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隆:阿拉伯君主制政权相对稳定的原因探析

作者:丁隆发布日期:2014-02-17

「丁隆:阿拉伯君主制政权相对稳定的原因探析」正文

 

内容提要:阿拉伯君主制国家在阿拉伯剧变浪潮中平稳过关,促使学术界重新关注君主制在阿拉伯世界长期存续的现象。阿拉伯世界现有8个君主制国家虽然国情差异较大,但源于传统的政治合法性、地租型经济、以家族和部落为核心的政治联盟、外部力量支持是这些国家保持政权稳定的主要原因。阿拉伯君主制虽然具有合法性和生命力,仍将长期存在,但也面临诸如经济、民生问题,族际、教派冲突等挑战。阿拉伯君主制国家须通过改革,适应快速变化的经济、社会现实。

关 键 词:阿拉伯国家;君主制;政治稳定

作者简介:丁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语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中东政治和伊斯兰教。

 

2011年以来,以突尼斯本・阿里政权在民众抗议中倒台为肇始,埃及、利比亚、也门相继发生政治剧变。从发生剧变国家的政权类型看,它们均属共和制世俗威权政权。阿拉伯君主制国家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一波民众抗议浪潮的影响,但都平稳过关。因此,有学者认为,这次剧变确切来说是“阿拉伯共和制国家剧变”。①学术界普遍认为,这场剧变推翻了民主化问题上的“中东例外论”(Middle East Exceptionalism,又称“阿拉伯例外论”),阿拉伯君主制国家的政治稳定使“中东例外论”演变为“阿拉伯君主制例外论”(Arab Monarchical Exceptionalism),从而由一个与地理相关的理论变为与政权类型相关的理论。近代以来,随着世界其他地区君主制特别是绝对君主制的消失,阿拉伯世界成为世界君主制国家比例最高的地区,而且这些国家均未实行君主立宪制,大多仍实行绝对君主制。君主制国家政治现代化问题,即它们如何实现传统权威与现代权威的协调,被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称为“国王的困境”(king's dilemma)。亨廷顿对君主制前景作出了悲观的预测:“君主制国家的政治体制都陷入一种根本性的困境。”②美国学者迈克尔・哈德逊也认为,“在现代世界民族之林中,君主制的存在是不合时宜的”。③然而,与世界其他地区君主制的境遇不同,阿拉伯君主制政权不仅长期存续,而且其稳定性高于共和制世俗威权政权。这一有悖世界政治现代化一般规律、挑战政治学主流知识传统的现象,一直困扰着学术界。阿拉伯剧变后,阿拉伯君主制稳定的原因及前景,再次广受关注。本文拟从政治合法性、经济模式、社会结构等视角,分析阿拉伯君主制国家政权稳定的原因,并展望其前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400年里,阿拉伯世界大部分地区受奥斯曼帝国统治。奥斯曼帝国解体后,阿拉伯世界出现多个王国。在20世纪50、60年代的民族解放运动中,埃及(1952年)、突尼斯(1957年)、伊拉克(1958年)、北也门(1962年)、南也门(1967年)、利比亚(1969年)等国王室被推翻,共和制世俗民族主义政权取而代之。④20世纪70年代初,海湾君主国摆脱英国委任统治,一些在当地统治时间较长、势力较大的家族陆续建立君主国。

目前,22个阿拉伯国家中有8个君主制国家,即海湾合作委员会6个成员国,以及约旦和摩洛哥。其中,摩洛哥王国自1660年起便由阿拉维家族统治;约旦哈希姆王国由原汉志酋长侯赛因・阿里的次子阿卜杜拉于1946年建立;沙特阿拉伯王国由原内志酋长阿卜杜・阿齐兹・沙特在统一阿拉伯半岛后于1932年建立。20世纪60、70年代,海湾地区的原英国保护国陆续宣布独立,建立君主制国家。这8个君主制国家国情千差万别。从人口看,2010年,除摩洛哥(3200万)、沙特(2600万)以外,其他国家人口均较少,人口最少的卡塔尔尚不足100万。从经济看,非产油国摩洛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4800美元,约旦为5400美元,海湾产油国则均在2万美元以上,最高的卡塔尔达17.9万美元。⑤从政治制度看,约旦、摩洛哥、科威特等政治多元化程度较高,属威权君主制国家(authoritarian monarchies),其他君主国政权则属于家长制威权统治的苏丹式政权(sultanistic regimes)。

