作“三基地一中心”,建设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核心区域和“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新枢纽提供强大支撑。
二、加快户籍同城化改革
户籍同城化是经济区同城化发展的龙头,是释放新的人口红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新型城镇群的关键举措。必须加快破除城乡之间制度性障碍,打破城市之间行政区划藩篱,逐步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就业、医疗、养老、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地区差异,实现以人为核心的资源要素流动便利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化,促进经济区城际一体、城乡一体协同发展,提升经济区整体竞争力。
4.放宽户籍迁移条件
分层次放宽户籍迁移条件,促进经济区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人口自由流动。统一户籍准入标准,放开沿海三市落户限制;合理设置南宁市户籍准入标准,放宽沿海三市户籍人口落户南宁市条件;规范简化户籍办理流程,四市间户口迁移免准迁证。
实行户口准入年限跨市累计。经济区外来人口在四市范围内工作、居住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连续年限可以跨市累积计算和接续,并对应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城乡统一户口登记,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地票”交易制度。保留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给予进城落户农民“城乡兼有”的身份待遇。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偿退出机制。
5.共享基本公共服务
推进社保服务均等共享。统一四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育等社会保障政策、管理办法和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四市社保一体化。
统一四市就业服务。统一四市就业服务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系统平台、就业服务市场和劳动就业维权服务平台,推进四市就业服务一体化。
共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试点,逐步实现农村医疗保障跨市就诊即时结算。有效整合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城乡医保“三合一”。推进各项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通用,积极探索组建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
扩大教育交流合作。引导四市优质学校异地创办分校和合作办学,建立四市中小学教师研训合作机制,互派校长、教师挂职锻炼和跟岗研修,缩小地区差距,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6.推行跨市管理便利化
推行社保“一卡通”和交通“一卡通”。发行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事务于一体的社保卡,实现社保跨市领取待遇和缴费、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即时刷卡结算等功能;推进四市内公路、公交、地铁、出租车、高速公路、城际铁路等多种交通方式的客运“一卡通”。
经济区户籍居民在经济区内异地购房,享受当地户籍居民同城待遇。研究出台经济区内异地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案,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同城联贷。
推动相关证照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驾驶证转入换证及机动车年检,以及普通护照申领等业务,可在经济区四市异地办理。力争港澳台“自由行”政策由南宁市扩大到沿海三市。
推进信息服务同城。整合自治区中直、区直部门和经济区四市信息资源,建设“智慧北部湾”,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劳动就业、教育、社保、居住、卫生计生、婚姻、税务、信用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就业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市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创新港口建设管理运营机制
港口是经济区升级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和“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新枢纽的重要基石。必须加快完善北部湾港功能定位、创新运营机制、深化开放合作,促进港产城联动发展,推动港口向大型化、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低碳化发展,努力打造千万标箱现代化大港,加快建成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
7.推进“一港三域”协同发展
强化“港口优先”的规划理念。牢固树立“以港兴市、港口优先”的规划理念,为港口持续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实施新一轮北部湾港总体规划修编,统筹编制港口集疏运体系规划、港口配套物流园区布局规划、港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港口口岸建设规划等综合和专项规划,纳入港口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优先保障港口作业区、周边集装箱堆场、港口物流和临港产业以及口岸单位办公设施、查验场所等用地。清理整顿港口规划用地范围内与港口业务不相适应的建筑设施。
按照建设现代化大型组合港要求,科学界定北部湾各港域功能,推进错位、协同发展。防城港域进一步完善大宗散货运输体系,辅助发展集装箱运输体系;钦州港域以集装箱运输体系和石油化工运输体系为主;北海港域重点打造国际邮轮旅客运输体系、商贸和清洁型物资运输体系。着力培育以钦州保税港区为依托的北部湾国际集装箱干线港。
8.建立统筹高效的管理运营机制
加快组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统一港口规划建设、政策制定、执法监督和港口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统筹港口统一调度、引航等港政公共服务。
建立北部湾港口综合协调机制。成立由自治区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及沿海三市政府参与的北部湾港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港口规划发展、重大功能布局、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口岸开放和通关便利化等。
推动港口公益性与经营性项目分开。逐步将公益性基础设施资产统一划入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公益性及公共服务项目由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统一实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
推进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推动港口管理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港口“权力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营造有利于港口航运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作为港口建设经营龙头企业的作用。鼓励大型港口企业从生产经营型管理向资本营运型管理转变,鼓励民间资本依法投资经营港口业务,支持国有港口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港口标准化服务体系和统一的经营市场诚信体系,促进港口经营专业化、服务规范化。
9.突破瓶颈完善集疏运体系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完善以北部湾港为龙头,辐射西南中南地区的综合性、多功能交通大通道。着力打通大通道关键缺失段,实现高速公路、铁路与港口直接连通。加强港口后方铁路站场和相关铁路支线、专用线建设,推进各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提高“海铁”“海公”“海空”“水水”等多式联运的便利性、高效性。加强与铁路部门合作,推动开通港口直通腹地省份的“五定”班列。积极推进平陆运河规划建设,构建江海联运系统。
共建西南中南地区内陆“无水港”群。推动与西南中南各省市共建、共享北部湾港。引导和支持港口企业与内陆属地企业合作共建“无水港”,加快形成覆盖西南中南地区重要物流节点及自治区内相关城市的“无水港”群,吸引更多货源从北部湾港中转。
切实降低港口综合运输成本。改革现行沿海铁路价格制定与收费机制,以“同运距同路网同价格”为目标,建立港口与沿海铁路一体化运作机制,探索港口企业参与铁路通道经营;提高港口作业效率,规范港口及各类代理服务收费。
10.创新港口合作开发模式
重点开拓公共码头连片开发区。划定优质岸线资源,规划建设公共码头连片开发区,充分发挥沿海三市政府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港口建设引资机制,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优质港航企业作为战略伙伴合作连片集约开发。同步推进超大能力的深水航道和专业化深水泊位建设。
推动港口资源带动航线发展。对于在经济区注册,引进或开通国际、洲际集装箱班轮航线、邮轮航线的港航企业,优先支持以参投或控股等方式参与北部湾港口、码头及物流项目建设与管理运营。以钦州保税港区为中心,以防城港域和北海港域为两翼,积极培育集装箱班轮航线,大力提升北部湾港集装箱运输能力。积极发展邮轮经济。
11.培育拓展港航服务业
规划建设港航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金融、航运咨询、海事法律服务等各类航运服务要素,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提高航运软实力。积极培育具有特色的北部湾航海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