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革: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富”的公共政策取向」正文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拉大,正在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约束之一。经济发展战略实现由“先富”向“共富”的阶段性转换显得愈发迫切,这是改革开放初期便确立的一项既定发展战略,也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的必然要求。当前,单纯从某一方面出台政策已经不能完全解决收入分配失衡问题,需要通盘考虑公共政策,从整体上做出全局性制度安排,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全民所共享的同时,通过公共支出政策、公共管理政策和公共收入政策努力实现收入分配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一、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正在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所以备受国人瞩目,是因为近些年来,收入分配不公和不平衡问题已经影响到经济社会的稳定与良性发展。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近10年来我国贫富分化日趋严重: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高达0.496,目前仍维持在0.5左右。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1985年的2.9倍,上升至2005年的9.2倍,目前这一收入差距已达到惊人的2 0倍之大。贫富分化加剧已造成中国社会“两头大,中间小”的凹陷。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中国1%的人口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美国是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从财富集中的角度看,中国的财富集中度已远远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现实中的贫富差距和利益分配矛盾,已令中低收入群体普遍感到不满,不断在挑战个人的心理底线,构成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成为中国近期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与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非常落后,社会生产力极端低下,社会基本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尖锐。为尽快摆脱贫困落后的状况,我国及时制定了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战略,确定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和原则,以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后富,最终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可以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强调,“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四大也提出,“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等观点。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1997年党的十五大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由于崇尚效率,从而有效地刺激了经济增长,国家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1979~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从3624.1亿元增长到209407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9.66%,而同期世界平均GDP增长速度仅在326~4%之间。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虽然有所回落,但仍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此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收入分配失衡为核心的社会公平问题也在不断加剧,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并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2002年,世界银行指出:“大范围的贫困人口减少是中国1979年改革之后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此后的深化改革并没有像之前那样让贫困人口受益。在没有解决其他国内市场扭曲问题的情况下进行这些改革反而使得中国的收入差距扩大”。
三、收入差距过大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收入差距过大是步人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一个突出特征。过大的收入差距将会给经济、社会带来方方面面的负面影响,其中的某些影响在我国已经开始凸显。
(一)收入差距过大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进而增加产权保护和社会维稳成本
联合国“犯罪趋势与刑事司法体系运转情况调查”显示,凶杀率与收入不平等状况显著正相关,在富裕程度相仿的条件下,收入不平等程度更高的美国比英国高4倍多,比日本高12倍多。从1988年至今,中国刑事犯罪率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12.5%,超过了同期人均GDP的年均增长速度,其中2004年的犯罪增长率更是高达14%。虽然目前中国的犯罪率仍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犯罪率的增长速度却是同期西方发达国家的3到4倍。在1988~2004年间,中国的相对收入差距每上升1%,将导致刑事犯罪率显著上升0.37%;绝对收入差距每上升1%,刑事犯罪率将显著上升0.38%。
(二)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到一定程度,将可能引发政治动荡
对于这一风险,邓小平早在1 9 9 0年就曾直接指出, “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人就要革命。”当前,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稳定至关重要。但是近几年来,由于经济利益分配不公所引发的群体事件屡见不鲜,部分地区维稳形势比较严峻。
(三)收入差距过大禁锢社会阶层间流动,进而导致不平等的世代传递,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不利于人的自由发展
