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燕菁:城市增长模式与经济学理论」正文
中国增长模式之所以不能被理论界解释,盖因主流学派依托的新古典理论存在致命的弱点。基于消费者竞争和生产者竞争的新定价规则,本文对政府的市场角色和行为做出了新的解释。按照这个规则,类似于“土地财政”之类的增长模式,构成了“中国模式”的核心。中国模式与“标准模式”的差异,在于城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商业模式不同。在新的理论框架下,基于土地融资的中国城市增长模式,就不再是一无是处,而是存在被改进、发展的可能。
引言
观点之分歧,皆源于理论。理论差异没有解决,观点分歧就不可能分出是非。没有理论的“思想竞争”,必然是各说各话。思想的取舍存废,也只能靠支持者的多寡或学术江湖地位的高低等“场外规则”来来决定。
最近,我不经意间卷入的“土地财政”模式之争(赵燕菁,2011),也是如此。争论中,没人愿意听完对方的观点,而是急于抢占“道德制高点”,争取更多围观的群众(马光远,2010)。结果,辩论演化成对骂,竞技变成了群殴。思想竞争,只能凭借赛场上的实力,而不能依赖场外支持者的多寡。
“土地财政”攸关城市增长模式,规划师是无法缺席的论方。在同很多一流经济学者[1]当面交锋中,我感到,如果不尽快澄清各自分析工具的差异,争论就一直会停留在娱乐大众的浅表层次。
一、 价格理论:新古典与非新古典
当代经济学的大厦,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新古典价格理论基础上的。也是我的辩论对手依凭的主要理论工具。在马歇尔之前,价格理论大体上分为两派: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市场是供给和生产一侧决定的,生产者的成本是价格的核心因素;而边际学派则认为,市场是消费和需求一侧决定的,消费者的偏好,决定了产品的价格。
马歇尔将两者结合起来,认为市场价格是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Alfred Marshall,1890)。在完美的市场里,应当有一个均衡解,使得供求双方都无法在不损害对方情况下,增进自己的利益。随后的经济学,基本上都是在这个框架下发展起来的。但也正是从这个框架开始,经济学逐渐脱离真实世界,转变为逻辑内恰,自我证实的数学游戏。
为了确保向上的供给曲线,报酬递增和规模经济被排除。劳动力和资本取代了利润和固定成本、可变成本成为新的生产函数;增长被装进“技术进步”的黑盒子;剩余(利润)和固定成本成为冗余概念;为了确保均衡的存在,价格一开始就被假定了,价格理论从寻找价格,转变为寻找给定价格下最优的要素分配;竞争被“完全竞争”所取代,而这个所谓的完全竞争,实际上根本没有竞争[2](Hayek,1948( 1980))――没有人可以通过改变价格最大化自己的剩余。
在这个框架内,许多现实中大量存在的经济现象,如垄断和政府行为,被经济学家判定为“无效率的”。公共产品理论、增长理论、拍卖理论、博弈理论……,一个又一个新理论被提出来,以修补千疮百孔的马歇尔框架。甚至经济学本身也被分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
面对同一个经济现象,不同的经济学家应用同一个理论,可以给众多完全不同的解释。经济学被讥讽为“把现实中原本行得通的东西,放到模型里,看看是否行得通的”的后知后觉的学术游戏。当中国经济以违反经济学“原理”的模式高速增长后,经济学家先是认为只是“过渡”,然后又认为“不可持续”,最后,干脆断定“必须转型”。而与此同时,符合“标准”经济学原理的增长模式和制度,却一个又一个爆发严重的危机。
显然,在主流经济学的框架里,地方政府的行为(像企业一样盈利、竞争),乃至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都不可能得到合理的解释。不彻底重建经济学大厦的基础,就不可能理解“土地财政”的本质,就不可能终结学术争论的混乱。这个基础,就是基于马歇尔框架的新古典价格理论。
二、 新的框架:供大于求还是供不应求
从哈耶克到科斯,众多顶尖学者都曾对马歇尔的框架提出过质疑[3]。但马歇尔框架依然是经济学本科教材中的基本原理。无数才华横溢的学者,依然醉心于编制这件已经衣不遮体的“皇帝新衣”。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经济学到现在仍然没有一个与马歇尔框架平行的替代框架。
马歇尔究竟错在哪里?