阿拉伯剧变浪潮也不同程度地波及到8个君主制国家。根据受波及程度,可将它们分为4类。卡塔尔和阿联酋两国基本未受影响,该两国虽有个别“异见人士”通过博客和社交网络鼓动游行示威,但未得到响应。两国还发生了与阿拉伯抗议浪潮无关的孤立事件导致小规模抗议活动。如卡塔尔移动电话公司不合理收费导致小规模抗议,当抗议民众的要求得到满足后,抗议迅速结束。在阿联酋,埃及、叙利亚等国侨民曾在各自国家驻阿使领馆前举行抗议活动,虽然没有阿联酋民众参与,阿当局仍对此类事件高度警惕,警告参与抗议活动的埃、叙侨民将被驱逐出境。

沙特和阿曼是受到轻度影响的国家,两国均发生局部、孤立的抗议和小规模骚乱。沙特的抗议示威主要发生在什叶派穆斯林聚居的东部省卡提夫市。约占沙特人口10%的什叶派穆斯林的宗教自由和政治、经济权利受到瓦哈比派的沙特政府的限制,他们在阿拉伯抗议浪潮、特别是邻国巴林什叶派穆斯林抗议活动的鼓舞下,要求获得信仰自由和平等的公民权利,但抗议活动被沙特政府弹压下去。沙特首都利雅得也发生了私立学校教师、未经审判被长期关押者家属、争取驾驶权的女性的小规模示威活动,吉达和利雅得的部分自由主义者还试图组建政党和人权组织,但这些事件均被沙特政府化解。作为预防性措施,沙特政府还出台了改善民生、增加就业的财政计划,公布了政治改革方案,为议会直选和妇女参政制订了时间表。在阿拉伯抗议浪潮之初,阿曼港口城市苏哈尔爆发较大规模的民众抗议,王室推出改善民生方案,撤换12名内阁大臣后,抗议逐渐平息。

约旦、摩洛哥和科威特等国受到中度影响。约旦和摩洛哥爆发了与共和制国家类似的大规模青年抗议活动,要求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但示威者并未将矛头指向王室和国王本人。约旦王室以改组内阁、提前大选等方式渡过危机。摩洛哥通过力度较大的政治改革化解了危机。在王室主导下,摩洛哥进行了修宪,国王放弃首相任免权,由民选议会多数派组阁。在修宪后的首次选举中,伊斯兰党派――正义与发展党(PJD)获胜并组阁。科威特也发生了较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但抗议针对的仅为长期存在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如无国籍居民的权利、政府与议会矛盾引发的动荡等。科威特政府出台了面向全体公民的生活补贴方案,以平息民怨。

巴林是受到阿拉伯抗议浪潮冲击最大的君主国。巴林王室哈利法家族属逊尼派,但占巴林人口约70%的什叶派处于无权地位,政治地位和经济状况远不如逊尼派。巴林什叶派连日举行大规模抗议示威,反对教派歧视,要求首相下台,甚至呼吁推翻王室统治。在沙特为首的海合会安全部队――“半岛之盾”的武装干涉下,抗议示威被压制。

阿拉伯君主制国家发生的政治动荡,与共和制国家有较大区别。除巴林抗议活动有推翻王室统治的诉求外,其他国家的抗议活动普遍具有“议题性”和“宗派性”特征,即示威者就政治、经济、社会问题表达孤立、单一的诉求,一般不谋求改变君主制。抗议也不是全民性的,一般局限于某一族群或宗派。这两个特征使王室能够较从容地应对抗议,防止其目标转移到王室统治本身。

 

