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农村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2012年中国农村状况调查报告 选择字号发布日期:2014-01-21

「2012年中国农村状况调查报告」正文


前言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农村状况调查课题组于2013年1月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的大型农村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包含423个问题,1165个变量,内容涉及农村人口与就业、土地制度与土地流转、农业与非农业经营、农村居民收入/支出/财产、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民的满意度等多个方面,基本涵盖了三农的各个重要方面。

此次调查样本覆盖除西藏外的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125个县级单位(城市郊区、县级市和县),250个乡镇,500个行政村。此次调查样本未包含中心城市近郊区(注:中心城市即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也未包括部分偏远地区。共收回4091份农户有效问卷和313份村有效问卷。

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本报告使用的数据已经按照抽样方案的要求进行了加权。从后来对数据的统计分析中我们感觉,加权之后很大程度上减弱了抽样偏差,但未能做到完全消除抽样偏差的影响。尽管存在这样的遗憾,根据CTR的计算,在95%的置信度下,此次抽样调查的相对误差为4.24%,即调查结果能够较好地反映全国农村的基本状况。我们认为此次调查数据特别能反映去掉全国农业发展程度最高和相对最贫穷地区之后,剩下来的占农村绝大部分地区的情况。特别是报告中关于发展趋势、变化趋势的描述,对把握全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本报告是此次调查研究的总报告,在对问卷数据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撰写。

本课题得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的项目资助。在问卷设计过程中,我们到四川省成都市、安徽省铜陵市、山西省朔州市、广东省肇庆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进行了典型调查,这些地区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了支持配合。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改革以来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

1980年代上半期完成的承包制改革,极大焕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带来农业生产的很大提高,以劳动力和土地资源有效地支持了之后的城市化。历经30年积累,农村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收入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甚至农民观念也处在变化中。

1、人口与劳动力

此次调查加权后的有效样本4140户。这些户的总人口16725人,每户平均4.04人。其中:常住人口14354人,占85.8%,平均每户3.47人;非常住人口 2371人,占14.2%,平均每户0.57人。(注:本报告在较多情况下采用“家庭总人口”概念,把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和在一起。这是因为农民家庭中留守和外出就业的两部分,较多情况下存在经济联系,是一种分工关系。农民工除了居住地和就业是在城市外,从经济、社会角度看,他们仍然是农民的一部分。)

1)农村人口数量变化趋势:20岁以下农村人口锐减

从我们的调查样本的年龄分布看到,农村新增人口从20年前开始显著下降,到90年代末2000年代初下降到最低点,11岁人口和目前总人口的比是千分之七点五。16-20年前出生的农村人口过去几年陆续进入劳动市场,20年前开始的农村新增人口下降也就反应为近几年新增劳动力增长减慢,这是近几年屡屡发生用工荒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情况对未来十几年劳动力供给将继续发生重大影响。尽管农村新增人口在2000年代初期开始小幅反弹。近十年(2003-2012年)平均每年新增人口和总人口之比回升到千分之十二点一。但这样的反弹程度尚不足以改变未来新增劳动力减少的格局。

2)人口结构变化:留守农民趋于老弱化,新生代农民成为进城主力

考察就业状况的有效样本3269户。这3269户常住人口共有11162人,其中就业者7807个(注:我们定义全年干活大于0天的即为就业者。因就业天数很少的人数较少,因此不再剔除其中就业天数很少的人)。3269户共有非常住人口2030人,其中就业者1569人。3269户总人口13192人,其中就业者9376人,占71.1%。

将常住人口中的就业者区分为务农者和非农就业者(注:我们定义务农天数大于等于非农就业天数的为“务农者”,其余为“非农就业者”),常住人口就业者中务农者为5132人,非农就业者为2676人。常住人口中非农就业者2676人,加上非常住人口中就业的1569人,总人口中非农就业的共4245人。在总就业9376人中,务农者占54.7%,非农就业者占45.3%。平均每户务农者1.57人,非农就业者1.30人。

就业者的年龄结构:将就业者按“17-30岁”、“31-45岁”、“46-60岁”、“61岁及以上”分组,务农者以46岁及以上为主,占全部务农者的60.6%。其中61岁及以上的占全部务农者的14.1%。17-30岁务农者占全部务农者的12.2%,占17-30岁全部就业者的23.4%。

常住人口中的非农就业者以45岁及以下的为主,占常住人口非农就业者的74.2%。非常住人口中就业者更是以45岁以下为主,占94.2%,其中17-30岁组占64.3%,而46岁以上的外出打工者已经极少。

就业者的性别结构:务农者女多于男,妇女占53.6%。常住人口非农就业者则是男多于女,男的占60.8%。非常住人口中就业者的男性比例为60.7%。

务农者虽然还占农村户籍就业者的一半以上,但老、弱、妇女占了较大比例。非农就业者则是以青壮劳力为主,特别是外出就业者中,新生代农民成为绝对主力。

3)就业模式的重要特征:农民家庭半农半工分工与留守农民兼业

考察就业的3269户样本,常住人口就业者7807人,其中只务农的占54.2%;只非农就业的占15.4%;其余30.4%是兼及农业与非农就业。兼业者中,38%以务农为主,62%以非农就业为主。务农者中以专门务农者为主(占82.4%),兼业的为辅;常住人口中的非农就业者则是兼业的(占55%)多于专门非农就业的(占45%)。

