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天:物象心理学第二章

作者:陈才天发布日期:2012-01-10

「陈才天:物象心理学第二章」正文

凡是认识、记忆的事物及其规律,在头脑中是某种物质形态的存在,而不是语言形式的存在。语言翻译就是证明。

第二章 物象概念

为了达到建构物象心理学的目标,必须定义物象概念,对物象特性、结构、功能做出必要的探讨。

一、 物象概念

什么是“物象”? 《周易下传•小过•彖辞》中:“有飞鸟之象焉”。这里的“象”就是对看到了飞鸟的视知觉信息在头脑中形成飞鸟的心理样态,而不是指飞鸟本身。3000年前作者描述的那只飞的鸟,早已不存在了。因此,所谓“飞鸟之象”的“象”就是物象,是视知觉认知飞鸟的心理样态即飞鸟物象。“物象”一词,自曹植始有如下意谓。1.外界事物。 三国 魏 曹植 《七启》:“耽虚好静,羡此永生,思於天之,物象而能。”叶圣陶 《隔膜•阿菊》:“他的视官不能应接这许多活动不息的物象。”2.物体的形象;事物的现象。 晋 王谧 《答桓太尉难》:“良以冥本幽,非物象之所;咄砻睿?M粗迹之能酬?”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洛水》:“北 覆釜堆,以物象受名矣。”《文献通考•经籍九》:“ 魏 人所文,名有‘珠’者,其物象以己意。” 清 刘大 《<张秋浯诗集>序》:“乃情於歌,寄志乎,比,雕物象。”3.文艺作品所创造的典型形象。南宋魏庆之所编《诗人玉屑》卷四谓:“摹写景象,巧夺天真,探索幽微,妙与神会,谓之物象。” 郭沫若 《就目前创作中的几个问题答<人文>编者问》:“像 鲁迅 笔下的 阿Q 就是‘生活中由可憎亦复可怜的偏狭观念所造成的卑鄙可耻的物象’的集大成,但 鲁迅 的主旨是叫我们必须加以毁灭。”4.景物,风景。 唐 杜牧 《题吴兴消暑楼十二韵》:“晴日登攀好,危物象。”宋 梅尧臣 《依韵和晏相公》:“一清 行,物象所。” 清 陈恭尹 《早发新塘浦舟中作》诗:“物象交晦明,。”5.物候现象。《人民日报》1959.11.9:“号召全台总动员,人人献农谚,人人观天象、看物象,人人参加整理资料,人人做预报。”

以上对“物象”一词含义的5种情形,基本上可划分两种:一是直指外界事物如1、4、5;二是指头脑中的对事物认知的心理样态如2、3。我们将物象引入心理学,主要是指如2、3的意蕴,即意指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但是,这里仅仅是意指认知直观事物的心理样态。心理学中的“表象”(形象)即是意指这种认知心理样态。事实上,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除了直观形状知觉外,还有对于物体、事件的性质、关系、用途(功能)的认知,和对非直观事物的认知。我们要全面揭示展现人的认知心理样态,表象概念不能胜任。这是我们将物象引入心理学的需要与目的。也是物象概念超越表象概念的优越性。因此,对于物象概念,我们有必要做出如下的阐述。

(一)表象是物象属概念

我们在1•1•1小节中讨论了,“表象是基于知觉在头脑内形成的感性形象”的局限性。表象局限于“感性形象”,即没有涵盖认知事物性质、关系、作用、价值的心理样态。我们记忆中不仅有自行车把手、车架、踩板、齿轮、链条、前后轮子的结构“感性形象”,而且包括它们的关系、作用(功能)。比如,链条是把踩板的力传递到后轮使它转动起来并驱动前轮,这样使整个车子前进等。这就是自行车物象与自行车表象的差异。