社会资源主要由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组成,与这三种资源相对应的收入、权力、声望,往往统一掌握在少部分群体手上。利用这些资源及关系网络,社会顶端阶层可利用各种方式和选择来实现优势地位的代际传递,如通过加大经济投入(包括贿买)、利用社会关系在就学就业和事业发展过程中为子女提供诸多便利等。目前在国内,这种现象已非常普遍,以致民间流行将当代社会戏谑称为“拼爹时代”。总的来看,中国至今尚未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中间阶层总体比例较小,阶层固化的趋势明显加速,表现为社会纵向流动的通道日渐狭窄,下层社会向上流动受阻,社会结构调整速度变慢,制度变革与调整的动力减弱。
(四)收入差距过大滋长了现代社会的浮躁心态与激进情绪,给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埋下了诸多隐患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一份关于儿童幸福的报告,展示了收入不平等与1 5岁儿童理想之间的关系:收入越不平等,儿童长大后越不愿意从事低技能的工作。但是,在较不平等的国家中,理想和实际机会与期望值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在收入差距偏大的社会中,一方面,人们普遍抱有“当大官,发大财”、“成名成腕儿”的功利性诉求,然而却又普遍缺乏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相应的突出技能;另一方面,在盲目汲汲以求的社会中,人们更专注于如何快速实现自身诉求,而较少考虑相应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由此导致普世道德的约束力急剧减弱,笑贫不笑娼的晦暗思想却大行其道。《2012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显示,近70%的大学毕业生期望在副省级以上城市和省会城市工作,愿意在乡镇工作的比例只有0.8%。2011年2月20日,全国总工会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显示,与传统的农民工相比,他们更注重自我,然而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满足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导致他们的工作满意度较低,工作更换频率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甚至面对现实与理想的落差,很多80、90后的年轻人选择了消极逃避的态度,以致虽然中国总体上的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但是很多工作岗位却缺乏应聘者,工资的大幅提高依然无法解决民工荒问题。
(五)收入差距过大所引致的社会不稳定,令聚集了大量财富的富裕阶层缺乏安全感,从而热衷于投资移民,巨额财富也被转移至国外,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亦随之蒸发
近年来,这一问题在我国已高度凸显出来。招商银行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中国有50万人投资资产超过千万元人民币。千万富翁投资移民意愿强烈,该报告受访的亿万富翁中,约27%已经完成了投资移民,47%的人正在考虑移民,两者合计达74%。英国广播公司(BBC)2011年9月7日发表题为《中国富豪“为安全”希望移民国外》的文章指出,有60%的中国富豪已移民,或者正在申请、考虑移民,拥有海外资产的中国富豪已达1/3。美国移民局2012年6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的投资移民中70%来自中国大陆。富豪阶层作为改革开放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却逃避了为国家和民族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他们当下所进行的大规模资产外移活动,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大量交由外国来分享,而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财富基础却遭到了严重削弱。
四、国际经验及启示
二战以后,世界各国为摆脱战争的阴影,恢复并振兴本国的经济,均制定并实施了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主要特点是强调工业化,把经济增长看作是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以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作为主要目标,基本不考虑社会公平与公正问题。这一发展理念的形成主要是基于以下思维逻辑: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会自动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最终消除贫困问题,逐步实现包括社会公平在内的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上述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力地刺激了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但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并未得到相应改善,相反却有更多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20世纪70年代以后,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之间的突出矛盾,发达国家开始对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战略进行全面反思。人们逐步认识到,社会发展是全面、多元的发展过程,经济的发展不能代表社会、政治、文化以及家庭和个人的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需要兼顾经济发展与社会均衡;需要各个要素的协调配合,共同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
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下,一些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福利主义政策,良好的经济基础使得各国用于维护社会公平的政府支出规模大幅度提高,欧盟国家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从35%迅速上升至50%左右,瑞典则超过了60%。其中,增幅较大的支出项目大多集中于教育、医疗、健康和社会保障等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项目。大量的政府支出被用于调节收入分配,重点增加穷人的收入,并为穷人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缓解了贫富分化的状况。
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滞后,在2 0世纪70~80年代,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仍然坚持了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战略,片面强调经济增长,而社会公平和社会发展问题则长期被忽视。从近年来看,这些国家的经济虽有一定的发展,但收入分配失衡、贫富差距拉大、贫困人口大面积增加等社会问题却急剧恶化,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严重威胁着这些国家的长期发展。
二战以后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