受达尔文思想的影响,马歇尔方法论的一个核心,就是“自然不能飞跃”(Alfred Marshall, 1920)。他认为,供、需双方犹如剪刀的两翼,市场价格决定于双方的力量均衡。据此,马歇尔假设了两个连续的曲线――一个倾斜向上的供给曲线,和一个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两个曲线交点处的价格和数量,就是市场上的均衡价格和数量。为了确保这两个曲线有一个交点,二者被放到了同一个坐标系里。而这正是马歇尔框架错误的起点。
为了使价格研究重回竞争的市场并为制度分析提供理论基础,我在提交给加迪夫大学的博士论文《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市场角色》(Zhao Yanjing,2009)中的提出的一个新的价格理论[4]。在我的框架里,需求函数和供给函数分别处于独立的坐标系――两个曲线既不连续更不相交,而是通过共享数量轴相互影响。市场不再被视作一个连续对应的函数,而是被分为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两种状态:当供大于求时,竞争发生在生产者之间,消费者制定竞争的规则,其收入只影响消费者剩余的多少,而不影响市场价格;当供不应求时,竞争发生在消费者之间,生产者决定竞争的规则,其成本只影响其利润多寡,而不影响价格高低[5](赵燕菁,2007,2010)[6]。
任何产品都有两个“市场价格”――消费者价格和生产者价格。当数量变化导致两种不同的状态间转换时,价格不是连续变化,而是不连续地在两种价格间切换[7]。在这个框架里,“自然”存在“飞跃”,或者更准确定说,市场价格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交互过程。
生产函数由固定成本、可变成本和利润组成。生产者之间通过熊彼特竞争决定价格,即边际上最优的生产者和次优生产者之间的竞争。由于存在规模经济,生产者通过扩大市场占有,最大化自己的剩余。因此,市场上均衡的价格,就是令次优生产者利润为零时的价格。消费者函数由消费者的偏好、预算组成。有效需求是预算和效用皆为正时的消费。消费者通过威克瑞拍卖决定市场价格,在偏好均为正的情况下,市场价格等于边际上消费者所愿意出的最高价格。这个价格应该刚好令次优消费者预算小于零。
生产者的固定成本随着规模增加被摊薄,平均成本降低,利润增加。大规模生产带来递增,乃是现代经济循环扩张的主要动力。但剩余的积累不会导致产品规模的无限扩大,而是会分裂出新的产品,以满足多样化消费的需求,减少规模生产导致的消费者效用的损失。相邻替代产品间,以哈耶克竞争的方式决定市场的占有率,并间接影响市场的价格。最优的市场价格不是简单的数量和价格,而是“数量-价格-种类数”三者同时形成均衡。
三、 政府就是企业
不同的分析框架,得出的结论不同[8]。
首先是政府角色的不同。在新古典框架里,政府天然的垄断地位,必定是非经济的。政府是市场的对立面。政府对经济干预越多,经济运行的效率就越差。完美的经济,应当靠市场规则自动运行。市场规则在交易过程中自发形成,无人能设计、操控;在我的框架里,政府不过是通过提供公共产品赢利的“企业”。即使处于垄断地位,也要面临次优企业(如其他政党)和相邻企业(如其他政府)的竞争。只要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市场没有准入限制,政府的行为就必然会受到竞争约束。这就如同商店里的商家并不能利用自己的定价权任意定价,因为顾客会用脚投票,比较相邻的商家。
如果将政府理解为一个企业,干预经济就不是例外,而是常态。市场的所有规则都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经济参与者(包括政府)有目的的设计。市场的作用,是通过竞争,选择高效率的机制,淘汰低效率的机制。政府就不再是市场的“傍观者”或“守夜人”。政府就必须参与经济,必须计算成本,必须能够盈利。
在新古典的框架里,垄断的政府一定会有动机剥夺“顾客”,因此,需要分权,通过制度监督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在我的框架里,只要存在相邻政府的竞争,政府就不可能为所欲为。政府间的竞争,比分权制度更有效率。政府也不一定像新古典认为的那样“小就是好”,而是取决于相比其他组织,政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更有效率。其最优规模要由市场决定。