阿拉伯君主制长期存在,是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任何单一视角均无法全面解释这一现象。每种类型君主国和每个具体君主国政权稳定的具体原因虽各不相同,但以下6个因素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以较全面地解释这一现象。第一,传统型政治合法性。阿拉伯共和制国家之所以群体性陷入动乱,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的政权丧失了政治合法性。马克斯・韦伯指出,“如果没有合法性,一个统治者,一个政权或者政府体系就很难获得处理冲突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对于长期的稳定和良好的统治至关重要”。⑥阿拉伯世俗威权政权在1967第三次中东战争后便陷入政治合法性危机。政治合法性成为阿拉伯世界各国政府的核心难题。⑦美国学者大卫・库克认为,突尼斯、埃及、利比亚、叙利亚、也门和苏丹等国家的政权,均困扰于阿拉伯-穆斯林社会长期存在的政治和宗教合法性难题。阿拉伯国家在取得民族独立50年后,世俗统治者均未能获得政治和宗教合法性。⑧埃及学者萨阿德丁・易卜拉欣将阿拉伯世俗政权丧失政治合法性的原因归结为四点:一是阿拉伯国家在阿以战争中战败,埃及与以色列媾和;二是20世纪70、80年代阿拉伯非产油国人口膨胀和城市化加速;三是阿拉伯国家独立后实行的进口替代战略到20世纪70年代初已难以为继;四是食品进口费用急剧攀升,多数阿拉伯国家无力继续补贴生活必需品,无法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创造充足的就业机会。⑨阿拉伯共和制国家政权源于民族主义的政治合法性,最终被终身制的领导人、缺乏公平的经济增长和财富分配方式、意识形态和发展道路的迷失等损耗殆尽。权威来源合法性和政绩有效性的缺失,使阿拉伯共和制世俗政权失去了政治合法性,并最终倒台。

反观阿拉伯君主制国家,其政治合法性基础尚存。韦伯将政治合法性划分为传统型、合理型和克里斯马(魅力)型三种类型。与阿拉伯“克里斯马式政权”不同,阿拉伯君主制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属于传统型,即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如果统治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传承下来的(历来就存在的)制度和统治权力的神圣基础上,那么这种统治就是传统型的。统治者(或者若干统治者)是依照传承下来的规则确定的,对他们的服从是由于传统赋予他们的固有尊严。⑩传统型的政治统治,是以传统的习俗、习惯形成的政治价值和规则为依据而建立政治合法性的统治。在这种统治中,政治社会的成员认同的是传统的政治习俗和习惯,包括存在已久的习惯、习俗、制度、社会,或政治体系、价值、信仰等。这些被历史神圣化的、固化且不容置疑的规则被民众普遍接受。美国学者伯纳德・刘易斯认为,阿拉伯国家的国王、埃米尔和苏丹享有天然的权威。伊斯兰价值观、部落习俗和世袭制,使他们与社会和谐。王朝规则和世袭制在中东伊斯兰国家仍旧具有活力,根深蒂固且相当普遍。“尽管遇到20世纪的挑战,中东的王朝规则依旧很好地存续”(11)。

宗教是阿拉伯君主制国家传统型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即利用宗教将世俗政治权力神圣化,将世俗政治领导人塑造为真主的代治者。自倭马亚王朝起,“苏丹是安拉在大地上的影子”等鼓吹“君权神授”的思想便成为伊斯兰政治思想的主流。叙利亚学者阿卜杜・拉赫曼・凯瓦基比指出,“伊斯兰国家的威权统治建立在一种宗教心理结构之上,在这个结构中统治者体现安拉的意志,安拉与苏丹之间没有区别”。(12)库克也认为,“时至今日,伊斯兰世界仍旧延续的基本政治合法性,是政权与穆圣家族或哈里发的渊源”。(13)因此,为了获得源于宗教神圣性的政治合法性,摩洛哥国王将家谱追溯到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以凸显其圣裔身份。哈桑二世国王为自己选择了“信士的首领”的称号,并恢复了哈里发国家的“拜阿”(意为宣誓效忠)仪式,每年伊斯兰教斋月期间举办全国直播的宫廷诵经会。约旦王室在国名中加上“哈希姆”(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家族名)一词,以彰显其圣裔身份。沙特国王法赫德为自己选择了“两圣寺的仆人”的称号,显示其伊斯兰盟主的地位。美国学者约瑟夫・柯齐钱指出,“麦加和麦地那圣寺的监护权赋予沙特统治者无可比拟的合法性”。(14)在沙特等君主制国家,国王或埃米尔一直被民众认为是代治的“主事人”,说明“敬主-忠君-秩序”至今仍是阿拉伯君主制国家政治文化的主流。以沙特为例,作为政教合一的君主制国家,其合法性来源既包括沙特家族建立现代国家带来的合法性,也包括国王作为宗教领袖带来的宗教合法性。

阿拉伯君主制还具有深厚的文化和社会基础。阿拉伯君主制国家的一个普遍现象是,政府大力倡导和宣传伊斯兰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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