半农半工分工结合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以来形成的农民家庭就业的重要特征。这种家庭分工一方面体现为家庭成员有人务农有人非农就业(包括外出就业)的分工,另一方面表现为留守农民的兼业。

农民家庭形成半农半工分工模式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尽管非农就业日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务农收入,但多数农民家庭还不能靠非农收入在城市养活全家。农民家庭不适于进城就业的老人小孩需要留在家里降低全家的生活成本。

第二、现今的耕作方式劳动强度大大减弱,每户平均耕地又少,留守老人、需要留在家承担家务的妇女,以及在本地非农就业的家庭成员足以维持种植业。维持农业既可以补充家庭收入,又使得这些不适合外出就业者或非农就业收入不稳定者增加了就业机会。

第三、非农就业收入虽然成为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见后文),但仍然不够稳定。多数农民家庭需要保留土地作为失业和返乡保障。

中国农村形成半农半工的家庭分工在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其经济和社会的合理性,也是中国至今没有发生过度城市化问题的重要原因。而之所以中国农村能够形成半农半工分工模式,其基础是土地承包制使得农民家家有地。

4)农村仍存在一定数量的剩余劳动力

被动闲暇:剩余劳动力存在的主要形式

农村常住人口就业者每年有大量闲暇。平均每年就业255天,空闲108天。全年工作不足180天的占就业人数的20.0%;全年工作不足270天的占就业人数的51.1%。就是说,20%的人就业严重不充分,另有30%的人就业不够充分,就业充分的不足一半。(注:由于我们没有规定劳动几小时折为一天,受访者报出的就业天数可能偏高。)

因为绝大部分农村家庭有地,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很少以完全失业的形态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存在形式是就业不充分,即隐性失业。

常住人口就业者中以务农为主的比非农就业为主的休闲时间要多很多。务农组平均每年就业232天,空闲131天,而非农就业组平均每年就业300天,空闲64天。务农者和非农就业者的就业与休闲天数显示出很大差异,是因为非农就业的日收入比务农日收入高,非农就业者不会轻易主动休闲。这也说明务农者的大量休闲主要是无活可干的被动休闲,以隐性失业存在的劳动力剩余主要存在于收入低的农业部门。

分地区看,落后地区的总人口就业率低于发达地区,就业人口的就业天数也低于发达地区。落后地区比发达地区的就业不充分更为严重,农村剩余劳动力也更多集中在相对落后的地区。

调查样本按种植户平均每户实有耕地7.3亩,平均每个务农者只承担4.2亩。显而易见,平均每户有一个农业劳动力绰绰有余,而现在还有1.57个,这也说明农村还存在剩余劳动力。

农村劳动力继续转移的潜力分析

我们尝试根据此次调查数据粗略推算农村还有多少可以向城市转移的农业劳动力。我们的推算包含三个假定:一是假定常住人口中已经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劳动力不再需要向城市转移,二是假定只有17-45岁的农村劳动力适于向城市转移,三是假定按目前的户均耕地规模,平均每户有一个务农劳动力足够

在上述假定下,我们推算的结果,仅从年龄看农村适合于向城市转移的剩余劳动力还有8千万人以上。保守假定这些人中有一半不存在身体不健康、有家务负担、家里农业或非农经营规模较大等转移障碍,那么全国仍有四千多万农村适龄劳动力可以陆续向城市转移。

以我们的样本数据推及全国,今后10年平均每年新毕业的农村学生大约800万人。假定新毕业学生全部向城市转移,如果现在仍在农村的农民每年能向城市转移500万人(不仅是17-45岁的青壮年劳动力,还包括一部分不能就业的家属),就可以支持城市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这说明在今后几年甚至十年左右时间内,尚不至于遭遇城市所需要的劳动力绝对短缺。

农村仍然存在适合于外出就业的几千万剩余劳动力,但这些剩余劳动力之所以至今没有进城,或者因城市提供的条件对他们还不足够有吸引力,或者有一些其他障碍因素。要吸引这些人进城,至少不能降低工资等条件,甚至需要进一步提高条件(工资与公共服务)。

2、渐进完成的一轮耕作方式革命

在承包制以后的十几、二十年间,中国农村发生了一轮耕作方式革命。这一轮农业变革大体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90年代逐渐发展,历经20年左右时间,到2000年代中期基本完成。

承包制实行初期(80年代上半期)农业生产率得到一次明显提高,主要原因是农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土地权利,并且克服了集体生产的管理缺陷。这一轮农业生产率提高主要得益于农民劳动投入的效率提高。

此后发生的耕作方式革命,是以机械、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工业性生产资料代替人力、畜力、农家肥等天然性生产资料的变革。随着这一变革的发展,不断地解放着农村劳动力。同时,农业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良种的不断更新),结合机械深耕和化肥的广泛使用,有效提高了单位产量。中国北部的山西省雁北平原地区,集体化时期的玉米亩产量只有二、三百斤,现在亩产千斤是很平常的水平。从这一轮耕作方式变化对劳动投入和农业产量带来的台阶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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