如果一定要用一个比喻来说明发达国家“标准”的地方政府和中国地方政府的差异的话,前者就像是一个小区的物业公司,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要通过小区全体居民用手投票;而后者则更像是一个酒店,通过不断改进服务和有竞争力的定价吸引“顾客”,而城市的消费者(劳动力、资本)则通过用脚投票,选择最优的社区。这种竞争同出售类似产品的相邻企业(商店)没有本质差异。
类似的比喻来自张五常先生的鸿文《中国的经济制度》(张五常,2009):“一个鲜明的例子可以示范县与县之间的热烈竞争。那是购物商场。一个县可以视作一个庞大的购物商场,由一家企业管理。租用这商场的客户可比作县的投资者。”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中,张五常先生敏锐地发现,中国成功秘密,很大程度上在于拥有土地权的地方政府之间的激烈竞争。
这同我在2002年的一篇被广泛争议的文章(赵燕菁,2002)中的观点如出一辙。在我的范式里,政府的大小同企业的大小一样,取决商业模式是否成功,本身无所谓好坏。不同政府如同许多Tiebout社区(Tiebout,1956),与其他政府展开“哈耶克竞争”。这种貌似垄断的竞争,要远比新古典的完全竞争来的激烈。(赵燕菁。2010)
如同企业般的政府竞争,在新古典的范式中是完全无法解释的。在完全竞争的范式中,政府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而垄断竞争相对于完全竞争,必定是无效率的。越“完美”的市场,政府的角色应当越弱。显然,要理解土地财政,首先就必须抛弃新古典定义的政府――政府不是市场的裁判,不是守夜人。它就是普通的企业,不仅要赢利,而且要参与竞争。在我的范式里,越是强大的市场,越是能产生强大的政府。这是我和多数经济学家分歧的起点,也是“土地财政”争议背后更深层的隐性争议。
四、 财富增长的源泉
按照新古典理论,在完全均衡的市场里,所有生产者的利润为零,否则生产规模必然持续扩大而无法实现均衡。由于没有剩余,经济增长在完全竞争范式里,无法内生。均衡经济里不断增长的“剩余”部分,必须借助“技术进步”这个外生变量来解释。
在我的框架里,经济增长,源自于剩余的积累。由于均衡的价格是使边际上次优生产者(消费者)利润(预算)为零时的价格,因此,即使在均衡的条件下,最优的生产者(消费者)也会不断积累剩余。剩余(包括生产者的利润)乃是经济增长的源泉。经济增长的速度取决于经济流程中,积累剩余的效率。投入产出的差额,是决定经济增长的核心变量。新古典所谓的技术进步(包括制度的进步),不过是提高剩余积累的效率所采用手段的总称。
对于公共产品而言,成本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要素(特别是土地)的价格。产权的转移要足以补偿原来要素所有者的机会损失。而产权转移过程中,不同的制度交易成本大不相同。交易成本越高,利润就越少,经济发展就越慢,一旦利润小于等于零,公共服务就不会被提供。城市的本质就是提供公共产品(或者说是集体消费),城市化就是不断地增加公共产品的过程。因此,设计交易成本最小的制度,就成为决定城市化速度和质量的关键。
假设一个企业(比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比如道路),其主要收益模式是通过出让道路两侧土地升值的土地。因此,首先必须获得两侧土地,建设道路后,再出让升值其余土地。这个模式成立的前提,就是出让土地的收益S,要大于建设道路的成本。设想一条道路建设,其成本由建设成本C1和土地成本C2构成。C1一般而言是相对固定的,比如说100元。土地成本则由原来种地的机会成本CO,比如说50元和交易成本Ct构成。
如果土地初始产权是政府的,交易成本Ct等于零。假如土地出让收益S是200元。项目的净剩余就是200-(100+50)=50(元)。但如果土地初始产权不是政府的,就需要征地。此时原产权所有者由于拥有定价权,往往在原来的机会成本50元以外,还要索要一个额外的数额。对于政府而言,这就是所谓的交易成本Ct。如果机会成本Ct是25元,项目完成后净剩余(利润)S=200-100-50-2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