詹姆斯•吉布森(James Gibson 1950,1966,1979)提出了一个直接知觉理论,就是对物象心理很好的证明。吉布森认为,物体的所有可能用途(即它们的功能承受性)都是可被直接知觉到的。例如,一架梯子可承担升降的功能,而一张椅子可承担坐的功能。功能承受性的观点可以运用到邮箱上。吉布森(1979)说:“在一个社区的邮递系统内,邮箱承担给写信人送信件的功能。当一个物体被识别为邮箱时,它的功能承受性就被知觉到了。”(艾森克,133。)绝大多数物体都有不止一个功能承受性,而由知觉者的当前心理状态决定哪项功能承受性能影响其行为。因而,当呈现一个橙子时,饥饿者会知觉到可食这一功能承受性,并把橙子吃了,而愤怒者可能知觉到橙子可作投掷物的功能承受性进而把它掷向某人。因此,我们认知梯子、椅子、橙子的心理就不仅仅是视觉表象或形象,还有它们的功能。这就是物象心理。巴萨卢(Barsalou,1987,1989)指出,人们表征一个概念的方式随概念所处情境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当人们单据阅读单词“青蛙”(frog)时,“被人们吃掉”(eaten by humans)一般保留在记忆中而不被激活。然而,当你在一家法国餐馆里读到关于青蛙的东西时,“被人们吃掉”就会被激活。也就是说,人们心理上不仅有青蛙的视觉表象如四条腿等;还有它对人的作用、与人的关系。这就是人们心理上的青蛙物象。“飞鸟物象”含义包括鸟的翅膀、羽毛的作用,知道鸟能飞起来是因为有翅膀、是动物。“飞鸟物象” 包括鸟与自行车的性质差别,包含鸟与自行车不同用途的价值判断。由此可见,物象含有“感性形象”即表象的内容,也包含知觉和智力加工的内容。物象概念比较表象概念,更能全面反映、体现了人们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换句话说,“感性形象”只不过是认知事物直观形状的心理样态,表象心理不能涵盖认知事物性质、关系、作用、价值的心理样态。因此,表象是物象的属概念。

综上,人们认知物体的心理加工是物象加工。从神经生理心理学方面分析,感觉信息加工一般在感受器阶段业已完成。比如,光信息加工在角膜、水晶体等组成的屈光系统已经完成,在视网膜进行物象(如同照相底片)加工,然后转换成化学能将图像传递到视皮层进行物象深加工。声波信息加工在耳呙、听毛细胞等感受器系统完成。不同的声波频率携带不同性质的声音信息产生不同的听神经动作电位,传递到听初级皮层进行物象加工并形成声象存储。一个新的声象传递过来与先前存储的声象形成对比做出识别。比如接电话,我们很快辨别从电话里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通过触觉获得质地和温度的感觉信息,通过躯体感觉获得手部运动和肢体运动的感觉信息等,经过物象加工后,每一种物象储存于独立的脑区,即视觉物象储存于视觉区,听觉物象存储在听觉区,躯体感觉物象储存于体感区等等。我们把通过感觉器官获得事物信息经过知觉加工后形成的“感性形象”,分别称之为视觉物象、听觉物象、嗅觉物象、味觉物象和肤觉物象。它们是事物的直观形象,与表象是同义的。根据物象理论,事物直观形象只不过是认知心理的一部分。人的认知心理样态,不仅有感觉和知觉加工认知事物的直观形状,还有事物的性质、关系、作用、价值的心理样态,还有智力加工认知宇观、微观事物结构、运动、性质、关系、作用、价值的心理样态。所以,表象是物象的属概念。

(二)物象是智力认知宇观、微观事物的心理样态

心理学把感觉系统的各个元素视为通向外部世界的通道,这当然不错。然而,认为“只有被我们的感受器所探测到的那些感觉,才能够进行更高级的加工处理,但是由于感觉系统的接收能力是有限的,因而我们的知识也必然是有限的。”(索尔所,68。) 这种把人类知识来源仅仅看成是感觉系统提供的观点,并不符合人类认知心理结构。智力的推导、猜测、想象历来就是科学知识的重要来源。试问,凭借眼耳鼻舌肤能够发现原子、红外线、基因吗?我们把眼耳鼻舌肤不能直接探测到的事物信息由智力认知在头脑中形成的事物心理样态,称之为非直观事物物象。智力认知非直观事物结构、运动、性能、性质、关系和作用的物象,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人类认知宇观事物是认知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心理学没有将认知宇观事物的心理活动纳入研究的范围。智力可以超越感官阈值,进行逻辑思维的推导、猜测、想象宇宙中天体结构、状态、性质、关系和作用等。在天文学中有对“黑洞”理论预言,有多种宇宙模型,如宇宙大爆炸的生成理论等,都是用数学描述的推论。视感觉直观信息几乎不起作用。因此,天文学家运用数学描述宇宙天体结构、状态、性质、关系和作用的认知心理样态,如果用“感性形象”的表象心理理论来描述是不适恰的。比如,我们要向月球发射卫星,数学家要计算出发射卫星轨道、速度和所需要的能量。这时,常人认知地球、月亮的表象心理就没有什么作用。

其二,人类认知微观事物也是认知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心理学没有将认知微观事物的心理活动纳入研究的范围。量子理论的发展,把人类认识带进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尺度。人类认识一深入到微观领域,便面临着一种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处境。由于在微观认识中“现象”一词只能是指在观测主体领域的观测结果,而不能再像我们在宏观领域那样指不依赖于观测者而独立存在的事物状态,间接感受成了微观认识理论的基石。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用眼睛直接观察到微观粒子,这是人们难以想像而只能用抽象的数学表示出来的一种人类认识的临界尺度:原子的直径10⁸ 厘米;一个核子的典型长度过10¹³厘米;普朗克距离是10³³厘米……。观测主体和量子状态之间的无形屏障,构成了微观认识和宏观认识的根本区别。在微观认知心理上的特性已经不是表象理论的范畴,不仅命题符号不存在,知觉符号亦不能产生。只有智力推导、猜测、想象微观物体的结构、状态、性能、性质、关系和作用物象心理样态。例如,1869年俄国化学家门捷列夫在批判继承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对大量实验事实进行了订正、分析和概括,总结出一条规律:元素(以及由它所形成的单质和化合物)的性质随着相对原子质量的递增而呈周期性变化。这就是元素周期律。他还根据元素周期律编制了第一个元素周期表,把已经发现的63种元素全部列入表里,从而初步完成了使元素系统化的任务。他还在表中留下空位,预言了类似硼、铝、硅的未知元素(门捷列夫叫它类硼、类铝和类硅,即以后发现的钪、镓、锗)的性质。并指出当时测定的某些元素相对原子质量的数值有错误,而他在周期表中也没有机械地完全按照相对原子质量数值的顺序排列。若干年后,他的预言都得到了证实。

其三,在人的世界中,社会事物的非直观的结构、运动、状态、场、关系、作用、性能、性质,也是通过智力认识达到的。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商品价格“链”,资本利润,法律程序,政府职能,自由与权利等社会关系。智力认识在《易经•系辞上传》中就有对于认知社会事物的描述:如“形而上者谓之道”,这里的“道”就是非直观的实在者;又“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意思是说,吉与凶,是成功与失败的象征。悔与吝,是忧愁与顾虑的象征。卦爻的变化,是前进与后退的象征。刚与柔,是日以继夜的动与静的象征。六爻的变动,显示天的灾变与祥瑞,地的险阻与平坦,与人的善恶的道理。还有《老子》中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经•25)的规律、关系等。这些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超出了表象理论范围,我们用物象来描述是适恰的。

目前,心理学研究主要集中在感觉知觉的认知心理的范围内,暂未曾涉及对于宇观与微观事物的认知心理方面。但是在事实上,人类对于宇观与微观事物的认知心理活动,是认知心理活动的重要方面。因此,如果从整体上揭示和把握人类认知心理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心理学概念来概括它。由于“表象”、“意象”、“形象”(参见第1章•2•1)和“图像”(参见第1章•2•2)等概念“是基于知觉在头脑内形成的感性形象。”所以它们都不能胜任。又由于“命题符号”说不能证实这种符号的存在(参见第1章•2•3),以及“知觉符号”说把“知觉引起的神经冲动的一次记录”当作符号,同样不能涵盖对于宇观和微观事物的认知心理样态。所以,我们提出物象概念。物象概念比较“表象”、“意象”、“形象”和“图像”“命题符号”等概念有如下的优越性:一是前者使知识的心理内部表征与对象物之间更加具有关联性、适恰性;后者对物体、事件的性质、关系、能量等欠隐喻性、类比性和适恰性。二是前者便于思维对事物性质的理解以及对非直观事物的理解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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